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本书运用比较法学、类型学等多种研究方法,阐述了现代社会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基本原理,站在法理高度,力图将刑事诉讼主体理论问题放人一个逻辑严谨的体系中进行分析论证。通过现代性、合法性等视角,从宏观角度阐释和论证了现代国家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法哲学基础和具体建构的基本原理,同时从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对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及相关程序的改革和完善进行了分析。本书从宏观着眼,引用大量中外资料展开分析论证,既有对基本理论的深入剖析,也有对制度设计的具体建构,重点突出,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论证充分。
作者简介
刘涛,男,汉族,1973年3月生,四川南江人。1992年考入四川大学法学院,1996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至1998年在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检察院工作;1998年考回四川大学法学院,2001年毕业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毕业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南方周末》等报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
目录信息
一、本书选题之意义
二、理论预设与展开框架
三、研究方法与视角
第一章 刑事诉讼主体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主体范围之界定
一、研究现状
二、评析
三、本书中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界定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相关范畴
一、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目的
二、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结构
三、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功能
第二章 以人为本的主体性理念--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价值基础
第一节 哲学视野中的主体和主体性
一、主体和客体
二、主体性
三、主体性与人性
第二节 以人为本主体性理念的内涵
一、人性尊严与人权
二、人性缺陷(恶)
第三节 理论渊源与确立依据之分析
一、主体性原则角度的分析
二、人文主义角度的分析
三、启蒙时代自然法角度的分析
四、市民社会理论角度的分析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
一、程序主体性原理的含义与要求
二、被追诉人的程序主体权
三、被害人的程序主体权
四、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程序主体权
第二节 分权制衡原理
一、政治哲学中的分权制衡理论
二、刑事诉讼中的分权制衡
第三节 诉讼民主原理
一、诉讼民主的界定
二、刑事诉讼主体民主的主要展开形式
三、刑事诉讼主体与民主的冲突和协调
第四章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
第一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
一、程序主体权的确认与完善
二、其他权利的进一步保障
第二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一、程序主体权的确认与完善
二、其他权利的进一步保障
第三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
一、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证人的权利保障
二、程序主体性原理与律师的权利保障
第五章 分权制衡原理与国家机关刑事诉讼主体之定位
第一节 法院司法权:专政工具向民权保障转型
一、从专政工具向权利保障转型的话语背景
二、司法审查权的确立
第二节 以公诉权为核心重塑检察权
一、目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存在的问题
二、以公诉权为核心重塑我国的检察权
三、以公诉权为核心改革侦控关系
四、控告原则的完善
第三节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之保障
一、取消人大个案监督,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公诉权
第六章 诉讼民主原理与刑事诉讼主体民主化改革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主体民主化改革的基本立场
一、诉讼民主化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正确看待诉讼民主在我国的特有价值
三、精英民主与平民司法官的相对精英化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主体民主化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审判主体民主化之完善
