具体描述
凸显实用性:《影视音像合同应用与示范》在对第一版《影视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更新和补充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案例篇和法规索引,使得全书由应用提示、示范文本、典型案例、法规索引等部分组成,实用性大大增强,可供中外影视音像界人士参考和应用。
种类增强,更具全面专业性:《影视音像合同应用与示范)》作者经过系统梳理,增加了影视音像业的新型台同,并根据行业发晨,对一些台同进行更加准确的细分,使得《影视音像合同应用与示范》更具全面性。《影视音像合同应用与示范》作者刘宁、张庆等多为执业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从业多年的沉淀与积累确保了《影视音像合同应用与示范》台同范本在法律方的专业性;赵文忻先生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影视导演,其业内人士的视角确保《影视音像合同应用与示范》在影视方面的专业性。
体例新颖,力求高性价比:《影视音像合同应用与示范》力求以较小的空闻承载更多有价值的内容,附上了影视音像业所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索引,并将法规内容收录千光盘中,且光盘提供了强大的搜索功能,可以直接下载和打印,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综述
一、我国影视产业概览
二、我国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简介
三、我国影视行业管理制度概况
四、影视合同概述
第一编 影视融资、合作类合同
居间合同
委托贷款合同
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
联合摄制电影片项目解散合同
中外联合摄制电影片合作意向书
中外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
联合摄制电视剧合同
联合摄制电视剧合同
第二编 影视素材使用许可及剧本创作类合同
电影饰演许可合同
电视剧饰演许可合同
电影素材使用许可合同
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
艺术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景地使用许可合同
文字作品提交合同
文字作品保密协议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文学剧本创作合作合同
第三编 主创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聘用类合同
聘用编剧合同
聘用电影编剧合同
聘用电视剧编剧合同
聘用导演合同
聘用电影导演合同1
聘用电影导演合同2
聘用电视剧导演合同1
聘用电视剧导演合同2
聘用演员合同
聘用电影演员合同1
聘用电影演员合同2
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1
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2
聘用未成年演员合同
聘用特技演员合同
聘用临时演员合同
聘用演员合同之补充协议
聘用制片人合同
聘用电影制片人合同
聘用电视剧制片人合同
聘用工作人员合同
特技效果服务合同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用音乐作品创作者合同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音乐作品录制合同
第四编 演艺人员经纪类合同
演艺人员经纪合同1
演艺人员经纪合同2
第五编 影视产品发行类合同
电影片发行意向书
电影片发行放映合同
电影片保底分成发行放映合同
电影片票房分账发行放映合同
电影片买断发行放映合同
第六编 案例
国际华侨公司诉长江影业公司影片发行权许可合同纠纷案
辽宁电视剧制作中心与林庆玉等演出合同纠纷上诉案
宁勇与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汕头市宏裕化妆品有限公司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上诉案
魏萍与福建省大众电视公司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上诉案
浙江华人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诉东方神龙影业有限公司电视剧发行合同纠纷案
附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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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用户评价
