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银行家查尔斯,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为了追求内心隐秘的绘画梦想,突然抛妻别子,弃家出走。
在异国他乡,他贫病交加,对梦想却愈发坚定执着。在经历种种离奇遭遇后,他做出了让所有人震惊的决定……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作者简介
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 -1965)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故事圣手”。
生于巴黎,十岁前父母双亡,由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因身材矮小,说话结巴,总被同龄人欺凌,性格孤僻敏感。
18岁在伦敦学医,后弃医从文。23岁时发表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从此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人生经历奇特,他做过助产,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司机;他做过丈夫,做过情人,拒绝过女人的求婚,他的求婚也被另一个女人拒绝;他自称“四分之三喜欢女人,只有四分之一喜欢男人”。
在文学界,毛姆是一个优雅、老到、冷漠的人性观察者,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在他的故事中看到自己,这也让毛姆成为二十世纪炙手可热的作家。
他的后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别墅里,晚年几乎获得了整个欧洲文学界的一切殊荣。91岁时,逝于法国。
经典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枷锁》。
目录信息
读后感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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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看过一个朋友写的有关毛姆和黑塞之间的比较,从风格到技巧上都做了分析。事实上,两个人最大的不同,其实在于身份。黑塞骨子里是哲学家,尽管披着作家的外衣,但他的作品是深入而专注于“人类精神状况的出路”。而毛姆则是一个典型的作家,他只讲故事。 “作家更想去...
几个月前,我问一朋友生日时想收到什么礼物。他答曰:大美妞儿~我笑回:“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不同意最后那句,旁征博引地回我:“……你说念个尼采念个权力意志……再整萨特啊……德里达啊……叔本华啊……洛克啊……祁克果……再鼓捣鼓捣...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
用户评价
说实话,这部小说的文字有一种魔力,它不追求华丽的辞藻堆砌,却自有其冷峻而有力的美感。仿佛作者手持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冷静地剖析着人性的幽暗与光亮。我尤其被那种环境描写所吸引,那些异域风情的描摹,既真实可感,又带着一层淡淡的疏离感,恰好衬托了主人公那种格格不入的灵魂状态。他像一个闯入者,带着不属于这个环境的气息,却又以一种近乎野蛮的生命力,硬生生地在夹缝中开辟出了自己的天地。这种强烈的对比,构成了阅读过程中最主要的张力。书中对于艺术创作过程的描绘,也令人深思。那不是浪漫主义的灵光乍现,而是一种近乎苦役的、近乎折磨的自我锤炼。它揭示了真正的创造者,往往必须忍受常人无法想象的孤独与误解。当我合上书卷时,耳边似乎还能听到某种遥远的、不和谐的乐音,那是理想与现实交锋时发出的刺耳声响,但正是这种不和谐,才使得整部作品充满了不可磨灭的艺术感染力。
这部作品的节奏感处理得非常微妙,它不是线性的推进,更像是螺旋上升,在不断重复的冲突和挣扎中,将人物的内在世界层层剥开。初读时,会被那种近乎偏执的行动力所震撼,仿佛主人公是一个被某种强大信念驱动的机械体,对外界的评价充耳不闻。但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发现,那份偏执背后,是对自我价值体系的近乎狂热的坚守。书中对于不同阶层人生活的观察,也十分入微,无论是上流社会的虚伪周旋,还是底层生活的挣扎求存,都被描绘得栩栩如生,没有丝毫的矫饰。作者似乎更关注的是精神层面的交锋,而非物质层面的得失。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关于“美”与“俗”的辩论,这种冲突在人物的言行举止中无声地展开,让人不得不思考,我们自以为是的“常识”和“审美标准”,究竟是多么脆弱不堪。读完后,心里久久萦绕的,是一种关于“代价”的沉重思考,那份对自由的追逐,究竟需要付出多少血肉和灵魂的代价?