二、追诉主体民主化之完善
三、司法官的任期制
四、传媒与司法机关关系之协调
第七章 主体性理念影响下的刑事诉讼程序改革
第一节 主体性理念与公诉案件之调解
一、 刑事调解制度产生的背景与实践情况
二、刑事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刑事调解制度的现状与建构
第二节 主体性理念与辩诉交易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一、辩诉交易的一般理论与实践--以美、德为中心
二、被告人主体性地位的承认--辩诉交易的核心价值
三、辩诉交易在我国确立面临的障碍
四、设立控辩协商之构想
第三节 罪犯的主体性地位与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诉讼化
一、我国现行减刑假释程序的结构性缺陷
二、罪犯的主体性地位与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诉讼化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不得不说,拿到《刑事诉讼主体论》这本书时,我内心是充满好奇与期待的。我渴望在这本书中,找到关于刑事诉讼各个参与者如何在冰冷而严谨的法律条文下,展现出人性的光辉与制度的智慧。然而,实际的阅读过程,却仿佛走进了一座华丽却空旷的殿堂,虽然装潢精美,却少了几分生活的气息。 本书在论述刑事诉讼的理论框架和历史沿革方面,确实下了一番功夫。作者花费了大量的篇幅,去追溯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脉络,试图勾勒出不同时期、不同学派对于诉讼主体认识的演变。这种宏观的视角,对于理解刑事诉讼理论的整体图景,提供了一个基础性的框架。然而,在具体到对各个诉讼主体进行深入剖析时,这本书的“主体论”似乎更侧重于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整合,而非提出原创性的见解或深入的批判。例如,在讨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时,书中提及了“沉默权”、“获得辩护权”等基本权利,但对于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如何得到有效落实,以及在证据收集、庭审程序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并未进行细致的分析。同样,对于“法官”这一中立裁判者的角色定位,书中也更多的是从理论层面阐释其“居中裁判”的职责,而对于法官在面对复杂案情、平衡各方利益时的心理活动和决策依据,则显得语焉不详。整本书读下来,感觉更像是一篇高质量的文献综述,对于那些期待获得对刑事诉讼主体间复杂互动关系进行深刻洞察的读者而言,这本书可能稍显“理论化”和“书本气”,缺乏对实践的直接回应和切实的指导意义。
《刑事诉讼主体论》这本书,我抱持着极大的期待将其捧读于手,原以为会是一场严谨的学术盛宴,深入剖析刑事诉讼各个主体在程序中的职能、权责与相互关系。然而,读罢之后,我却发现这本书更像是一幅宏大而粗糙的地图,勾勒出了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轮廓,却在细节上留下了太多的空白,令人不禁扼腕。 作者在开篇部分,对于我国刑事诉讼的时代背景以及理论流派的演进,的确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梳理,仿佛试图为读者构建一个宏观的理论视野。他对不同学说在不同历史时期对诉讼主体的认知和理解,进行了一定的梳理,这对于理解我国刑事诉讼理论发展的脉络,是有一定的帮助的。尤其是在探讨侦查权、公诉权、审判权以及辩护权等核心权能的来源和边界时,作者也尝试触及了一些关键问题。然而,这种梳理很大程度上停留在概念的层面,对于这些权能如何在具体的诉讼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以及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冲突与张力,却缺乏深入的分析。例如,关于侦查主体与公诉主体之间的信息衔接与证据共享问题,书中仅仅是点到为止,并未深入探讨其中的难点与对策。而对于被告人的辩护权在实践中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如何在证据规则、程序启动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体现,也显得较为单薄。总而言之,对于那些期待在本书中找到关于具体案件办理中主体间权责界定和操作指南的读者而言,这本书提供的信息量可能远远不够。它更像是一篇理论综述的初稿,其价值更多体现在对现有研究的总结,而非对前沿问题的突破。
翻开《刑事诉讼主体论》,我满心期待的是一场关于权力与制约、义务与权利的精彩博弈,是关于那些在刑事法庭上扮演着至关重要角色的“人”与“机构”的深度解析。然而,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却像是在品尝一道食材丰富却调味平淡的佳肴,虽然材料俱全,却少了那点令人回味无穷的灵魂。 作者在对刑事诉讼中各个主体进行界定时,并没有采用我们通常所期待的,基于职权、地位或者程序性要求的清晰分类。相反,他对“主体”的界定显得有些模糊和宽泛,有时甚至将一些非核心的参与者也纳入其中,导致主体间的关系分析变得不够聚焦,也失去了应有的严谨性。比如,在讨论“被害人”作为诉讼主体的地位时,书中对于被害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权利保障,以及其与控辩双方的互动关系,仅仅是泛泛而谈,缺乏对实践中复杂情况的深入剖析。再者,关于“证人”、“鉴定人”等辅助性主体的法律地位和义务,本书的阐述也显得过于简略,未能充分揭示他们在构建事实认定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如何规范其行为以保证证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更为遗憾的是,对于在庭审过程中扮演着核心角色的“公诉人”与“辩护人”之间的“对抗性”关系,本书的探讨也显得相对温和,没有充分展现出双方在法律框架内,为了各自的立场而进行的激烈交锋,以及这种交锋对于实现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整体而言,这本书的写作风格倾向于理论的宏观概括,却在主体间关系的微观展现和实践层面的深度挖掘上,留下了太大的提升空间,让我感到意犹未尽。
