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作者简介
作 者 简 介
徐显明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
行会长。主要著作有:《生存权论》、《公民权利义务通论》、《马克思
主义法理学》等,另在中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百余篇。
谢鹏程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主要著
作有:《权利义务四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等,另有论文20余
篇。
胡秋江现任西南政法学院副教授、国家自考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
著作有:《法学基础理论》(主编)、《法律知识提要》(主编)、《经济
法教程》(合著)等,另有论文20余篇。
孙笑侠现任杭州大学法律系教授。主要著作有:《“权利本位说”的基点、
方法与理念――兼论“法本位”论战三方观点与方法》、《论法律程
序中的人权》、《宽容的干预和中立的法律》等,另有论文30余篇。
杨宗科现任西北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著作有:《法学原理》(主编)、《法
理学》(合著)、《法学基础与行政法》(合著)等,另有论文20余篇。
张明乃现任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经济法系主任。主要著作有:
《法学概要》(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副主编)等,另有论文20
余篇。
林 �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宪法室副主任、北京大
学法律系兼职副教授。主要著作有:《行为法学》(合著)、《新编法
律思想史》(合著)、《毛泽东法律思想理论与实践》(合著)等,另
公开发表论文近百篇。
葛洪义现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授、法理教研室副主任。主要著作有:
《法律・权利・权利本位》、《规范主义・概念主义・国家主义》、《马
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述要》等,另有论文30余篇。
目录信息
绪论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第二节 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第三节 法理学的历史
第四节 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第一编 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法的特征
第一节 法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法的派生特征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第二章 法的本质
第一节 人类认识法的本质的历史进程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理论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第三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原理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第四节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作用
第四章 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发展
第三节 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
第四节 法的进化类型与现代化理论
第五章 法律文化
第一节 法律文化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文化的类型
第三节 法律意识
第二编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第六章 法与政治
第一节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 法与国家
第三节 法与政策
第七章 法制与民主
第一节 法制
第二节 民主
第三节 法制与民主的关系
第八章 法与道德
第一节 道德的概念
第二节 法与道德的异同
第三节 法与道德的关系
第九章 法与宗教
第一节 宗教与法联系的基础
第二节 宗教与法在起源和作用上的联系
第三节 宗教与法的精神
第四节 法与宗教政策
第十章 法与科学技术
第一节 科学技术对法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节 科技法制化
第三节 法对科学技术的作用
第四节 科技法中的伦理问题
第十一章 法与市场经济
第一节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 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第三编 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二章 法的制定
第一节 法的制定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法的制定程序
第四节 法的渊源
第十三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部门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第三节 我国的法律部门
第十四章 法律规范
第一节 法律规范的概念与结构
第二节 法律规范的种类
第十五章 法的适用
第一节 法的适用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适用的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法的适用过程
第四节 法律效力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与类推适用
第十六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发生 变更和消灭
第十七章 法的遵守
第一节 守法
第二节 违法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四节 法律制裁
第十八章 法律监督
第一节 法律监督的概念
第二节 立法监督
第三节 法律实施的监督
第四编 法的价值理论
第十九章 善法与恶法
第一节 善恶价值观
第二节 善法与恶法
第二十章 自由与秩序
第一节 自由
第二节 秩序
第三节 自由与秩序的关系
第二十一章 公平与效率
第一节 公平
第二节 效率
第三节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第二十二章 正义与利益
第一节 正义
第二节 利益
第三节 正义与利益的关系
第二十三章 生存与发展
第一节 生存
第二节 发展
第二十四章 人权与自律
第一节 人权
第二节 自律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综合近年来读书的体会,读书不如读论文。例如,第二十四章“人权与自律”第391-405页,其实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文史哲》1996年第2期的《人权理论研究中的几个普遍性问题》的缩写。第二十三章第一节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的《生存权论》的缩写。
