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法規匯編》
(1949.10――1993.12)
總 目
一、總 類
1綜 閤
2法製建設
3人事教育
4計劃財務
5國際閤作
6審計監察
7信 訪
二、優 撫
1擁軍優屬
2撫恤優待
3烈士褒揚
4優撫事業單位管理
三、安 置
1軍隊離休退休乾部安置
2轉業誌願兵、退伍義務兵安置
3軍供站建設
四、救災救濟
1救災
2社會救濟
3扶貧
五、社會福利
1福利生産
2福利事業
3假肢工作
六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七 基層政權建設
八 行政區劃
九 地名管理
十 社會團體管理
十一 婚姻管理
十二 收養登記
十三 殯葬管理
十四 收容遣送
十五 社會福利有奬募捐
十六 殘疾人事業
十七 老年人事業
附 錄
目 錄
一、總 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12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
1綜閤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充分發揮穩定機製作用報告的通知
(1989年7月1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方案》的通知
(1993年12月6日)
內務部關於各省(區)、市民政廳(部)、局請示報告製度的通知(1954年11月5日)
民政部關於民政部門工作著重點轉移的意見(1979年3月10日)
民政部關於開展民政工作理論研究的通知(1983年2月11日)
民政部關於加強民政部門應用電子計算機工作的通知(1986年9月23日)
民政部關於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最高榮譽奬――“孺子牛奬”的決定(1986年11月12日)
民政部關於加強民政宣傳工作的決定(1987年2月10日)
民政部印發《關於探索建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製度的報告》的通知(1987年3月14日)
民政部關於民政係統工作人員犧牲、病故後在《社會保障報》發布消息的通知(1987年9月12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政信息工作的通知(1989年5月27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確定中國民政標誌的通知(1990年4月14日)
民政部關於貫徹國務院“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電話會議精神的通知(1990年9月21日)
民政部關於嚮民政部報送公文的有關問題的通知(1990年10月19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事業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的通知(1991年3月11日)
民政部關於加強民政係統社會治安綜閤治理工作的通知(1991年5月8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工作中國傢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的有關說明》的通知
(1991年8月6日)
民政部關於在全國開展爭創民政工作先進縣(市)和全優鄉鎮(街道)活動的決定
(1992年3月10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快民政工作改革開放步伐的意見》的通知(1992年7月18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加速全國民政係統辦公自動化建設的通知(1992年8月13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部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傢秘密法〉細則》的通知
(1993年3月31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部新聞發布工作辦法》的通知(1993年5月25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社會福利業發展規劃》和《殯儀服務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1993年8月30日)
2法製建設
民政部關於認真學習和貫徹新憲法的通知(1982年12月26日)
民政部關於轉發《關於加快民政法製建設的幾點意見》的通知(1985年10月26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部答復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的規定》的通知
(1989年7月22日)
民政部關於做好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若乾準備工作的通知(1989年9月4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法製工作座談會議紀要》的通知(1990年2月15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部立法程序暫行規定》的通知(1990年4月24日)
民政部關於做好行政訴訟法實施準備工作的意見(1990年5月21日)
民政部關於實施《全國民政係統開展法製宣傳教育的第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1991年9月7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係統專業法宣傳教育實施意見》的通知(1992年7月7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二五”普法工作與民政法製理論研討會議紀要》的通知
(1992年9月30日)
3人事教育
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傢計劃委員會、國傢教育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勞動人事部、國傢物資局
關於加強民政乾部隊伍建設的幾點意見(1985年12月4日)
民政部轉發“關於提高優撫和社會福利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待遇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1985年12月10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助學金標準問題的批復(1987年2月16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局關於印發《民政部科學技術進步奬勵試行辦法》和開展科技進步奬勵工作的通知
(1987年8月19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局關於民政係統大、中專院生畢業生工作安排問題的函(1988年5月23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局關於部屬民政學校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函(1988年6月7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局關於中小學教師工資標準提高10%部分可以作為計發離休、退休費基數的通知
(1988年7月16日)
民政部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暫行規定(1988年8月1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局關於印發《民政部中等專業學校民政專業教學研討會會議紀要》的通知
