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密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生於英國倫敦,英國哲學傢、經濟學傢、著名的自由主義法學傢。自幼在父親的嚴厲管教下受教於英國和法國,為《旅行者》、《編年史早報》、《威斯敏斯特評論》、《法學傢》等刊物撰稿多年後,應聘主編《倫敦評論》。在此期間的著述後被收入《論文集》中(1859)。密爾主要著作有《邏輯方法》(1843)、《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婦女屈從》(1869)、《論自由》(1859)、《代議製政府》(1861)等。其中《代議製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論述代議製的專著,是密爾政治思想特彆是國傢理論的一部重要著作。約翰.密爾的代議製理論主要包括代議製政府的形式、職能、民主製、選舉權、議會以及地方代錶機關和民族等問題。
書中論述公域講權力,私域曰權利;公域講民主,私域言自由。這就是「群己界綫」,或曰「群己權界」——「群」者,群體、社會公域也;「己」者,自己、個人私域也;亦即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要區分清楚。錶示社會和個人都有自己的「權」,但它們的權又都有其界限。
自由在個人與群體間的分寸是非常精微的,嚴復當年用文言語句翻譯穆勒的《論自由》時(On Liberty),將書名譯作《群己權界論》。嚴復以「自繇」二字,將穆勒對個人尊嚴與自由的想法引介至中國,讓近代中國的知識份子對於西方的自由思想,有瞭一個開創性的認識;並相當重視群與己之間的互動與平衡。
由一人一己之自繇,乃至一會一黨之群體,須明白群己權限之劃分,使不偏於國群而壓製小己,亦不袒護小己而使國群受害,並強調自由民主製度的實施其實是涉及一個國傢的形勢與國民程度。對於自由的內涵、個人與群體、公域與私域間的權界,析論分明。
我的自由观 ——评YCY的读书笔记 密尔的《论自由》久负盛名,可是读他的中译本着实的让我头疼不已,可是阅读于春永的读书笔记却是感到轻松的多,他的风格使人读起来很舒服,文笔流畅,朴素睿智,给人以心灵的启迪,但是对其中的观点还是要表...
評分 評分 評分【越是敬重而认真地阅读,越是要蔑视之并调侃之。 按语:密尔曾写过一本小书《功利主义》(1861),其中出现了好几个重大争议:一个是摩尔在《伦理学原理》中指出的“自然主义谬误”。在章4中回答“为什么幸福是值得欲求的目的”这一问题时,密尔回答说:“要证明任何东西值得...
沒讀完……我的錯。以後還會再迴來啃的
评分難得精品名篇
评分這是我讀不懂又一直斷斷續續在啃的書
评分最早的開眼看世界之書,現在讀來依然振聾發聵
评分再讀,仍時時欲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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