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这部著作篇幅虽然不大,但影响却极为深远,被誉为刑法学乃至法学领域里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论犯罪与刑罚》原著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自1993年由黄风教授第一次翻译成中文出版以来,《论犯罪与刑罚》已被列人中国刑法学研习者的必读书目。当时译本依据的是原著法文译本编排次序(也称42章版,由法国学者对原著重新编排章节而成),此次再版依据的是原著的47章版,由黄风教授最新授权。
切萨雷·贝卡里哑(1738—1794),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1738年3月15日生于米兰一个贵族家庭,1758年毕业于帕维亚大学,攻读法律专业。1762年发表处女作《论米兰公国1762年货币混乱及其救治》。1764年完成《论犯罪与刑罚》,并于当年出版,由此一举成名,并为他赢得了长久的声誉。1768年成为米兰宫廷学校经济贸易学教授,讲授经济学课程。1771年成为米兰公共经济最高委员会成员,先后负责过经济部门和司法部门。1791年又被奥地利皇帝利奥波德任命为伦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员会的成员,其间力主废除死刑。
以下这篇读书笔记,是曾经课堂上读书汇报的电子稿,发于此处,希望以文会友,或交流、或分享。 1764年,年仅26岁的贝卡利亚发表了《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传世之作,这本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系统阐述犯罪与刑罚问题的的著作,体现着历史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对于欧洲以致全世...
评分法理 你们想预防犯罪吗?那你们就应该让光明伴随着自由。知识传播得越广泛,它就越少滋生弊端,就越加创造福利。当光明普照国家的时候,愚昧无知的诽谤将停息,丧失理性的权威将发抖,法律的蓬勃力量将不可动摇。因为任何明达的人都会将自己所牺牲的那一点无益的自由同其他人所...
评分贝卡利亚的名字,我从接触刑罚就知道了,一直想看他的著作,这一次终于得偿所愿。 其实写读书笔记,你写不过黄风的,译者黄风写得很好,把贝卡利亚的生平描绘得淋漓尽致。让我们在阅读此书的时候,把作者的背景给了解得一清二楚、 贝卡利亚称之谓刑法之父,当之无愧...
评分在1764年,写出《论犯罪与刑罚》的贝卡里亚本人却被指责为心灵的软弱,“理智的人会说,当你写作时站得多么高,而当你不再写作时你的水平又多么低。” 贝卡里亚不管,他只希望按照自己的感觉、性格和需要度过自己的生涯。就这一点,我却也以为他是坚定的。 当看到一部作品具有...
评分读贝卡里亚论“政治惰性”有感 □/徐强 关于政治惰性,意大利法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是这么说的:“明智的政府是不容许在自己辛勤劳苦的肌体内部存有政治惰性的。我称之为政治惰性的东西,对社会既不贡献劳苦,又不贡献财富;它只知获取,却不付任何代价;……它丧失了保持...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自我挑战。作者提出了许多观点,直接冲击了我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认知。他对于“犯罪者的自由意志”的质疑,以及这种质疑如何影响我们对责任的追究,让我陷入了深刻的思考。如果犯罪者在某种程度上并非完全出于自由意志,那么我们对他的惩罚是否还能完全站得住脚?这并不是在为犯罪者辩护,而是在探讨我们追究责任的界限在哪里。我尤其关注他对于“教育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的论述,这让我看到了希望,也看到了改变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可以通过教育,从根源上减少犯罪的发生,那么这比事后严厉的惩罚更有意义。这本书让我对“惩罚”的意义进行了重新定义,不再仅仅是报复,而是包含了改造和预防的更深层目的。
评分这本书的逻辑非常严谨,每一个观点都建立在前一个观点之上,层层递进,让人能够清晰地把握作者的思路。我发现作者在论述过程中,经常会引用大量的历史案例和哲学思想,这使得他的论证更加扎实,也更加具有说服力。他对于不同社会制度下犯罪率和刑罚适用情况的比较分析,让我看到了不同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对犯罪行为的影响。这让我意识到,犯罪并非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深深地根植于社会结构和文化土壤之中。我尤其关注他对于“同态复仇”的批判,以及为何它最终被更文明的刑罚体系所取代。这种历史演进的视角,让我看到了人类社会在文明化进程中的进步。同时,我也在思考,我们目前的刑罚体系,是否还有可以改进的地方,是否还存在一些不那么“文明”的痕迹,只是我们尚未察觉。这本书挑战了我许多固有的认知,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对于法律和正义的理解。
