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作者简介
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 1862-1937)是纽约一个名门望族琼斯家的女儿。和她的朋友亨利·詹姆斯一样,她在家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后来多次出国旅行。1885年她和一个比她大十三岁的有钱的波士顿人爱德华·华顿结了婚。此人性格虽好,但他们却很少共同之处,几年以后,爱德华患了精神病,最终导致了他们的离婚,从此以后,伊迪丝长住巴黎,直到1937年去世。
伊迪丝·华顿起初是为了排遣上流社会家庭生活的苦闷而开始写作的。她从1880年开始发表小说,1889年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问世,获得了意外的成功。1905年长篇小说《快乐之家》出版,使她成了20世纪前二十年最受欢迎的美国作家。1920年出版的《纯真年代》为她获得了普利策奖。她一共写了十九部中长篇小说,出版过十一本短篇小说集,还有大量的非小说作品。
目录信息
读后感
多年前看过马丁•斯科塞斯导演的电影《纯真年代》,时间久远故事情节几乎都要淡忘,但华丽的场景、精美的服饰,还有纽约萧瑟冬季寒雪覆盖空旷之地中矗立的那栋灰色房子,薇诺娜•瑞德的美貌,她那眸若星辰、清丽似山谷百合的容颜,却一直让人难以忘怀。一直以为《纯真年代...
在“Sex and the city”中,作者把如今的纽约叙述成了一个与沃顿那个年代相反的The Age of UNinnocencei。这样的论点引发了我对伊迪丝沃顿的兴趣。 先后品读了她的成名之作“快乐之家”及叠峰作品“纯真年代”。刚开始的5页纸,除了感受于出自同一作者之外,更多的是内心对相...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叙事结构像一个精巧的万花筒,每一次转动,都能呈现出迥然不同的光怪陆离。我非常震撼于作者在时间线上的自由穿梭,他似乎并不受线性叙事的束缚,而是让回忆与当下像两条交织的藤蔓,自然地生长在一起。这种非线性的处理,极大地增强了故事的张力和宿命感。比如,一个在开篇看似无关紧要的物品,可能在后半部分才揭示出它承载的沉重历史,这种伏笔的设置,高明之处在于,它并非刻意为之的“反转”,而是生命逻辑的必然体现。语言上,它呈现出一种近乎散文诗的质感,尤其是描绘自然景物的段落,充满了具象的感官刺激——你能闻到雨后泥土的味道,感受到微风拂过皮肤的凉意。然而,这种美感并不妨碍它对人性的深刻揭示。它敢于触碰那些青春期特有的,近乎残酷的自我审视和对外界的试探,毫不留情地撕开了美好的外衣,展现了内在的脆弱与渴望被理解的焦灼。读完,我感觉自己经历了一场漫长而又酣畅淋漓的精神洗礼,仿佛所有过往的片段都被重新梳理和熨烫过。
这本书的配乐感极强,如果非要我给它配乐,那一定是非常具有年代感的爵士乐,带着点慵懒的忧郁和不期而遇的惊喜。作者对于时代背景的把握,做到了“润物细无声”的境界。它不是那种把历史事件硬塞进来的说教式写作,而是让那个特定年代的气息,通过人们的衣着、谈吐、甚至对某些流行事物的态度,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这种环境的烘托,为人物的情感纠葛提供了一个极具说服力的舞台。我最欣赏的是,作者没有美化那个时代的局限性,相反,他巧妙地利用了这些限制——比如信息的不对称、社交的谨慎——来加剧人物之间的误解和戏剧张力。这种背景与人物命运的深度捆绑,使得故事的厚重感大大增加。它让你在享受阅读体验的同时,也对特定历史时期下个体的生存状态产生了更为立体的理解,远超出了单纯的个人情感故事范畴。
