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册 目录
日本外交文书选译(下)
陆秉钧 孙克复 孙秀鸣 译校
第二十八卷 事项十日清战争关系杂件
四、占领地施政
(501)关于日本人在牛庄进行贸易事请求指示
(502)关于外国船舶可否出入营口一事陈述意见
(503)关于日本人在牛庄进行贸易问题之答复
(504)关于呈送金州行政始末书事
五、威海卫占领
(506)关于向威海卫派遣军队之照会
(507)关于被派往威海卫之我军人数及出发日期之答复
(510)于威海卫强制占用民房将激起民愤提议兵营落成前勿派遣军队前来
(511)电复临时兵营竣工前军队暂不出发
(514)军队延期出发之件
(516)呈送关于往威海卫派兵之总署往来文件抄件
(518)关于威海卫附近地区不许清国军队驻屯之事由李鸿章致伊藤总理大臣函
(520)呈报关于威海卫日本兵营问题
(521)有关威海卫日本兵营情况之答复
(523)关于为驻守军队暂时租用威海卫民房事转呈来往
8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美驻韩公使阿兰交卸由禧露接办咨光绪二十年四月十六日(1894年5月20日)
9 同文馆译交新闻纸光绪二十年五月初一日(1894年6月4日)
10 俄国公使喀希呢为请归国以韦贝暂行署理事照会光绪二十年五月十四日(1894年6月17日)
11 同文馆学生长德节译日报文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七日(1894年6月20日)
12 同文馆学生陈贻范译上海英文报文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七日(1894年6月20日)
13 同文馆学生陈贻范节译日报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七日(1894年6月20日)
14 为日外相所拟三端已由汪大臣回复致日使小村寿太郎函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一日(1894年6月24日)
15 同文馆学生桂绅简译日报著论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6 同文馆摘译日报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7 同文馆学生周自齐译日报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8 同文馆学生长德译日报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9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俄驻韩公使韦贝赴北京所遗职务由克露培署理咨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1894年7月1日)
20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日驻韩公使大鸟圭介回任咨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1894年7月1日)
21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袁道来电拟议各节函光绪二十年六月九日(1894年7月11日)
22 日本公使小村寿太郎为中国毫无依允日本所提改革朝鲜内政之意如有不测之变日本不任其责照会光绪二十年六月十二日(1894年7月14日)
23 军机处交出裕禄为奉天边防事宜抄片光绪二十年六月十四日(1894年7月16日)
24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送韩外署督办赵秉稷与日使大鸟往来照会文函及谈话记略等件咨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三日(1894年7月25日
附件一:日使大鸟圭介致韩督办赵秉稷函
附件二:韩督办赵秉稷给袁道照会
附件三:日使大鸟圭介致韩督办赵秉稷照会
附件四:驻日大臣汪凤藻致日外相陆奥宗光照会
附件五:日使大鸟圭介致韩督办赵秉稷照会
附件六:韩督办赵秉稷致日使大鸟圭介照会
附件七:日使大鸟圭介致韩督办赵秉稷照会
附件八:韩督办赵秉稷致日使大鸟圭介照会
附件九:日使大鸟圭介致韩督办赵秉稷照会
附件十:日使大鸟劝韩廷厘治纲目
附件十一:日使大鸟分限韩廷克期厘治各节
附件十二:日使大鸟圭介与韩员申正熙等谈办记略
25 电报局委员王继善为奉命限制各公使等递发密电禀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五日(1894年7月27日)
