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保险法(第3版)》自2007年修订再版以来,我国保险立法和司法又出现重大进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9]12号),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快速发展的保险业与一成不变的保险法,在现实环境中已构成一对难以协调的矛盾,这自然成了推动保险法再次修改的驱动力。
作者简介
黄健雄,1964年生,福建永春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列入厦门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名单,兼任厦门大学法律顾问、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促会厦门调解中心调解员等职。在《中国法学》、《厦大学报(哲社版)》、《台湾研究集刊》等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10余篇学术论文,先后编著或合著出版了《海峡两岸交往中法律问题研究》、《商法》、《民法》、《物权法》、《房地产法案例精解》、《保险法》等近20余部著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目录信息
第二版前言
第一版前言
第一章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第一节 危险管理与保险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和保险法律用语
第三节 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作用
第四节 保险法的产生与发展概况
第五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第二节 《合同法》对保险合同制度的影响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形式和条款
第四节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索赔与理赔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七节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第八节 再保险合同概述
第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及其适用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第四章 人寿保险合同
第一节 寿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普通个人寿险
第三节 团体人寿保险
第四节 非传统人寿保险
第五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和可保风险
第二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第四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第五节 意外伤害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
第六章 健康保险合同
第一节 健康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健康保险的若干特别规定
第七章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节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节 工程保险合同
第四节 运输工具保险合同
第五节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第六节 责任保险合同
第七节 信用、保证保险合同
第八节 特殊风险保险合同
第八章 保险业
第一节 保险业组织形式
第二节 保险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保险公司的变更
第四节 保险公司的解散、破产及其清算
第五节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第六节 非法经营保险业的法律责任承担
第九章 保险中介
第一节 保险中介概述
第二节 保险代理人
第三节 保险经纪人
第四节 保险公估人
第十章 保险监管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模式和方式
第三节 保险监管的主体和客体
第四节 保险监管的内容
第五节 保险公司的整顿和接管
第六节 保险业的自律管理体制
第十一章 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违反保险法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附录
二版修订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阅读《保险法》的过程,与其说是学习法律条文,不如说是一场对现代风险管理哲学的深度探讨。这本书的立意显然更高远,它超越了单纯的法律条文解释,而是将保险放置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大背景下去审视。作者在开篇就构建了一个非常宏大的框架,阐述了保险在财富转移、风险分散以及资本形成中的多重角色。我特别欣赏其中关于“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经济学分析,这部分内容虽然是法律书籍,却清晰地展示了法律规范如何从源头上抑制市场失灵。在探讨责任保险时,作者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在不同法系下的适用差异,这种跨学科的视角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它没有将自己局限在某一特定地区的法律框架内,而是探讨了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读完后,我感觉自己对保险这个行业所承载的社会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不仅仅是一种金融工具,更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契约。
这本新近出版的《保险法》读起来,感觉就像是捧着一份沉甸甸的、充满了时代气息的法律文献,但又不像传统教科书那样枯燥乏味。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梳理那些复杂的法律条文时所展现出的那种清晰的逻辑脉络。比如,在谈到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时,作者并没有停留在对《合同法》的简单引用上,而是深入挖掘了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比如风险共担的本质,以及信息不对称在其中的作用。书中对“最大诚信原则”的阐述尤其到位,不同于那种空泛的理论说教,作者通过大量具体的案例分析,比如在健康保险核保阶段的告知义务与免责条款的边界,让这个原则变得鲜活起来。我注意到,书中对于近几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监管规定都有及时的跟进和深入的解读,这对于我们这些需要将法律应用于实务的人来说,是极其宝贵的。特别是关于巨灾保险和农业保险这两个新兴领域,作者的分析视角非常前沿,不仅探讨了法律层面的构建,还触及了其背后的社会功能和政策考量。总的来说,它提供了一个非常扎实且与时俱进的法律框架,让人对整个保险法律体系的运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这本书的编排结构非常巧妙,它采用了“总分总”的递进式结构,非常符合读者的认知习惯。最开始总览全局,建立起对保险法体系的基本认知,中间部分则细致入微地拆解了各种专业险种的特殊规定,最后再拔高到监管和国际合作层面进行总结。我个人对其中关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那一章的关注度最高。作者在这部分使用了大量篇幅来解析“冷静期”制度的设立背景、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对销售误导行为的规制。尤其是对“穿透式销售”概念的界定,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在购买复杂金融产品时是否能获得充分的知情权。书中对于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偿付能力监管的介绍,也处理得非常到位,让人能清晰地看到法律是如何构建起一个安全网,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文字风格上,它保持了一种冷静而客观的叙述,避免了情绪化的表达,使得即便是复杂的监管要求,读起来也条理分明,易于消化吸收。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内心涌现出一种久违的“豁然开朗”感。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它将那些看似冷冰冰的法律条文,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富有洞察力的分析,赋予了温度和人性化的关怀。我记得有一段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论述,作者没有简单地解释其法律效力,而是探讨了这项条款如何在人寿保险领域真正保障被保险人的长期利益,减少因技术性瑕疵导致的理赔纠纷。这种以人为本的法律观贯穿始终。此外,对于保险法中涉及的“证据规则”的探讨也非常深刻,特别是在电子数据证据日益增多的今天,如何在新技术背景下确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据的采信标准,作者提供了极具前瞻性的法律见解。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典雅而不失力度,论证严密,逻辑酣畅淋漓,读起来酣畅淋漓,让人仿佛跟随一位经验老到的导师,在迷雾重重的法律迷宫中找到了清晰的路径。它无疑是我近年来阅读过的,关于某一特定法律领域最全面、最富有启发性的著作之一。
翻开这本书,我立刻被它那股扑面而来的“实战”气息所吸引。我原以为这会是一本学院派的理论大部头,结果发现它简直就是一本为保险从业者量身定制的“操作手册”。作者的文笔极其精炼,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直击核心。我尤其关注了关于保险理赔环节的章节,这往往是合同纠纷的高发区。书中对“损失确定”和“赔付限额”的界定清晰到令人拍案叫绝。比如,对于财产险中“重置成本”与“实际现金价值”的计算差异,作者不仅给出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还附带了实用的计算公式和可能遇到的税务处理问题,这一点太贴心了。此外,书中对于保险公司的“拒赔权”的行使范围有着非常审慎的讨论,明确指出了哪些情况下属于合法抗辩,哪些则可能构成滥用权利。这种对细节的把握,使得这本书的实用价值远超一般法律书籍。它不是让你死记硬背条文,而是教你如何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运用法律工具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