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为民法各编之冠,总汇民法共同适用之原理原则,非将民法各编融会贯通,难以识其原流与体系,而窥其全豹。关于总则部分,余曾著有《民法总则释义》及《民法原论总则》二书,然以容简略,时迁事移,有待赠补。迁台后,摒弃一切,悉心著作,二十年来,已先后完成《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继承法论》五大巨册,约三百六十万言。内容既较丰富,资料亦属新颖,上述两书相形之下,已显不相称。为求完整,爱将民法总则一编,名为“民法总论”,更新面目,充实内容,以期前后贯串,首尾呼应。尤其以理度法,以法衡情,于总则之原则中求各编适用上之妥当,于一般理论中求其与社会事实之切合,俾得识民法之真谛及其脉络关连,以资综合应用,触类旁通,使适用之途多端,不可拘于一隅。民法作者多始于总则,次及其他各编,著者反先债总、债各,而以次及于物权、亲属、继承,最后始重写总则,虽有异于常规,然其中亦不无一理,盖以总则为各编之纲领,必须彻底了解各编之详细内容,而后能豁然贯通,调和综合,于博中求约,繁中取简,以明其表里精粗,知其原委常变,方可领会其运用之妙。实于演绎方法之中,兼寓有归纳之意。如将债法以后各编研读以后,丙从头细究总则,必可加深了解。本书系据上述关于总则两书,大加增改,费时三载,始底于成,计约六十万言,虽尽量参照新著及最近学说判例,综合比较,衡以立法原则,并鉴于世界趋势而定取舍与立论,以期有一完整体系的民法著述,但以著者才疏学浅,舛谬之外,在所难免,尚祈斯学先达有以教之。然因此一书,使夙所殷望之“民法全书”得以如愿完成,亦著者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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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法律书籍的阅读体验往往是复杂且挑剔的,尤其是涉及到“总论”这种宏观体系构建的著作。拿到这本《民法总论》时,我最关心的便是其对基础概念的提炼和抽象能力。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处理“法律行为”这一核心概念时的精妙。作者并没有停留在对“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机械定义上,而是深入剖析了意思表示的“真意”与“表示”之间的张力,这一点在模拟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至关重要。书中对“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的区分,采用了多维度比较分析的方法,图表和案例穿插得恰到好处,极大地降低了理解的门槛。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展现出的学术深度,他引用了数个不同法系的经典判例和学说,比如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边界,论述得鞭辟入里,展现了作者深厚的理论功底。然而,这本书的价值远不止于此,它最成功之处在于将理论的“硬核”与实践的“柔软”结合了起来。在讲解“代理制度”时,作者引入了现代商业活动中委托代理的复杂情况,如授权的穷尽与超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这些内容对于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份及时的“风险预警清单”。读罢此章,我感觉自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再是停留在字面上,而是真正开始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去预判和规避潜在的风险,这是一种从知识到能力的跨越,非常实在。
评分我通常对法律书籍的阅读持有一种审慎的保留态度,因为很多作品在试图通俗化时,往往会牺牲掉应有的严谨性,导致对读者产生误导。然而,《民法总论》这本书的叙事风格,却出乎意料地达到了专业性与可读性的微妙平衡。它的语言风格偏向于一种沉稳的、带有思辨色彩的论述,很少使用过于花哨的修辞。这种风格尤其体现在对“法律事实”的界定时。作者没有简单地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事件”和“行为”,而是引入了更精细的分类,探讨了“积极”与“消极”法律事实在构成要件中的作用。这种对细节的打磨,让我在阅读时不得不放慢速度,细细咀嚼每一个术语的内涵。书中对“法人”制度的探讨也十分深刻,它不仅介绍了法人设立的要件,更深入地触及了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内部权力制衡问题,甚至讨论了法人解散后财产清算的程序正义。这种对制度背后社会治理逻辑的探究,使得这本书超越了一般教科书的范畴,更像是一部对现代社会组织形态进行法律约束的理论分析报告。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对公司、社团这些社会组织如何被法律所“驯服”和规范,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这对于理解现代契约社会的基础架构至关重要。