26 为请保护驻日华商事致美国公使田贝照会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六日(1894年7月28日)跳总署收美国公使田贝美国愿代保护住日华商照会指示
(575)对德国公使之答复可用口头回答
(577)报告清国政府就和谈问题请欧洲四列强援助之情报
(578)关于清国政府要求列强进行干涉及传说俄国舰队已派往远东之报告
(579)关于清国公使对意工作已尽力阻挠之报告
(581)探知英国对清国要求列强干涉态度之训令
(582)关于英国对清国要求列强干涉所抱态度之答复
(583)探询美国国务卿对列强干涉之意见
(584)美国国务卿阐明美国对列强干涉之立场
(585)关于俄国政府对割让土地一事所持意向之推测
(586)俄国各报对我国之评论
(587)美国国务卿向我提示美国驻俄公使关于俄国动静之电报
(588)俄国公使探询日本关于和平条约之要求
(589)关于欧洲各国对日清讲和谈判进行干涉问题
(590)将英国公使关于清国皇帝可能蒙尘之谈话转达给外务大臣
(592)再次说明俄国公使关于和平条件之谈话
(594)关于向外国公使提示讲和条件方案一事征求意见
(596)有关清国政府策动减轻讲和条件之通告
(598)将我国讲和条件秘密提示给各国政府之训令
(599)关于俄国对我国向清国政府提出要求之态度
(600)关于将讲和条件提示给德国公使之劝告
(601)注意通商事项之隐瞒
(602)报告外国公使对秘密讲和条件一事之反响
(603)报告俄国公使对割让奉天省南部之态度
(604)关于俄国公使对割让奉天省南部深感不快之报告
(605)通告我国对通商上之利益所提要求之概要
(606)俄国外交大臣对我有关讲和条件之通知提出质问
(607)美国国务卿向意大利大使声明拒绝与其他国家采取共同行动
(608)探知英国政府对日清讲和条约之意见
(609)关于俄国外交大臣对停战抱有好感之报告
(612)美国政府持局外中立态度并对日本有所忠告
(614)关于讲和条件与意大利外务大臣之谈话
(615)有关将讲和条件通知德国政府事宜
(616)德国公使要求我方对割让奉天省加以详细说明
(617)探询俄国政府之意向
(618)关于对我公开通商方面要求之反响之报告
(619)驻德国英国公使谈及清国政府委任英国政府设法减轻讲和条件
(620)关于日清讲和事件清国公使请求意大利皇帝援助
(621)关于意大利对日本政府所提讲和条件所抱情感之报告
(622)有关英国新闻论调之报告
(623)将日清讲和条件通知英国政府及其令英国报纸登载之经过情形
(624)训令将我再修正案之内容通告给驻各国公使
(625)关于通知俄国政府我方同意削减赔款之训令
(626)关于俄国外交大臣对讲和之希望及有关与英国公使谈话之报告
(627)关于俄国新闻报导情况之报告
(628)报告俄国报纸关于日清战争之意向
(629)关于俄国陆海军联合会议在远东用兵之谈话报告
(630)关于割占澎湖岛一事法国政府正在与俄国政府协商
(631)建议将各种事情通知德国政府
(632)询问有关占领澎湖岛问题之疑义
(633)推测有关占领澎湖岛一事法俄有进行联合干涉之意图
(634)报告美国对日清讲和谈判之态度
(635)通告讲和条约已签字完毕
(636)正在调查法国对占领澎湖岛问题之意图
(637)德国政府决定将往东洋派遣军舰
(638)关于对报导俄国与清国之间有密约之北京通信要进行调查之训令
(639)关于英国新闻对日清讲和的论调之报告
(640)报告已通知英国政府和约签字完毕并就新闻对策与外交大臣会谈事项十二 关于三国干涉
(642)德国公使提出因重要事件将与其他国公使一起通知外务大臣
(643)关于同德国公使等会见之指令
(644)关于同德国外交大臣面谈情况之报告
(645)报告有关讲和条约之俄国情报并签呈具体意见
(647)关于德国公使发来通知希将会见延至明日之报告
(648)要求通告同德国公使会谈之情况
(649)因已通告与德国公使面谈须探知德国政府所发之训令
(650)通知青木公使探听德国政府意向之训令
(651)通知与德国公使会见之际要留心青木公使之报告
(652)关于德国公使来外务省情况之报告
(653)关于俄法两国反对《马关条约》并联合进行干涉之报告
(654)关于法国政府将与其他国政府采取共同措施之报告
(655)通知急速汇报与德国公使面谈之情况
(656)关于同德国公使面谈之训令
(657)关于与德国公使会面之内容
(659)致青木公使之训令暂缓发出并指令与德国公使面谈
(660)陈述致青木公使之训令暂缓发出及与德国公使之交涉等事之己见
(663)关于满洲割让区域之报告
(664)因欧洲各大国之干涉不可避免有关对策请询问首相之意见
(665)有关探索欧洲各国意向之训令
(666)关于德俄法之干涉可以预料须探英国政府意向之训令
(667)关于探索法国意向之训令
(668)关于同德国公使等会晤之报告
(669)有关致西公使探知俄国政府意向进行照会
(670)德俄法三国提出备忘录通知与其会见
(672)关于俄国公使提出备忘录之报告