这部作品初读时,着实让人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近乎粗粝的生命力。它不像那些精致打磨、步步为营的叙事那样让人感到舒适,反而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带着原始的冲动和对既有世界的漠然。作者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极其大胆,毫不留情地撕开了那些社会光鲜亮丽外表下的虚伪与挣扎。我尤其欣赏它对“选择”这个主题的探讨,那种近乎偏执的追寻,仿佛主人公被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驱使着,义无反顾地奔向他内心深处那个模糊不清的彼岸。整个故事的节奏是跳跃的,时而缓慢得像凝固的蜂蜜,让人细细品味每一个眼神、每一次沉默;时而又快得如同疾风骤雨,将人卷入一场无法预料的命运漩涡。你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定义其中的人物,他们身上的矛盾性、复杂性,才真正构成了这部作品令人信服的基石。它迫使读者去反思:我们所遵循的规则,是否真的是唯一的出路?那种对庸常生活的彻底决裂,其背后的代价与收获,究竟该如何衡量?读完之后,心中的余波久久不能平息,像是在心湖投下了一块巨石,涟漪层层,久久不散。
每次拿起这本书,都像是进行了一场精神上的“马拉松”,它考验着读者的耐心,也奖励着那些愿意深入挖掘的人。叙事线索的铺陈并不总是清晰明了,有时你会感到自己像一个迷失在浓雾中的旅人,需要凭借直觉和对人物动机的把握,才能辨认方向。这种阅读体验,恰恰是它高明之处——它拒绝被动地喂养读者,而是要求你积极参与到意义的构建中去。不同角色的侧面烘托,也处理得极为精妙。那些看似配角的出现,往往是照亮主人公某种特质的棱镜,让人物的轮廓更加立体和饱满。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人物命运时的克制,没有给予廉价的同情,也没有过度的道德审判。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发生,如同自然界的规律,残酷却又无可辩驳。这部作品,与其说是在讲述一个人的故事,不如说是在探讨一种“存在”的本质:我们存在的意义,是否必然要通过世俗的成功来界定?它提供了一种截然不同的视角,让人看完后,对日常生活的喧嚣产生一种近乎超脱的抽离感。
坦白讲,初次接触这部作品时,可能会被其人物的冷漠和故事的残酷性所排斥。它毫不留情地展示了人性中那些不那么光彩的部分——自私、冷酷、对既有情感的背弃。然而,正是这种毫不留情的真实,赋予了它强大的生命力。作者的叙事视角是高度聚焦的,所有笔墨都集中在主角那近乎病态的专注上,周围的一切,包括亲情、友情乃至社会规范,都成了他前进道路上的背景虚化。这种处理手法,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内向张力。我特别留意到书中对环境氛围的渲染,那种压抑、沉闷,却又时不时被突如其来的、近乎野蛮的生命力所打破的景象,让人仿佛能感受到空气中弥漫的燥热与不安。它探讨的不仅仅是个人的选择,更像是对整个时代精神的一种隐晦的批判——在那个充斥着标准答案的时代,追求绝对的自我实现,需要付出何等巨大的勇气与代价。这本书更像是一剂猛药,初尝苦涩,回味却带来一种深刻的清醒。
一个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抛下自己拥有的一切去追寻心中燃起的激情啊。
@译本
精彩绝伦!翻译得也非常棒! 感觉现在有点开始回味三年前范老师在群里说的,“我希望我们都是一群疯子”的感觉了,不知道能不能做到理性的发疯呢
没有对错,没有得失,没有月亮,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如是而已。
看完之后我翻到了第一章,回顾对斯特里克兰的描写,几乎在厌弃中看到了最后,一方面感受着他的冷漠偏执,另一面又是疯狂的在绘画里的生命力。故事真的酣畅淋漓,他奚落爱他的女人时有种想鼓动布兰奇打断他的腿的想法,但当他绘画,得麻风病瞎了一年在墙上画了最后的杰作时,又是另一种酣畅的张力。是矛盾的,有时候会想到杀妻的顾城,一码归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