评分这本书的阅读体验,用“酣畅淋漓”来形容可能有些夸张,但绝对算得上是“条理清晰,层层递进”的典范。我一直觉得,理解民法总则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那些看似独立的概念,如“时效”、“期间”、“除斥期间”等,串联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本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作者在构建时间限制的规则时,不仅详细阐述了各自的法律后果,更重要的是,他解释了为何要设置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这种“知其所以然”的讲解方式,远比死记硬背规则来得有效得多。特别是在处理“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这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时,作者运用了非常形象化的比喻,比如将“中断”比作“重启计时器”,将“中止”比作“暂停计时”,这个类比让人瞬间茅塞顿开。此外,全书的脚注和注释系统做得极为详尽,每当出现一个需要深入了解的概念或判例时,只需瞥一眼脚注,就能获得更丰富的背景信息,极大地增强了研究的深度。对于像我这样需要对某个具体法律问题进行溯源的读者来说,这种严谨的资料组织方式,无疑是大大提升了阅读效率和准确性。它不是一本“快餐式”的法律普及读物,更像是一份可以反复研读、常备案头的参考手册。
评分这本《民法总论》的书,初看之下,确实是那种教科书式的厚重感扑面而来。我本来是带着对法律的敬畏和一点点忐忑来翻阅的,毕竟“民法”这三个字听起来就和生活里的琐碎、权利义务这些硬邦邦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但翻开第一章,作者的叙事方式就让我感到惊喜。他没有一开始就抛出一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和术语,而是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先从一个我们日常生活中都能遇到的场景切入,比如邻里之间因为采光问题产生的纠纷,或者一次不愉快的网购体验。通过这些具体的案例,作者巧妙地引出了“民事主体”的概念,让我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法律并非高悬于顶,而是渗透在我们每一次与他人的互动之中。书中对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阐述,也并非简单的罗列,而是结合了大量的历史沿革和学理争鸣,让人在理解基本概念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时代精神和价值取向。尤其是在探讨“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起始和终止那部分,作者的论述逻辑严密,但又不失温度,仿佛在引导我们去思考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在法律框架下的体现。这本书的结构编排非常清晰,章节之间的过渡自然流畅,即便是法律初学者,也能循着作者的思路,逐步构建起对民法体系的整体认知,而不是被零散的知识点淹没。它不像某些法律书籍那样,读起来干涩乏味,反而像是在进行一场思维的漫步,让人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也对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评分作为一名法律实践工作者,我关注的重点永远是如何在复杂的现实场景中找到最稳妥的法律依据。因此,我对任何强调“体系化”和“基础性”的法学著作都抱有很高的期望。这本《民法总论》最让我赞赏的一点,是它对“公序良俗”这一弹性条款的深度挖掘。在其他著作中,这一概念往往被一笔带过,被视为一个“兜底”条款,但在本书中,作者用了相当大的篇幅,通过跨越数十年的判例演变,清晰地展示了“公序良俗”是如何从一个相对保守的概念,逐步适应现代社会对个人自由和市场伦理的要求。作者细腻地分析了不同历史时期,法院如何通过裁判来对这一原则进行“价值涵摄”,这对于我们理解法律的能动性非常有启发。此外,书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阐释也极为精彩,它不仅被视为一条重要的行为准则,更被提升到了贯穿整个民法体系的“帝王原则”的高度。作者通过一系列涉及附随义务、情势变更的疑难案例,论证了该原则如何在填补具体规则空白时发挥关键作用。总而言之,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个坚固的理论基座,让我在处理那些没有明确规则的模糊地带时,不再感到无从下手,而是有了一套可以信赖的、具有深厚法理基础的分析工具。
评分博大精深。
评分最特色的也就是权利的定义了,责任之担保,还是第一次看到,其余 观点较陈旧,王大爷推荐教材用书
评分其实仅是翻过
评分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人,是民法学大家,著述涵盖了民法学的全领域,影响了当代中国民法,特别是对改革开放时中国民法学的形成影响重大。
评分看了权利义务、法律行为几章,或如张谷教授所言,得对民国民法之条文有所记诵,并就相关制度详列各国法条,明其差异,就问题有思考,而后去读,方能体会作者之苦心孤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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