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杰克•巴恩斯,是一名暂居巴黎的美国记者,他曾在战争中受伤而失去性能力。杰克爱上了布蕾特•阿什利夫人——两度离婚的英国女性,并且有过数不清的风流往事。
小说第一部发生在巴黎的咖啡馆。杰克与大学友人罗伯特•科恩在夜总会巧遇布蕾特和米比波普勒斯伯爵。布蕾特随杰克一同离开了,在的士里她向杰克倾诉了她的感情,但他们心里知道两个人之间难以保持长久的关系。
小说第二部中,出现了两个新人物,一个是从纽约来巴黎的比尔•戈尔顿,另一个是布蕾特的未婚夫迈克•坎贝尔,来自苏格兰。科恩一年前曾和布蕾特有过一段恋情,尽管布蕾特已经与迈克订婚,还是对她难以割舍。杰克和比尔去西班牙旅行,在布尔格特附近的溪流中钓鱼,享受了五天的安宁,随后在潘普洛纳与众人重聚,一同迎接奔牛节到来。庆典期间,众人饮酒作乐,观看奔牛活动,欣赏斗牛表演,互相斗嘴。大家对科恩的存在越来越反感,时常用歧视犹太人的言语嘲讽他。后来,杰克把布蕾特介绍给斗牛士罗梅罗,她一下子就被这个19岁的斗牛士吸引住。迈克、科恩、杰克、罗梅罗四个男人为了布蕾特,彼此之间因嫉妒而关系紧张,甚至大打出手。罗梅罗受了伤,但还是在斗牛场中表现出色。
小说第三部讲述众人庆典后的故事。清醒之后的他们离开了潘普洛纳,比尔回到巴黎,迈克留在巴约讷,杰克去了西班牙东北部的圣塞瓦斯蒂安。杰克正要回巴黎前,收到了布蕾特求助的电报,她原本和罗梅罗去了马德里,最终不忍心伤害罗梅罗而离开了他。杰克在一个廉价旅馆里找到了布蕾特,她身边既没有钱,也没有罗梅罗。小说的结尾,在出租车中,布蕾特对杰克说“我们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快活啊”。
作者简介
厄尼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
美国“迷惘的一代”标杆人物,开创“冰山理论”和极简文风
曾获得1953年普利策奖与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代表作
1926年《春潮》
1926年《太阳照常升起》
1929年《永别了,武器》
1932年《午后之死》
1935年《非洲的青山》
1936年《乞力马扎罗的雪》
1940年《丧钟为谁而鸣》
1950年《穿过河流,进入森林》
1952年《老人与海》
1964年《流动的盛宴》
1985年《危险夏日》
1986年《伊甸园》
杨蔚
南京大学中文系
自由撰稿人、译者
热爱旅行,“孤独星球(Lonely Planet)”特邀作者及译者
已出版作品:
《自卑与超越》
《乞力马扎罗的雪》
《101中国美食之旅》
《带孩子旅行》
《史上最佳摄影指南》
“孤独星球旅行指南系列”《广东》《东非》《法国》《墨西哥》
目录信息
读后感
1 刚读完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于是来豆瓣翻看了下书评,果然有和我一样感受的: “不明白这本书好在哪里,从头到尾都在喝酒喝酒,然后说些醉话,勃莱特的爱情观也无法理解...” 我想这应该是大部分人在读这部小说时会有的疑惑,这部小说没有情节,没有故事,每天做的事都在...
读的第一本海明威小说,光从故事情节及语言来看,感觉比较一般。读完此书,想到一句话:“谁都曾年轻过”。书中翻来倒去的多角恋爱读起来实在是有点乏味,漂亮高贵的阿施利夫人最终也不过是爱情的牺牲品,而那些为她所迷的男子也最终没一个得到她的芳心。也许,女人最终需要的...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
我要说的可不是姜文那部电影,电影还没上呢,昨天晚上我路过电影院的时候看了一下宣传,14号才会上。我要说的是海明威的那本书——《太阳照常升起》。 大概十几年前吧,我非常迷恋海明威,他身上那股自毁的因子对那时的我是无限的冲击,而这种自毁不仅体现在他的生...
