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內容包含二部分:第一部分關於侵權行為法的違法性概念,第二部分為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
在侵權行為的違法性方面,主要探討違法性概念的內涵,及違法性與過失概念的區辨。本書除整理法國、德國、日本及英美等國關於違法性的意涵外,並發現我國法院實務關於侵權責任成立,逐漸由權利侵害發展為違法侵害。在損害賠償方面,主要討論損害賠償法上的「損害」概念、慰撫金的調整補充機能、過失相抵的法理基礎及賠償代位等。希望藉由損害概念的澄清,及過失相抵法理基礎的探討,使我國法學上對於侵權行為法的運作結構,與損害賠償法的機能,有進一步的認識。
學歷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學士
現職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我的學思歷程
時間:2008 年 9 月 1 日 14:30~15:30
地點:臺大物理系/凝態中心 204 室
講者:陳聰富(臺大法律學系教授)
今天來跟各位談談一些讀書的想法。一開始準備這個演講時,我不知道該講些什麼。我的女兒告訴我:「爸爸,你求學的過程很奇特,講這個大家比較不容易睡著。」因為我喜歡說故事,所以今天我會講講自己的故事,也講一些別人的故事。
叛逆少年郎
今天的中國時報有一則廣告,上面寫著「法律的外衣,黑道的行徑」,這個刊登廣告的人把法律跟黑道擺在一起,跟我今天要說的主題有點相關。因為我知道今天在座的同學,有一批人未來會當專門罵法律人的科技新貴;另一批人就是專門被罵的法律人;另外一批人兩邊都罵,就是社會系的同學。
法律人在社會上經常成為眾矢之的,為什麼我還要念法律呢?
首先我先介紹我的生長環境。我讀書的時代是國民政府禁止在學校講台語,講了要掛牌子,還要罰錢的時代。但是我的小學同學都是窮鄉下人,沒有人會講國語,因而大家都講台語,學校也就無從罰起。
我所處的教育環境也很糟糕,當時我念的是所謂的放牛班,在小學的班上,同學們的經常活動,不是讀書,而是和同學打架,而且還男生女生分兩隊打架比賽。代課老師來上課時,發現連最簡單的社會課本裡的內容,都沒人會。在那時候,沒有人會相信像我這樣的人會當上台大法律系教授。
我所受的教育是有嚴重城鄉差距的教育,還記得國中第一堂物理課,老師要求我們回家量自己走一步路是幾公尺。第二堂課時,老師說,你們班很奇怪,竟然有人走一步是 1.2 公尺,豈不是用跳的方式在走路。那個人就是我。因為我是用媽媽做草斗笠的台尺量,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一公尺。
在窮鄉僻壤長大的我,之後跑去念台中師專。念師專時,我最常跑去台中中華路的舊書攤看政論雜誌,也看了很多小說。在那個時代,我覺得受益最大的事就是讀小說,所以我經常建議同學,上大學後少去唱歌,多讀小說,一個人性格的養成是讀小說得來的。
念師專時我很叛逆,有兩件事可以證明︰第一件事是,當時的師專生都有公費,教官規定要用剩下的公費買下學期的新制服,否則教官就不蓋章,也就是不能註冊。當時的教官權力是很大的。但是我的錢被媽媽收走了,沒錢買制服。教官上午不讓我註冊,我下午就跑到校長室去陳情,之後是校長秘書幫我註冊的。在那段期間,同學都說我是悔過書作家,因為寫悔過書對我來說是家常便飯。
另一件事是,選舉期間我們總是拼命跑去聽黨外演講,因為非常 exciting。有次時值美麗島事件之後,台中市當天晚上發布宵禁的消息。我不知道,聽完演講要回學校,經過光復國小,卻怎麼走都走不出人群,這是我第一次參加「群眾運動」而感到害怕。回到學校後,總教官在等我,因為全校只少我一個人,我的腳踏車後還夾著選舉的傳單,還得趕緊偷偷的把傳單丟進草叢裡。因為唸師專時玩太多了,我進台大後就很認真唸書。
正義法律生
為什麼念法律?當時參與反對運動的人都是念法律的,念法律可以對抗政府,是正義的民主鬥士。因為感覺法律可以做很多事,所以我想念法律。
在座很多人可能是因為爸媽說,法律系是第一志願,所以才填法律系。我朋友的兒子考完學測後跑來問我,念物理系或法律系好?他會這麼猶豫,是因為他有個在律師事務所當會計的姑姑告訴他,不要當科技新貴,念法律最好,她老闆一年就賺四五千萬。
我的回答是:趕快去念物理系。為什麼?如果你念法律,只想到一年賺四五千萬,這種人來念法律太可怕了。如果他來念法律,卻賺不了四五千萬,他一定會想盡法去賺到。念法律的人不能想著賺錢,否則法律就成為賺錢的工具。
