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邱庭彪编著的这本《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修订版)》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
阅读此书,有助于读者强化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法典基础性、体系性的理论研究,加深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对澳门精细化的刑事诉讼制度的了解,进而引导读者对制度背后蕴含的欧陆法系相关理论的探索,对我国内地刑事法制的完善亦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邱庭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现职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及中文法学士课程主任,兼任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警官培训课程导师、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培训课程导师,亦有超过十年从事刑事鉴定及处理刑事卷宗工作的经验。
近年撰写的主要著作有:《简介澳门刑事上诉及辅助人制度》《澳门采用电话监听之研讨、跨境侦查犯罪的问题》《论跨境侦查犯罪的搜索/搜索问题》《获得证据的方法一卧底、放蛇及监视》等。
目录信息
第一节 犯罪消息
第二节 强制检举(检举义务)与任意检举
第三节 不检举的后果及备案制度是否存在
第四节 现行犯及非现行犯之拘留
第五节 接收检举的机关
第六节 决定检举成立的机关
第二章 检察院
第一节 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
第二节 作为诉讼主体及领导刑事侦查的检察院
第三节 检察院的组织架构
第四节 检察院司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
第五节 检察官行为之无效制度
第三章 侦查及侦查机构
第一节 具侦查权限的刑事警察机关及不具侦查权限的刑事警察机关
第二节 刑事警察当局与当局权力
第三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
第四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
第五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第六节 司法警察局
第七节 治安警察局
第四章 刑事警察机关的惯常运作模式
第一节 接收犯罪消息后刑事警察机关的初步行为
第二节 警方的紧急介入措施、保全措施及刑事鉴定技术
第三节 刑事警察机关领导层作出案件分类批示的依据
第四节 刑事卷宗的处理程序
第五节 证据及其处理方式
第六节 身份资料识别制度
第七节 律师之介入
第五章 嫌犯
第一节 嫌犯
第二节 嫌犯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第三节 嫌犯的权利及义务
第六章 辩护人、律师及辅助人
第一节 辩护人
第二节 澳门律师公会
第三节 律师业高等委员会
第四节 律师资格之获得
第五节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第六节 辅助人之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第七节 民事当事人之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第八节 律师行为之无效制度
第七章 澳门证据制度
第一节 关于证据方面的原则
第二节 证据
第三节 证据方法
第四节 获得证据方法之概念
第五节 证据之无效制度
第八章 简易诉讼程序、简捷诉讼程序、最简易诉讼程序及轻微违反诉讼程序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成立要件
第二节 实况笔录
第三节 现行犯的处理程序
第四节 证人的处理程序
第五节 证据的处理程序及刑事鉴定
第六节 未能即时进行听证的简易诉讼程序及供未来备忘用之声明
第七节 辩护人之介入
第八节 检察院之处理程序
第九节 适用简易诉讼程序时法院的简介
第十节 法院之处理程序
第十一节 卷宗的归档或诉讼程序的中止,上诉
第十二节 澳门监狱及澳门刑事记录制度
第十三节 执行
第十四节 简捷诉讼程序
第十五节 最简易诉讼程序
第十六节 轻微违反程序
第九章 普通诉讼程序
第一节 一般原则
第二节 诉讼行为
第三节 律师之介入
第四节 证据的处理程序及刑事鉴定
第五节 强制措施
第六节 供未来备忘用之声明
第七节 检察院之处理程序
第八节 控诉书
第十章 预审制度
第一节 预审的组织及运作
第二节 预审程序
第三节 预审期间的事实变更
第四节 预审的终结
第五节 司法保密的结束
第十一章 普通诉讼程序——从法院视角
第一节 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
第二节 法院的组织
第三节 法院的运作
第四节 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
第五节 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行为之无效制度
第六节 管辖权