我带着对刑事诉讼“群像”的浓厚兴趣,翻开了《刑事诉讼主体论》。我期望在这本书中,能看到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在法律框架内,如何扮演自己的角色,如何推动正义的天平走向平衡。然而,阅读这本书,就像是在欣赏一幅由线条勾勒出的素描,虽然轮廓分明,却少了色彩的点缀,以及那些隐藏在笔触下的深刻情感。 这本书在系统性地介绍刑事诉讼的理论框架方面,确实做得相当扎实。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梳理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以及在这些阶段中,不同主体所扮演的基本角色。这种宏观的视角,有助于读者对整个诉讼流程有一个整体的把握。然而,当深入到对具体主体的职能进行分析时,这本书的论述却显得有些“隔靴搔痒”,未能触及核心的困扰。例如,在探讨“公诉机关”在证据审查与指控方面的职责时,书中更多的是强调其“追诉犯罪”、“维护法治”的宏大目标,而对于在实践中,公诉人如何进行证据的初步审查,如何判断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以及如何应对可能存在的“证据不足”或“证据链断裂”的情况,则没有进行细致的展开。同样,对于“人民法院”作为案件的最终裁决者,其“中立性”与“公正性”的实现,书中更多的是从制度设计层面进行阐述,而对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智慧,平衡控辩双方的利益,如何做出符合证据和法律的判断,以及如何应对来自外部的压力或干扰,则显得语焉不详。再者,关于“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书中列举了一些法定权利,但对于这些权利在实际操作中的“落地”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形式保障”而无“实质保障”的现象,则缺乏深入的批判性反思。总体而言,这本书在结构上是完整的,但在对各个主体之间那种充满张力、需要智慧与勇气来应对的复杂互动,以及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困难与挑战,都表现得较为平淡和概括,未能让读者感受到刑事诉讼主体论的“生命力”。
《刑事诉讼主体论》这本著作,我本想从中探寻刑事诉讼的“幕后英雄”与“关键玩家”之间的复杂互动,渴望理解他们在司法天平上的每一次权衡与每一次发力。然而,阅读体验却更像是在一本详尽的法律词典中,逐条查找定义,虽然准确,却少了那份生动与温度。 本书对刑事诉讼的整体结构和基本原则的介绍,可谓是严谨而系统。作者在开篇部分,对刑事诉讼的定义、性质以及基本理念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为后续的主体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当话题转向对具体诉讼主体的深入探讨时,这本书的笔触却突然变得细腻而克制,仿佛生怕触碰到敏感的神经。例如,在讨论“侦查人员”与“控诉人员”在证据收集与审查过程中的配合与分工时,书中仅仅是笼统地描述了各自的职责范围,而对于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双方如何进行有效沟通、信息共享,以及可能存在的“证据提前化”或“选择性采纳”等潜在问题,却几乎没有涉及。同样,对于“被害人”的权利救济途径,以及他们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诉讼参与人”和“潜在的证人”的双重身份所带来的程序挑战,本书的论述也显得较为抽象,未能触及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困境。再者,关于“辩护人”如何在程序中切实履行其“捍卫被告人权利”的职责,以及如何对抗国家公权力,书中更多的是原则性的阐述,而对于辩护策略的制定、证据的运用以及庭审技巧的运用等具体实践问题,则语焉不详。总而言之,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更偏向于对法律条文和学理概念的精准表述,而对于诉讼主体在真实司法环境中,那种充满博弈与挑战的动态关系,则描绘得较为抽象和保守,缺乏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博士论文,从哲学角度、程序主体性原理、分权制衡等理论,分析了刑事诉讼主体的定位,很好的理论专题研究。不过总体感觉有点抽象,不太好读。pdf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博士论文,从哲学角度、程序主体性原理、分权制衡等理论,分析了刑事诉讼主体的定位,很好的理论专题研究。不过总体感觉有点抽象,不太好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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