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如何遇见不要紧,要紧的是,如何告别。有些人,没有在一起,也好。
打动300000人的告别笔记,秋微销量与口碑齐赞之作。
你对那个人的爱应该是你的骄傲,而不是伤口啊。
十年爱念,四次分离。这是一本关于告别的笔记,写给我们在心底日夜牵挂的人,没有好好说再见的人,还有生命里不能触碰的痛。爱是一生的修行,能安放好感情,就能安放好人生。我们离开了彼此,我们成全了爱。
编辑推荐:
①《莫失莫忘》是秋微销量与口碑齐赞的畅销之作,上市后多次荣登当当网、开卷榜、各地图书城等各种图书销售排行榜top。
②这是秋微写作生涯最让人心碎的动心之作,爱是一生的修行,能安放好感情,就能安放好人生。
秋微观点:
世界上唯一比疾病疼痛还折磨的东西,就是那些分手后还残余在心头的未了情。所谓因缘,它跟欲望的多寡,情爱的深浅,都没有关系。那就是关于欠与还的宿命,两个人因缘未尽时,怎么样都分不开,尽了,则就是尽了。
对生命而言,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不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从此不见。
人生中,最好的告别,就是没有告别。对一段感情来说,比遇见更重要的,是学会告别和放手。
遗憾是一件好事,当一个人感到遗憾,至少代表没有了恨,也说明内心中,期待和恐惧在某段停歇时一度达成和解。
人一辈子最不可辜负的,就是自己。只是很多人分不清什么是“不辜负自己”,什么是“自私”。
作者简介
秋微,一个被称为活在21世纪的张爱玲式的女子,会写锦绣好文字,会作曲,会填词,会喝二锅头,主持功夫了得,牙尖嘴利,妙笔如花。她对庞杂的世界中微弱跳动的人心有着足够饱满的感知,并且具有将文字可视化的技能,叙述故事的能力像一个文字导演,异常的冷静温柔。
在她看来,对一段感情来说,比遇见更重要的是,学会告别和放手。这也正是这部小说的主题。爱是一生最好的修行,能安放好情感,就能安放好人生,如何被爱比怎样去爱更值得学习,毕竟这一生所得都终究是一场命运赐予的“善缘”。
目录信息
好多年之前,有一天我的好朋友柯蓝跟我说:“你别当主持人了,出不来。写电视剧吧,还能挣点儿钱。”
那时候,我已经当了十几年的主持人,也尝到过“脸熟”带来的甜头,虽然说,“出不来”的局面在我的主持生涯看似昭然若揭。
但我当时对说话、写字和“热闹”的热爱,等量齐观。
凡事“习惯”既成障碍,哪儿那么容易“事了拂衣去”。
有价值的友谊从来都不在于彼此取悦。我在经历了那段话带来的伤筋动骨后做了取舍,更专注地写字。
我还记得当时柯蓝的家,石灰地面,原木长桌,一只快十岁的蓝猫像小狗一样挤在人堆里,用最舒服的姿势呆着,同时保持眼神的警惕,两不误。
画风乍看是见怪不怪的冷,但说不上哪儿又颇有些“深藏功与名”的贵气,跟柯蓝的个性很像。
由于我看过的国产剧数量极其有限,辜负了柯蓝的期许,没写成电视剧,没挣上钱。
但《莫失莫忘》是专注后的产物。
《莫失莫忘》不是我写完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但它是我第一部“放下一切”完成的小说。
那年我搬去了上海,住在建国西路上的一个石库门风格的老房子里。每天早出晚归,到附近的咖啡店写字,加上当时在那儿朋友有限应酬锐减,很容易就练成了劳模,一周写七天,每天写超过八小时。
上海是个宜居的城市。
从我的住所出发,走路能及的咖啡店有十几个。因而尽管写作的过程艰辛且伤神,但上海给这个过程提供了最大程度的舒适。
也许真的有“风水”的存在吧,在不同的地方写出来的文字,调性也不是太一样。
迄今为止,我写完了四个长篇和六个中短篇,在不同的地方写的,字里行间就自动保留不同地方的气息。
在北京写的《女少年》和《再见,少年》,基调就是横平竖直的艳阳天芳草地,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年的小说集基本是在东京完成的,就算故意用回第一人称,也还明显存在零星“飘洋过海来看你”的旁观感。
只有写《莫失莫忘》的过程全在上海。
大概这是为什么也只有《莫失莫忘》自成一格,兀自披挂着伤春悲秋的调调,那些让我有幸被误解成“文艺青年”的元素,是我不曾真的拥有,但想起来总会笑一笑的“朱砂痣”和“床前明月光”。