(673)关于德国公使提出备忘录之报告
(674)关于法国公使提出备忘录之报告
(675)关于俄国公使谈话大意之报告
(676)关于法国公使谈话大意之报告
(677)询问会见德俄法三国公使情况
(678)对三国公使之劝告采取对策之照会
(679)关于探索驻在国政府之意向并设法取得援助之训令
(680)关于英国外交大臣所谈无意进行干涉之报告
(682)有关德国政府意向之报告
(683)对三国之提议签呈意见
(684)催促迅速答复三国公使
(685)报告关于德国公使谈话态度并请示对三国之对策
(686)呈报有关对三国对策之意见
(687)传达有关德俄法三国公使劝我归还辽东半岛之意旨
(688)将三国劝告之情形暗地告知英美公使
(689)关于晤谈之通知
(690)有关答复方案之通知
81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购智利或阿根廷快船遏敌制胜事咨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一日(1894年8月31日)
82 为引渡上海拿获之日本奸细事致美使田贝照会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一日(1894年8月31日)
83 为各口查获日奸应照公法交出讯办事致美使田贝照会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一日(1894年8月31日)
84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海军洋教习福来舍禀请购买新式猎船雷艇事咨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二日(1894年9月1日)附:丁提督译呈鱼雷教习福来舍来单
85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咨送津海关道与美领李德辩论兵船进口须先期知照来往信函咨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五日(1894年9月4日)
附件一:美领事李德来函
附件二:津海关道盛宣怀代复美领事李德函
86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录送拿获日奸石川一案津海关道与美领事来往驳辩信函咨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五日(1894年9月4日)
附件一:照录美国李领事来函
附件二:津海关道盛宣怀复美国李领事函
87 吉林将军长顺密陈日俄近日边情函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五日(1894年9月4日)
88 为拿获日奸石川伍一应即按律讯办事致李鸿章咨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九日(1894年9月8日)
89 为日奸石川伍一未便轻释致美使田夏礼照会态度之报告
(719)关于意大利外交大臣对三国干涉进行批评之报
(720)关于请求意大利政府对英美两国采取措施之报
(721)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谈话之报告
(722)关于俄法德三国进行共同于涉事宜
(723)关于欧洲形势陈述己见
(725)关于委托意大利政府转请英国为我尽力斡旋之训令
(727)关于意大利政府应日本请求采取行动之报告
(728)意大利外交大臣表明为防止三国干涉意国政府不采取单独活动
(731)关于三国公使谈话之通知并须注意形势之训令
(732)呈报关于对策之意见
(733)对驻外使臣采取措施
(734)询问对英美意三国对策
(735)关于俄德法三国公使催促回答之报告
(736)关于俄法两国公使谈话之报告
(738)报告有关各国公使抱怨情况并陈述己见
(741)关于三国公使催促答复之报告
(745)关于俄国政府之意向陈述意见
(746)关于英国政府决定局外中立之报告
(747)关于致三国公使答复之训令
(751)关于对三国劝告之答复
(755)关于与德国驻英大臣谈话之报告
(760)关于法国公使对辽东问题谈话之报告
(760)关于委托法国政府和中事早来意见
(766)关于德国之大之报告
(760)关黑龙军区出师准备之报告
(773)有关俄国公使动静之报告
(775)关于同法国公使密读之报告
(777)关于对德国政府采取措施之训令
(778)关于德国外交大臣劝告之报告
(781)关于三国公使情况之报告
(782)关于俄国内阁会议决议之报告
(784)德国外交交大臣关于日本政府答复之谈话
(785)关于通告三国公使日本接受三国政府劝告之训令
(787)关于提出接受三国政府劝告之务忘录之训令
(788)关于提出接受三国政府劝告之备忘录,之训令
