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银行家查尔斯,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为了追求内心隐秘的绘画梦想,突然抛妻别子,弃家出走。
在异国他乡,他贫病交加,对梦想却愈发坚定执着。在经历种种离奇遭遇后,他做出了让所有人震惊的决定……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作者简介
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 -1965)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故事圣手”。
生于巴黎,十岁前父母双亡,由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因身材矮小,说话结巴,总被同龄人欺凌,性格孤僻敏感。
18岁在伦敦学医,后弃医从文。23岁时发表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从此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人生经历奇特,他做过助产,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司机;他做过丈夫,做过情人,拒绝过女人的求婚,他的求婚也被另一个女人拒绝;他自称“四分之三喜欢女人,只有四分之一喜欢男人”。
在文学界,毛姆是一个优雅、老到、冷漠的人性观察者,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在他的故事中看到自己,这也让毛姆成为二十世纪炙手可热的作家。
他的后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别墅里,晚年几乎获得了整个欧洲文学界的一切殊荣。91岁时,逝于法国。
经典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枷锁》。
目录信息
读后感
我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在读完这篇小说后立即写一篇书评。自从用了多看阅读之后,我开始逐渐形成给自己注意的章句划线,兴之所至加上几句注释的习惯。这是一不小心就会有损纸质书的书本质量,或者空白处怎么都写不下自己的全部想法时难以想象的一种便利。而这部小说给我的感受是,...
我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在读完这篇小说后立即写一篇书评。自从用了多看阅读之后,我开始逐渐形成给自己注意的章句划线,兴之所至加上几句注释的习惯。这是一不小心就会有损纸质书的书本质量,或者空白处怎么都写不下自己的全部想法时难以想象的一种便利。而这部小说给我的感受是,...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
用户评价
这部作品初读时,着实让人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近乎粗粝的生命力。它不像那些精致打磨、步步为营的叙事那样让人感到舒适,反而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带着原始的冲动和对既有世界的漠然。作者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极其大胆,毫不留情地撕开了那些社会光鲜亮丽外表下的虚伪与挣扎。我尤其欣赏它对“选择”这个主题的探讨,那种近乎偏执的追寻,仿佛主人公被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驱使着,义无反顾地奔向他内心深处那个模糊不清的彼岸。整个故事的节奏是跳跃的,时而缓慢得像凝固的蜂蜜,让人细细品味每一个眼神、每一次沉默;时而又快得如同疾风骤雨,将人卷入一场无法预料的命运漩涡。你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定义其中的人物,他们身上的矛盾性、复杂性,才真正构成了这部作品令人信服的基石。它迫使读者去反思:我们所遵循的规则,是否真的是唯一的出路?那种对庸常生活的彻底决裂,其背后的代价与收获,究竟该如何衡量?读完之后,心中的余波久久不能平息,像是在心湖投下了一块巨石,涟漪层层,久久不散。
坦白讲,初次接触这部作品时,可能会被其人物的冷漠和故事的残酷性所排斥。它毫不留情地展示了人性中那些不那么光彩的部分——自私、冷酷、对既有情感的背弃。然而,正是这种毫不留情的真实,赋予了它强大的生命力。作者的叙事视角是高度聚焦的,所有笔墨都集中在主角那近乎病态的专注上,周围的一切,包括亲情、友情乃至社会规范,都成了他前进道路上的背景虚化。这种处理手法,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内向张力。我特别留意到书中对环境氛围的渲染,那种压抑、沉闷,却又时不时被突如其来的、近乎野蛮的生命力所打破的景象,让人仿佛能感受到空气中弥漫的燥热与不安。它探讨的不仅仅是个人的选择,更像是对整个时代精神的一种隐晦的批判——在那个充斥着标准答案的时代,追求绝对的自我实现,需要付出何等巨大的勇气与代价。这本书更像是一剂猛药,初尝苦涩,回味却带来一种深刻的清醒。
