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丛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目前,国内外很少有人对它进行系统研究。《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围绕“WTO框架下的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这一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试图回答当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以下两个基本问题:第一,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应该“去”还是“留”,也就是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发展前景问题。这一问题虽然在学界历来存在争论,但是,很少有人从WTO和外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视角进行较为详细的研究。第二,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应该如何“去与留”,也就是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发展模式问题。比较而言,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更少。此外,在回答这两个基本问题的同时,我们还在各章节的具体论述中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其他一些理论或者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个人观点和完善建议。
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基本态度表现为五个方面。第一,总的说来,TRIPs协议对各成员采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持积极肯定的“扬弃”态度:一方面,它对这一制度的态度是鲜明的,肯定的;另一方面,TRIPs协议也对各成员采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第二,TRIPs协议采用的是各成员自主选择适用的方式。也就是说,TRIPs协议并没有强制要求各成员必须采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是否运用该制度,以及如何运用该制度,完全由各成员根据自己的国情作出灵活的选择。第三,各成员不可以选择适用知识产权海关行政保护。第四,TRIPs协议尤其肯定了行政保护制度在某些知识产权领域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的某些环节上具有独特的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五,对于已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传统的成员,如果放弃这一制度,必须受到TRIPs协议“不降低已有保护水平”原则的限制。
研究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可以带给我们四个方面的启示。第一,虽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但是并非中国独有。第二,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去与留”以及“如何去与留”,应当根据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来决定。第三,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应当以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本土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利为核心目标。这一点,我们尤其可以借鉴美国非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经验。第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应当以提供优质行政服务作为基本理念和核心。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的特色制度。其主要理由有三:第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是一个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制度,如果影响或者导致这一制度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各种因素(《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六大重要因素)还在发挥作用,那么我们就不能人为地取消这一制度。第二,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和运用管理学中定量分析的方法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比较研究后发现,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巨大作用,不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裁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职能不可能在短期内被司法保护所完全替代,而且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和行政查处的职能,司法保护也难以取代或者不能取代。更进一步说,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关系上,行政机关除了必须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监督外,二者保护知识产权的功能还具有不可相互替代的特点,它们可以按照以下分工来形成优势互补的关系:司法保护主要通过被动保护的方式比较直接地保护知识产权;而行政保护则主要以主动保护的方式通过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和周围环境来间接地保护知识产权。第三,通过对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创新机制和其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个案中独特作用的研究表明:行政保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制度。
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可以遵循以下基本路径与发展模式:由以行政处理为重心到以行政查处为重心,再到以行政服务为重心。主要理由是:第一,以行政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为重心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设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之后一段时期内的客观法律事实。第二,本世纪初修改的几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已将行政保护制度的重心由原来的“行政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转移到了现在的“行政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第三,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可以朝着“以提供优质行政服务为基本理念和重心”这一方向进一步发展,这既是我们分析外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后得出的一个重要启示,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另外,近些年来,知识产权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迅速发展的事实与行政保护在展会知识产权领域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应当朝着这一方向进一步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去与留”绝不能仅仅依从于学界的某种观点,而应当在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来作出取舍。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还不是探讨我国这一制度“去与留”的关键时刻,如何进一步调整、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才是我们当前需要特别考虑的问题。第二,我们不能笼统地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去与留”。因为在这一外延广泛的制度中,有些内容是可以“去”的,而大部分内容是不能“去”的。第三,我们应当适时地调整和优化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特色制度。我们认为:(1)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特色内容不可能会在短期内彻底消失。