(789)关于通告各国公使之占领辽东东一事陈述意见
(790)有关暂使用辽东一事之回答
(792)德国驻英大使关于放弃辽东一事之谈话
(793)关于德国外交大臣放弃辽东一事感到满意之报告
(794)有关三国干涉之报告
(796)关于与美国政府请三国干涉事项进行交涉情况之报告
(797)关于通知三国公使德国外交大臣表明满意之训令令
(801)关于收到日本政府有关答复之通告时三国公使情况之报告
(804)关于提出备忘录及俄国外交大臣谈话之报告
(805)关于三国干涉之报告
(812)德国外交大臣有关追加赔款及其他事项之谈话
(817)关于三国干涉同英国外交大臣进行交涉情况之报
(818)关于与德国驻英大使会谈之报告
(819)关于英国声明否认要占领台湾之报告并对此禀呈意见
(820)关于照会英国政府对其否认要占领台湾之声明表示谢意之训令
(825)向英国政府之好意表示帝国政府之感谢
(828)关于探知德国政府意向之训令
(835)关于对德国公使采取措施之报告
(836)关于法国公使谈话之报告
(837)向伊藤总理大臣报告法国公使之谈话
(838)关于会见德国公使之训令
(839)关于与德国公使会见情况之报告
(840)关于三国干涉原因之报告
(842)关于归还辽东半岛问题之对话
(845)有关三国公使的要求之通知
(848)关于辽东问题与德国外长的谈话报告
(849)关于归还辽东半岛问题请求召开内阁会议
(851)关于辽东问题要求俄德法三国提出保证
(852)关干与三国公传会谈之通知
附件十二: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三: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十四: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十五: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六: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十七: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八: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九:马税司交到总税司来电
附件二十:马税司交到总税司来电
附件二十一: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二十二: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二十三: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二十四: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二十五: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二十六: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二十七: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二十八: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二十九: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三十: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三十一: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三十二: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三十三: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三十四: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三十五: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三十六: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三十七: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909)关于赔款等事项
(911)对关系三国干涉问题之报告提请注意
(913)关于交还辽东赔偿金之训令
(914)有关交还辽东问题将接受俄国政府的答复之训令
(917)对关于辽东问题的训令之报告
(926)关于交还辽东半岛及撤兵问题之题告
