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刘易斯(Anthony Lewis),毕业于哈佛学院。曾任《纽约时报》周日版编辑、驻华盛顿司法事务报道记者、伦敦记者站主任、专栏作者,目前是《纽约书评》专栏作者。1955年、1963年两度获普利策奖。刘易斯曾在哈佛大学执教(1974-1989),并自1982年起,担任哥伦比亚大学“詹姆斯·麦迪逊讲席”教授,讲授第一修正案与新闻自由。著有《吉迪恩的号角》、《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国革命》、《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
本书作者以理性客观的视角和深入浅出的文笔,向读者介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对美国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可预计的将来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这本书是国庆放假期间三天读完的。上一本书是“批评官员的尺度”,基于了解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想法,继续读了这本书,同一个作者所著。 看完之后的几点感受: 1、言论自由需要一个有力的制度作保障,司法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美国从建国以来设计的三权分立制度和最高法院...
评分本来是想看《批评官员的尺度》的,但kindle上没搜到,看本书是同一个作者,讲的也同样是第一修正案,就以为是同一本书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犯一样的错误(笑)。《批》聚焦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本书则是从更加宏观的视角,介绍了美国为什么会有第一修正案、第一修正案边界...
评分 评分“国会不得立法……限制言论、出版自由……”上面这句话,便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内容。 从美国《独立宣言》发表到1798年因为惧怕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国会通过《反煽动叛乱法案》;再由一战的爆发,国会通过《反间谍法案》,到1927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写下了被后世认为是有关...
评分翻译好差!!!
评分国家的终究目的,是协助人们自由、全面地发展;在政府内部,民主协商的力量,应超过独裁专断的势力。自由思考,畅所欲言,是探索和传播政治真理不可或缺的途径,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所谓的理性商讨就是一句空谈。——布兰代斯大法官。
评分两届普利策奖得主、纽约时报特约撰稿人,深谙删繁就简、通俗明快之道。一部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涉及诸多鼎鼎大名的判例,能够这样举重若轻,功夫所在。翻译很流畅,虽然还是有些小错。作者的立场偏自由一方,并不加以掩饰。对第一修正案的历史有兴趣的学子,可以一读。
评分“An inveterate social and historical optimism”傲娇法国佬一语中的, plain and simple,美帝真是不经世事天真烂漫的国度,天朝子民就擦擦口水继续负重前行吧,羡慕不来的。
评分清晰明了,案例妥贴,一层覆一层讲明今日第一修正案的地位、应用,以及时代衍生的新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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