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年。
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哲学家。出生于伦敦,基父是自由撰稿人。穆勒天资聪颖,3岁起估父亲的指导下自学人文科学,16岁走上学术道路。
虽然穆勒是把边沁的功利原则发展成为一种系统的伦理体系的人,但是随后他接触到了圣西门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秩序的思想,走出了边沁功利主义的利己主义倾向,并将自己的伦理体系命名为“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出版于1861年。穆勒一放面继承了边心的功利原则,认为功利原则或者最大幸福原则是任何行为的目的,但是另一方面,穆勒不完全赞同边心快乐只有量的区别的主张。边心的功利主义重视当事人的功利,而穆勒则更重视的是总体功利,幸福,意味着预期中的快乐,意味着痛苦的远离。不幸福,则代表了痛苦,代表了快乐的却失。
一、四个问题的阐述 (一)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 穆勒在阐述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之前,对行为对错的标准问题及为何要阐述功利主义含义问题做了论述。他认为对行为对错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上,学界虽然争议不断却始终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的进展。但这并不损害功利主义伦理学说...
评分 评分通过对穆勒《功利主义》论证内容的整理,本文试图发现穆勒之功利主义学说试图回应的一些伦理学上的重要问题,从而更好地认识穆勒的功利主义思想在伦理学脉络下的地位。 本文认为,穆勒试图回应的基本问题,亦是伦理学中的最基本命题:“什么是善?”而同时,穆勒还需要回应两个...
评分初次看到此书名时,都难免会怀疑本书与“利己主义”有关,而这种主义通常也是被大众所批判的,只关注个人的幸福,而忽视他人的利益,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作者约翰.穆勒在本书中说“功利主义的行为标准并不是行为者本人的最大幸福,而是全体相关人员的最大幸福;我们完全可以...
评分这里首先应该解释一下什么叫功利主义,严格意义上而不是随便说说的。首先功利主义是一个伦理学的概念,它是在休谟和康德分别创立互相对立的两大伦理学流派以后,由边沁和穆勒分别提出理论的另一伦理学流派。他们的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 We should ...
泛读。
评分泛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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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书是好书,渣版本渣版本渣版本啊!!!下次网购图书前必须看清不是光明日报出版社
评分网上找原文电子书更好些,不过这一书系在价格飞涨的时候还算公道,人穷更明读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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