(930)关于归还辽东半岛之赔偿金额事项
(935)呈报法国公使关于辽东问题之谈话及李鸿章对英国公使谈话之情由
(941)关于三国政府对下关条约意向之报告
(942)有关归还辽东半岛之通知
(953)关于归还辽东半岛问题业与三国交涉完毕之上奏
(954)关于归还辽东半岛问题已与三国交涉完毕之报告
(956)关于归还辽东半岛问题业与三国政府交涉完毕之通知事项十三 有关清国使节前来日本之事项
一、关于张荫桓前来日本
(958)清国政府发来有关张荫桓来日旅程之通知
(959)承认清国政府之申请
(961)关于为未授与清国使节全权一事耍照会美国公使之训令
(964)有关科士达渡清日程之报告
(965)关于科士达欲会见陆奥外相之内用心之意报告
人购运军火情形文
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六日(1894年11月3日)
121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送津海关道盛宣怀陈请练兵筹款电禀文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六日(1894年11月3日)
附:津海关道盛宣怀请练兵筹款禀
122 北洋大臣李鸿章为与泰来洋行议购鱼雷猎艇一事应请停办咨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六日(1894年11月3日)附:山东道刘含芳呈泰来洋行德尔赓请改合同清折
123 电渝胡��着驻津办理粮台光绪二十年十月初七日(1894年11月4日)
124 户部为会奏遵旨速议添拨北洋饷需及购船各款折奉旨事知照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八日(1894年11月5日)
附:户部等奏折
125 吉林将军长顺咨呈吉林机器局限于经费无法赶造子药片稿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十日(1894年11月7日)
附:吉林将军长顺奏片
126 步军统领衙门为具奏编查什家户保甲一折奉旨依议抄录原奏请照会各国使臣文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十日(1894年11月7日)
附:步军统领衙门奏折
127 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为奉旨驰赴九连城驻扎妥筹战守咨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十日(1894年11月7日)
128 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为奉旨移驻长甸蒲石河等事咨
(992)委托向清国政府表明日本政府拒绝中国讲和使节之逗留
(993)关于要求清国政府使节撤离是否得当之请示
(994)关于必须拒绝清国使节逗留之指令
(995)清国发来令其使节回国之命令
(996)关于清国使节已向上海开航之报告
(997)有关清国讲和使节逗留时及出发状况之报告
二、关于李鸿章前来日本
(999)传达清国对讲和之意向
(1000)要求清国政府保证派遣全权使节
(1001)关于日本政府要求保证派出全权之通知
(1002)转达中国政府关于派遣李鸿章(为全权)之公文
(1004)驻中国美国公使送达中国公文正式英译文
(1005)关于清国公文应以英译文本为基础之通告
(1006)清国政府之公文务须与英译文一致
(1007)上报关于清国政府公文之意见
(1008)转达中国政府修改之公文
(1009)关于业将清国政府全权委任状方案改成与英译文意思相同之报告
(1010)承诺中国政府之全权委任状口头照会
(1019)关于李鸿章一行业已到达之通知
(1020)李鸿章表明其为清国全权大臣
(1021)关于会晤日期地点之通知
(1022)清国方面要求停战之件
(1023) 日本方面提关之停战条件
(1024)通知有关停战会议之原委
(1025)通知有关停战谈判事宜须保守秘密
(1026)有关李鸿章遇难情形之通报
(1027)关于李鸿章遇难要向各国政府解释清楚之训令
(1028)报告有关李鸿章遇难之德国公使之意向
(1029)报告有关李鸿章遇难一事驻本邦各国公使之意见
(1030)电告海外日本朝野对李鸿章遇难感到遗憾
(1031)报告关于德国公使谈话之调查结果
(1032)忧虑关于李鸿章遇难给欧洲的不良影响
(1033)对于负伤之际日本方面所持态度表示感谢
(1034)报告关于俄国公使对李鸿章遇难一事之意见
(1035)关于对李鸿章遇难一事所发诏敕之报告
(1037)有关李鸿章决心缔结条约一事向伊藤伯爵报告
(1038)转告伊藤伯爵应急速发停战通知
(1039)关于意大利外交大臣于李鸿章遇难之际表示出友好意向之报告
(1040)关于李鸿章遇难法国感情良好之报告