综合近年来读书的体会,读书不如读论文。例如,第二十四章“人权与自律”第391-405页,其实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文史哲》1996年第2期的《人权理论研究中的几个普遍性问题》的缩写。第二十三章第一节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的《生存权论》的缩写。
综合近年来读书的体会,读书不如读论文。例如,第二十四章“人权与自律”第391-405页,其实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文史哲》1996年第2期的《人权理论研究中的几个普遍性问题》的缩写。第二十三章第一节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的《生存权论》的缩写。
综合近年来读书的体会,读书不如读论文。例如,第二十四章“人权与自律”第391-405页,其实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文史哲》1996年第2期的《人权理论研究中的几个普遍性问题》的缩写。第二十三章第一节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的《生存权论》的缩写。
综合近年来读书的体会,读书不如读论文。例如,第二十四章“人权与自律”第391-405页,其实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文史哲》1996年第2期的《人权理论研究中的几个普遍性问题》的缩写。第二十三章第一节就是徐显明教授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的《生存权论》的缩写。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装帧设计虽然朴实无华,但却透着一股沉静的力量,那种泛着淡淡黄色的纸张,以及封面字体与封底排版的协调,都营造出一种适合深度阅读的氛围。初拿到手时,我便被它厚重的质感所吸引,这不仅仅是纸张的物理堆叠,更是知识沉淀的视觉化体现。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推开一扇古老的大门,门后的世界并非立刻豁然开朗,而是需要耐心地去辨认每一块砖石的纹理,去理解每一扇窗户的设计理念。我常常会在阅读一个章节后,合上书本,对着窗外的风景发呆,脑海中不断回溯刚刚读到的那些抽象概念,试图将它们与现实世界的种种现象联系起来。例如,在探讨“法律的渊源”时,书中列举了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等多种形式,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想到生活中遇到的种种情境:一件邻里之间的纠纷,是如何通过社区调解员依据不成文的习惯来化解的;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交通违章,背后却可能牵扯着复杂的交通法规和行政解释。这种将理论知识与生活经验相互印证的过程,是我阅读此书时最大的乐趣所在,也让原本晦涩的法理概念变得生动而鲜活。有时,我会对书中某些观点产生强烈的认同感,甚至会因为某种精辟的论述而激动地在书页旁写下“说得太对了!”;有时,又会对某些相对立的学说进行一番细致的比较,思考它们各自的合理性与局限性。这种主动思考、主动探究的精神,正是我希望从一本好的法理学教程中获得的最大收获。它并非简单地灌输知识,而是引导读者去思考“为什么”,去理解法律背后的逻辑和价值。
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其独特的叙事方式。它并非采用平铺直叙的教科书体,而是巧妙地融入了一些历史故事和案例分析,将枯燥的法律原理包装成引人入胜的叙述。在讲解“法律的价值”这一章时,作者并没有直接给出定义和分类,而是从古希腊哲学家们的思想源头讲起,层层递进,直至近代法学家们关于正义、公平、效率等价值的论述。我仿佛置身于历史的长河中,亲眼目睹着人类对于理想社会形态的不断追寻和反思。其中,关于“自然法”与“实在法”的争论,更是让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去消化。书中引用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奥斯汀的《实在法学》等经典文献中的片段,并穿插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历史事件,例如法国大革命中对“人民主权”的强调,以及二战后纽伦堡审判中对“反人道罪”的追究。这些生动的例子,使得“法律的效力究竟来源于何处?”、“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如何抉择?”这类抽象的哲学问题,变得具体而触手可及。我发现,自己开始更加关注新闻中的法律事件,不再仅仅停留于事件本身,而是尝试去分析其背后所蕴含的法理逻辑,去理解法律决策的深层动因。这种阅读体验,极大地拓展了我的思维边界,也让我对法律这门学科产生了更深层次的敬畏感。
从阅读体验上来说,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法学世界的大门,让我对这个曾经觉得遥不可及的领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作者的叙述方式非常具有引导性,他能够将那些看似晦涩难懂的法律概念,通过循序渐进的讲解和生动形象的比喻,转化为易于理解的知识。我印象最深的是书中关于“法律的公正性”的探讨。作者并没有直接给出一个僵化的定义,而是带领读者回顾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公正的理解,从古希腊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到现代社会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追求。书中还引用了大量的哲学家的思想,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等,并将他们的思想与法律实践相结合,让读者深刻地认识到,公正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进的。这种潜移默化的引导,让我不再仅仅将法律视为一套冰冷的规则,而是开始思考法律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和意义。这本书的阅读,是一种思想的启迪,也是一次心智的成长。
这本书在内容的深度和细节的处理上,都做得非常出色。作者并没有满足于对基本概念的泛泛而谈,而是对每一个重要理论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阐释,并且力求做到全面和细致。例如,在讲解“法律的渊源”时,书中不仅列举了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还详细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效力等级以及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具体表现。我特别喜欢书中对于“法律推理”的分析,作者不仅仅罗列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等基本模式,还深入探讨了类比推理、反向推理等更复杂的推理方式,并结合大量具体的法律案例来加以说明。这种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讲解方式,使得我对法律推理的复杂性和精妙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外,书中在阐述不同学派观点时,往往还会引用原著中的关键段落,并进行详细的解读,这让读者能够直接接触到最权威的学术思想,并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解和批判。
