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亨利·詹姆斯(1843-1916)是最伟大的现代小说大师之一。他精雕细琢的《一位女士的画像》、《鸽翼》、《使节》、《金碗》等长篇巨著使他成为公认的所有时代中运用小说艺术最为精妙的大师之一。中篇小说是詹姆斯偏爱的一种“优美无比的”艺术形式,他认为把丰富多彩的内容纳入少而精的形式是对作家的一种挑战,他满怀激情地接受了这个挑战,把中篇小说创作的艺术提高到一个前无古人的水平。本书精选詹姆斯创作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中篇佳作《黛茜·密勒》等凡五篇,另附詹姆斯小说美学的纲领性论文《小说的艺术》及英国作家C·P·斯诺的评传文章《亨利·詹姆斯》,称得上了解认识这位小说大师的上佳入门书。
作者简介
亨利·詹姆斯 (Henry James, 1843—1916), 美国小说家、文学批评家、剧作家和散文家。
詹姆斯向慕欧洲的古老文明。他同欧文、库柏及霍桑一样,认为美国缺乏伟大文学作品所需要的“素材”,对美国社会生活的物质主义的粗俗和精神上的缺乏典雅与修养感到厌倦,因此1876年他决定在伦敦定居,并于1915年加入英国国籍,次年接受英王乔治五世颁发的特殊勋章。詹姆斯对祖国的批评也导致了他的国人对他的批评。詹姆斯是一个多产作家,他一生都在不停地写作。他写的小说、故事、文学评论、剧本及传记等,总数不下100卷,此外还有大量信件和札记。
詹姆斯是19世纪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三大倡导者之一,他同豪威尔斯、马克·吐温一起,为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詹姆斯强调指出,小说存在的理由是它努力表现生活;艺术的领域包括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感情、所有的见闻、所有的见解;现实的气氛是小说的最大优点。詹姆斯指出内容和形式的一致,把它们之间的紧密关系比做针和线一般的不可分离。他还提倡洞察和描写人的内部思想世界,劝告作家“抓住心里原因的复杂性”,指出只描写外部细节是不足的。詹姆斯关于心理描写的理论和创作实践,丰富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内容。他对现代小说的理论也有卓越的贡献。他的著名的《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Fiction”) 一文所阐明的许多理论和观点,迄今依然被广泛地认为是无懈可击的经典之作。现代文学评论的许多术语,也源于他的文学评论著作,例如,“sensibility” (敏感)、“donne”(主题)、“execution” (处理、或技巧)、“point of view” (叙事角度)等,不一而足;詹姆斯也被尊奉为“大师”,对欧美作家如康拉德、菲兹杰拉德等人影响颇大。
目录信息
读后感
1)在我今年接触的一些小说中,亨利·詹姆斯的《丛林猛兽》是最为晃眼的一则,从中散出的光束,迷离而生猛,长期束缚着我,以至在我阅读其他作品时,难免提心吊胆起来,生怕哪一处的字里行间,会有一种类似的猛兽埋伏着,而这兽类,又必会与我眼光相触的一刹,生生跳入我的脑中...
这本书所带来的惊喜实际上比我所预期要多,因此趁热打铁写点什么。此书由三部中篇构成,均属精品佳作。亨利詹姆斯的笔触并非欧洲文人艺术家优雅似的敏感或现代破碎似的精细或哲性坠落似的虚无来比拟,属美国式小说大师旁观者的精确从容。对于故事的展开,词语所到之处游刃...
黛茜使我困惑。或者说,黛茜的临终遗言让人费解。她如此强调是为何呢?转达一个“未订婚者的身份”。她是爱上了这个严肃而古板的温特伯恩吗?她长时间的流连于各种他者之间,只是一种遮掩的游戏吗?然而,这个含混的音调的出现在死亡之前,让人终于在不明朗中放弃了任何草率的...
