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勞動閤同基礎問題【問001】什麼是勞動閤同?為什麼要製定《勞動閤同法》? 【問002】勞動閤同有哪些法律特徵?【問003】勞動閤同和勞務閤同是不是~迴事? 【問004】哪些群體應適用《勞動閤同法》? 【問005】勞動閤同有什麼效力?【問006】工會在勞動規章製度建設和勞動閤同訂立方麵如何保障勞動者的閤法權益? 第二部分 勞動閤同的訂立(一)勞動關係的建立【問007】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自何時起成立?建立勞動關係是否必須簽訂勞動閤同?【問008】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的哪些行為已經被法律所禁止?【問009】訂立勞動閤同時應當遵循哪些原則?【問010】勞動閤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問011】勞動閤同的期限有哪幾種? 【問01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閤同是否不能解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後就可以“終身無憂”瞭嗎?【問013】用人單位能否在勞動閤同中對勞動者作齣保守秘密和競業限製等規定? (二)勞動閤同訂立中的試用期問題【問014】《勞動閤同法》對用人單位用工的試用期有什麼限製? 【問015】試用期是否應計入在勞動閤同期限內? 【問016】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的工資如何確定?【問017】用人單位是否應為試用期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問018】勞資雙方可否在試用期解除勞動閤同?(三)勞動閤同訂立中的服務期問題【問019】勞動閤同中約定“服務期”是否閤法?依據何在?【問020】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有什麼後果? 【問021】服務期有沒有試用期那樣的年限?如何保證約定服務期的勞動者的閤法權益?(四)勞動閤同訂立後的生效【問022】簽訂好的勞動閤同從什麼時候起發生法律效力?【問023】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蓋章的勞動閤同是否必然生效?【問024】勞動閤同部分無效是否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問025】勞動閤同無效後,勞動報酬如何支付? 【問026】勞動閤同是否有效,誰有權力判定? 第三部分 勞動閤同的履行和變更【問027】在勞動閤同的履行中,雙方各有哪些最主要的義務?違反這些義務應如何救濟?(一)勞動閤同的履行——勞動報酬【問028】勞動報酬包括哪些?是否僅限於工資? 【問029】勞動報酬應如何確定? ……第四部分 勞動閤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五部分 集體閤同和其他用工形式第六部分 違反勞動閤同法的救濟第七部分 勞動爭議的處理附錄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