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评分文章来源:《学术月刊》第20194期 内容提要:黑格尔对于国家与宗教的问题有着广泛的论述,尤其在《法哲学原理》第270节的附释中提供了非常集中和成熟的表述,值得我们细细解读。在近代哲学论述政治与宗教的理论框架以及黑格尔国家学说中有关“主观的实体性”论述的双重视野下,...
评分文章来源:《学术月刊》第20194期 内容提要:黑格尔对于国家与宗教的问题有着广泛的论述,尤其在《法哲学原理》第270节的附释中提供了非常集中和成熟的表述,值得我们细细解读。在近代哲学论述政治与宗教的理论框架以及黑格尔国家学说中有关“主观的实体性”论述的双重视野下,...
评分Both Immanuel Kant and Friedrich Hegel grapple with the question: does human history have a moral purpose? and answer affirmatively. Kant and Hegel share similar grounds for justifying their teleological views of history and emphasize on similar driving for...
评分【摘要】《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柏林大学上讲座课而印刷的教材,1821年出了第一版。从1818年到1831年,在上法哲学课的过程中,黑格尔对相应的内容做了一些“口头补充”和“页边注释”,在他去世后,就留下了非常多关于法哲学的“遗著”。甘斯(Eduard Gans)在主编第一版《黑格...
读不下去~翻译水平真的!!!!!
评分孤寂精神世界里的绝对以至
评分我算读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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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我算读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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