(1042)关于李鸿章遇难问题美国所抱感情之报告
(1043)对李鸿章遇难俄国表示忧虑之报告
(1044)日本政府请求任命李经方为全权大臣
(1045)对李鸿章遇难德国舆论之报告
(1046)对李鸿章遇难之俄国舆论之报告
(1048)任命李经方为全权大臣之照会
(1049)确认任命李经方为全权大臣之通知
(1050)探得对李鸿章遇难国内外人之感情事项十四 关于缔结日清讲和条约
一、缔结停战条约
(1051)为强调缔结停战条约事
(1054)决定停战时之事前安排
(1055)关于将应允停战及早照会清国使节及各国公使之通知
(1056)责成外相商定有关停战事宜
(1057)关于停战条约中应追加条款一事申述意见
(1058)关于应允无条件停战之照会
(1059)就允诺停战问题与李鸿章之谈话
(1060)停战条约之日本方案
(1061)清国政府对停战条约之修正案
(1062)有关停战条约条款中应予修改事项陈述意见
(1063)同意修改停战条约中之条款
(1064)对李鸿章所提修正方案提出可修改之事项
(1065)承认对停战条约所提之修改事项
(1066)关于签字盖印完毕以前须保守秘密之通知
(1067)关于可将停战条约告知二、三国公使之建议
(1068)对清国所提有关停战条约修正方案之再修正
(1072)关于向各国公使说明停战条约意旨之训令
(1074)关于缔结停战条约美国国务卿赞赏日本的态度之报告
(1075)关于李鸿章遇难及对缔结停战条约的反响与情况之报告
(1076)关于英国对缔结停战条约的反响之报告
一、缔结讲和条约
(1077)要求提示讲和条件
附件十二: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三: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十四: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十五: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六: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十七: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八: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十九:马税司交到总税司来电
附件二十:马税司交到总税司来电
附件二十一: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二十二: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二十三: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二十四: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二十五:金领事致郡友濂电
附件二十六: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二十七: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二十八: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二十九: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三十: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三十一: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三十二: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三十三: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马税司电
附件三十四: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附件三十五:马税司致邵友濂电
附件三十六:金领事致邵友濂电
附件三十七:台湾巡抚邵友濂致金领事电
(1111)同意执行批准交换之通报,:
(1112)关于批准之训令
(1113)对清国政府取消批准延期之答复
(1114)清国全权委员表示必定执行和约批准交换
(1115)报告关于和约批准交换问题与清国全权委员应对之情况
(1117)拒绝有关批准延期之请求
(1118)询问停战延期之也文是否正确
(1119)关于必须立即执行批准交换之训令
(1120)关于批准交换执行完毕之报告
(1121)通告和约批准完毕
(1122)有关批准交换完毕之报告
(1123)关于批准交换一事与吴[伍]廷芳联芳周旋情况之报告