(2)对于知识产权纯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制度,我们应该不断弱化,直到完全取消,并被司法保护方式所取代;在司法保护还确有困难,不能完全担当此任务之时,行政裁决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应当将其定位于作为司法保护的补充方式。(3)对于行政调解,则没有必要取消,应当让其充分发挥节省司法资源、有效补充司法保护的作用。(4)对于行政查处制度,由于其职能不能被司法保护所取代,从而可能会长期存在下去;其是否需要进一步强化或者弱化,应当在综合权衡各种影响因素(特别是侵权和违法状况因素)后做出选择。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商标和著作权行政查处制度可以基本维持现状,但是,对于专利行政查处制度来说,根据当前专利侵权和违法状况还较严重而查处手段又比较有限的情况,我们可以考虑适当加强,以达到与商标、著作权行政查处力度基本平衡的水平。第四,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可以遵循以下基本路径与发展模式:由过去的以行政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为重心到现在的以行政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重心,再到将来的以提供优质行政服务为基本理念和重心;并且,在整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尤其要强调积极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本土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利这一核心目标。
《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主要创新点有三个:第一,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第二,在实地调研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从WTO和外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视角,详细论证了实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这一历来受到争议的中国特色制度的必要性;详细论证并提出了中国实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基本路径和发展模式。第三,在各章节中,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中存在的其他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特别是“世博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研究”,和“知识产权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研究”等,尤其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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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这个词组,让我直接联想到的是在具体实践中,各级行政机关如何运作,以及这些运作是否能够真正有效地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在WTO的框架下,这种行政保护的逻辑和方式又有什么特别之处?我期待书中能够深入探讨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具体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注册与管理、专利的审查与执法、著作权的登记与保护,以及地理标志的申请与维护等。书中是否会细致地描绘出这些过程中的法律依据、操作流程、以及关键的执行环节?例如,在专利侵权查处中,行政机关的介入是否能够快速有效地遏制侵权行为?在商标纠纷中,行政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如何保证?我非常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关于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统计数据和发展趋势分析,例如行政执法案件的数量、处罚的金额、以及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等。同时,我也想知道,书中是否会讨论如何进一步提升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国际竞争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评分当我看到“WTO框架下”这个短语时,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中国在加入WTO后,必须面对的国际规则和市场环境。这本书的重点在于“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这意味着它会深入剖析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具体实践。我迫切希望书中能够详细阐释WTO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则,尤其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中关于行政保护的内容,以及中国是如何在加入WTO后,根据这些规则对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的。更具体地说,我希望书中能够提供关于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指南和案例分析。例如,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证据认定、以及裁决标准是什么?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行政调解是否能够有效解决争议?在著作权保护方面,行政机关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我期待书中能够提供对这些问题的深入解答,并且能够反映出中国在行政保护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以及为提升保护水平所做的努力。
评分这本书的题目给我一种非常扎实的学术研究的预感。“WTO框架下”表明其研究的起点和参照系是国际规则,而“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则聚焦于中国特有的实践。我非常期待书中能够对WTO的TRIPS协议进行详尽的解读,特别是其中关于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责、程序和救济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接着,我希望看到的是,中国如何将这些国际规则内化到自身的法律体系中,并在行政实践中得以贯彻。例如,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环节,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如何体现出对WTO规则的遵循性的?书中是否会涉及一些具体的部门,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等,以及它们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的职能分工和协作机制?我尤其关心的是,书中是否会就中国在行政保护方面的效率和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并对比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评分这本书的标题让我对它所探讨的“行政保护”这个概念充满了好奇。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保护通常意味着通过政府的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手段来预防、制止和惩罚侵权行为,以及进行知识产权的注册和确权。我希望书中能够清晰界定行政保护的范围和边界,以及它与司法保护、仲裁保护等其他保护方式的区别和联系。在WTO的框架下,中国是如何构建和运行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的?这其中又涉及哪些具体的行政部门和法律程序?我特别想知道,书中是否会详细介绍中国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来展示行政机关在打击侵权、保护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例如,一些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商标侵权案件,或者在边境线上查获的大量侵权产品,这些案例背后反映了中国行政保护的哪些特点和成果?同时,我也希望作者能够对当前中国行政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执法力度不均、权力寻租、信息不对称等,进行深入的剖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评分我对知识产权保护一直非常关注,尤其是“行政保护”这个概念,它直接关联到实际的执法和权益保障。这本书的标题“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让我对其内容产生了极大的期待。我希望书中能够清晰地界定WT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内涵和外延,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制度设计和实践运作。我尤其想知道,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是如何根据国际规则进行调整和完善的?书中是否会详细介绍中国在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各个领域的行政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行政机关的职责、执法程序、以及救济手段?例如,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行政机关是如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罚的?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行政调解是否发挥了积极作用?我还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关于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来展示中国在这一领域的成就和挑战。