评分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依然回荡着作者那些深刻的论述。他并没有提供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而是抛出了无数值得我们去探索和思考的问题。他对“刑罚的社会功能”的全面剖析,让我看到了刑罚不仅仅是对个体的制裁,更是对社会价值的维护和对公众安全的保障。我尤其关注他对于“死刑”的论证,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但作者以其严谨的逻辑和深刻的洞察,为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考角度。我不再仅仅是从情感上抵触或支持,而是开始从更宏观的社会效益和伦理原则上去权衡。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引发我们的思考,让我们不断审视和完善我们对犯罪和刑罚的认知。它让我明白,对待这些复杂的问题,需要的是深刻的理解和持续的反思。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吸引了我,一种沉静而深邃的蓝色,仿佛预示着书中探讨的那些沉重却又至关重要的话题。拿到手里,纸张的质感也相当不错,散发着淡淡的书香,让人立刻有了阅读的冲动。我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一直以来,我对犯罪的根源、刑罚的公正性以及社会对这些问题的应对方式都充满好奇。我知道这本书在刑法学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很多人都将其视为理解这些复杂概念的基石。我尤其期待书中对于“犯罪”本身的定义,是否会超越简单的行为违法,而是深入到其背后的社会、经济、心理等多重因素。同时,对于“刑罚”,我更关注它是否仅仅是惩戒,还是包含有改造、教育以及最终恢复社会秩序的更深层意义。我希望作者能够提供一种全新的视角,让我能够辩证地看待这些问题,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的法律条文。这本书的书名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张力,犯罪与刑罚,两者之间似乎是必然的联系,又似乎隐藏着无数的争议和值得深思的环节。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翻开它,去探寻作者所构建的思想世界。
评分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深刻的思想对话。作者就像一位睿智的长者,循循善诱地引导着我思考那些困扰人类许久的问题。他对于“功利主义”的阐释,以及如何将其应用于刑罚的设定,让我对刑罚的目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尤其关注他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将其与个体权利的保护相平衡。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但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他对于预防犯罪的重视,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关注事后追究,更着眼于事前防范。这种前瞻性的思考,对于建设一个更安全、更和谐的社会至关重要。我开始思考,除了严厉的刑罚,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来减少犯罪的发生?教育?贫困的解决?社会福利的完善?这本书为我提供了许多思考的起点。
评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既有学者特有的严谨,又不失其文学性。作者在阐述复杂的哲学概念时,并没有使用晦涩难懂的术语,而是用生动形象的比喻和例证,将抽象的理论变得触手可及。我尤其喜欢他对于“法律的必然性”的探讨,以及它如何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石。这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庄严与崇高。同时,我也在思考,当法律与人性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如何选择?作者似乎并没有给出一个简单的答案,而是引导读者去自行探索。他对于“惩罚的合理性”的论证,让我对死刑等极端的刑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不再仅仅是从情感上去排斥或接受,而是开始从理性的角度去分析其必要性与否。这本书迫使我去审视我内心深处的道德判断,并反思这些判断的来源。
评分当我深入阅读时,我发现作者并没有局限于单一的学科领域,而是将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甚至伦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融会贯通,构建了一个非常宏大而完整的思想体系。他对“犯罪的起源”的分析,让我意识到,犯罪行为的产生往往是一个多因素交织的结果,单一的解释往往是片面的。他对于“社会环境对个体的影响”的强调,让我对那些处于社会边缘、身处困境的人群有了更多的同情和理解。这并不是为犯罪行为开脱,而是希望我们能够更全面地认识犯罪,从而采取更有效的干预措施。我尤其欣赏他对“刑罚的非人性化”的担忧,以及为何我们应该警惕过度严酷的惩罚。这让我开始反思,我们是否在追求“安全”的过程中,无意中剥夺了许多人的人权?这本书让我对“公正”这个词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评分当我开始阅读时,我发现作者的文字非常有力量,每一句话都经过了深思熟虑。