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罗翔老师2020年全新力作,感受罗老师的思辨、自省与一针见血
◇盘点热点案件,探讨刑法世界的价值基础与人文精神
◇法律与哲学融会贯通,不只普法,更聚焦构建“三观”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作者简介
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8年至今入选历届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2018年入选中国政法大学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政法大学校级青年项目、参与国家社科、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科研项目。
罗翔老师一直在法大同学中拥有超高人气,也是法考名师,2019年,其刑法课视频意外爆红网络。2020年 3月,罗老师正式入驻bilibili,一天粉丝破百万,创造“最速百万粉传说”,目前B站粉丝已超过950万。
目录信息
入罪之前
使用“软暴力”就一定是黑社会吗? / 003
当“药神”触犯法益时 / 009
谈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门槛 / 019
请注意《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026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也应适用“初犯免责”条款 / 030
现在,连气瓶也是枪了? / 037
警惕机械司法
——评魔术道具涉嫌伪币案 / 045
如何处理乘客与驾驶员互殴引发的惨案? / 053
“不等于不”
“不等于不”
——泰森为什么被判强奸 / 065
先强奸后恋爱,算强奸吗? / 073
聚众淫乱罪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 078
房思琪的失乐园
——滥用信任地位与诱奸 / 088
走出盲山
——关于提高收买妇女儿童罪法定刑的建议 / 093
传播艾滋病算不算故意杀人? / 099
怎样区分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 / 105
“寻衅滋事”
流氓罪为何消而不亡 / 113
寻衅滋事罪应当废除 / 126
再论寻衅滋事罪的废止 / 136
为什么网络发帖不宜以寻衅滋事论处? / 141
罗生门之判
警察与律师
——罗生门之判 / 151
对警权的滥用应当保持零容忍 / 160
一个义人的结局
——陈年旧案与追诉时效 / 165
是孩童还是罪犯?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道路选择 / 170
耽美写作与市场秩序
——非法经营罪在惩罚什么? / 180
中国人域外犯罪,中国法律管不管? / 186
“996”、盲井与劳动光荣 / 192
如何理解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与威胁? / 198
极端案件与规则意识 / 204
非法放贷司法意见
——空白罪状要怎么填? / 207
律师、谎言和“套路贷” / 216
从谣言中发现得失成败 / 223
你的权利
主张权利,你怕了吗?/ 229
你知道你的权利吗?/ 236
耒阳故事
——城市扩张与义务教育 / 240
为何维权沦为敲诈勒索 / 249
“小三”有权利索赔吗? / 259
威胁作证与律师伪证 / 266
谁怕律师? / 274
“宝马哥案”为什么适用特殊防卫原则 / 281
刑讯逼供的追诉时效 / 289
如何排除刑讯逼供的隐患? / 295
代后记:清明忆祖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看完《刑法罗盘》了,也是一次对个人价值观的修正。 网上有很多网络断案大师,死刑起步,酷刑为止,我认为这些人是被情绪冲昏了头脑,或者说人生就是在被情绪牵着鼻子走。 法治应该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而不是私人泄愤的武器。公权无允许则不可为,私权无禁止则可为,但很多...
看完《刑法罗盘》了,也是一次对个人价值观的修正。 网上有很多网络断案大师,死刑起步,酷刑为止,我认为这些人是被情绪冲昏了头脑,或者说人生就是在被情绪牵着鼻子走。 法治应该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而不是私人泄愤的武器。公权无允许则不可为,私权无禁止则可为,但很多...
今天值班,依旧带了Kindle ,心里想着要读完那本追了很久的《刑法罗盘》,虽然昨天下午老陈跟我说“急着看完一本书不可避免的就会囫囵吞枣,来不及思考也顾不上延伸。”但我还是一口气把剩下的37%读完了,我认为在有热情的时候多分配一点时间给某件事,也算是提高效率的一种方...
于佳正推荐来的 法益学说的开创者德国刑法学家宾丁就认为毁灭没有生存价值的人的生命是合法的,这种法益理论也就不可避免成为纳粹德国屠杀精神病人和犹太人的学术帮凶。 人性的不完美决定了人所组成的任何机构、社会、国家都存在不完美的可能。 无论是刑事立法、司法还是行刑活...
仰慕罗翔老师已久。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短短几天之内就收获百万粉丝,成为B站最受欢迎的UP主,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传奇。 法律在我的概念中一向是以是冷酷、教条和无趣著称。罗老师出现之后,彻底颠覆了法律在我心中的这些标签。 在罗老师充满人文精神的法律讲堂中,我感...