这部中篇小说的舞台,首先是瑞士小镇韦沃——那边有太多的旅店,但未必有丰富的风景;之后挪移到了意大利的罗马——那边不缺肃穆的、萦绕着瘴气的宗教建筑和古代遗迹…… 在韦沃时,时值夏日。到了罗马那边,是隔年的春季。当雏菊花开放之时(四月天里),核心人物忽然死去——...
用户评价
这部作品在情绪层面的处理上,达到了令人窒息的细腻程度。它没有使用任何宏大叙事或激烈的冲突来推动情节,而是专注于描绘角色内心最微小、最隐蔽的情绪波动——那种介于“满足”和“厌倦”之间,或者“渴望”与“恐惧”交织的灰色地带。作者笔下的人物总是处于一种永恒的、微妙的“不对劲”状态中,你清楚地知道他们不快乐,但又说不出具体原因,因为他们自己也说不出来。这种对“未满足感”的捕捉达到了极致,每一个细微的叹息、每一次无意识的抚摸饰品,都饱含着深层的、无法言喻的失落。这种情绪上的极致挖掘,让这本书拥有了一种近乎病态的美感,它让你不得不面对自身那些不愿承认的、潜藏在光鲜外表下的空虚。然而,这种持续的、低沉的情绪压抑,也使得阅读体验变得异常沉重,读完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从那种挥之不去的情绪余韵中抽离出来,感觉心底被灌满了铅水。
这本书的对话部分,简直是一场唇枪舌剑的外交博弈,空气中充满了未说出口的谎言和试探。我很少在小说中读到如此精妙的“言不由衷”。角色们交谈时,你几乎能感觉到他们每一句话后面都藏着三层备用方案和两层潜在的威胁。他们的客套话、那些对天气或艺术的评论,都不是为了信息交流,而是为了试探对方的底线,或者树立自己无懈可击的形象。尤其是那些社交场合的描写,那种表面上的彬彬有礼与骨子里的冷漠和算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人读起来既紧张又过瘾。感觉自己像个潜伏在贵族沙龙里的间谍,努力解读那些只有内行才能听懂的潜台词。然而,这种过度精密的算计也让人物的真实情感显得有些遥远和捉摸不定。你很难真正爱上或同情某一个角色,因为他们似乎都活在自己精心构建的表演舞台上,永远不肯卸下面具。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关于“如何不动声色地伤害他人”的教科书,阅读体验充满了智力上的刺激感。
说实话,这本书的结构设计简直是反传统范本,它更像是一堆被打碎的镜子碎片,而不是一块完整的玻璃。章节的衔接常常是突兀且跳跃的,时间线仿佛被随机地剪切和重组,上一秒还在讲述一个遥远的童年回忆,下一秒就直接跳到了数年后的某个决定性时刻,中间的逻辑推演完全依赖读者自己去填补空白。这种叙事上的“碎片化”带来的阅读感受是极其强烈的,它要求读者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将散落在各处的线索像拼图一样强行整合起来。我一度非常困惑,直到我意识到作者的目的可能并非提供一个清晰的故事,而是重现记忆本身的不确定性和混乱性。这种手法非常大胆,成功地营造了一种梦魇般的、时间失序的氛围。但对于寻求稳定线性叙事的读者来说,这绝对是场灾难,因为你很容易在那些跳跃中迷失方向,感觉自己像是在一片浓雾中摸索前行,偶尔才能瞥见远处的灯塔光芒,但很快又被雾气吞没。
这本书的文字密度简直是座迷宫,初读时我感觉自己像个误闯进一座巨大、布满复杂雕刻的图书馆的访客。作者的叙事视角如同万花筒,不断地旋转、折射出人物内心的幽微之处,让你根本无暇顾及情节本身的走向,因为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个眼神的交错,都被赋予了一种近乎哲学思辨的重量。我尤其欣赏他对环境氛围的描摹,那种潮湿、压抑,又带着一丝腐朽的优雅,仿佛能透过纸页闻到那种陈旧木头和褪色丝绒混合的气味。然而,这种极致的内省和对语言的雕琢,也带来了阅读上的挑战。我时常需要停下来,反复咀嚼那些句子,试图理清作者到底想通过这段冗长的内心独白,揭示人物性格的哪个侧面,或者说,是想探讨哪一种人类情感的悖论。它不是那种可以一口气读完的消遣读物,更像是一场需要全身心投入的智力跋涉,适合在安静的午后,配上一杯浓郁的红茶,慢慢地品味其间那些不着痕迹的暗示和留白。读完后,你合上书页的瞬间,脑海中留下的不是一个清晰的故事脉络,而是一系列强烈的情绪碎片和令人不安的美感画面,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而奇异的梦境。