评分这本书的标题“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立即勾起了我的阅读兴趣,因为它涉及到了国际规则和国内实践的结合。我非常好奇书中会如何将WTO的框架性要求,具体到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方方面面。例如,我期待书中能够对WTO所倡导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基本原则,在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践中是如何体现的?在知识产权的注册、确权以及侵权查处等环节,中国的行政机关是否能够提供与本国国民同等的保护?我希望书中能够提供详细的法律条文分析和政策解读,阐述中国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领域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安排。例如,在商标管理方面,行政机关是如何审批、续展和转让商标的?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审查员的职责是什么?在边境控制方面,海关如何有效地识别和拦截侵权商品?我也希望书中能够对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效率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分析其在促进创新、鼓励投资方面的作用。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让我眼前一亮,简洁而大气,透着一股专业感。封面上“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几个字,清晰地表明了其研究的重点和深度。作为一个对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都有一定兴趣的读者,我一直很关注中国在加入WTO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尤其是在行政保护这一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和个人的权益是否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我对书中是否能详细解读WTO相关规则,以及这些规则是如何在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实践中得到具体贯彻和实施的,充满了期待。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剖析中国在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过程中遇到的挑战,以及为应对这些挑战所采取的策略和措施。同时,我也很好奇书中是否会涉及一些具体的案例分析,通过真实案例来阐释理论知识,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消化。例如,在专利审批、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行政环节,中国是如何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在侵权查处过程中,行政机关的职能边界在哪里?又如何与其他司法手段形成互补?这些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方面。这本书如果能提供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观点,探讨未来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发展趋势,那就更好了。
评分读到“WTO框架下”这几个字,我立刻联想到的是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国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的一系列重大改革。这本书无疑会从这个宏观的视角切入,探讨中国如何根据WTO的承诺,调整和完善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我期待书中能够详细梳理这些改革的历程,以及改革背后所面临的国际压力和国内需求。尤其是在行政执法层面,如何确保公平、公正、有效的执法,并且与国际通行规则相符,是我非常关注的重点。例如,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方面,是否存在一定的规范和限制?在知识产权行政确权(如注册)的程序是否公开透明,并给予相关方充分的申辩机会?我希望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具体的政策解读和法律条文分析,帮助读者理解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具体操作和实践。如果书中还能触及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以及它们如何与前端的行政保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那就更完美了。
评分当我拿到这本书时,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逻辑框架。从标题“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来看,它应该会围绕着WTO的TRIPS协议展开,然后深入到中国的具体行政保护措施。我设想书中会有一个章节专门介绍TRIPS协议的核心内容,特别是与行政保护相关的条款,比如程序公正性、可及性、以及救济措施等。接着,应该会详细阐述中国在履行这些国际义务时,如何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国内法律法规中体现出来。更重要的是,我期待书中能够具体分析知识产权局、海关等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和操作流程。比如,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行政机关是如何进行认定、调查和处罚的?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行政调解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又或者,在边境保护方面,海关如何有效阻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我也很想知道,书中是否会讨论中国在行政保护方面的一些创新举措,例如电子化审批、大数据分析在侵权监测中的应用等等。如果书中能提供一些关于行政保护效率、成本以及对创新激励作用的实证分析,那将是非常有价值的。
评分这本书的出版,恰逢中国知识产权事业飞速发展的时期,因此我对它寄予了厚望。我特别想了解的是,在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中国特色”体现在哪些方面?是否存在一些与国际主流做法不尽相同,但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之处?比如,在行政执法的力度、效率以及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等方面,是否有一些独到的经验值得借鉴?我还关注的是,书中是否会对中国在行政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挑战和不足进行客观的剖析?例如,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公正性是否还有待提高?在处理跨境知识产权纠纷时,行政机关的协调能力如何?以及如何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侵权行为?我希望作者能够以一种严谨、学术的态度,提供翔实的数据和案例,来支撑其论点。如果书中能够对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国际比较进行一些深入的探讨,分析中国与其他主要经济体在行政保护方面的异同,并从中得出有益的启示,那将是一次非常宝贵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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