从查资料到最后写完,横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写到小说的结尾,已是上海的初冬。我记得回家的路上影子起伏于枯黄的梧桐叶之间,心情也跟着萧瑟了好一阵,对于如何安排许友伦和林小枝的结局,在删了两万字和一个男三号之后仍旧举棋不定。
那是难过的事,心境恍若失恋。
结束的文本不仅是他们的告别,也是我自己不肯面对的人之常伤情。
收尾阶段,被神经衰弱和失眠折磨,当时我并不知道,“神经衰弱”和“失眠”,原来是完成每一本书的一段必由之路。
这些写作阶段的艰苦,每每回看时说出来,又怎么都有点像撒娇。
是啊,毕竟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事安身立命,是运气。
所有放弃和坚守,失眠和忧伤,为了这份运气,也值了。
这本书最初我自己起的名字是《爱别离》。
这三个字,出自佛教哲学中的八苦之一,是我想要透过那两个人的分分合合分享的欲哭无泪。
在书里试图安抚这个苦,汇成那句后来被转发最多的句子,成了“接纳是最好的温柔,不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从此不见。”
因而,完成这本书,也是一个自我教育的过程。
五年之后,《莫失莫忘》再版了。
承蒙磨铁抬爱。
我在年过四十之时,这种调性的小说,不管搬去哪里住,恐怕,都再也写不出来了。很多事都是这样,时过境迁,花相同,人不再。
要不要在一起,看似是一个问题。
然而,“不管要不要在一起,最终都要面临分离”,难道不是一个早就预备好程序的固定结局?
道理反反复复。
故事七七八八。
关于遇见,关于告别,似乎还是有许多“接纳”的实际问题,需要持续练习。
时光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东西。
如果每一个人的出现同时就附带着告别,如果每一件事的发生就注定了不可逆转的结束,那么答案早已预备好了在时光之外: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也只有为每一个此时此刻,尽量奉献出最好的赤诚。
再好听的道理,也只是说时容易。
创作是创作人自救的药,企图在另一个维度中,用无始无终也无解,渐渐假装平静于轰隆隆的世道哀欢。欲说还休,敬奉炎凉好春秋。
非典型开场
>>>
早春时,我应杂志之约写一个关于“北漂”的系列采访,其中一个受访者,在我们见面聊了两次之后,有一天,他忽然来找我。
到了约好的咖啡店,他在我两米之外的对面坐下,点了一支烟,然后对着那支烟袅袅燃起的方向说:“有些话,想说出来。想了一阵子,好像只能跟陌生人说出来。”
看我未置可否,他又说:“体检查出了肿瘤,就要去动手术了。怕家人担心,跟谁都没提。别的也没什么好怕的,只是这阵子,常想到一个人,就怕这些话,如果……来不及说出来。呵呵。”
这是一个让“陌生人”难以拒绝的理由,因此我安静地坐在他对面,听他讲了他和那个女孩儿的故事。
他们从认识到分开,十年。他讲完这十年,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
结尾时,他说:“不管以后会不会跟谁在一起,我心里始终都有一个地方,是属于她的,也不管我们以后还会不会再见。我心里都会想,只要她过得好,就好。”
这独白听起来多么耳熟,大概在我们周遭许多有聚有散的“两个人”之间出现过。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心底里交替出现了很多画面,有北野武的《玩偶》,王家卫的《花样年华》,甚至是胡兰成写的《今生今世》。似乎“此事古难全”是一条必由之路,路上落英缤纷,一路到头,满地是不至于落寞的遗憾。
是的,遗憾。
他脸上某一个瞬间的神情很像《暗恋桃花源》里老年的江滨柳。
能拥有这种神情的人,大多都是遗憾满满,大多都是已经低眉顺耳自愿承认了冥冥之中有一些人力难逆的力量,我们通常会把那称作是“命运”。
然而,多数人并没有江滨柳经历过的乱世可供自己把情感生涯升华成“倾城之恋”。
也不必。
“我可以把它写出来吗?”我问。
“当然可以,只是,也没什么可写的吧,呵呵,无非都是些平常事。”
那男子说,嘴角抿出一个对自己释然的笑。
他走了之后,我顺手拿起桌边一本翻开的书,那一页上,是慧敏法师说的话:“分手之后,过了很长时间,如果走路时突然闪过‘要是他过得幸福就好了’的念头,说明我也做好了要幸福起来的准备。”
嗯。这世上之事,过去了,不就都成了“平常事”吗?