坦白说,这本书的节奏感处理得非常古怪,简直是文学界的“爵士乐”,充满了不和谐音和出人意料的停顿。有些章节的推进速度慢得令人发指,仿佛时间本身在作者的笔下被拉伸成了橡胶带,每一个动作都被拉长、放大,直到细节本身开始扭曲变形。我记得有一个场景,仅仅是角色泡一杯咖啡的过程,就被描绘得如同史诗般宏大,从水壶加热的细微嘶声到咖啡粉与热水融合的微观反应,无一不被细致入微地剖析。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在某些时刻极大地增强了场景的真实感和张力,但对于习惯了快节奏叙事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我不得不承认,有好几次我都想直接跳过那些冗长的心理活动,直奔下一个事件发生点。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其对“慢”的执着,它强迫你慢下来,去观察那些日常生活中我们早已忽略的瞬间,但这代价是牺牲了故事的流畅性。它更像是一系列精心布置的静物画,而非一幅流动的水墨长卷,需要读者有极大的耐心去欣赏每一笔色彩和光影的布局。
我有各种怪力乱神的读书论,比如书是能摸出好来的,再比如喜欢的书只要读个开头就会一头钻到怀里。真高兴又遇到这么一本。不仅完全被詹姆斯的中篇所吸引,同意他的小说观,并且能看到这两种喜欢互为表里。《真东西》和《学生》都格外动人,里面都有他的秘密。“真东西的缺点在于缺少表现”,而“一部小说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它的确试图反映生活。”甚至末尾附录的那篇人物小传也非常詹姆斯,在褒贬之间跳跃,用他的方式来说明一个人存在的合理。读到这种书的时候毫无办法,只能像个神经病一样把它抱紧。
收5个小说,1个文论。詹姆斯善写美好纯真的人与事因世故偏见(《黛茜·密勒》)、脱离时代(《真东西》)、庸俗势利(《地毯上的图案》)、投机狡诈(《学生》)而归于湮灭。5篇小说可说是詹姆斯为“一个永远消逝的社会,连同它所有的暗淡的幽灵和脆弱的文物”而谱写的一系列挽歌。《黛茜·密勒》把“纯真的邪恶、诚实的放荡”这一悖论式主题发挥到极致,后来的作家只有杜鲁门·卡波蒂可与之媲美(《蒂凡尼的早餐》)。其他几篇均以极其精湛的心理分析和模棱两可的行文风格令人难忘,如《学生》中的情感讹诈,《地毯上的图案》批评家对作家隐匿的仇恨,等等。毒舌如毛姆这样的作家比起詹姆斯不见血的狠劲儿来,可能还逊了一筹。《丛林猛兽》是最具“詹姆斯式”风格的小说,其抽象的情节、缜密的思维与百转千回的叙述,让我觉得以前读的什么广场啊文稿
这小说集的一大特点就是人物缺少原始的本能,没有鲜活的生命感。好像作家本身缺乏情欲或者是性无能,和杰克伦敦一比,作家更像是残废,备受自我压抑,谨小慎微的男子。虽然他小说里的女性还是给人一种生气勃勃的形象,但那是从性格上,而不是本能上。他的小说理论条条框框太多,完全按照这种充满秩序的框架,连托尔斯泰大概也无法进行创作。尊称他为现代小说大师之一,是因为相比19世纪的传统作家他相当晦涩沉闷的风格么?
3.5. 黛茜·密勒。学生。丛林猛兽。
中文版电子书好难找啊……一页显示不出来,再翻下一页女主人公就已经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