每次拿起这本书,都像是进行了一场精神上的“马拉松”,它考验着读者的耐心,也奖励着那些愿意深入挖掘的人。叙事线索的铺陈并不总是清晰明了,有时你会感到自己像一个迷失在浓雾中的旅人,需要凭借直觉和对人物动机的把握,才能辨认方向。这种阅读体验,恰恰是它高明之处——它拒绝被动地喂养读者,而是要求你积极参与到意义的构建中去。不同角色的侧面烘托,也处理得极为精妙。那些看似配角的出现,往往是照亮主人公某种特质的棱镜,让人物的轮廓更加立体和饱满。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人物命运时的克制,没有给予廉价的同情,也没有过度的道德审判。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发生,如同自然界的规律,残酷却又无可辩驳。这部作品,与其说是在讲述一个人的故事,不如说是在探讨一种“存在”的本质:我们存在的意义,是否必然要通过世俗的成功来界定?它提供了一种截然不同的视角,让人看完后,对日常生活的喧嚣产生一种近乎超脱的抽离感。
说实话,这部小说的文字有一种魔力,它不追求华丽的辞藻堆砌,却自有其冷峻而有力的美感。仿佛作者手持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冷静地剖析着人性的幽暗与光亮。我尤其被那种环境描写所吸引,那些异域风情的描摹,既真实可感,又带着一层淡淡的疏离感,恰好衬托了主人公那种格格不入的灵魂状态。他像一个闯入者,带着不属于这个环境的气息,却又以一种近乎野蛮的生命力,硬生生地在夹缝中开辟出了自己的天地。这种强烈的对比,构成了阅读过程中最主要的张力。书中对于艺术创作过程的描绘,也令人深思。那不是浪漫主义的灵光乍现,而是一种近乎苦役的、近乎折磨的自我锤炼。它揭示了真正的创造者,往往必须忍受常人无法想象的孤独与误解。当我合上书卷时,耳边似乎还能听到某种遥远的、不和谐的乐音,那是理想与现实交锋时发出的刺耳声响,但正是这种不和谐,才使得整部作品充满了不可磨灭的艺术感染力。
这部作品的节奏感处理得非常微妙,它不是线性的推进,更像是螺旋上升,在不断重复的冲突和挣扎中,将人物的内在世界层层剥开。初读时,会被那种近乎偏执的行动力所震撼,仿佛主人公是一个被某种强大信念驱动的机械体,对外界的评价充耳不闻。但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发现,那份偏执背后,是对自我价值体系的近乎狂热的坚守。书中对于不同阶层人生活的观察,也十分入微,无论是上流社会的虚伪周旋,还是底层生活的挣扎求存,都被描绘得栩栩如生,没有丝毫的矫饰。作者似乎更关注的是精神层面的交锋,而非物质层面的得失。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关于“美”与“俗”的辩论,这种冲突在人物的言行举止中无声地展开,让人不得不思考,我们自以为是的“常识”和“审美标准”,究竟是多么脆弱不堪。读完后,心里久久萦绕的,是一种关于“代价”的沉重思考,那份对自由的追逐,究竟需要付出多少血肉和灵魂的代价?
从令人羡慕的安逸工作,到旁人嗤笑的流浪生活,这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谁也无法说它是好还是坏。但普罗大众对"成功"有着一套标尺,而谁也没有勇气去拒绝接受这既定的游戏规则。如果人人都能像查尔斯那样,在外人哂笑他的生活时,能说上一句"去你妈的",那每个人都能真正的找到自己的灵魂栖息地。 如果没有勇气去找,也无法知道怎么去找,那就请给别人多一点选择的空间,不要去给任何人贴标签。他那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可言。你没有义务去阻碍别人找寻"月亮",不要高举"为你好"的旗帜招摇过市,那只会给你的虚荣心加分。
95分。翻译如流水般流畅,用词现代、简洁还不失文采,应该是最好的译本了。 夹叙夹议,却不让人感觉索然无味;尖酸、刻薄还不失自敛、风度;手法传统、老派却还颇有几分个性与老道。能达到如此成就的小说家,或许西方仅叔叔一人。 斯特里克兰的在叔叔的笔下显得生动、活灵活现,仿佛拥有了血肉与灵魂,跃然纸上。其灵性四溢、永恒璀璨的精神,淋漓尽致地诠释了“生命”二字,好像释放出摧枯拉朽的耀眼光芒,充溢了人性与灵魂的虚空。 叔叔笔下的斯特里克兰用文字赋予了思想以实体,让我们能够用感官,去体会高尚灵魂的激荡与磅礴。鲜有作家能够直接在读者脑中,描绘出“灵魂”的容颜与温度。叔叔做到了,他用文学征服了美术,描出了画家都不曾绘出的形象。也正因此,我认为斯特里克兰留给世界的艺术价值,已经超越了高更所留下的。
看完之后我翻到了第一章,回顾对斯特里克兰的描写,几乎在厌弃中看到了最后,一方面感受着他的冷漠偏执,另一面又是疯狂的在绘画里的生命力。故事真的酣畅淋漓,他奚落爱他的女人时有种想鼓动布兰奇打断他的腿的想法,但当他绘画,得麻风病瞎了一年在墙上画了最后的杰作时,又是另一种酣畅的张力。是矛盾的,有时候会想到杀妻的顾城,一码归一码。
重温了一遍。比十几年前读时更能理解毛姆的成功了。这个版本还挺不错的,有高更画作的彩页,译文很流畅漂亮,语感也佳,看了这个译者译的几本诗集恶评如潮,但是就这本我觉得译得还挺不错的。
希望我们,既见六便士也见月亮。 (也太贪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