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l'Esprit des lois, Montesquieu

De l'Esprit des lois, Montesquieu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Ellipses Marketing
作者:Denis de Casabianca
出品人:
页数:96
译者:
出版时间:2003-9-25
价格:EUR 5.50
装帧:Broché
isbn号码:9782729816377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français
  • Montesquieu
  • *Ellipses*
  • 政治学
  • 法学
  • 启蒙运动
  • 社会学
  • 政治思想
  • 立法
  • 权力分立
  • 自由
  • 宪政主义
  • 法国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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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论法的精神》:一部洞察人类社会与政治的宏伟著作 (图书信息:原书名:De l'Esprit des lois,作者:孟德斯鸠(Montesquieu)) 导言:何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并非仅仅是一部关于法律条文的汇编或对既有法律制度的简单评论。它是一项雄心勃勃的、跨越历史、地理和政治形态的社会科学探索。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巨匠孟德斯鸠,以其深邃的洞察力和百科全书式的知识储备,试图揭示隐藏在世界各地不同法律、习俗和政府形式背后的“精神”——即那些决定特定社会如何组织自身、如何治理人民的根本原因。 这部巨著的诞生,标志着政治哲学和比较法学的一次重大飞跃。孟德斯鸠拒绝了将法律视为神启或君主专断意志的传统观点,而是将其置于一个复杂的、相互关联的因果网络之中进行考察。他坚信,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时代和所有民族的绝对良法,法律的优劣和恰当性,必须根据其所处的特定环境来衡量。 第一部分:政治体制的分类与“精神”的奠基(卷一至卷十三) 本书的开篇,孟德斯鸠便奠定了其理论的基石——对政治体制的分类及其所依赖的“精神”(Principe)。他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的雏形,并详细阐述了三种主要的政体类型:共和国、君主制和专制主义。 1. 共和国(République): 孟德斯鸠认为,共和国的“精神”在于德行(Vertu)。这里的德行并非纯粹的道德说教,而是一种强烈的公共精神和公民的自我牺牲精神,即公民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下的意愿。共和国可以是民主的(权力归于全体人民)或贵族制的(权力归于一部分人)。他深入分析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衰,指出当公民德行衰退,私欲膨胀时,共和国必然走向衰亡。 2. 君主制(Monarchie): 君主制的“精神”是荣誉(Honneur)。荣誉激励着贵族为君主服务,并在追求个人光荣的过程中,无意中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法律的权威。君主制的核心在于“中介权力”(pouvoirs intermédiaires)——如贵族、教士和城市团体——这些权力限制了君主的专断,保障了法律的稳定性和臣民的自由。 3. 专制主义(Despotisme): 专制政体的“精神”是恐惧(Crainte)。在专制国家中,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法律约束,人民的生命财产完全依赖于统治者的喜怒。这种体制的特征是简单粗暴、缺乏活力,并必然导致其自身的崩溃。 在讨论政体时,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政体精神的一致性。他认为,一个成功的国家,其法律体系必须与其根本的政治结构保持和谐。 第二部分:制约法律制定的环境因素(卷十四至卷二十三) 在确立了基本分类后,孟德斯鸠将目光投向了那些塑造法律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因素。他首次系统地论述了环境决定论对立法的影响,其深度和广度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 1. 气候的影响: 孟德斯鸠花了大量篇幅探讨气候对人类习性和法律的影响。他提出,寒冷的气候倾向于塑造勇敢、自由的人民,他们更倾向于建立对权利有强烈认知的共和国或君主制;而炎热的气候则容易使人变得懒惰、顺从,更易于接受专制统治。这种观点,虽然带有时代局限性,却开创了地理决定论在社会科学中的应用。 2. 生产方式与商业: 他详细分析了不同经济形态对法律结构的要求。商业的繁荣需要法律保障契约的履行、财产的流通和信用的建立。他赞扬商业带来的富裕和对法律的尊重,认为商业活动本身具有“教化”作用,能够软化专制政体的野蛮性。 3. 习俗、宗教与人口: 孟德斯鸠考察了宗教信仰如何渗透到法律和风俗中,以及宗教宽容的重要性。他还讨论了人口密度、粮食生产与继承法之间的关系,展示了社会结构如何通过物质基础被塑形。 第三部分:政治自由与法律的保障(卷二十四至卷三十一) 本书的核心主题之一,是对政治自由(La liberté politique)的探讨,以及如何通过法律结构来保障这种自由。自由的定义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关键在于,自由的存在依赖于一个健全的司法体系。 1. 司法权力的独立性: 孟德斯鸠认为,要实现政治自由,必须将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种权力严格分离。如果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掌握了立法权和执行权,那么对公民的约束将是专断的;如果掌握了司法权,则将面临压迫的危险。他断言:“一切权力,一切财产的滥用都在于此。” 这种对权力制衡的论述,直接影响了后世的宪政设计,特别是美国制宪者。 2. 审判的程序: 他极力主张审判过程的公开性、快速性和对被告权利的保障。他反对秘密审讯和酷刑,认为惩罚的严酷性应当与罪行的性质相适应,并强调法律的明确性高于法官的个人判断。 3. 论及英国的体制: 在全书中,孟德斯鸠对英国宪法的分析尤为深入。他虽然误解了英国的“混合政体”的某些运作细节(他认为英国的立法权与行政权是完全分离的,而事实上议会具有强大的行政影响力),但他对英国议会制衡、司法独立和“法治”原则的推崇,成为了启蒙思想家们理想政体的典范。 结语:超越时代的遗产 《论法的精神》不仅是一部政治论著,它还是一部深刻的人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著作。孟德斯鸠以其相对主义的视角,超越了当时盛行的绝对主义思想。他教导读者,理解一个社会的法律,不能只看其形式,而必须深入探究其背后的地理环境、历史演变、经济结构以及人民的心性。 这部作品的巨大影响力在于,它为现代宪政主义提供了理论蓝图,强调了区分和制衡政府权力的必要性。它提醒后世的立法者和公民:真正的自由,根植于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对权力边界的坚守之中。阅读此书,便是进行一次横跨古今、纵贯东西方的宏大思想旅行,去探寻人类社会组织永恒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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