况且,时光又能允许什么事过不去呢?
始终觉得,情感生涯是一生最好的修行,能安放好情感,就能安
放好人生。
心之外的事,都可以不是大事。
“心”可放得下任何时代的变故,反而,并非是所有的时代都容得下“心”的增损,哪怕,有时候只是那么回头时的一念,那一路颠沛,也可以自成千古。
男子告诉我的故事,让我在那天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把它写下来,用“我”的心情。不管有多少“真事隐去”或“假语村言”,每一个在路上的人,都难免一两场狭路相逢:此生,总有一个人让你心怀惦念,让你因他才内心重获柔软,让你在念及他的时候最终清楚地明白,原来,“爱人如己”才是最终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如何遇见不要紧,要紧的是,如何告别。
有些人,没有在一起,也好。
当回忆时,心里仍旧生出温暖,那终究是一场“善缘”。
因着那些心生善念,让人懂得,唯有爱让我们即成“你我”,“我们”从此是宇宙中的一体,即使不再相遇,也永远不会分开。
· · · · · · (收起)
读后感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耳机里一直循环播放着《十年》、《富士山下》和《再见二丁目》,甚至放任自己泪盈于睫。虽然这些年来我早已自嘲是虎背熊腰女屌丝,可是我还是在秋微的文字里一层一层卸下伪装,纵容自己陷入那个早已被我舍弃的文艺女青年状态。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
《莫失莫忘》,秋微著。 买这本书的原因,只因为喜欢微博中推荐的那段 “如何遇见不要紧,要紧的是,如何告别。有些人,没有在一起,也好。 当回忆时,心里仍然生出温暖,那终究是一场‘善缘’”。 如何遇见不要紧,关键是如何告别。如何开始不要紧,关键是如何结...
十年,4次分分合合,最终还是没有告别的告别。是啊,因缘未尽时,怎么样都分不开,尽了,就是尽了。 很多事情无论结果好坏,当我们不能理解的时候都喜欢用命中注定来做个总结。一段感情的开始与结束,无论时间长短,都叫人感怀。过程中我们那么努力,那么小心翼翼,却都不可避...
