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德国民法典》共2385条,分为5编:总则、债务关系法、物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主要内容包括:人 ;物和动物;法律行为;期间、期日、时效;权利的行使、自卫和自助;提供担保等。
本注释是著名学者杜景林与卢谌教授在我国首次翻译《德国民法典》20年之后的又一力作,也是作者在2014年翻译出版的新版《德国民法典》的姊妹篇,是对《德国民法典》的全条文注释。“本注释对法典条文的处理,主要在于对法典条文做出总体性的、核心性的和实质性的论述和说明,特别是侧重于规范本身的意旨和目的。”
杜景林、卢谌二位教授是我国最早翻译《德国民法典》的著名学者。《德国民法典全条文注释(套装上下册)》于2014年由二位译者翻译出版了新版,广受学界好评。本注释是著名学者杜景林与卢谌教授在我国首次翻译《德国民法典》20年之后的又一力作,也是作者在2014年翻译出版的新版《德 国民法典》的姊妹篇,是对《德国民法典》的全条文注释。本注释对法典条文的处理,主要在于对法典条文做出总体性的、核心性的和实质性的论述和说明,特别是侧重于规范本身的意旨和目的。
作者简介
杜景林,1963年生,黑龙江省五常人。1981~1986年就读于同济大学建筑材料工程系,1986~1988年就读于同济大学科技德语中心研究生班。自1988年起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卢谌,上海市人。1981-1986年就读于同济大学机械工程系,1986-1988年就读于同济大学科技德语中心研究生班。自1988年起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主要作品:《德国债法改革——<德国民法典>最新进展》;《德国新债法研究》;《德国新给付障碍法研究》;《债权总则给付障碍法的体系建构》;《德国民法典债法总则评注》;《德国民法专题研究》:《德国民法典》(译著),《德国商法典》(译著);《德国支付不能法》(译著);《德国债法总论》(译著),《德国债法分论》(译著)。
目录信息
diyi编 总则(第1—240条)
diyi章 人(第1—89条)
第二章 物和动物(第90—103条)
第三章 法律行为(第104—185条)
第四章 期间、期日(第186—193条)
第五章 时效(第194—218条)
第六章 权利的行使、自卫和自助(第226—231条)
第七章 提供担保(第232—240条)
第二编 债务关系法(第241—853条)
diyi章 债务关系的内容(第241—304条)
第二章 以一般交易条款形成意定债务关系(第305—310条)
第三章 合同债务关系(第311—360条)
第四章 债务关系的消灭(第362—397条)
第五章 债权的转移(第398—413条)
第六章 债务承担(第414—418条)
第七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第420—432条)
第八章 具体债务关系(第433—853条)
第三编 物权法(第854—1296条)
diyi章 占有(第854—872条)
第二章 土地权利总则(第873—902条)
第三章 所有权(第903—1011条)
第四章 役权(第1018—1093条)
第五章 先买权(第1094—1104条)
第六章 物上负担(第1105—1112条)
第七章 抵押权、土地债务、定期土地债务(第1113—1203条)
第八章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第1204—1296条)
第四编 亲属法(第1297—1921条)
diyi章 民法上的婚姻(第1297—1588条)
第二章 血亲关系(第1589—1772条)
第三章 监护、法律照管、保佐(第1773—1921条)
第五编 继承法(第1922—2385条)
diyi章 继承顺序(第1922—1941条)
第二章 继承人的法律地位(第1942—2063条)
第三章 遗嘱(第2064—2272条)
第四章 继承合同(第2274—2302条)
第五章 特留份(第2303—2338条)
第六章 继承权的丧失(第2339—2345条)
第七章 继承的抛弃(第2346—2352条)
第八章 继承证书(第2353—2370条)
第九章 遗产买卖(第2371—2385条)
重要参考文献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说实话,我购买这套书的初衷其实是带着一丝功利目的——我正在为一个涉及德国合同法的项目做前期调研。原本我只希望能找到一些关键条款的解释,但没想到,这套书给我的收获远超预期。它不仅仅是对条文的解读,更像是对整个德国私法哲学的一次深度剖析。作者在注释中引用的学说和判例,非常具有前瞻性和批判性,让我看到了德国法学界对未来社会变化所做的思考和准备。我特别喜欢它对“诚实信用原则”在不同领域应用的详细论述,这远比我之前读过的任何教材都要深入和细致。对于专业人士来说,这套书无疑是宝库,而对于我这种需要从宏观层面把握法律精神的人来说,它更是指明了方向的灯塔。
这套书真是让我眼前一亮,特别是对于我这种对德国法律体系充满了好奇心的普通读者来说,简直是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我原本对法律条文那种冷冰冰、晦涩难懂的印象,在这套书中得到了极大的改观。作者的注释简直是神来之笔,不仅清晰地阐释了每一个法条的深层含义,更重要的是,他们巧妙地融入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历史背景介绍。读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枯燥,反而像是在听一位资深教授娓娓道来一部宏大的法律史诗。特别是涉及到物权和债权那些复杂的概念,通过生动的例子,我竟然能够轻松地理解其背后的逻辑和精神。对于那些想要深入了解欧洲大陆法系精髓的人来说,这套书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珍品。它不仅仅是一本法律工具书,更是一部充满智慧和洞见的文化遗产解读。
自从退休后,我迷上了研究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总觉得这能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人类社会的治理逻辑。这套《德国民法典全条文注释》在我众多的“法学收藏”中,绝对算得上是重量级作品。首先是其装帧和纸张的质感,一看就是用心制作的精品,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让人心生敬意。但更重要的是内容上的严谨。我发现,即便是对于一些看似非常基础的法条,作者们也给出了多角度的考量,既有历史渊源的追溯,也有与其他国家民法典的比较。这种“见微知著”的编撰手法,让我能在一个很小的切口上,窥见整个欧洲法律传统的宏大叙事。它让我开始思考,法律的制定究竟是艺术还是科学,或者两者兼有?
我通常对那种篇幅巨大的工具书望而生畏,总觉得它们是“为专业人士服务的,与我无关”。但这套书打破了我的固有印象。我一个搞艺术评论的朋友都忍不住翻阅起来,因为它在讨论“所有权”和“占有”时,竟然引入了艺术品所有权和收藏伦理的讨论,这一点实在太巧妙了。它用一种非常生活化、非常贴近我们日常经验的方式,去解构那些看似高高在上的法律概念。我特别喜欢其中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阐述,它让复杂的风险分配问题变得可以理解,甚至能引人深思。这套书的价值就在于,它成功地搭建了一座桥梁,让法律的智慧能够跨越专业壁垒,触及更广大的普通读者群体,激发我们对公平正义的思考。
我最近在整理我父亲遗留下来的那些老旧法律书籍,发现了很多八十年代的译本,语言风格非常陈旧,很多地方读起来都让人抓耳挠腮。对比之下,这套新近出版的《德国民法典全条文注释》,简直是为现代读者量身定做的。排版清晰,术语的翻译非常精准和现代化,这对于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士理解起来实在太友好了。我尤其欣赏它在条文之间的横向联系梳理上所下的功夫,不像有些注释书那样只是孤立地解释某一条,而是能把一个概念在不同章节中的体现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网络。这种结构化的呈现方式,极大地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我甚至开始期待周末能有大块的时间,泡上一壶茶,好好地研读一下其中关于继承法的那些精彩论述。
这也叫注释?
这也叫注释?
这也叫注释?
这也叫注释?
这也叫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