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大卫·休谟的杰作《英国史》创作历时十五年,全书超过一百万字,再版超过一百次,讲述了从罗马—不列颠时代到光荣革命的英国历史,甫一上市便成为畅销书,并一举使休谟跻身历史学家行列。本册为罗马—不列颠时代到金雀花王朝的历史。
作者简介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英国著名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苏格兰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宗教的自然史》、《自然宗教对话录》、《英国史》等。
目录信息
读后感
1279年,南宋灭亡。 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 两件事相提并论,不是因为它们有横向的历史关联,准确地说,是几百年之后发生的历史事件,使这两件事产生了某种根源意义上的关联。 1279年,蒙古人大规模南下,像一把巨大的剃刀横扫大半个中国,所过之处,兽游鬼哭,经过崖山之战,...
新罗夫人 中国人有着如醉如痴的贵族梦,但凡提到贵族两个字,心里便陡然一动,思想的野马便在原野上狂奔驰骋,两腿不自觉的发软发颤,禁不住的就要纳头跪拜。 比如中国的媒体对英国王室就溢满赞美之词,明明是私通乱交,却能演绎成挚爱之千古绝唱篇。骑在英国人民头上养尊处优...
任何情况下,对女王始终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他们甚至迫不及待地请求她在国会闭幕前早择夫君。他们以为:就女王的性别和年龄而言,这个提议不应该不合她的心意。女王听取陈辞、彬彬有礼,但不予接受。她对发言人说:国会的诉求通常只能视为一般性建议,并非自居有权指示女王择...
今天春节前后,繁忙的工作之余,隔三差五地看完了这部六卷本的巨著《英国史》,大卫·休谟不亏为自然法哲学的代表,叙述历史都有很强的逻辑性和条理;刘仲敬也是历史学的新秀,这几年出了不少新作,这部《英国史》翻译的也比较到位。年纪大了,记忆差了,就用几句话以编年方式...
今天春节前后,繁忙的工作之余,隔三差五地看完了这部六卷本的巨著《英国史》,大卫·休谟不亏为自然法哲学的代表,叙述历史都有很强的逻辑性和条理;刘仲敬也是历史学的新秀,这几年出了不少新作,这部《英国史》翻译的也比较到位。年纪大了,记忆差了,就用几句话以编年方式...
用户评价
不得不提的是,本书在处理跨区域互动和外交关系时的视角非常开阔。它完全跳出了传统的“岛国史观”,将早期英格兰王国置于更广阔的欧洲政治网络中考察。作者细致梳理了与法兰克王国、斯堪的纳维亚诸国的政治联姻、贸易往来乃至军事冲突,展现出早期不列颠在国际舞台上并非孤立的边缘地带,而是一个活跃的参与者。书中对于海贸网络的构建,以及港口城市如何成为文化和财富交汇点的分析,尤为精彩。我特别留意到作者对早期“贸易协定”文本的解读,从中能窥见当时不同文化间在商业规则上的博弈与妥协,这为理解后世英国的海洋战略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早期注脚。
这本厚重的著作,与其说是在讲述历史事件,不如说是在构建一幅关于“身份认同”的演变图景。我发现作者的叙事风格非常注重细节的收集和对比,他擅长将遥远过去的普通人的生活片段,与高层贵族的政治手腕并置呈现。例如,书中对诺曼征服前后,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语言和社会阶层的剧烈重塑,描写得极为生动。当你读到那些古老的盎格鲁-撒克逊贵族如何在一夜之间沦为被统治阶层,他们的文化和语言如何被新的统治者系统性地压制时,那种历史的无情与宿命感油然而生。作者并没有沉溺于对英雄的赞颂,而是将焦点放在了那些被时代洪流裹挟的“中间人群”,他们的适应、抵抗与融合,构成了那个动荡时期最真实的肌理。
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更像是在参加一场精心策划的导览之旅,导游对沿途的每一块石头、每一片废墟都有着超乎寻常的了解。它对早期大教堂的修建、修道院的日常运作,以及它们在知识传承中的关键作用,进行了详尽的描摹。我被书中关于“手抄本制作”的工艺细节所吸引,那不仅是艺术的展现,更是特定时代下信息被垄断和保护的载体。作者对卡洛林文艺复兴对英格兰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对学术思想的输入和本土化过程,分析得颇为透彻。它清晰地展示了外部输入如何被本土精英吸收、改造,最终催生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成果。这种对文化“输血”与“造血”过程的细致勾勒,使我对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群体有了全新的认识。
这部作品的史诗感扑面而来,仿佛置身于遥远的古老战场,耳边是金戈铁马的呼啸声。作者的叙事笔触极为细腻,对于早期盎格鲁-撒克逊部落的迁徙、纷争以及他们如何在不列颠群岛上艰难扎根的过程,描绘得入木三分。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那些模糊不清的史前遗迹和传说时所展现出的审慎和洞察力,他没有简单地将神话当作信史,而是试图从考古学和语言学的交叉点去重构那个“黑暗时代”的社会结构和信仰体系。读到阿尔弗雷德大帝如何团结分散的王国,抵御维京人的侵略时,那种民族凝聚力在至暗时刻爆发的震撼感,让我几乎屏住了呼吸。书中对早期王权构建、教会影响力的崛起,以及封建制度萌芽阶段的错综复杂的权力博弈,都有独到且深刻的剖析,远非教科书式的简单罗列,而是充满了对人性在历史洪流中挣扎与选择的哲学思考。
翻开这本书的扉页,一股浓郁的学术气息便扑鼻而来,它绝非是那种轻松的茶余饭后读物,而是对特定历史阶段进行深挖的力作。作者似乎对中世纪早期英格兰的庄园制度和法律演变有着近乎痴迷的专注。他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来解析“物权法”和“习惯法”是如何在不同领主之间相互渗透、又彼此排斥,最终塑造成一个庞大而又充满内在矛盾的法律体系。我读到关于“审判陪审团”雏形的形成过程时,那种社会结构自我修正的智慧,令人叹服。书中对教会与世俗权力之间微妙平衡的探讨,更是精彩绝伦。它不是简单地划分“好”与“坏”,而是揭示了教会如何利用其意识形态的垄断地位,在政治真空期填补权力空白,从而一步步成为无可争议的文化和精神主宰,这种对权力运作机制的解构,相当具有启发性。
With "The Tudors"
With "The Tudors"
翻译的确实别扭,那些生僻的古汉语词汇出现在英国古代史的语境下,感觉怪怪的
贵国真乱。PS 一旦习惯这个翻译风格之后好像也不显得有那么雷了……
不喜欢这种翻译风格,这套书需要读原著。但休谟不喜欢标年份真的是硬伤,还是去翻牛津那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