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作者简介
佩特·哈群斯
1942年6月18日出生于英国约克郡。她自幼喜欢画画,16岁那年获得了当地一家艺术学校的奖学金,三年之后进入利兹艺术学院深造,专攻插画。大学毕业后她去了伦敦,先做兼职的店员,后来加盟一家广告公司,成为了一名助理设计师。在那里她遇到了自己未来的丈夫劳伦斯·哈群斯。1965年7月21日,他俩举行了婚礼,两周后她随丈夫被派驻到位于纽约的美国分公司。
她到了纽约之后一直想从事插画工作,在麦克米兰出版公司一位编辑的建议下,她写出了《母鸡萝丝去散步》,这本1968年出版的处女作让她一举成名。她的作品色彩明媚,故事幽默、简单流畅,总是贴近孩子们的角度认真面对他们的问题,深受全世界儿童的喜爱。她的主要作品还有获英国凯特·格林纳威奖的《风吹起来》(The Wind Blew,1974)、《蒂奇》(Titch,1971)、《千变万化》(Changes, Changes ,1971)、《一个猎人》(One Hunter,1983)以及《最坏最坏的妖兽》(The Very Worst Monster,1985)等三十多部。
1968年哈群斯夫妇又搬回到了英国,一直住在伦敦。她曾说儿子摩根和山姆是她取之不尽的创作源泉,现在她有了一个名叫哈里·巴斯特的孙子,这个小孙子又给她带来了新的灵感,2005年春天她又有新作问世。
——以上资料摘自《图画书:阅读与经典》(彭懿著)
目录信息
读后感
这是一部很有趣的绘本:讲一只鸡如何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危险中穿行的故事。 母鸡萝丝在一整天的散步过程中,都伴随着后面紧追不舍的狐狸。然而像一切童话一样,越是居心不轨、心急火燎的,越是四处破壁;越是没心没肺、单纯混沌的,越是傻鸡有傻福。 中国有很多古话来形容类似...
[点击 查看音频视频] Rosie the hen went for a walk, 母鸡萝丝出门去散步 across the yard, 她走过院子 around the pond, 绕过池塘 over the haycock, 越过干草堆 past the mill 经过磨坊 through the fence, 穿过篱笆 under the beehives, 钻过蜜蜂房 and got back in time f...
整本绘本没有对话,始终以母鸡萝丝散步的路线贯穿全书。萝丝是一只傻憨憨的母鸡,闭着眼睛昂头挺胸的走着,全然不知危险在他身后,狐狸悄悄地跟在母鸡后面,没吃到鸡肉却弄得满头包。福鸡衰狐的构思让绘本充满了童趣,!绘本很像是默剧一样,让人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绘本,绘本讲述了一只名叫萝丝的母鸡出门去散步的平淡无奇的故事,而丰富生动的画面却描绘了一只倒霉的狐狸追逐萝丝却屡遭失败的情节。 作品色彩明媚、故事幽默、简单流畅,情节生动紧张。很相似的还有另外一本绘本:《青蛙小弟睡午觉》,画面清新,情节与本...
一本畅销绘本背后到底投入多少营销力量呢?一本其实十来页的绘本,硬是一个画面跨两页扯成二十几页,全书只配上了二十几个字(其实不如无字)。最后还要搞成精装本,没办法,小孩的钱总是易赚的。不知谁抄谁,反正很多动物都来散步了...
