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宝非宝:生于北京,长居沪上。喜静厌动,喜睡厌醒,有些小懒。喜欢读书,为了战胜自己不断起伏的情绪,尤其喜欢佛经。只执着自己喜欢的事,学任何有趣的事,让自己可以和自己玩;只写自己感兴趣的故事,顺便悄悄在故事里,埋下一些普世价值观:爱国一点儿,正面一点儿,让读到的人可以觉得活在这个国家,这个年代,“幸”永远大于“不幸”。
已出版作品:《至此终年》《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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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本来是一本现代言情,却偏偏套上轮回的宿命,加之几段前世的描写,生生让这篇文的感情世界里多了几分缱绻和波澜。 书中有两段现代场景,一停一顿,旧时前世里的韵味呼之欲出,和风沐雨,烛火跳跃,影动声轻,女主抬手的时候,看书人也不禁翘起兰花指,带着古风腔,细细想问,“...
评分 评分简直看不下去,我就是来看看豆瓣评论的。因为微博推荐看了这篇,作者其他其他书也翻过实在不知道写了啥。整个故事空洞无味,简直是浪费时间。豆瓣要140字才能评论。哎,我也凑字。只能说看了墨宝非宝的书啊,只要是她写的自觉回避。还不够140字,无话可说难看难看空洞空洞。两...
评分有时候,鉴定一本书的内容优秀与否,不应从书名,甚至人设,或者某些狗血情节来给一本书判死刑。 男主是高干没错,而且背景身份级神秘又浮夸,女主长相确实倾国倾城,这个是我看到大部分人批评的地方。但如果真的那么肤浅只看这点,那也配不上看出本文的优秀。 全程我代入了女...
评分真的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风,哪怕这么离谱的人设和情设,前世的描写不多,但绝对是点睛之笔,让今生的任何突兀情节都变得合理,男主那一家人,简直就跟地狱里面穿越过来的一样,个个鬼气森森,不过还好对家族描写着墨不多。很喜欢也很羡慕那种纯粹的感情。
全篇就两个字 装逼。有情侣却看不出爱情,有亲人却看不出亲情,有朋友却看不出友情。文字是为剧情服务的,而这本书的文字就是为了满足作者装逼服务的。和什么冰恋L开心的时候头发就五颜六色的文是一个德行。
评分还不错 当然这样的男人这样的故事是真的不会有吧 明明是很浮夸的情节 墨宝非宝总是能写得平淡又真实 不容易啊~
评分我和这本书之间可谓纠葛,曾经先后5次把它从市图借回来,因为封面实在是太美了,但是每次又都卡在40%处然后在气愤的还回去。男主今生是高干,但这干高的也太玄乎了,族规神秘,时不时再来个枪战,卧槽啊雷死了。断句是个大问题,句读太多影响行文连贯,“我只是,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爱我”←结巴吗?我对二宝真是无论如何也爱不上来,从没觉得她写书好看。
评分墨宝算是甜宠文的一块招牌吧?可惜,对于甜宠文作者来说,剧情和张力永远都是软肋。此文亦是,黑帮情节比较尴尬,没有让剧情变得好看,最大的作用是为了感情做铺垫?还有啊,非常认同夕霏的观点,我们的土地上多太平啊,整天枪林弹雨太不合理了吧!
评分噗,看到短评说主角设定恶寒,说的太对,点赞~ 然而,喜欢这本书,我没有时间去花心思耍小聪明,只因为太少,我怕来不及爱他。有人说最幸福的事便是有人相爱相护相守,我想尽我所能,做你的那个人。我喜欢女主爱的方式,我也喜欢周生辰,还真说不出原因。 打开书,世界便仿佛安静了,文字与书中人,不争不躁,只是诚诚恳恳爱一个人。 希望我也能守护好我的周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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