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摘要:在黑格尔法哲学的"伦理生活"中,有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被认为是个体获得自由的现实条件。人们常常瞩目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家庭"似乎从来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发展环节,一再被人们所忽视。事实上,"家庭"不仅仅是"伦理生活"的一个直接的,自然的环...
评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评分【摘要】《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柏林大学上讲座课而印刷的教材,1821年出了第一版。从1818年到1831年,在上法哲学课的过程中,黑格尔对相应的内容做了一些“口头补充”和“页边注释”,在他去世后,就留下了非常多关于法哲学的“遗著”。甘斯(Eduard Gans)在主编第一版《黑格...
评分 评分王在《政治的人生》一书中对这本书十分看重,因此对本书多有留意,奈何看不懂,豆瓣的书评也大多没有讲清,百度发现此回答清晰易懂,故转之: ———————————————————————————— 黑格尔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认为法的出发点是意志,而意志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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