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核心法条必背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核心法条必背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
出版者:人民法院 作者:李建伟//袁登明 出品人: 页数:482 译者: 出版时间:2010-3 价格:38.00元 装帧: isbn号码:9787802178120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法律
  • 司法考试
  • 法条
  • 核心知识
  • 2011年
  • 法律
  • 教材
  • 必备
  • 复习
  • 应试
  • 法学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哈图书下载中心
立刻按 ctrl+D 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专题讲座核心法条必背(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第9版众合版)》的主要内容是:2011年全系列修订重点,体现大纲要求变化并反映最新命题趋势,剔除废止法律文件十余件,删除过时考点百余处,解读新颁及修订重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四十余件,增补司考真题及热点实例千余道。李建伟、袁登明等编著的2011年版《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核心法条必背》在深入探究、梳理与总结近几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司考命题特点、规律与趋势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家司法考试的最新民事法律文件进行全面修订,并努力帮助考生把握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司考命题最新动向!

《中国历代文官制度研究》 简介: 本书深入探讨了中国两千余年封建社会中,文官制度的演变、特征、运作及其深远影响。从战国时期的“军功授爵”到隋唐的科举制度,再到明清的八股取士,本书系统梳理了中国古代选拔、任用、考课、监察、俸禄等一系列文官制度的形成、发展与变革。 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古代文官制度的萌芽与早期发展 先秦时期的选官制度: 重点剖析了“军功授爵”、“世卿世禄”等制度在早期国家形成中的作用,以及其局限性。 秦汉的官僚体系构建: 详细阐述了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如“三公九卿制”,以及汉朝在继承秦制基础上进行的完善,如察举制。分析了这些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第二部分:隋唐科举制度的创立与成熟 科举制度的起源与历史背景: 追溯了科举制度的产生,分析了其打破门阀观念、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意义。 隋唐科举的制度设计与实施: 详细介绍了隋朝开创科举、唐朝加以完善的各个环节,包括考试科目、试卷形式、评卷制度等,并分析了其在选拔人才方面的成效。 科举制度对唐代政治与社会的影响: 探讨了科举制度如何塑造了唐朝的政治生态,以及对文人阶层、文化发展、社会结构产生的多方面影响。 第三部分:宋元时期文官制度的调整与演变 宋代重文轻武的政策与文官地位: 分析了宋代如何通过强化文官权力、抑制武将,来巩固统治,并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文官政治生态。 宋代文官制度的创新与改革: 重点介绍了宋代在官员选拔(保举、恩荫的进一步规范)、任用(回避制度、轮流差遣)、考课(分等考课)等方面的诸多改革举措,以及这些改革的得失。 元代对文官制度的改造与影响: 探讨了元朝在民族政权背景下,对汉族传统的文官制度进行的吸收与改造,以及其在统治方式上的独特性。 第四部分:明清文官制度的集权化与僵化 明代强化皇权的文官制度: 详细分析了明太祖废除丞相、设立内阁,以及严厉控制文官的各项措施,如何使得皇权高度集中,文官系统成为皇权的附庸。 清代满汉并行的文官制度: 探讨了清代在继承明制的基础上,如何实行满汉分治、旗汉并行的官员任用制度,以及这一制度的特点与局限。 八股取士的弊端与文官素质的下降: 深入分析了八股文对士人心智的禁锢,以及其导致文官群体在实际能力和创新精神上的普遍衰退。 第五部分: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整体评价与历史启示 文官制度在维护统治与国家机器运转中的作用: 总结了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在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稳定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贡献。 文官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辩证地评价了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在选拔人才、保障官员素质、促进政治文明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时也深刻剖析了其在抑制创新、权力腐蚀、固化阶层等方面的固有弊端。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对后世的影响与历史借鉴意义: 探讨了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经验教训,对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以及如何建立更科学、更公平、更高效的官员选拔和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以扎实的史料为依据,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力求呈现一个全面、深入、客观的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脉络。通过对历史的细致梳理与深刻反思,本书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理解中国政治文化、官僚体系形成及其演变的独特视角。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司法考试中的必背核心法条——代前言《民法60讲》核心法条(本部分收录1089条) 民法总论部分 专题一 民法基本原则及其他 专题二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 专题三 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专题四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 专题五 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专题六 意思表示 专题七 代理 专题八 诉讼时效 物权法与担保法部分 专题九 物权及所有权原理 专题十 物权变动 专题十一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专题十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专题十三 共有 专题十四 用益物权 专题十五 占有 专题十六 担保及担保物权原理 专题十七 抵押权 专题十八 质押权 专题十九 留置权 专题二十 保证合同 专题二十一 打包的几个特殊制度 专题二十二 定金 债总与法定之债部分 专题二十三 债之原理 专题二十四 无因管理 专题二十五 不当得利 侵权责任法部分 专题二十六 侵权责任的概念 专题二十七 归责原则 专题二十八 免责事由 专题二十九 共同侵权行为 专题三十 人身权及其侵权损害赔偿 专题三十一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专题三十二 产品责任与加害给付 专题三十三 机动车交通事故与医疗损害责任 专题三十四 环境污染与高度危险作业责任 专题三十五 饲养动物损害与物件损害责任 合同法部分 专题三十六 合同原理 专题三十七 合同形式、条款及其解释 专题三十八 要约与承诺 专题三十九 合同成立与生效 专题四十 效力有瑕疵的合同 专题四十一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专题四十二 合同履行:合同债权保全 专题四十三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专题四十四 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 专题四十五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专题四十六 合同(债)的相对性 专题四十七 买卖合同 专题四十八 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专题四十九 转移使用权合同 专题五十 完成工作成果合同 专题五十一 提供劳务(服务)合同 专题五十二 技术合同 婚姻继承法部分 专题五十三 继承原理 专题五十四 继承方式与遗产分配 专题五十五 结婚、婚姻效力及离婚 专题五十六 夫妻财产关系 知识产权法部分 专题五十七 著作权与邻接权 专题五十八 商标专用权 专题五十九 专利权 专题六十 知识产权侵权及救济《刑法48讲》核心法条(本部分收录428条)《诉讼法·司法制度55讲》核心法条(本部分收录779条)《国际法学·商经法49讲》核心法条(本部分收录829条)《行政法·理论法学·论述题53讲》核心法条(本部分收录1229条)
· · · · · · (收起)

