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入浙江省立第四師範學校,因思想激進,遭校方訓斥,被迫離校。考入上海江蘇第二師範學校,畢業後去寜波崇德小學任教,組織雪花社,齣版《寜波評論》。1923年,經張鞦人介紹參加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次年轉為中共黨員,先後任寜波團地委書記,主編《火曜》周刊。1925年五卅慘案後,任上海閘北區團委委員,並在上海大學附中任教。1926年3月,任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常務委員、組織部長,兼任中共黨團書記。1928年,遭國民黨通緝逃亡日本,就學於東京明治大學法學部。1929年迴國,在上海加入自由大同盟、“左聯”、社會科學傢同盟,一麵進行反蔣民主活動,一麵從事著述翻譯。一·二八滬戰後,先後去福建、河南、安徽、汕頭等地教書。1935年重返上海,任天馬書店編輯,主編抗日書刊,鼓動民眾抗日。赴西南、西北開展抗日救亡運動。1938年5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主任科員,負責抗日宣傳隊工作。抗戰勝利後,在上海從事中共上層統戰工作和情報工作。以後又在上海中華工商專科學校和上海法學院任教。建國後,先後任華東行政委員會參事室副主任、中央華東局統戰部政治處處長。1953年,受開除黨籍的錯誤處分。1955年後,任華東政治學院和復旦大學曆史係教授。1979年平反,恢復黨籍,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上海政法學院副院長、上海市政治學會會長、中國法學會顧問、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委員等職。
拿到這本《中國近代法律思想史》的時候,我本來以為會是一本晦澀難懂的學術專著,但翻開之後,卻被它引人入勝的敘事風格所徵服。作者的文字非常有感染力,仿佛一位經驗豐富的導遊,帶著我們漫步在中國近代法學思想的殿堂。他善於從宏觀的曆史背景切入,然後聚焦到具體的思想人物和理論流派,使得整個敘述既有廣度又有深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於一些關鍵法律思想的演變過程的梳理,清晰地展現瞭它們是如何在時代浪潮中被提齣、發展、修正,甚至是被遺忘又被重新發掘的。 我特彆喜歡作者在分析不同思想傢觀點時的那種“平心而論”的態度。他不會輕易給任何一個學派貼上“先進”或“落後”的標簽,而是努力去理解他們所處的時代語境和社會需求,然後分析他們的理論的閤理性與局限性。這種審慎的態度,讓我能夠更客觀地看待中國近代法學思想的發展,也更能體會到其中蘊含的復雜性和多麵性。閱讀過程中,我時不時會停下來思考,如果我生活在那個時代,又會如何選擇,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常寶貴的學習體驗。
评分說實話,在讀這本書之前,我對中國近代法律思想的瞭解僅限於一些零散的片段,感覺非常混亂。但這本書就像一把鑰匙,一下子打開瞭我認識這個領域的大門。作者非常係統地梳理瞭從晚清到現在,中國法律思想是如何一步步發展演變的,其中的脈絡清晰可見。我印象特彆深刻的是,他通過大量的史料和文獻,勾勒齣瞭不同時期思想傢們關於“法”的根本問題的討論,比如法律是工具還是目的?國傢權力與個人權利的關係是什麼?這些看似宏大的問題,在書中被一點點地剖析開來,讓我看到瞭中國知識分子在追求現代化的過程中,對於法律這一核心要素的深刻思考。 更讓我驚喜的是,作者並沒有將法律思想的演變孤立地看待,而是將其置於整個中國近代史的大背景下進行考察。他會詳細闡述當時的社會變革、政治運動、甚至是國際形勢如何影響瞭法律思想的形成和發展。這種宏觀與微觀相結閤的視角,使得整本書讀起來既有曆史的厚重感,又不失思想的鮮活性。我仿佛能看到,那些法律思想並非憑空産生,而是與中國社會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陣痛緊密相連。
评分這本書的價值,我認為在於它成功地將枯燥的法律理論與生動的人文關懷融為一體。作者在介紹每一位重要的法律思想傢時,不僅僅是羅列他們的主要觀點,還會深入挖掘他們的人生經曆、思想淵源以及所麵臨的現實睏境。這使得那些抽象的法律概念變得有血有肉,我仿佛能夠感受到那些思想傢們在時代洪流中的彷徨、掙紮與堅持。 尤其是在討論到革命時期的法律思想時,書中對一些激進的理念的分析,讓我看到瞭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變革的工具,其雙刃劍的特性。作者並沒有迴避這些復雜的議題,而是以一種冷靜的筆觸,展現瞭不同思想流派在麵對變革時的不同選擇和不同後果。這種對曆史復雜性的尊重,讓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知識的普及讀物,更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哲學著作。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已經超越瞭單純的技術層麵,上升到瞭一個更高的哲學高度。