他并没有一开始就抛出复杂的理论,而是用一种非常引人入胜的方式,从最根本的关于人性的探讨开始。这让我感到非常惊喜,因为在我看来,理解犯罪和刑罚,首先需要理解的是为什么人会犯罪,以及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如何去回应这种行为。作者对于社会契约的论述,以及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处境,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思考维度。他并没有回避人性中可能存在的阴暗面,而是直面它,并试图从中找出合理的解释。这种坦诚的态度让我非常信服。我尤其欣赏他对于自由意志的讨论,这在我看来是理解责任与惩罚的关键。如果一个人并非完全自由地选择犯罪,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去衡量他的罪责呢?这种哲学层面的追问,让我不得不放慢阅读的节奏,反复琢磨。这本书的深度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它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更是一本关于人性、社会以及我们如何构建一个公正秩序的哲学著作。
评分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思想冲击,让我开始质疑许多我曾习以为常的观念。作者对于“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的探讨,以及这种辩证关系如何影响我们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让我重新审视了个人选择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微妙联系。他并没有给出一个简单的二元对立的答案,而是展现了事物复杂性和多面性。我尤其欣赏他对“人性的弱点”的深刻洞察,以及为何这些弱点会成为犯罪的土壤。这让我更加关注对个体的关怀和教育,因为我相信,一个更加人性化的社会,才能更有效地减少犯罪。这本书让我对“惩罚”的最终目标产生了新的思考:是否是为了改造个体,使其能够重新融入社会,而不是仅仅为了隔离和惩戒?
评分这本书的书写风格非常清晰流畅,尽管探讨的是非常深刻而复杂的问题,但作者却能用一种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他对于“自然法”和“实在法”的对比,以及它们在刑罚体系中的不同作用,让我对法律的本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尤其喜欢他对“比例原则”的强调,以及为何刑罚的轻重应该与罪行的严重程度相匹配。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但在作者的论述中,我看到了这种原则背后深厚的哲学根基。我开始思考,我们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是否充分贯彻了这一原则?是否存在一些不那么“相称”的判决?这本书让我对“公平正义”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它不仅仅是抽象的口号,更是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判决之中。
评分18世纪的法学著作,两百多年后的今天读来依然震撼。@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刑罚越公正,君主为臣民保留的安全就越神圣不可侵犯,留给臣民的自由就越多。当某一种弊端同一个国家的制度密切联系时,可以想象清除这种弊端将意味着毁灭这种制度。一个过于广阔的共和国,除非划分并联合成许多加盟共和国,否则避免不了专制主义。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自己却在做这种事;它阻止公民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者,我认为这是荒谬的现象。刑罚的目的不是摧残报复一个感知者,而是阻止罪犯重新侵害公民,规诫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评分“道德的政治如果不以不可磨灭的人类感情为基础的话,就别想建立起任何持久的优势” 论述了很多普遍的人类感情,这些道德伦理是人为立法的基础。刑法的本质是什么?法定责任和道德责任的区分是什么?怎么预防犯罪?怎么惩罚犯罪?
评分这本小册子值得反复读多次。我对贝卡利亚的一个观点深以为然:在无法有效预防某项犯罪的时候,任何对它的刑罚,都很难说是完全正义的。另外书中引用的一个卢梭的观点我也很赞同:教育不在于课目繁多而无成果,而在于选择上的准确。第四十二章的总结现在基本已经成为刑法公认的原则:“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评分每看一遍都有新的收获,不过永远不变的感受是,贝卡里亚、格老秀斯这些启蒙时代的法学家最有爱了。
评分贝卡利亚25岁的时候就写成了这部书,皮亚杰22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说明读书越多越可能被条条框框束缚住而失去创造力了。黄风在书后对历史背景的介绍和总体评价很有意义。如果每一个中国的立法者,执法者都能读一读这个小册子,他们在审判良心犯和实施酷刑的时候会不会心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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