用户评价
我是在一个工作压力较大的时期开始阅读《刑法罗盘》的,起初是抱着打发时间的态度,但很快就被它结构上的精妙所吸引。这本书的逻辑主线非常清晰,它似乎采用了一种由宏观到微观的“同心圆”结构。从刑法的基本原则和位阶,逐步深入到犯罪构成、具体罪名,最后落脚到程序保障和量刑裁量。这种层层递进的架构,使得读者能够非常自然地建立起对整个刑法体系的认知地图。尤其是在处理“罪数理论”这一复杂模块时,作者没有采用传统的并列介绍方式,而是将其拆解为“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牵连犯”等几个独立的小模块,并用极其简洁的图示来展示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适用顺序。这种结构化的梳理,极大地提高了知识的吸收效率,让我感觉自己不再是零散地学习知识点,而是在搭建一个坚固的知识骨架,每一个新学到的概念都能准确地找到它在体系中的位置。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非常具有“对话感”,读起来完全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学术腔调。作者似乎总是在和你面对面交流,用一种非常克制但又充满力量的笔触,将那些抽象的法理概念转化为可以触摸的社会现实。比如,在解析“不作为犯”的“保证人义务”时,作者没有直接抛出晦涩的学说,而是先描绘了一个家庭场景:面对溺水的亲属,旁观者是否具有救助义务?然后,他将这个场景与刑法中的“先前行为”、“法定义务”等概念精确对应起来,使得原本冰冷的法律术语瞬间有了温度和人性关怀。这种叙事技巧极大地降低了阅读门槛,也让读者在学习法律条文的同时,能够不断反思法律背后的伦理基础和社会责任。它成功地架起了一座沟通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让我们看到,刑法并非冷酷的惩罚工具,而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的必要防线,而这本书,正是那个引导我们穿越迷雾的指南。
这本《刑法罗盘》的编排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它不像我以前读过的那些厚重、晦涩的法学教科书,而更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在给你娓娓道来实务中的那些弯弯绕绕。首先,它在基础理论的阐述上做到了深入浅出。比如,在讲到“故意”和“过失”的界限时,作者没有仅仅停留在法条的字面解释上,而是结合了大量鲜活的案例场景进行分析。我记得有一段专门讨论了“放任”的认定标准,作者通过一个模拟的交通肇事案例,层层剖析了行为人的心理状态,让你能真切感受到,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是如何在复杂的人心和事件中落地的。更难得的是,它在梳理那些繁琐的罪名构成要件时,使用了大量的图表和流程图,这对于非法律专业出身的读者来说,简直是救星。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共犯”理论时所采用的“分层递进”结构,从教唆犯到间接正犯,每一步的逻辑推导都清晰可见,读完之后,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远胜于我以前啃完的几本专业教材。它确实为我们构建了一个清晰的、可操作的刑法思维框架,让我对这个领域不再感到遥不可及。
我必须说,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对“疑难案件的裁判思路”的独到见解。市面上很多刑法书籍侧重于“是什么”,而《刑法罗盘》更关注“怎么办”。作者在处理诸如“紧急避险的限度”、“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实践应用”这些边界模糊地带时,展现出一种非常成熟和审慎的态度。例如,在探讨财产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时,它没有给出僵硬的答案,而是列举了数种不同的司法实践中对“目的”的认定标准,并分析了每种标准背后的价值取向。这种处理方式的妙处在于,它承认了法律在面对社会复杂性时的弹性,它教给我们的不是死记硬背,而是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价值权衡。我尤其喜欢它在每一章节末尾设置的“司法观察窗”,里面收录了一些近年来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的裁判理由摘录,这些第一手的资料让理论立刻鲜活起来,让我深刻理解到,法律是在不断演进和自我修正的动态过程。
坦率地说,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是极其凝练和精准的,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对语言的“去芜存菁”。很多法学著作喜欢使用冗长的复合句来彰显深度,但《刑法罗盘》则反其道而行之,它追求的是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准确的法律意义。这使得阅读过程的节奏非常紧凑,几乎没有可以跳过的“废话”。例如,在介绍“正当防卫的限度”时,作者仅仅用了几行话,就精确概括了“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关键判断要素,然后立即转入对“超过合理限度”的司法认定标准进行剖析。这种高效的表达方式,让读者能够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在理解那些真正具有争议和难度的法律内核上,而不是纠结于复杂的句式结构中。对于希望快速掌握核心要义并提升思维清晰度的读者来说,这种“惜墨如金”的写作风格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它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法律人的眼光去提炼和表达。
抛开B站那些鬼畜视频,罗翔是一个真正的有悲悯心公德心的学者。
罗老师讲了法治的精神,但是感觉路漫漫其修远兮。特别喜欢其中的一句话:“对公权力而言,凡是没有允许的,都是不可为的;对私权力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
抛开B站那些鬼畜视频,罗翔是一个真正的有悲悯心公德心的学者。
为罗老师打电话!!
有点水 重复内容好多 深海事件提到用公权作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这两年真的见多了 一个好的公民应当将情感用事和公共职责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