我有個法律學分班的學生,交大光電所才剛畢業,薪水加股票每年就賺了六百多萬元,我們老師職員沒人賺這麼多錢。但是我覺得這個年輕人這輩子完了,他不知道什麼是錢,不知道人生還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他的價值混亂了,就是因為賺了太多錢。所以我常開玩笑說,他的老闆給他的待遇,應該認為是違反「公序良俗」,依據民法第 72 條規定而無效。
雖然很多人都在罵法律人,但最後很多事都要靠法律人解決,法律是可以幫忙解決事情的。舉個例子,有個原告打贏官司,執行法官就帶著一群警察,開著推土機把被告的房子拆掉。被告帶著他所有的親戚朋友站在房子前,拉白布條抗議。結果當被告看到那個執行法官時,馬上說,我們不要為難人家,他是好法官,房子就讓他拆了吧。原來法院裡判案和執行的人經常是不同的法官,恰巧這個執行法官就是當初判案的法官,法官可以做到拆人家房子還讓人心服口服,是很不簡單的,但我堅信這是做得到的。
大學時代,我最大的志願是當法官,從沒想過要教書或留學。大三有一門課叫英美契約法,由一位美 國來的 老師任教。他回美國前,邀請我有機會到美國留學時,到西雅圖玩。我告訴他:我永遠不會去留學。道理很簡單,我家窮的要死,留學對我來說是永遠不會實現的夢。然而,最後我不僅留學了,還讀到博士才回來。我在想,人生很多事情,都不是必然的,也沒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有心,很多事情會從不可能,變成可能。
勇敢追夢的瘋子
在歷經多次考試之後,我發現我好像很會考試。在大學畢業後,我跟大家一樣,跑去考研究所。念研究所時,我發現身邊很多同學都去留學了。我心想,這些人成績又沒比我好,他們可以留學,我大概也可以。但是沒錢怎麼留學?於是我就去當律師。有了律師執照,我一個月賺幾十萬。但錢很好賺時,我反而在想一件事:我到底在幹麼?我的人生是收錢用的嗎?我發現,人的行為是可以被錢改變的。但是,我決定不要這樣。
通常給你錢的人會改變你,他要求你做什麼,你要他的錢,就會照著做,而你原來的理想就不見了。例如老闆叫你設計一個病毒,你就設計,為了拿到錢,便不會管它將造成多大的危害。所以年輕人最重要的是反省自己在做什麼。
那時我下定決心,不要被錢改變我自己,因此決定離開這個行業,出國唸書。大家都說我瘋了,我說:人生難得當幾次瘋子,如果別人一路都說你很聰明,你可能已經喪失自我了。
我的同學在我準備出國時,一直遊說我合開律師事務所。我說:抱歉,我要馬上走。人生就是會有幾個 key moment,錯過那個點沒去做,就永遠沒辦法做了。於是我介紹班上另一個人和他合開事務所,這個人是我們班上公認的才子,會吟詩作對談吉他,不知迷死多少女生。
幾年過去了,當我留學回國時,他請我吃飯,開了一輛很大的 Benz 來接我。我坐在後座,看到一本書:《托福字彙》。我知道:他的夢想還在他的後座,而我已經完成了。
因此我要告訴同學,不要猶豫,有夢想就要往前走。當時要出國,考公費留學考是一個省錢的方法,但一個科目通常只有一個名額,頗具難度。考試當天,好多同學都來了。結果他們說,陳聰富來了,我們還考什麼?考試總共考兩天,於是第二天很多人就不來考了。在他們的禮讓下,我便考上了。
為了去美國唸書,我開始重新念英文。由於太久沒念英文的結果,使我只看得懂 be 動詞,其他所有的字,都浮在紙面上,無法消化,我稱之為浮水印的英文。
我花了半年念英文,這半年,近視度數增加一百度。藉此我建議同學,要學英文,從明天就要開始(既然今天已經來不及了)。四年裡,每天早上固定念一小時英文,將來必定很可觀。
我曾經去北京大學演講,可知道它最駭人的景象是什麼嗎?早上七點,每棵樹下都有人在念英文,大聲朗誦英文。
將來你的對手在對岸,不是你隔壁的同學。英文是一個工具,是現代人的語言,把英文學好非常重要。
結語
很多人在美國留完學後就不回來了,因為美國實在太美了(不然怎麼叫「美」國)。我博士口試完後,就在 Christmas 前的兩三天,昏黃的燈光下,天空開始飄雪。指導老師帶我去看一個 office。老師說,如果你願意留下來,明天就可以來這個 office 上班。
我第一年在哈佛,之後去紐約,那個 office 是哪裡呢?就是每次外交部長都會去的外交協會(Foreign Affairs Association)。我很瀟灑地跟老師說:我要回台灣把學生教好。我的老師一直無法理解。但人生有很多選擇,沒有對跟錯,你可以做一些你認為有意義的事。
我聽朋友說,有一個神奇的小孩,現在就念本校電機系二年級。他從建中一路打籃球打到台大來。然而即使你是最聰明的人,很多事,你們是不會學到的,例如電機系不會學到法律系的東西,法律系不會去學電機。你們有太多事要學,要永遠尊重別人,你們現在需要的不是膨脹自己,因為你們已經夠「膨脹」了,你們現在要做的是謙虛的學習。