读后感

☆☆☆☆☆

☆☆☆☆☆

☆☆☆☆☆

☆☆☆☆☆

☆☆☆☆☆

用户评价

☆☆☆☆☆

说实话,这本书的装帧质量也让人不敢恭维。纸张的手感非常一般,那种廉价的纸张,稍微用点力气标记重点,墨水就容易洇开,导致背面也变得模糊不清。对于我们这种需要反复翻阅、涂画批注的工具书来说,耐用性和易用性至关重要。我试着用荧光笔做了几次标记,结果发现某些深色油墨的法条,荧光笔一打上去,整条线都变得像一片绿色的大雾,完全失去了焦点。更别提在考场上,你不能指望自己能用多好的笔去写。一本好的考试用书,应该能够承受得住考前高强度的、近乎粗暴的使用。而这本书,感觉就像是一个玻璃制品,你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它弄坏了,自然也无法做到随心所欲地“操练”它。这种物质层面的缺陷,极大地影响了我学习时的心情和专注度,学习本身已经够枯燥了,工具还不能给力,简直是雪上加霜。

☆☆☆☆☆

我尝试着从编排逻辑上寻找这本书的独到之处,看看它是否能提供一种超越传统法条书的记忆路径。例如,它是否会采用案例引导的模式,先抛出一个经典的案例,再引出相关的法条群?或者,它是否会用表格对比的形式,来区分那些极其相似却又在细节上有着本质区别的法律概念,比如违约责任的几种归责原则?然而,这本书的结构异常古板,基本就是按照法典的章节顺序来组织内容,一级标题、二级标题,然后就是一堆条文。这种线性思维,对于需要快速建立知识网络、进行横向对比的法考复习来说,显得力不从心。学习法律,尤其是在应试阶段,考验的是对知识点之间联系的把握,是立体化的思维。这本书完全停留在平面展示的阶段,它好像在假设读者已经拥有了构建知识体系的能力,而这本书的使命仅仅是提供“弹药”。但对于大部分二战甚至三战的考生来说,他们需要的正是那个能把“弹药”精准放置到正确位置的“地图”。

