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择了以“权利”作为环境伦理的法律观照的切入点,是因为“权利是最强硬的道德货币”,一个主体,只要获得了某种权利,那么就意味着他在法律上获得了一道坚固的屏障,可免遭他人的随意伤害,他的权利便构成了对他人的行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边界。本书主要论述了自然的权利,它意味着承认自然的价值、尊重自然、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等基本观念的法律化,这些观念已经开始逐渐影响到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变革。
本文提出应当在法律上确立自然的权利主体地位,并论证了自然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何以成为可能。第一章提出自然的权利被传统法学所漠视,但环境伦理又为自然权利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从制度文明中寻找自然权利的渊源,分别从自然法、自然科学、哲学、宗教、经济学等学科...
评分本文提出应当在法律上确立自然的权利主体地位,并论证了自然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何以成为可能。第一章提出自然的权利被传统法学所漠视,但环境伦理又为自然权利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从制度文明中寻找自然权利的渊源,分别从自然法、自然科学、哲学、宗教、经济学等学科...
评分本文提出应当在法律上确立自然的权利主体地位,并论证了自然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何以成为可能。第一章提出自然的权利被传统法学所漠视,但环境伦理又为自然权利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从制度文明中寻找自然权利的渊源,分别从自然法、自然科学、哲学、宗教、经济学等学科...
评分本文提出应当在法律上确立自然的权利主体地位,并论证了自然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何以成为可能。第一章提出自然的权利被传统法学所漠视,但环境伦理又为自然权利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从制度文明中寻找自然权利的渊源,分别从自然法、自然科学、哲学、宗教、经济学等学科...
评分本文提出应当在法律上确立自然的权利主体地位,并论证了自然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何以成为可能。第一章提出自然的权利被传统法学所漠视,但环境伦理又为自然权利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从制度文明中寻找自然权利的渊源,分别从自然法、自然科学、哲学、宗教、经济学等学科...
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优点,那就是它令人难以置信地展现了人类在维护自身利益时所能表现出的惊人韧性和近乎偏执的细节导向。《自然的权利》将核心关注点完全放在了“邻里纠纷”上,而且是那种最琐碎、最影响日常生活的纠纷。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是关于两个农户因为一棵老橡树的树荫在不同季节投射到对方的菜地上而产生的长达三十年的诉讼记录。书中对双方如何运用当地的农业知识、如何召集证人、如何利用迷信和地方声誉来影响判决的描述,细致入微,令人拍案叫绝。这哪里是讨论“权利”的崇高概念,分明是在记录人类为了争夺几寸光照和几垄土壤而进行的永恒战争。作者的语言风格极为朴实,几乎没有使用任何华丽的辞藻,完全是基于事实的堆砌,充满了粗粝的生活气息。它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真相:权利的“自然”性,不在于它多么神圣,而在于它如何野蛮而顽强地扎根于人们对“我的”和“你的”的斤斤计较之中。这本书读起来非常“累”,但又让人无法完全放下,因为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日常生活中那些被忽略的、却又决定一切的微小权力斗争。
评分读完这本《自然的权利》,我感到一种强烈的、近乎眩晕的认知失调。我原本以为这是一本关于人类与生态系统之间伦理关系的探索,也许会涉及到现代环境主义的核心困境,探讨人类活动对地球“自然秩序”的侵犯。结果,书中绝大部分篇幅都在聚焦于一个非常狭窄的课题:中世纪晚期欧洲修道院的财产继承法,尤其是那些涉及林地开采权的细枝末节。作者的笔触极其细密,仿佛在用电子显微镜观察古老的羊皮纸。他不仅分析了教规条文,还详细考证了不同教区之间,在处理“无主之物”——比如被雷击倒的树木——时的细微差异。这种对历史细节的执着,使得整本书的论证过程充满了繁复的脚注和对拉丁文术语的精准考证。我能理解历史的精确性很重要,但当这种精确性占据了全部篇幅,而原本书名所暗示的、更广阔的“自然”概念被压缩成修道院的围墙和边界时,阅读体验就变得异常艰涩。它更像是一本高度专业化的法律史专著,而不是一本能够引发大众思考的公共读物。我的思绪不断地被拽回到那些冰冷、充满霉味的卷宗档案中,很少有机会抬头看看窗外的“自然”。
评分这本《自然的权利》——哎呀,说实话,我本来是对这个名字抱持着某种哲学思辨的期待的,想象着会是一部深入探讨洛克、卢梭或者霍布斯时代关于自然法和个体自由界限的鸿篇巨著。然而,当我翻开第一页,迎接我的却是对十九世纪中期,苏格兰高地某个偏远村庄里,关于土地使用权和水源分配的冗长辩论记录。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慢得像是冬日里融化的冰川,每一个论点都需要层层剥茧,引用了大量我从未听闻的、地方性的法律先例和社区公约。作者对于“权利”的定义似乎完全扎根于具体的、微观的地域实践,而非宏大的普世原则。书中详尽描述了羊群迁徙路线如何与季节性河流的枯荣挂钩,以及这种“自然”的、世代相传的约定,如何被新兴的工业资本家试图用城市法律体系来打破。我花了好大力气才试图理解那些苏格兰盖尔语的名字和地方术语,感觉自己像个误入历史档案馆的考古学家,而不是在阅读一本关于“自然权利”的当代思考。如果有人期待的是康德式的纯粹理性推导,那他们一定会感到极度失望。它更像是一部社会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报告,只是披着一本理论著作的外衣,试图证明权利的根基永远埋藏在脚下的泥土和共享的溪流之中。
评分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结构非常具有实验性,但这种实验性带来的更多是阅读上的挫败感。《自然的权利》似乎刻意避开了传统意义上的线性叙事,它更像是将无数份相互矛盾的法庭笔录、私人信件以及地方政府的会议纪要,按照某种作者独有的、晦涩的逻辑强行拼贴在一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页会抛出关于哪个世纪、哪个家族的纠纷。它的主题是关于“权利”的,没错,但这种权利不是被赋予的,而是通过不断的、歇斯底里的争吵和相互指控中被短暂地、不完整地“抢夺”出来的。作者似乎对“清晰”有一种本能的排斥,他热衷于展示矛盾的并存性。我读到一处,一份文件宣称某片沼泽是公共牧场,而紧接着的下一份文件则将其标记为某个贵族的私人捕猎区,作者对此不做任何评判或整合,只是并置。这种手法挑战了读者对文本意义的传统需求,让人感觉像在穿越一个由法律迷宫构成的梦境,出口永远在视野之外。
评分坦白说,这本书的文风,简直像是一部由极其固执的、同时又极富激情的植物学家撰写的园艺指南,只不过他研究的对象是“法律的根系”。《自然的权利》这本书,完全没有沾染任何政治哲学或社会契约论的影子,它彻底转向了对特定区域内“习惯法”的病态迷恋。作者似乎对任何形式的抽象思维都抱有深深的怀疑,他坚持认为,所有有效的“权利”都必须是通过反复实践、口耳相传,并被当地的地理环境所塑造的。书中充满了对特定植物群落如何影响界碑设置的描述,对不同土壤湿度如何决定了边界线的有效性的讨论。例如,有一章详细分析了某种耐旱苔藓的生长范围,如何被用作划分佃农和领主土地的非正式标记。这种对具体场景的描绘,虽然画面感极强,但对于理解一个读者可能期待的“权利”的本质,毫无帮助。它将宏大的哲学命题肢解成无数个细小的、地方性的、随时可能被一场暴雨冲毁的泥土标记。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对某种特定山谷的土壤成分了如指掌,却对现代人如何捍卫自己的自由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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