(1124)关于和约批准交换完毕之通知
(1125)与俄国外交大臣关于批准交换之谈话报告
(1126)关于批准交换之情报
(1128)有关和约批准交换终了之情况报告
(1129)关于批准讲和圣谕中所附加事项之通知
(1130)关于批准交换完毕之复命书
(1131)转达批准交换之所朝鲜国臣之得意事项十五 归还辽东
一、关于缔结归还辽东条约
(1134)关于归还辽东条约之事项
(1136)关于委任归还辽东半岛条约谈判全权大臣及批准事项
(1138)英国公使关于交还辽东半岛应付赔偿金之谈话
(1139)送上有关交还辽东之条约方案
(1143)关于李鸿章对辽东及朝鲜问题谈话之报告
(1144)关于李鸿章对解决辽东问题的意见之报告
(1145)通知关于交还辽东问题与三国之关系
(1146)伍廷芳及英国公使关于辽东半岛问题之谈话
(1150)关于缔结交还辽东半岛条约之训令
(1151)关于通商条约之训令
(1152)关于交还辽东半岛谈判开始之训令
(1153)关于同三国谈判完毕应速与清国将此问题结束之训令
(1154)就有关缔结交还辽东半岛条约之清国所提出全权委任状事陈述意见
(1157)报告伍廷芳就缔结交还辽东半岛条约之谈话及李鸿章之动静
(1158)关于缔结交还辽东半岛条约交涉情况之报告
(1159)关于召开交还辽东问题会议之请示
(1160)报告训令已收到并请示有关用语措词及撤兵期限
(1161)有关措词撤兵期限之训令
(1163)关于缔结交还辽东半岛条约之报告
(1165)关于交还辽东半岛谈判情况之报告
(1167)有关第二次谈判之报告与请示
(1168)对请示之指示,
(1169)交还辽东半岛条约已决定,关于外交文件问题之请训
(1173)关于交还辽东半岛条约业经盖印完毕之报告
(1177)关于清国皇帝已批准归还辽东条约之报告
(1178)关于归还辽东半岛条约批准之际,通知驻俄法德公使须向驻在国表示谢意之指示
(1179)呈送有关归还辽东条约业经批准之照会文件
(1180)有关上奏事宜之请示
(1181)有关上奏归还辽东半岛条约之照会
(1182)有关归还辽东条约上奏之训令
(1183)关于归还辽东条约之批准交换,奏请委任全权并发给全权委任状事宜
(1185)归还辽东条约业经批准互换完毕理合公布于世请求阁议
(1186)呈送关于归还辽东条约批准互换之公文
二、关于辽东撤兵领收赔偿金
(1187)关于李鸿章提出当辽东撤兵之际须交还清国官有物件财产事
(1188)有关在辽东之官家物件及建筑物等事之回答
(1190)关于李鸿章对交还辽东丰岛条约署名盖印及撤兵等事所提请求之报告
(1193)关于李鸿章对有关辽东撤兵事所提请求之报告
(1194)关于归还辽东半岛之照会
(1195)关于李鸿章对辽东半岛撤兵一事提出希望之照
(l196)关于就辽东原有官家物件等事与清国全权进行交涉情况之报告
(1197)关于就交还辽东半岛补偿金授受一事与清国全权协商情况之报告
(1199)有关辽东撤兵及交还一切物件财产等事之回答
(1202)关于老铁山灯塔急需交还清国,请酌情处理之照会
(1203)关于将辽东半岛内兵站电线等赠与清国政府以及修复芝罘威海卫海底电线等事之照会
(1204)关于李鸿章对辽东撤兵及交接问题答复之报告
(1211)有关通告辽东交收委员等事之报告
(1213)有关交还老铁山灯塔之报告
(1214)对李鸿章关于辽东撤兵所提要求之回答
(1215)有关辽东撤兵之照会
(1218)有关辽东撤兵及交接之通知
(1220)有关辽东撤兵及交接之通知
(1223)关于辽东撤兵及交接完毕之通知
(1224)关于辽东撤兵及交接完毕之通牒事项十六 关于台湾澎湖岛授受之条件
(1225)赴任之际关于政治大纲之训令
(1226)关于台湾形势之通告
(1231)李鸿章关于台湾问题的来电及其有关复电之协议
(1233)通告李经方被任命为清国委员
(1234)关于李经方被任命为清国委员之通知
(1235)送上美国驻中国公使来电
(1237)关于清国政府敕令在台湾之清国官吏一律撤回之通报
(1241)希报告将与清国全权委员会晤之地点
(1242)通知与清国全权委员会晤事官
(1243)通告可于淡水会晤
(1250)关于处理在台湾中国官兵之要求
(1251)关于与总理衙门王大臣谈话之报告
(1253)关于中国政府对要求处理台湾官兵的答复之报告
(1254)关于台湾官兵问题追究清国政府之责任
(1256)有关清国对台湾所采取措施之报告
(1257)有关处分台湾暴动士兵之报告
(1258)有关清国对台湾所采取措施之通知
(1259)送上有关台湾外交之报告书
(1260)有关清国官吏帮助并指挥台湾匪徒之照会
(1261)关于要求清国政府对清国官吏参与煽动台湾骚乱予以说明之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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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