我个人对于那些能够精准捕捉到“存在感缺失”的作品情有独钟,而这本书恰好做到了这一点。它探讨的核心议题之一,是如何在群像中寻找自我定位,以及那种“我好像在这里,但又好像缺席”的漂浮感。书中有一段关于等待的描写,用词极其精准,那种计算着时间,却又深知时间是无法被真正掌控的无力感,让我感同身受。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没有把这种迷茫归咎于外部环境的压力,而是将探究的重点放在了个体面对“选择”时的犹豫不决上。每一次的犹豫,都意味着放弃了无数种可能性,而这种放弃本身就构成了生命的一部分。阅读过程中,我经常需要停下来,合上书,望向窗外,消化那些过于尖锐但又无比真实的洞察。它迫使我重新审视自己人生中那些“未完成”或“草草收场”的片段,去理解那些当时被视为是“小事”的决定,如何最终塑造了现在的自己。这是一部需要用心去“聆听”而不是“阅读”的书。
坦率地说,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那股“反英雄”的真实性。它没有塑造任何完美无瑕的楷模,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带着自己难以磨灭的瑕疵和局限性,这恰恰是我认为它超越了许多同类作品的关键所在。他们会犯错,会因为懦弱而错过良机,会因为固执而伤害到最亲近的人。作者的笔触冷峻而富有洞察力,他没有对这些失误进行道德审判,而是将它们作为生命轨迹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来呈现。这种对“不完美”的全然接纳,给了读者极大的释然感。特别是其中对于群体内部权力动态的描绘,那份微妙的排挤与被接纳的渴望,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刻画。我仿佛能听到那些压抑的、未曾爆发的争吵,感受到那些目光交汇时蕴含的复杂信息。这本书不是用来提供安慰的,它是用来提供镜子的,让你看清自己身上那些难以启齿的挣扎和矛盾,并最终学会与那个有点“糟糕”的自己和解。
这本书简直是一部温柔的迷雾,初读时,那种细腻到近乎透明的情感描摹就牢牢抓住了我的心。作者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不是那种直白的剖析,而是像在薄雾中行走,每走一步,都能捕捉到光影变幻带来的细微触动。我尤其欣赏他对童年记忆的处理方式,那种带着微微褪色的怀旧感,既有阳光下野餐的欢快,也有夏日午后独自面对窗外的怅惘。他笔下的世界,似乎永远笼罩着一层恰到好处的距离感,让你既能感同身受那些青涩的、笨拙的爱恋与失落,又保持着一个旁观者的清醒,不至于完全沉溺。故事的节奏舒缓得像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溪,没有惊涛骇浪,却处处暗藏着无法言喻的深意。读完后,脑海中浮现的不是具体的某个情节,而是一种整体的氛围,一种对逝去时光的喟叹,仿佛自己也曾是那个在某个转角等待,却最终未等到的人。这种克制而又饱满的情感表达,让我愿意一读再读,每一次都能从中汲取到新的感受,关于成长的代价,关于那些未曾说出口的告别。
2018-05-06 / 注:三星半 / 已送人
作者太直白了:May是artificial innocent,人造纯,Ellen才是真纯。
2018-05-06 / 注:三星半 / 已送人
字里行间都是对纽约上流社会的厌恶,软弱的纯真年代终将逝去。上等人矫情的说话方式,读起来有些不舒服,岁月真是个好东西,许多年前觉得冗长乏味,现在看来却是充满“虚无的消逝感”。 怀念属于电影和文学的纯真年代,呕心沥血只为创作不朽的文字,恰好被你读到,因缘际会触动灵魂共响,悉心雕琢镜头牵扯情绪,以光影呈现荧幕。
一个男人订了婚却爱上大姨子的故事(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美国版本:铃兰与黄玫瑰)改变了我对美国文学的刻板印象,也使我的信仰和处世原则受到了审视。才了解美国老纽约上流社会的阶层意识,书写中充满强大的秩序感和工整感、和威严中透露出的精致美学。女作家凭此书也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美剧SEX and the CITY中Carrie的第一句话就是:欢迎来到这个纯真年代。同名电影要去看看,选角很符合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