坦白说,初次翻开这本书时,我对其中大量的理论概念和专业术语感到有些畏惧。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发现作者在遣词造句上煞费苦心,力求用最清晰、最易懂的语言来阐释深奥的法学原理。例如,在讲解“法律规则的解释”时,书中举了一个非常贴切的生活化例子:关于“禁止在公园内吸烟”的规定,到底适用于电子烟吗?作者通过分析这一简单规则,引出了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不同的解释方法,并且详细阐述了每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考量因素。这种从具体问题出发,再上升到抽象理论的讲解方式,对我这样的初学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的福音。我不再感到自己是孤立无援地面对一堆晦涩难懂的条文,而是仿佛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耐心地引导我一步步走进法理的世界。而且,书中在讲解某些概念时,还会引用大量的学术研究和前沿理论,这让我能够了解到最新的法学动态,保持知识的新鲜度。有时候,我会因为一个恰当的比喻而豁然开朗,或者因为一个精妙的论证而拍案叫绝。这种学习过程中的“顿悟”时刻,正是学习的魅力所在,而这本书恰恰提供了大量这样的机会。
这本书在内容编排上的严谨性令人赞叹。它遵循着一个清晰而逻辑严密的框架,从最基础的法律概念入手,逐步深入到更为复杂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理论。例如,在探讨“法律的性质”时,书中首先界定了“法律”与“道德”、“社会规范”等概念的界限,然后详细阐述了法律的构成要素,如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等。我尤其欣赏书中对“法律的强制力”的论述,作者不仅分析了法律强制力的物质基础,如国家权力、司法机关的执行力,还深入探讨了其精神层面的影响力,如公众的认同、道德约束力等。这种多维度、深层次的分析,让我对法律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刻。此外,书中对不同法学流派的介绍也颇为精彩,如自然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历史法学、社会法学等,作者都能够精准地把握其核心观点,并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概括。我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不同学派之间的思想碰撞和发展演变,也能够理解它们各自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影响。这种对学术史的梳理,使得我对法理学的整体把握更加宏观,也更加立体。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它既保持了学术著作应有的严谨和规范,又充满了文学性的感染力。作者善于运用精妙的比喻和形象的描述,将抽象的法理概念变得生动有趣。例如,在阐述“法律的逻辑性”时,作者将法律比作一棵参天大树,树根是基本原则,树干是核心法律,而繁茂的枝叶则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判例,每一部分都相互关联,支撑着整个体系的稳固。我还记得书中在解释“法律的解释”这一复杂问题时,引用了一个关于“如何解读一首诗”的比喻,说明法律解释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结合文本、语境、作者意图以及社会背景等多重因素。这种富有创意的讲解方式,极大地降低了法理学学习的门槛,让我这个初学者也能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掌握复杂的知识。而且,作者在行文中还会穿插一些引人深思的格言警句,这些点缀使得原本严肃的学术内容更具人文关怀,也更能激发读者的思考。
这本书的学术深度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讲解一些基础的法律概念时,作者并非满足于表面的阐释,而是深入剖析了这些概念的哲学根源、历史演变以及在不同理论体系中的不同解读。例如,对于“权利”这一核心概念,书中不仅列举了各种类型的权利,如财产权、人身权、政治权利等,更重要的是,它追溯了“权利”思想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发展脉络,从古希腊的城邦公民权利,到启蒙运动时期对天赋人权的强调,再到现代社会对人权保障的不断深化。作者在分析这些概念时,引用了大量的经典文献和学术著作,使得论证过程既严谨又富有说服力。我常常会被书中对某个细节的深入挖掘所震撼,比如在讲解“法律责任”时,作者不仅分析了责任的主观和客观要件,还探讨了不同国家在责任认定和追究上的差异,并引入了“可责性”等更深层次的讨论。这种对知识体系的精细构建和深入挖掘,让我对法学理论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其知识的广博性和思想的深刻性。作者在梳理法理学基本理论的同时,还将视野拓展到了许多相关学科,如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并巧妙地将这些学科的洞见融入到法学分析之中。例如,在探讨“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时,书中不仅分析了国家权力在法律创制和执行中的核心作用,还深入探讨了社会力量、利益集团等对法律的影响,以及权力制约的各种机制。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法律的社会性”的论述,作者强调法律并非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而是深深植根于社会土壤之中,并反过来塑造和影响社会。书中引用的案例,也多是具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社会现实的,这使得理论分析更加贴近生活。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因为某个新颖的观点而感到兴奋,或者因为某个深刻的洞察而若有所思。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法理学教材,更是一部关于法律与社会、法律与人生的思想启迪之书。
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这本书的一个显著优点是其高度的学术性和思想性。它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学知识的简单罗列,而是深入挖掘了法律背后的哲学思辨和价值取向。例如,在探讨“法律的渊源”这一问题时,书中详细分析了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渊源的差异,并对习惯法、判例法、成文法等渊源的优劣进行了深刻的辨析。我特别喜欢书中对“法律的创制”过程的论述,作者将其比作一场精密的社会博弈,涉及到立法者、司法者、学界以及社会公众等多方力量的互动。这种将法律视为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演进的社会现象的视角,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是冰冷刻板的规则,而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建构。书中引用的很多学者观点,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那位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的法学家,他的思想让我重新审视了法律的实践意义。我常常会在阅读完一个章节后,合上书本,思考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并尝试去寻找现实生活中的对应。这种主动思考和探索,是学习过程中最宝贵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