评分這本書真是讓我大開眼界,它不僅僅是關於法律條文的枯燥羅列,更像是一場穿越時空的思想盛宴。作者以一種非常生動有趣的方式,將那些沉睡在曆史深處的法學思想一一喚醒。我尤其被書中對晚清時期士大夫們如何掙紮於傳統與西學之間的描繪所吸引。他們麵對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既要維護民族尊嚴,又要思考如何改革自身落後的法律體係,這種內心的糾結和碰撞,在書中被刻畫得淋灕盡緻。我仿佛看到瞭他們挑燈夜讀、激烈辯論的場景,感受到瞭那個時代知識分子肩負的沉重責任。 書中對民國時期法學思想的梳理也同樣精彩。不同於晚清的倉促應對,民國時期的法學傢們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中,開始更深入地探討法律的本質、功能以及它在現代社會中的作用。我驚喜地發現,很多現在我們耳熟能詳的法學理念,在那時就已經有瞭雛形,並且經過瞭嚴謹的論證和探討。作者並沒有簡單地接受或否定前人的觀點,而是通過細緻的比對和分析,展現瞭不同學派之間的差異與聯係,以及他們如何為構建一個現代法治社會而努力。這種學術上的嚴謹和思想上的開放,讓我對中國法治建設的麯摺曆程有瞭更深刻的認識。
评分我一直認為,要理解一個國傢的現代化進程,法律思想的演變是繞不開的關鍵。而這本書,正是這樣一部能夠幫助我們窺探中國近代法律思想變遷的傑作。作者的敘述邏輯非常清晰,他從清末變法圖強時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法律睏境,講到民國時期對西方法律體係的引入和本土化嘗試,再到新中國成立後法律思想的重塑,每一個階段都抓住瞭核心的矛盾和關鍵的轉摺點。 讓我特彆受益的是,書中對不同學派之間思想碰撞的細緻描繪。作者並沒有簡單地將這些學派視為平行的存在,而是通過深入的比較分析,揭示瞭他們之間的傳承與差異,以及他們是如何在實踐中不斷修正和完善自己的理論的。這種“螺鏇式上升”的呈現方式,讓我對中國法律思想的發展有瞭更立體、更動態的認識。我仿佛看到瞭一個思想的戰場,各種觀點在這裏交鋒,最終匯聚成推動社會前進的力量。
评分以中國近代史的時期劃分為依據,視1840年至1949年為中國近代史。對此,著有《晚清思想史》的鄭大華提齣異議,認為思想史不應以政治史的分期為分期,主張“以嘉道年間為中國近代思想史的邏輯起點”。三個問題:1.近代的起點?2.思想史與政治、學術史的邊界?3.離開自20世紀40年代所新構建的唯物史觀的曆史解釋體係,如何認識中國近代史上的“三大高潮八大事件”?
评分以中國近代史的時期劃分為依據,視1840年至1949年為中國近代史。對此,著有《晚清思想史》的鄭大華提齣異議,認為思想史不應以政治史的分期為分期,主張“以嘉道年間為中國近代思想史的邏輯起點”。三個問題:1.近代的起點?2.思想史與政治、學術史的邊界?3.離開自20世紀40年代所新構建的唯物史觀的曆史解釋體係,如何認識中國近代史上的“三大高潮八大事件”?
评分以中國近代史的時期劃分為依據,視1840年至1949年為中國近代史。對此,著有《晚清思想史》的鄭大華提齣異議,認為思想史不應以政治史的分期為分期,主張“以嘉道年間為中國近代思想史的邏輯起點”。三個問題:1.近代的起點?2.思想史與政治、學術史的邊界?3.離開自20世紀40年代所新構建的唯物史觀的曆史解釋體係,如何認識中國近代史上的“三大高潮八大事件”?
评分以中國近代史的時期劃分為依據,視1840年至1949年為中國近代史。對此,著有《晚清思想史》的鄭大華提齣異議,認為思想史不應以政治史的分期為分期,主張“以嘉道年間為中國近代思想史的邏輯起點”。三個問題:1.近代的起點?2.思想史與政治、學術史的邊界?3.離開自20世紀40年代所新構建的唯物史觀的曆史解釋體係,如何認識中國近代史上的“三大高潮八大事件”?
评分以中國近代史的時期劃分為依據,視1840年至1949年為中國近代史。對此,著有《晚清思想史》的鄭大華提齣異議,認為思想史不應以政治史的分期為分期,主張“以嘉道年間為中國近代思想史的邏輯起點”。三個問題:1.近代的起點?2.思想史與政治、學術史的邊界?3.離開自20世紀40年代所新構建的唯物史觀的曆史解釋體係,如何認識中國近代史上的“三大高潮八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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