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潘恩,生于英格兰诺福克郡一个裁缝,上过几年学,先后做过学徒、鞋匠、英语教师、收税官,在富兰克林帮助下到达北美大陆,投身于争取北美独立事业,1776年以“一个英国人”名义发表《常识》,成为了北美人民明确的战斗纲领,并随后被吸收为《独立宣言》的精华,并随后被吸收为《独立宣言》的精华,除了《常识》,潘恩还应邀参加起草了《人权宣言》,出版过极具启蒙意义的《人的权利》、《土地正义论》、《理性时代》等著作,晚年回到美国,潘恩一生都在跟独夫民贼以及君主制等强大的“传统”作战,并终身宣扬激进的民主共和思想--这些思想至今还闪耀着穿透历史迷雾的耀眼的光芒。
火,黑暗因它而获得光明和温暖,但是火却总是在光明和温暖中化为一堆灰烬,有时候这堆灰烬还会被风吹散得没有踪迹。 这几天,终于从出版社朝九晚五的日子中结束了,回到了我的随心所欲中,而把自己幸福地扔到了那部厚重的美国新闻史中——这是一本我在书店驻足犹豫多次的书籍...
评分被感恩与被唾弃的托马斯·潘恩! 中国人据说(如本书的评语)很神经病地喜欢他。 外国人据说很神经质地反对他! 常识只具有历史性的小读本,它的重要是因为它讲出了懒散的人没有去再讲的话。道理人人都懂,这叫常识。但讲得明白,讲得有情有理有节有热情的,不容易。 独立与和...
评分其实,早就听说过《常识》这本书。刘瑜和李海鹏的杂文集里都会提到托马斯潘恩和这本号称改变世界的20本书之首的小册子。读罢这本书,才明白为什么它能有如此的盛赞。 这本书诞生于1776年,距今200多年了。读这本书,必须结合当时的历史来。18世纪后叶,北美殖民...
评分潘恩的思想无疑是先进的,可<独立宣言>竟然没他什么份儿,开国元勋中也没他的名字。他一生都在辩论,和所有的当权者辩论,我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错。 或者说他是一个改革者,要改革所有的旧势力,包括他的创新与发明就是这样。 在创新思想方面,他无疑是一位天才...
评分因为对美国一直并非太了解,所以不曾对其文化精神方面妄加评论… 毕竟不了解就没有评论权… 我是抱着“看看你们每天耀武扬威到底是以什么为根据的”的态度去看的… 然后发现我这种态度就玷污了这本书… 这本书我个人觉得纯粹是社会学上的…它本身不涉及任何体制之间的孰优孰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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