用户评价
与其他热门畅销书那种追求即时满足感的写作不同,这部作品展现出一种沉静而持久的力量,它要求读者投入时间、耐心和思考。这不是一本可以随便翻翻就放下的书,它更像是需要被“品尝”和“消化”的佳酿。它没有刻意去迎合大众的阅读偏好,反而坚持了自己的艺术追求和叙事节奏,这在如今这个追求“快餐文化”的时代显得尤为可贵。读完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并没有立刻跳入下一个故事,而是花了好长时间静静地坐在那里,任由那些人物的命运和那些深刻的意象在脑海中盘旋、沉淀。这种阅读后的“回响效应”是衡量一部作品是否具有生命力的重要标准,而这本书无疑在这方面做到了极致,它留给读者的,是一种持久的、需要时间去消化的思考余韵。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简直像一场精心编排的音乐会,每一个音符的出现都恰到好处,让人完全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作者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入木三分,那些细微的情绪波动,那些难以言说的挣扎,都被细腻地捕捉并呈现出来,仿佛我们不是在阅读文字,而是在亲眼目睹一个个鲜活的灵魂在命运的洪流中起伏。尤其是关于主人公在面临重大抉择时的心理描写,那种撕扯感和矛盾性,读起来让人心头一紧,不得不放下书本,深呼吸几口,才能继续往下读。叙事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懂得留白,那些没有直接点破的细节,反而留给了读者巨大的想象空间去填充和解读,使得每一次重读都会有新的感悟。这种高级的叙事技巧,让整部作品的层次感极为丰富,初读只觉情节引人入胜,再读则能体会到字里行间蕴含的哲学思辨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它不是那种直给答案的作品,而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自身复杂而矛盾的内心世界。
我必须得说,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是我近年来接触到的作品中最具力量感和画面感的一种。作者的遣词造句,与其说是文字,不如说是某种流动的油画颜料,将场景和氛围渲染得淋漓尽致。无论是对宏大自然景象的描绘,还是对室内陈设的细致勾勒,都充满了独特的质感。比如书中描绘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那些句子读起来仿佛能听见风声呼啸,感受到雨点砸在窗户上的沉重节奏,甚至能闻到空气中泥土和湿木头的味道。这种沉浸式的体验,极大地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和感染力。它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却处处透着一种精雕细琢的匠气,每一个动词的选择都充满了精确性和冲击力,让人忍不住停下来,回味那几个精准的措辞,思考作者是如何在有限的篇幅内,构建出如此立体、多维度的世界观。阅读过程本身,就是一场对感官的盛宴。
这本书最让我感到惊喜的是其世界观的构建,那种异于我们日常经验的设定,既有其内部逻辑的自洽性,又隐隐地映射着现实世界中的某种社会或人性困境。作者似乎构建了一个完全独立的小宇宙,里面的规则、信仰体系乃至情感表达方式都与我们所熟知的世界有所不同,但正是这种“陌生化”的处理,反而让我们得以更客观地审视人类的普遍境遇。我特别喜欢其中关于“记忆的物质性”这一设定,它不仅仅是一个科幻概念,更成为了探讨身份认同和时间流逝的绝佳载体。书中对这种独特世界观的细节填充极其扎实,没有丝毫的敷衍,使得那些奇特的设定拥有了令人信服的力量。这种宏大叙事与微观哲思的完美结合,让这本书超越了单纯的故事层面,上升到了对存在本质的探讨。
从结构上看,这部作品的布局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严谨与巧妙。它并非遵循线性时间推进的传统模式,而是采用了多重时间线索的穿插叙事,像一张精密复杂的网,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碎片巧妙地编织在一起。起初可能会让人略感迷茫,需要集中精力去梳理不同时间点之间的关联,但一旦理清了脉络,那种豁然开朗的震撼感是无与伦比的。作者仿佛是一位高明的建筑师,为故事设置了无数的暗线和伏笔,它们在不同的章节中若隐若现,直到最后的篇章才猛然汇聚,形成一个令人拍案叫绝的整体。这种“抽丝剥茧”的阅读体验,极大地提高了读者的参与度,迫使我们积极地去思考情节发展的内在逻辑,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它挑战了我们对传统小说结构的认知,提供了一种耳目一新的阅读体验。
难割舍的爱情,还是值得细细多读几遍
“爱离别,怨憎会,求不得。”无心之言、无心之举,就像神瑛侍者路过绛珠仙草时赐予的甘露。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久的未来…”孙燕姿的《遇见》,小说中多处提到这段歌词,哀怨缠绵于人世间的相遇和别离。以为拥有,却又迷失,自认为与它同在,却又无法证明它的存在。
“爱离别,怨憎会,求不得。”无心之言、无心之举,就像神瑛侍者路过绛珠仙草时赐予的甘露。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久的未来…”孙燕姿的《遇见》,小说中多处提到这段歌词,哀怨缠绵于人世间的相遇和别离。以为拥有,却又迷失,自认为与它同在,却又无法证明它的存在。
分分合合 最后还是没在一起 或许不是不够爱 而是觉得在不在一起都无所谓了
颇感温暖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