☆☆☆☆☆

这本所谓的“核心法条必背”听起来就让人心头一紧,仿佛回到了那个挑灯夜战、咖啡因续命的司考年代。说实话,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这封面设计未免也太……朴实无华了吧?简直就是教科书的兄弟款,毫无吸引力可言。我原本期待能看到一些精巧的排版,也许用不同的颜色来区分不同的法条层级,或者增加一些思维导图之类的辅助记忆工具。但很遗憾,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堆密密麻麻的黑白文字,像是直接从官方的法条汇编里复制粘贴过来的。那种阅读体验,就像是直接面对着一台老旧的打印机,哗啦啦地吐出一张张冰冷的纸张。我尝试着去寻找那种“专题讲座”应有的解析和提炼,然而,它提供的似乎只是原汁原味的条文。对于一个已经具备一定法律基础,但急需在考前快速梳理和强化的考生来说,这种纯粹的堆砌,无疑加重了视觉负担。我得花大量时间自己去脑子里构建知识框架,这本书充当的更像是一个背景板,而不是一个引导者。它缺失了那种能让学习过程变得顺畅愉悦的“润滑剂”。

☆☆☆☆☆

还有一个让我感到非常不适的地方是关于时效性的问题。我购买的这本书是针对2011年的考试,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但作为一本“讲座”性质的书籍,它在法律修订和司法解释更新方面的处理显得非常滞后和敷衍。法学知识的生命力就在于其动态变化,尤其是刑诉法、公司法等变动频繁的领域。一本好的应试参考书,必须清晰地标明哪些是旧法条的残留,哪些是新规定的核心。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仿佛是停在了某个特定的时间点,然后就凝固了。去复习那些已经被新司法解释推翻或者大幅修改的条文,无异于在考场上给自己埋雷。我不得不花费额外的精力,去对照最新的法条进行逐条比对和修正,这不仅耗费了我宝贵的复习时间,更让我对这本书的权威性和严谨性产生了严重的质疑。如果内容本身就是过时的,那么“必背”的价值又在哪里呢?它提供的不是通往成功的捷径,而更像是一条需要不断自我修正的弯路。

☆☆☆☆☆

拿到这本教材后,我立刻翻阅了几个我比较薄弱的模块,比如合同法中的意思表示瑕疵部分。我抱着希望,看看这本书是如何“专题”和“核心”地来呈现这些复杂概念的。结果,我发现它基本就是罗列了《民法典》中与意思表示相关的所有条款,甚至连一些法学理论中讨论得非常深入但未必是考试必考的细微差别,也一并囊括了。这让我感到困惑,到底什么是“核心”?如果只是把所有相关的法条都放进来,那与直接购买最新的法典有什么本质区别呢?我尤其想知道,那些所谓的“讲座”体现在哪里?难道讲座就意味着仅仅是把法条按顺序排列吗?我期待的是一种高屋建瓴的总结,比如,哪个法条是每年必考的“高频考点”,哪个法条虽然重要但命题概率较低,又或者,某个法条与其他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着哪些微妙的关联和冲突。这本书没有给我提供任何这样的“增值服务”,它只是一个极其忠实的、但缺乏灵魂的法律文本搬运工。这对于追求效率的考生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浪费时间。

☆☆☆☆☆

没看过,和新的差不多,最早只看过刑法的。就看某人复习的时候一直划这本

☆☆☆☆☆

没看过,和新的差不多,最早只看过刑法的。就看某人复习的时候一直划这本

☆☆☆☆☆

没看过,和新的差不多,最早只看过刑法的。就看某人复习的时候一直划这本

☆☆☆☆☆

没看过,和新的差不多,最早只看过刑法的。就看某人复习的时候一直划这本

☆☆☆☆☆

没看过,和新的差不多,最早只看过刑法的。就看某人复习的时候一直划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