用户评价
我很少遇到能将宏大主题与个人命运如此完美融合的作品。这本书在探讨诸如时间流逝、记忆的不可靠性以及身份认同这些宏大命题时,并没有选择高高在上的说教姿态,而是将这些哲学思辨完全内化到了主人公们每一次呼吸、每一次犹豫之中。你可以清晰地看到,时代的洪流是如何无形中雕刻着个体的人生轨迹,而个体又如何在既定的命运轨迹上,试图寻找哪怕一线挣脱的可能。作者笔下的世界观设定既具有古典的史诗感,又不失现代的疏离与困惑。它让你在为书中角色的命运揪心之余,也不禁开始审视自身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个人选择的合理性。最难能可贵的是,尽管主题深刻,但文字本身却保持着一种令人愉悦的流畅性,没有晦涩难懂的哲学术语,一切都寓于情景之中。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在你阅读结束很久之后,依然能在某个寻常的午后,突然跳出来,提醒你思考那些你曾以为已经解决的问题。
这本小说简直是文字的盛宴,作者的叙事功力炉火纯青,每一个场景的描绘都栩栩如生,仿佛我不是在阅读,而是亲身经历着故事中的每一个瞬间。特别是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细腻得令人心惊。那种微妙的情感波动,那种难以言喻的挣扎与释然,都被作者用极其精准的词汇捕捉了下来,没有丝毫的夸张或矫饰。我常常读到某处,会忍不住停下来,细细回味那几句话,感觉像是被精准地击中了内心深处的某种共鸣。书中对环境的描写也别具匠心,无论是喧嚣都市的霓虹闪烁,还是宁静乡村的晨雾缭绕,都不仅仅是简单的背景交代,它们更像是角色的延伸,是情绪的载体,烘托出人物在特定时刻的心境。情节的推进张弛有度,高潮迭起却又绝不拖沓,每一次转折都恰到好处地引发了新的思考。这种读完后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的画面感和复杂的情感回响,是真正优秀文学作品的标志。我强烈推荐给那些追求深度阅读体验的同好们,这本书绝对值得你沉下心来,慢慢品咂其中的韵味。
这本书的结构设计简直是一场精妙的迷宫游戏。作者似乎故意打乱了传统的时间线性叙事,通过碎片化的记忆、穿插的日记片段,以及不同视角之间的频繁切换,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叙事空间。初读时,我需要频繁地在脑海中进行“时间线校对”,这种挑战性十足的阅读体验,极大地激发了我的主动参与感。它不像某些小说是单向度的信息灌输,而更像是在邀请读者成为一名“文本考古学家”,需要你自己去挖掘、连接那些散落的线索,最终拼凑出完整的图景。这种叙事手法极大地增强了故事的悬念和深度,让你不得不全神贯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关键的细节。当所有线索最终交织在一起,揭示出那个隐藏已久的真相时,那种豁然开朗的震撼感,是其他平铺直叙的故事所无法比拟的。这不只是一本书,这是一次对读者认知能力和专注力的全面考验,结果是极其丰厚的。
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开篇稍微有点慢热,初读时,我一度担心它会陷入故作高深的泥潭。然而,一旦作者成功地将你拉入了他构建的世界观之后,那种逐渐渗透的魅力便无可抵挡。它不像某些畅销书那样用强烈的冲突一上来就抓住你,而是像一位技艺高超的织工,不急不躁地铺陈经纬,让你在不经意间发现自己已经被牢牢地网住了。这种叙事节奏的掌控,体现了作者对故事节奏的极高自信。更令人称道的是,角色的塑造,他们不是扁平化的符号,而是充满了矛盾和人性的真实集合体。你会讨厌他们某些决定,但下一秒又会因为他们偶尔流露出的脆弱而心生怜悯。这种复杂性,使得阅读过程充满了探索的乐趣,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发现。这本书更像是对“存在”本身的一次哲学探讨,它没有给出简单的答案,而是提出了更深刻的问题,逼迫读者去反思自身所处的境地和对世界的认知。看完后,我感觉自己的思考边界被拓宽了不少,这是阅读带来的最宝贵的馈赠。
坦白说,我是在一个非常低落的时候开始读这本书的,当时感觉整个世界都灰蒙蒙的。但奇妙的是,这本书的力量似乎在于它对“微光”的捕捉和放大。它并不刻意去制造廉价的“正能量”,而是通过展现角色如何在日常的琐碎和巨大的困境中,依然能找到那些细微的、足以支撑他们走下去的希望火花,从而给予读者一种更真实、更持久的慰藉。作者的语言风格在这里展现出了惊人的弹性,时而如潺潺溪水般轻柔抚慰,时而又像猛烈的暴雨般倾泻而出,将压抑的情感彻底释放。这种情感的过山车体验,虽然在某些瞬间会让人感到心痛,但最终导向的是一种情绪上的净化。尤其是一些对白的设计,精炼却又饱含深意,很多句子值得摘抄下来,贴在案头,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内心的坚定。这本书的治愈性,是建立在深刻理解痛苦的基础上的,因此显得格外有力量。
https://book.douban.com/works/1072700
2011年8月14日早上起,当然是用中文讲的了。中午又看了一遍,之后,娃儿就自己拿了书一边翻一边嘴里念叨着“母鸡罗丝去散步”、“按时回家吃晚饭”之类的话。
2011年8月14日早上起,当然是用中文讲的了。中午又看了一遍,之后,娃儿就自己拿了书一边翻一边嘴里念叨着“母鸡罗丝去散步”、“按时回家吃晚饭”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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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4日早上起,当然是用中文讲的了。中午又看了一遍,之后,娃儿就自己拿了书一边翻一边嘴里念叨着“母鸡罗丝去散步”、“按时回家吃晚饭”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