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红高粱家族》主要内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社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出版优秀长篇小说选拔本,集中展现了当时长篇小说创作的风貌和水平。新时期以后,长篇小说创作的数量大增,题材、风格、手法亦日趋多样。为了比较全面地反映这一时期长篇小说创作的成就,二00四年五月,我们编辑出版了“中国当代名家长篇小说代表作”丛书,收入了二十五位作家的作品。这些作品或以厚重见长,或以独特取胜或曾引起强烈反响,或为读者喜闻乐见。丛书出版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这次重新出版时,我们对原丛书书目做了调整,增选了一批作品,同时将其中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品归入“茅盾
作者简介
莫言,1955年生,山东高密人。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1980年开始创作。主要作品有《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苗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欢乐》、《透明的红萝卜》等。通过这本书,莫言把他的“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世界文学的版图上。《纽约时报》书评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里士满时报》书评莫言是世界级作家,可能是老舍、鲁迅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
目录信息
读后感
在红高粱中,处处可见高粱酒的身影。而我认为高粱酒在红高粱这篇小说中最重要,象征意义最多的意象。 首先,我认为红高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人的血性。 文本中,高粱酒里有着罗汉大爷的血,罗汉大爷在“被日本捉去做劳力”这样一个诱因下,内在的血性被激发...
初读<<红高粱>>觉得晦涩难懂,人称的转换,大段的心理独白,似是梦呓,分不清哪是现实,哪是回忆。再读《红高粱》,在一片氤氲中看到恍惚的身影,进而看到了耀眼的明亮。 全篇没有什么救亡图存、光复中华的豪言壮语,只是用最真切甚至接近于乡土的语言,歌颂了红高粱的家乡...
那还是大三的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课上,老师讲起莫言的《红高粱》时念了文章开头段落中的一句话:“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
那还是大三的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课上,老师讲起莫言的《红高粱》时念了文章开头段落中的一句话:“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
用户评价
这部作品的叙事视角非常巧妙,它既有宏大历史背景的铺陈,又不失对个体内心波澜的细腻捕捉。给我的感觉是,作者像一个冷峻的观察者,记录下那些挣扎求生的灵魂的低语。书中对环境的描写,简直达到了“物我合一”的境界,那片土地本身就是一股强大的角色,参与塑造着每一个人的命运轨迹。我尤其喜欢其中那种内敛的情感表达方式,很多深沉的爱意和刻骨的仇恨,都隐藏在那不动声色的举手投足之间,需要读者自己去细细体会,而不是被直白地告知。这种含蓄的力量,构成了全书最动人心魄的部分,让人在合上书本后,依然能清晰地“听见”风声和叹息声。
说实话,一开始我以为这会是一部沉闷的历史叙事,但很快,我就被里面喷薄而出的生命力给俘虏了。作者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他似乎能将最残酷的现实,用一种既残忍又充满诗意的方式呈现出来。那些关于爱恨情仇的纠葛,处理得极其老辣,没有简单的好人与坏人之分,每个人都在时代的洪流中,做出了符合他们处境的选择,充满了宿命的悲剧美学。情节的推进不是线性的,它更像是一种螺旋上升,不断地在旧的冲突中挖掘出新的深度和更尖锐的矛盾。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细节上的考究,那些生活中的物件、习俗,无一不透露出深厚的文化积淀,让故事的底色无比扎实,让人信服。
翻开这书页,我立刻被一种古老而又原始的力量所吸引,那是一种关于生存、关于血脉、关于土地的原始呼喊。作者的笔触并非华丽辞藻的堆砌,而是带着一种近乎野性的直白,直击人心最柔软也最坚硬的部分。我特别欣赏他对群体意识和个体挣扎之间微妙平衡的拿捏。你看那些人物,他们似乎被命运之网紧紧缠绕,每一个选择都可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然而在绝境中迸发出的那种生命力,又是如此的震撼人心。这本书的结构布局如同精密的钟表,每一个齿轮——每一个章节、每一个人物——都紧密咬合,推动着不可逆转的洪流向前。读到某些段落,我甚至能听到背景音中传来悠扬又带着一丝悲怆的唢呐声,那份苍凉感,久久不散。
这本书带给我的阅读感受,是一种近乎于“疼痛”的共鸣。它没有刻意去美化生活中的苦难,而是勇敢地将其剥开,展示其肌理。我读得很慢,不是因为晦涩难懂,而是因为很多句子需要反复咀嚼,体会其中蕴含的重量。作者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将一桩桩看似寻常的家庭琐事,提升到关乎民族精神和文化传承的高度。人物之间的对话火花四溅,充满了张力,那些话语的交锋,比任何武打场面都要来得惊心动魄。这种对“人”的深度挖掘,让我对人类在逆境中的韧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读完之后,我感到一种释然,仿佛和书中的角色们一同经历了一场漫长而艰辛的洗礼。
这本书的文字简直像夏日午后一场酣畅淋漓的暴雨,痛快淋漓地冲刷着每一个陈旧的角落。作者对于人物命运的刻画,细致入微到让人仿佛能触摸到他们粗粝的皮肤,感受到他们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特别是对于地域风貌的描摹,那片土地的粗犷与生命力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泥土和汗水的味道。我读到一些情节时,会忍不住停下来,闭上眼睛去想象那个场景,那种置身事外的沉浸感非常强烈。叙事节奏张弛有度,既有让人喘不过气的紧张时刻,也有令人潸然泪下的温情瞬间,使得整个阅读体验如同品尝一坛陈年的老酒,后劲十足,回味无穷。它不是那种一读就忘的消遣读物,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深处的复杂与坚韧,让人在惊叹于故事张力的同时,也开始审视自己内心的某些角落。
太过真实会让人为难。
“跟我去北方吧,那里正下着雪。南方的江山太娇媚,容易蒙上我的眼。”
太过真实会让人为难。
莫言的小说早早便涂抹着浓重的魔幻色彩,想象瑰丽,笔墨粗放,在最平常的人物与场景中,发掘其惊天动地的精神涵义。红高粱的意象,由开篇的繁琐到中间的淡化再到末尾的泛滥,终究汇成了作者感念的世道人心和历史潜流。而小说家在故事情节的紧张处,犹能宕出一笔,细细摩画微末枝节的的功力,令人佩服。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