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夫•卡拉布雷西(Steve G. Calabresi),耶鲁大学法学博士,曾在里根和老布什时期任前司法部长Edwin Meese III的顾问。现为美国联邦主义者协会(The Federalist Society)联合创始人、理事会主席;《美国比较法期刊》编辑;美国西北大学宪法学教授,布朗大学宪法学客座教授。
译者简介:
李松锋,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Brown v Broad of Education(1954)判决已经过去60年,至今仍被认为是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伟大的判决之一。它推翻了Plessy v Ferguson(1896)的先例,判决“隔离但平等”原则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精神,因此也被自由派认为是最高法院与时俱进,积极阐释宪法、运用“活的宪法...
评分Brown v Broad of Education(1954)判决已经过去60年,至今仍被认为是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伟大的判决之一。它推翻了Plessy v Ferguson(1896)的先例,判决“隔离但平等”原则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精神,因此也被自由派认为是最高法院与时俱进,积极阐释宪法、运用“活的宪法...
评分Brown v Broad of Education(1954)判决已经过去60年,至今仍被认为是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伟大的判决之一。它推翻了Plessy v Ferguson(1896)的先例,判决“隔离但平等”原则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精神,因此也被自由派认为是最高法院与时俱进,积极阐释宪法、运用“活的宪法...
评分Brown v Broad of Education(1954)判决已经过去60年,至今仍被认为是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伟大的判决之一。它推翻了Plessy v Ferguson(1896)的先例,判决“隔离但平等”原则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精神,因此也被自由派认为是最高法院与时俱进,积极阐释宪法、运用“活的宪法...
评分美国宪法显然是一个人类法律历史上的奇迹,这一奇迹在于它所包含的珍贵的思想资源,自今仍在源源不断地提供并影响着每一个现代国家,并在如何建立更符合人民意愿的宪政体制方面提供着巨大启示。 本书的焦点在于在长期法律实践中,如何面对美国成文法的不同解释和分...
《Originalism》这本书的书名,让我立刻联想到那些在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智慧。我脑海中浮现的是一位饱学之士,他循循善诱地引领着读者,去探寻法律文本最纯粹、最本真的解读方式。我预感,这本书不会是那种浅尝辄止的概览,而会是一次深入人心的哲学之旅。作者可能不会回避originalism所面临的挑战,比如如何处理那些在制定文本时完全无法预见的社会变迁和技术革新?originalism提供的解读工具,是否能应对这些“未知领域”?我非常期待书中对“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的批判性分析,originalism是否被视为一种对抗司法能动主义的有力武器?它如何界定“不当干预”和“恰当解释”之间的界限?我希望作者能通过大量的论证和例证,来巩固originalism的理论基础,使其不仅仅是一种“观点”,而是一种具有坚实逻辑支撑的“方法”。我设想,它可能会详细阐述originalism在宪法解释中的具体应用,是如何帮助确立稳定的法律原则,从而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可预测性。这本书,在我看来,就像是打开了一本法律的“寻根”之书,带我回溯到法治的源头。
评分这本《Originalism》的书名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光是这一个词,就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法律思想深层世界的窗户。我一直对法律是如何在不断变化的时空中保持其根基和意义感到好奇,而“Originalism”这个概念,暗示着一种对文本最初意图的追溯,一种对历史语境的尊重。我设想,这本书会深入探讨为何这种解释方法会成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哲学,它挑战了哪些现有的解释模式,又提出了怎样的理论框架。我期待它能够清晰地阐述originalism的核心原则,比如文本的“原初意义”(original meaning)或者“原初意图”(original intent),并且解释这些原则是如何在实践中被应用和辩护的。更重要的是,我希望书中能够分析originalism在面对现代社会复杂问题时的适用性,例如科技的飞速发展、社会价值观的演变等等,它是否能提供一个稳定而可靠的解读框架?作者是否会引用一些重要的案例,来展示originalism在最高法院判决中的作用,或者它与原告、被告的辩护策略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我对于书中可能出现的对originalism批评的分析也充满兴趣,任何一种法律理论都不会是完美的,了解它的局限性同样重要,这样才能更全面地理解它在法学界的地位和影响。我脑海中浮现的是一场关于法律稳定性和适应性之间永恒张力的精彩论辩。
评分《Originalism》这本书的书名,就像一个精炼的标签,指向了一种对法律文本的态度和方法。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绝对不是一本随波逐流的书,它一定是对法律秩序的根本性思考。我预感,作者会用一种非常沉静而深刻的笔调,探讨originalism的核心价值。它为什么如此强调“original”?是因为它相信,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根基的稳固?我期待书中能看到对originalism在不同法律领域,比如宪法、合同法、刑法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它在这些不同领域中,是否会呈现出不同的侧重点和解释方式?我尤其希望作者能够阐述,originalism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平衡文本的确定性和社会发展的动态性的。它是否能为法官提供一个清晰的行动指南,避免随意解释和个人偏好?我也好奇,originalism是否会被视为一种“保守”的法律哲学,它是否会阻碍法律的进步和改革?我设想,书中会通过对一些具有争议的法律案例的分析,来展示originalism的魅力和挑战。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次对法律“初心”的追寻,一场对“意义”的严谨探索。
评分看到《Originalism》这个书名,我立刻被它所蕴含的严谨和历史感所吸引。我设想,这本书会像一个细致的考古学家,挖掘出法律文本最原始的肌理。它不仅仅是关于“是什么”,更是关于“为什么”。为什么originalism会如此强调文本的“最初”?这背后一定是对法律权威、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有着深刻的考量。我期待书中能看到对originalism理论体系的系统梳理,从其基本原理到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作者是否会深入分析“原初意图”和“原初意义”之间的细微差别,以及它们在实践中可能带来的不同解释路径?我特别好奇,originalism是如何处理那些在文本制定时可能存在模糊性或歧义的情况的?它又如何面对随着时代发展而产生的新的社会伦理和价值观?我设想,书中会对originalism的批评者提出的一些尖锐问题进行回应,例如,它是否会固化过时的观念,或者忽视社会发展的正当需求?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以一种开放且具说服力的方式,展现originalism作为一种法律解释理论的价值和局限。
评分拿到《Originalism》这本书,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这绝对是一本需要反复揣摩的著作。它不仅仅是关于某个具体的法律原则,而更像是一次关于如何理解和运用法律的根本性对话。我猜想,作者会以一种非常严谨的态度,剥开originalism的层层外衣,揭示其背后深层的哲学根基。或许会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追溯originalism的起源,它是在怎样的社会和思想背景下孕育而生的?它又是如何与那些强调法律“活态”演变的理论分庭抗礼的?我特别期待书中能看到对“原初意义”这个概念的深入剖析。这个“意义”究竟是指文本字面上的意思,还是作者在写作时的潜在意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同一个文本的理解是否会产生根本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如何被originalism的信奉者所解决?此外,我也很好奇,originalism是否会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指导法官和律师在审理案件时,如何去发掘和运用“原初意义”。书中会不会引用一些经典宪法判例,来演示originalism是如何影响判决结果的,以及它在不同案件中的应用是否存在一定的弹性?我设想,这会是一场智力上的盛宴,充满了概念的碰撞和逻辑的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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