用户评价
我必须要强调这本书在氛围营造上的超凡能力。它成功地构建了一个极具压迫感的场域,这个场域可能是一个具体的地理位置,也可能仅仅是人物内心深处的幽闭恐惧。空气仿佛凝固了,连光线都显得沉重而滞涩。作者非常擅长运用感官细节来加剧这种不适感,比如对噪音的反复强调——是那种持续的、低频的嗡鸣声,还是突如其来的、刺耳的尖叫?这些声音不仅仅是背景音效,它们是推动情节、折磨角色的重要工具。通读全书,我感觉自己仿佛被困在一个密不透风的房间里,每一次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让你在阅读的过程中,时刻保持一种高度的警觉和紧张,生怕下一秒就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但真正的恐怖,恰恰来自于这种永无止境的悬而不决。它将“不安”这种情绪,提升到了近乎艺术的高度。
这本书的叙事结构简直像一团迷雾,但正是这种朦胧感,让我沉醉其中,久久不能自拔。作者似乎故意回避了清晰的时间线和明确的人物动机,用一种近乎意识流的方式,将我们拽入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境。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这种跳跃式的叙事,一开始甚至有些恼火,觉得作者在故弄玄虚。然而,当你放下寻找“答案”的执念,开始单纯地感受文字的韵律和画面时,一切都变得豁然开朗。那些破碎的片段,如同散落在地上的彩色玻璃,只有当光线以特定的角度照射时,才能组合出完整而震撼的图景。我尤其喜欢其中对环境的细致描绘,那种潮湿、闷热、带着某种古老气息的氛围,仿佛能透过纸页渗透出来,让人感到一阵阵的晕眩。它不是那种让你读完后能清晰复述情节的小说,而更像是一次灵魂深处的潜水,你带上来的不一定是具体的珍珠,而是对存在本身更深沉的体悟。这本书需要耐心,更需要一种愿意与作者一同迷失的精神。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部关于“失落感”的百科全书。它没有一个明确的主角,与其说是在讲述一个故事,不如说是在描绘一种集体的、弥漫的疏离状态。每个人都在寻找着什么,可能是一段失落的记忆,一段无法挽回的关系,或是一个已经消逝的理想,但他们的寻找过程总是充满了徒劳和错过。这种“明明近在咫尺,却永远无法触及”的无力感,被作者描绘得淋漓尽致。我读到好几处情节,那种强烈的代入感让我几乎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尘土味和绝望的气息。它不是那种大起大落的悲剧,而是一种慢性、渗透性的哀伤,像潮水一样缓慢地淹没你,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种徒劳是生命的一部分。它没有提供任何安慰剂,只是冷静地展示了存在的本质性缺憾,却也正因如此,让人感到一种深刻的、尽管是悲凉的真实。
这是一部对人性幽暗角落进行深度解剖的作品,其刻画之犀利,令人脊背发凉。作者毫不留情地撕开了社会表层的温情脉脉,直视那些被我们刻意压抑、不愿提及的欲望和恐惧。书中的角色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某种被极端情绪驱动的符号,他们的对话充满了试探、谎言和心照不宣的默契,每一句台词的背后都潜藏着多重含义,需要反复咀嚼才能品出那股苦涩的滋味。我读到某些情节时,不得不合上书本,在房间里踱步,试图平复内心的震动。这种阅读体验是痛苦的,但也是极具价值的。它强迫你审视自己内心深处那些不光彩的念头,挑战你对“道德”和“正义”的传统认知。它不是一本让人感到舒适的读物,但它绝对是能让你在合上书页后,依然久久无法摆脱其阴影的杰作。其对权力结构和个体异化的描写,放在任何时代背景下都具有惊人的穿透力。
从文学技法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语言运用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作者的文字密度极高,没有一句是多余的废话,每一个动词和形容词都像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宝石,闪烁着独特的光芒。我尤其欣赏他对节奏感的掌控,时而如疾风骤雨般密集倾泻,时而又像夏日午后缓缓流动的蜂蜜,那种张弛有度的处理,让阅读本身变成了一种听觉和触觉的享受。例如,书中对某些重复出现的意象的运用,比如某种特定的气味或者色彩,它们像幽灵一样穿梭在不同的章节中,将原本分散的故事线巧妙地串联起来,形成了一种宏大而微妙的整体感。我甚至会情不自禁地放慢速度,逐字逐句地品味那些排比和长句的结构美,仿佛在欣赏一幅复杂的挂毯。对于喜爱纯粹语言艺术的读者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场盛宴,它证明了文字本身的力量,远超叙事功能之上。
“One generation passeth away, and another generation cometh: but the earth abideth for ever. The sun also ariseth, and the sun goeth down, and hasteth to his place where he arose.” (小时候知道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想起的便是《飘》的结尾,但看完之后还是觉得比我想象中的格局要小一点吧。海明威的小说貌似都是这样,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看下去就会逐渐进入他的框架并沉浸其中
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人物描写,只是简单的对话,记录性的文字,却将复杂的感受传递给读者,海明威的绝妙不动声色。
海明威小说的主题总是人生的幻灭。杰克爱布蕾特,但不知道为什么爱她,也没想过跟她在一起,更说不清为什么这么做。结尾处出租车一个刹车,她倒在他身上,如同《乞》中男人临死前看见自己驾飞机飞越了雪山。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太阳照常升起,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也让我意识到那其实没什么意义
很多流水账一样的段落就像是平常生活一样絮絮叨叨。说不上来布雷特是太过前卫还是太过堕落,或许就是这样才更吸引人吧。所有人都很易怒,没耐性,以自我为中心,又很神经质。说到底可能还是不用工作就有钱花而闲的吧。真是流水的情人,铁打的杰克,太阳照常升起,布雷特照常还会有下一个情人的。
为什么,我老感觉这书是用日记拼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