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描写的是19世纪末叶英国一个衰败的大家族后代的爱情故事。肯特郡乡村的莱伊家族,当年曾显赫一时,以后逐渐衰落。最后只剩下莱伊小姐和侄女伯莎撑持这个门第。伯莎是一个热情而纯洁的姑娘,盲目爱上了她们家佃户的儿子——克雷杜克。勇敢的伯莎不顾阻挠,终于嫁给了克雷杜克。
但是,婚后不久,伯莎就发现丈夫是个思想迟钝,只重俗务,不懂爱情的人,伯莎在失望之余,把希望寄托在她怀孕的小孩身上。不料生下的是个死婴。极端的痛苦和失望,使伯莎开始认识到她爱情的盲目性,但这已经为时太晚了……
都说婚姻需要许多条件,在不涉及经济的基础上,比如说男性最好比女性学识要高就是其中之一,而此书则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伯莎是个千金小姐,她爱上了佃农克雷笃克并结婚。虽然两人彼此相爱,但双方地位、性格、才智、学识相差过于悬殊,根本无法互相理解。最终两人的婚姻可以说...
评分 评分都说婚姻需要许多条件,在不涉及经济的基础上,比如说男性最好比女性学识要高就是其中之一,而此书则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伯莎是个千金小姐,她爱上了佃农克雷笃克并结婚。虽然两人彼此相爱,但双方地位、性格、才智、学识相差过于悬殊,根本无法互相理解。最终两人的婚姻可以说...
评分她开始追忆她的初恋。她回忆起让她盲目扑入爱德华怀抱的那种激情,以及她意识到他不可能回应她的热情时受到的残酷羞辱,她的爱就像一团火,徒劳地烧炼着一块玄武岩。她回忆起幻灭后的憎恨,和最终的冷漠。那种冷漠,与现在让她寒心的冷漠如出一辙。当她比照幸福的疯狂追求和实...
评分前面代入很慢。很开心是失恋以后,有点想通的这两天看了后面的三分之二。与其说写乡绅,不如说毛姆对女人情爱的疯狂迷恋和清醒分析得相当透彻。小说性只有三成,剩下全部的都是站在高处的分析或者自我独白式的反复思考。我希望自己能够尽快平静地说出那句话,他真的真的真的很优秀,唯一的缺点是我疯狂地爱过他——却又不再爱他了。(这个旧书版本太赞,黄书页,硬软度超级适中的手感,不舍得还给同事了都)
评分看得人絕望 喜歡萊伊姑姑~
评分╮( ̄▽ ̄")╭ 被毛姆叔叔的序言骗到了~ 真是个坏老头~
评分他太懂#不作死就不会死# #可是停止作死还不如自绝于天地#这类tag了
评分一个女人只对她的第一个情人贪恋,此后使她心醉的是爱情本身;所以第二次后继的创伤容易愈合。/还是有毛姆的风格啊~一直觉得伯莎要跟姑姑在一起了www唉爱德华这种烂大街的名字和姓,最后这个结局真是适合他。好可惜最后拒绝了小帅哥,不过伯莎好像已经不会再爱了吧。这也算是结婚之后发现不是同一个人的例子,明明青梅竹马都失败,真要说地位问题应该也不是,三观不合也还好,主要是那3棵树的尊严问题…男主这样也算人生赢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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