第七节 无管辖权及管辖权之冲突
第八节 回避制度
第九节 刑事附带民事制度
第十节 法院之调查制度
第十一节 司法保密的结束
第十二节 证人的处理程序
第十三节 听证会
第十四节 听证文件的处理
第十五节 嫌犯缺席审判
第十六节 事实变更之概念
第十七节 决定及宣判
第十二章 上诉
第一节 上诉的分类
第二节 平常上诉
第三节 非常上诉
第十三章 执行
第一节 徒刑之执行
第二节 澳门监狱
第三节 身份证明局刑事记录制度
第四节 法务局社会重返厅
第五节 刑事诉讼程序与青少年违法教育制度
第六节 罚金之执行
第七节 附加刑之执行
第八节 司法费用及诉讼费用之执行及责任
第九节 财产之执行
第十节 假释
第十一节 嗣后知悉犯罪竞合的情况
参考文献
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非常吸引人,那种深邃的蓝色调配合着烫金的标题,立刻给人一种专业、严谨的学术感。我当初拿起它,主要是被封面上那种沉稳的气质所吸引,心里期待着能从中找到对法律条文更深层次的理解。拿到手上分量十足,页数也很可观,这预示着内容必然是充实且详尽的。我翻开目录时,看到章节划分得非常清晰,从基础概念到具体的程序规则,再到一些前沿的理论探讨,逻辑脉络非常流畅。它不像一些教科书那样只是对法条的堆砌,而是融入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学者的观点碰撞,这对于我们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精神和实践中的运用至关重要。我特别喜欢作者在引入新概念时,会先从历史沿革的角度进行梳理,这能帮助读者建立起一个宏观的视角,而不是孤立地看待某个条款。这种处理方式让整个阅读过程从枯燥的理论学习,转变成了一次知识构建的探险。
这本书的价值,更体现在它所构建的思维框架上。它不是一本简单的“速查手册”,而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在你迷茫时指点迷津。它教会我的,是如何系统地、结构化地去分析一个复杂的法律案件。作者在处理那些模棱两可的法律灰色地带时,展现出的那种审慎和严谨令人印象深刻。他不会轻易下结论,而是会细致地剖析正反双方的论据,最终给出最符合逻辑和法理精神的分析路径。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的“法律直觉”得到了极大的锻炼,面对新的案例时,不再是无从下手,而是能迅速在脑海中构建起一个分析问题的底层逻辑架构。这种底层能力的培养,远比记住几个特定的知识点要宝贵得多。
阅读体验上,这本书的排版和字体选择做得相当到位,长时间阅读下来眼睛不容易疲劳。作者的文笔功力很深厚,尽管是法律专业书籍,但叙述起来却能保持一种非常克制的优雅。他似乎总能找到最精准的词汇来描述复杂的法律关系,避免了晦涩难懂的行话堆砌,读起来有一种抽丝剥茧的顺畅感。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实体与程序的交叉点时,作者总能用非常巧妙的比喻或者类比来帮助读者把握核心矛盾。我记得有一次我卡在某个关于证据采纳的复杂环节上,翻阅了多本参考书都不得其解,最后还是在这本书里找到了清晰的路径。作者没有直接给出标准答案,而是引导我思考不同的司法实践背景下,这些规则是如何被解读和适用的,这种引导式的教学方法,比直接灌输知识要有效得多。它培养的不是死记硬背的能力,而是分析和批判性思考的能力。
作为一本修订版,它展现了作者对知识更新的极高敏感度。我对比了不同版本的一些章节,能明显感受到作者对近年来的司法解释和重大判例的迅速吸收和消化。法律领域变化极快,一本时效性不强的参考书很快就会贬值,但这本书显然在这方面下了大功夫。新的理论动态、最新的修法动向都被巧妙地融入了既有的框架之中,使得论述既保持了理论的稳定性,又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导价值。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需要关注最新立法动态的从业者来说,这种与时俱进的更新速度,是衡量一本法律书籍优劣的关键指标之一。它就像一个精确的时钟,总能反映出当前法律实践的最准确状态。
这本书的理论深度是毋庸置疑的,它不仅仅停留在对现行法规的描述上,更深入地触及了法学背后的哲学基础和比较法的视野。我注意到作者在探讨某些制度的合理性时,会不自觉地将目光投向域外先进的司法体系,进行一种审慎的比较研究。这种跨文化的视野拓宽了我的思维边界,让我意识到任何一套法律体系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社会、历史和政治角力的结果。这种宏大叙事与微观条文分析的结合,使得整部著作显得立体而有张力。对于那些希望超越考试要求,真正想成为法律专家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提供了极佳的智力支撑。它迫使你不断地问“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满足于“它就是这样”的表面认知。这种对根本性问题的追问,才是学术研究的精髓所在。
澳门法律研究的不多,澳门自己似乎没有自己的法学研究队伍。但是现在这种状况开始改变了,这就是他们的研究成果之一。不知道是不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曾令良教授到澳门大学当法学院院长以后产生的后期效应。不错,还是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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