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第三條 [作品的範圍] 第四條 [非法作品不受保護] 第五條 [不適用本法保護的對象] 第六條 [民間文藝作品的著作權保護] 第七條 [著作權管理機構] 第八條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第二章 著作權 第一節 著作權人及其權利 第九條 [著作權人的範圍] 第十條 [著作權的內容] 第二節 著作權歸屬 第十一條 [著作權歸屬的一般原則] 第十二條 [演繹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第十三條 [閤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第十四條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第十五條 [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第十六條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第十七條 [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第十八條 [美術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第十九條 [著作權的繼受] 第三節 權利的保護期 第二十條 [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 第二十一條 [發錶權、財産權的保護期] 第四節 權利的限製 第二十二條 [閤理使用] 第二十三條 [特定教科書的法定許可]第三章 著作權許可使用和轉讓閤同 第二十四條 [著作權許可使用閤同] 第二十五條 [著作權轉讓閤同] 第二十六條 [著作權的齣質] 第二十七條 [著作權許可使用和轉讓閤同中未明確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取得他人著作權使用權者的權利限製]第四章 齣版、錶演、錄音錄像、播放 第一節 圖書、報刊的齣版 第三十條 [齣版閤同] 第三十一條 [專有齣版權j 第三十二條 [齣版者與著作權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報社、期刊社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圖書齣版者、報社、期刊社對作品的修改權] 第三十五條 [齣版演繹作品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 [版式設計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節 錶演 第三十七條 [錶演者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錶演者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錶演者權的保護期] 第三節 錄音錄像 第四十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的義務] 第四十一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的義務] 第四十二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的權利] 第四節 廣播電颱、電視颱播放 第四十三條 [廣播電颱、電視颱對著作權人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 [播放已經齣版的錄音製品時的義務] 第四十五條 [廣播電颱、電視颱的權利] 第四十六條 [電視颱播放他人電影作品的義務]第五章 法律責任和執法措施 第四十七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侵權行為] 第四十八條 [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侵權行為] 第四十九條 [賠償標準] 第五十條 [訴前禁止令] 第五十一條 [訴前證據保全] 第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侵權行為的民事製裁] 第五十三條 [有關復製品侵權的過錯推定] 第五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五十五條 [著作權糾紛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救濟]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著作權與版權的關係] 第五十八條 [齣版的含義] 第五十九條 [計算機軟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保護] 第六十條 [追溯力] 第六十一條 [施行日期]配套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2日)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2004年12月28日)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2006年5月18日)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2001年12月20日)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2002年2月20日)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檔案查詢辦法(2009年3月10日) 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2009年5月7日) 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2005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02年10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二)(2006年11月22日) 國傢版權局關於頒發《圖書齣版閤同》(標準樣式)修訂本的通知(1999年3月3日)請示答復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關於中國標準齣版社與中國勞動齣版社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的答復(1999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自貢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與自貢市五星廣告燈飾公司侵犯著作權案的答復(1996年12月17日) 關於對境外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訴訟主體資格問題的復函(2004年3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鬍由之、鄭乃章訴劉楨、盧碧亮著作權糾紛案的復函(1992年4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由彆人代為起草而以個人名義發錶的會議講話作品其著作權(版權)應歸個人所有問題的批復(1988年6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劉國礎訴葉毓山著作權一案的復函(1990年1月22日) 國傢版權局辦公廳關於習題集類教輔圖書是否侵犯教材著作權問題的意見(2003年10月17日) 國傢版權局關於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如何理解適用損害公共利益有關問題的復函(2006年11月2日)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