我是一个对音乐版权和电影配乐授权流程非常感兴趣的音乐人。我一直很困惑,当我的作品被用作电影主题曲或插曲时,到底应该签订“一次性使用许可”还是“永久排他性使用权”?这直接关系到我未来的二次创作和商业演出收益。我期待这本书能详细拆解配乐合同中关于“同步许可”(Synchronization License)和“母带使用许可”(Master Use License)的具体边界和授权年限。这本书确实提到了音乐使用的部分,但配乐和音效的章节篇幅相对较短,感觉更像是附加内容,而非核心。它花了很多篇幅去讲解演员的肖像和声音的使用,但对于声音本身——音乐的法律实体——的讨论,显得较为概括。例如,关于电影预告片中音乐的使用是否需要单独付费,以及预告片发布后音乐版权的后续归属问题,这些实操中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点,书中没有给出足够细致的合同条款解析和风险提示,让我这位音乐工作者感到有些意犹未尽。
我是一位资深的版权律师,平时主要处理文学作品的改编授权,这次是想跨界学习一下影视音像领域特有的合同处理逻辑,特别是关于“二次开发权”和“衍生周边产品”的收益分配模型。我对合同中的语言表达习惯非常敏感,希望了解影视圈内特有的“行话”和潜规则如何被转化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这本书在法律术语的准确性上是毋庸置疑的,引用法条清晰明确,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当我翻到关于“全球发行权”的章节时,我发现它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差异,特别是新兴市场的区域性版权保护壁垒,讨论得比较表面化。例如,它没有深入分析在某些版权保护较弱的地区,如何通过合同结构设计来最大程度地锁定未来可能出现的盗版或非法分销的追索权。它更侧重于国内法的框架内进行操作,对于国际谈判中那种“你退我进”的博弈艺术在合同条款中的体现,捕捉得不够细腻和深入,显得有些保守和学院派了。
这部《影视音像合同》的厚度,初看起来就让人感到这是一本非常扎实的案头工具书。我原本是希望它能像一本清晰的法律词典那样,把那些晦涩的合同条款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尤其是在数字版权和新媒体传播日益复杂的今天,我对如何界定“合理使用”和“衍生权利”这类问题抱有极大的期待。然而,当我翻开目录,发现它更偏向于对传统影视制作流程中,从前期筹备到后期发行的各个关键节点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文书模板进行罗列和解析。比如,关于演员肖像权授权的细则,它给出了非常详尽的范本,甚至细化到了海外发行的附加条款,这点确实值得肯定。但对于新兴的互联网平台合作协议的深度剖析,似乎着墨不多,更多的是基于传统发行模式的经验推演。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独立制片人,我更需要的是那种能够应对直播带货、虚拟偶像合作这类“前沿阵地”的法律应对策略,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教科书式的规范指导,对于实操层面的“灰色地带”如何平衡风险,似乎留下了不少需要自行揣摩的空间。总体来说,它更适合初入行者建立基础框架,对于寻求前沿法律实务指导的资深人士来说,可能需要配合其他资料一同参阅。
坦白讲,我购买《影视音像合同》是抱着“一劳永逸”的心态,希望能找到一个万能的合同范本,用于我未来计划启动的一个小型纪录片项目。我尤其关注的是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定义和界定范围,以及在项目延期时,投资方与执行方之间的违约责任划分,毕竟纪录片的拍摄周期长,变数太多。这本书的结构清晰,目录编排得很有逻辑性,从劳动合同到许可使用合同,层层递进。然而,当我仔细阅读关于“项目终止与资金清算”的部分时,我发现它提供的模板多是基于相对成熟、预算充足的大型商业片模式来设计的,对于我们这种“小而美”的非营利性纪录片,尤其是在众筹资金和政府补贴混合的情况下,如何适配这些条款,书中并未给出足够的调整建议或案例分析。它提供的范本显得过于“标准”和“刚性”,缺乏针对不同资金来源和项目体量的灵活性。这让我感到,这本书更像是给律师事务所准备的,而不是给急需快速上手、灵活应对的中小型内容创作者。
我是一个对电影产业幕后的技术流程极度好奇的影迷,我买这本书原本是想探究一下,那些光怪陆离的特效制作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严谨的知识产权划分协议。我幻想着能看到关于CGI数据所有权、动作捕捉演员的肖像权永久转让细节,以及虚拟场景搭建的版权归属等“硬核”内容。这本书的排版和纸质的确不错,拿在手里很有分量,但内容上,它似乎更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权责界定,比如制片方与导演、编剧之间的薪酬支付和署名顺序的争议解决机制。关于技术授权的章节虽然存在,但内容相对简略,更像是一个概述,没有深入到技术许可费用的具体计算模型,也没有探讨AI辅助创作在合同主体认定上的法律适用性。这让我有点失望,因为对我这种醉心于技术革新的观众而言,合同的精髓恰恰应该体现在对那些尚未被完全定义的新型创作成果的保护上。它更像是一本“旧时王谢堂前燕”,优美而经典,但少了那么一丝面向未来的锐气和颠覆性思考。
实操性强
实操性强
实操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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