謝謝。
坦率地说,我初次接触这类专业书籍时,往往会因为晦涩的术语和复杂的句式而望而却步。然而,这本书的行文风格出乎意料地具有一种流畅的叙事感,尽管内容是高度专业的,但作者似乎很擅长将抽象的概念转化为清晰的画面感。比如,在阐释某些复杂的法律因果关系时,作者没有堆砌冷冰冰的定义,而是巧妙地构建了一些贴近现实生活的假设情境,使得理论的学习过程变成了一种智力上的探索游戏。这种叙事技巧,对于我这样非科班出身,但对法律原理有强烈好奇心的业余爱好者来说,简直是福音。它降低了专业知识的进入门槛,让阅读过程充满了探索的乐趣,而不是负担。
评分这本书的逻辑结构处理得极其精妙,作者似乎对法条背后的时代背景有着深刻的洞察力。阅读过程中,我被作者引导着,从宏观的立法精神一步步深入到微观的司法实践案例,那种层层剥茧的分析过程,让人感觉像是跟随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在进行深度研讨。特别是关于某些法律概念的溯源部分,作者引用了大量的早期判例和学说争鸣,使得原本枯燥的条文解释变得鲜活起来,充满了历史的张力。我注意到,作者在处理争议点时,很少采取简单的是非判断,而是倾向于展示不同学派观点的交锋,这种平衡的叙述方式极大地提升了思考的广度,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深厚的学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每一次读完一个章节,都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思维的边界仿佛被拓宽了不少。
评分我发现这本书最可贵的一点在于,它并没有把自己仅仅定位为对既有法律框架的解读工具,而是更像是一份面向未来的思考蓝图。作者在每一个论证的末尾,似乎都在向读者提出一些尚未解决的时代性问题,探讨新兴技术和不断变化的社会形态将如何挑战现行法律体系的边界。这种前瞻性的视野,使得阅读体验远超出了单纯的知识吸收,更像是一场关于法律哲学和社会治理的深度对话。我合上书本时,脑海中留下的是对现有制度局限性的深刻反思,以及对法律理论未来走向的无限遐想。这已经超越了一般学术著作的范畴,更像是一种智识上的激励。
评分这套书的参考文献和注释系统堪称典范,几乎是教科书级别的详尽和准确。我特别花时间去核对了其中几个关键引注的原始出处,发现作者在信息的整合与交叉验证方面投入了巨大的心血。每一条脚注都指向明确的来源,无论是德文、日文的原著,还是国内早期学者的译文,都标注得清清楚楚,这极大地增强了文本的可信度。对于任何希望进行二次研究或者深入探究某一特定论点的读者而言,这套书的注释部分本身就是一座宝库。它展现了一种对学术诚信近乎偏执的尊重,让我对作者的研究成果深信不疑,并且在后续的学习中,可以直接根据这些指引去查找更原始的资料。
评分这套书的装帧设计真是别出心裁,封面采用了一种做旧的仿羊皮纸质感,边缘还做了烫金处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非常有分量感。我平时对这种法学专著的阅读兴趣不算太高,但光是翻阅这本的时候,那种历史的厚重感和学术的严谨性就扑面而来。内页的纸张选择也十分考究,米白色,纸张厚实,印刷清晰锐利,即便是长时间阅读也不会感到眼睛疲劳。装订工艺也相当扎实,书脊处可以完全摊平,方便在阅读时做笔记或者对照查阅。从书籍的实体感受来说,它完全体现了一种精品学术著作应有的风范,放在书架上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陈设品。我个人觉得,对于那些珍视书籍实体感的读者来说,光是拥有它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它不仅仅是一本工具书,更像是一件值得收藏的艺术品。
评分三本作品中,最好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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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三本作品中,最好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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