(1988年9月3日)
民政部關於改進直屬單位管理體製的通知(1989年3月28日)
國傢教育委員會、民政部、勞動部、人事部、中國殘疾人聯閤會關於長春大學特教部錄取的在職殘
疾學員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1989年3月30日)
民政部關於民政係統試行《專業證書》教育的幾點意見(1989年4月8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關於核定民政學校、休養院機構設置、領導職數和編製定員的通知
(1989年5月12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關於施行《民政部教材經費使用規定》的通知(1989年5月13日)
民政部、勞動部關於印發《民政係統實行技師聘任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1989年10月21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部科學技術三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90年1月8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部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1990年1月12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關於各類學校畢業生見習期滿後評審、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通知
(1990年3月10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部直屬單位主管財務人員任免管理問題的通知(1990年3月19日)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關於下發《民政部屬中等專業學校使用教材的規定》的通知
(1990年6月30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一九九○年――一九九五年民政乾部培訓工作的若乾意見》的通知
(1990年9月6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全國民政係統乾部培訓工作經驗交流會議紀要》的通知(1991年3月5日)
民政部直屬單位乾部管理細則(1992年6月20日)
4計劃財務
財政部、內務部、衛生部關於災區醫藥救濟費從1965年起由民政部門統一安排管理的聯閤
通知(摘錄)(1964年12月24日)
財政部、內務部、衛生部關於革命殘廢軍人、復員軍人、麻風病人經費開支劃分問題的聯閤
通知(摘錄)1964年12月31日)
民政部關於轉發財政部“關於軍用飲食供應站、供水站經費開支劃分的通知”的函
(1979年6月28日)
民政部關於堅決製止在擁軍優屬活動和召開優撫對象先進代錶會議等方麵鋪張浪費的通知
(1979年10月10日)
國傢計委關於解決民政事業、企業基本建設投資來源問題的通知(1979年12月10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民政部門建房經費問題的函(1980年1月9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恢復結(離)婚證收費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1980年6月17日)
國傢計委、民政部關於民政事業單位的基建資金問題的復函(1980年6月22日)
民政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關於用於農村的民政事業費由中國農業銀行
監督撥付的通知(1981年11月11日)
民政部、國傢統計局關於加強協作進一步做好民政統計工作的通知(1983年4月15日)
民政部、衛生部、國傢醫藥管理局關於明確優撫和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所需救護車分配渠道的通知
(1984年6月27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事業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1984年7月6日)
民政部對內濛古自治區民政廳《關於不能將民政事業費與其他各項經費捆起來使用的請示》的答復
(1984年12月14日)
民政部關於民政部直屬各籌建單位人員的奬金在籌建費中列支的通知(1984年12月21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撫恤和救濟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1985年3月7日)
民政部關於重慶等七市計劃單列有關問題的通知(1985年5月30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由民政部門定期發放生活費供養的優撫、救濟對象給予生活補貼的通知
(1985年6月29日)
民政部關於發布《民政事業統計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1987年11月25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離婚率計算方法研討結果的報告》的函(1988年11月2日)
民政部印發《民政部直屬事業單位“預算包乾”具體實施辦法》的通知(1989年1月5日)
民政部關於發布《民政部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細則》的通知(1989年1月21日)
民政部關於發布《民政部直屬事業周轉金的幾項暫行規定》的通知(1989年5月24日)
民政事業統計主要指標解釋(修改稿)(1989年5月)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頒發《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89年7月17日)
民政部、全國控製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關於辦理全國勘界試點專用車控購手續的通知
(1989年9月25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部外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89年10月3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生活費標準應按規定從一月起實行的通知
(1989年10月23日)
民政部關於勘定行政區域界限試點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通知(1990年6月6日)
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民政係統搞好開源節流加強計劃財務管理工作的幾點意見》的通知
(1990年8月6日)
民政部關於修訂民政事業統計年報製度的通知(1990年8月15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增補民政事業統計指標解釋的通知(1990年11月16日)
民政部關於清理各類供養對象減員和檢查撫恤、救濟專項撥款使用情況的通知
(1991年11月8日)
民政部轉發《關於發布民政係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的通知
(1992年7月16日)
民政部關於轉發海關總署《關於逐步將特定減免稅審批項目改由地方海關審批的通知》的通知
(1992年9月21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頒發〈關於加強事業單位收入財務管理的規定〉的通知》
及印發民政部實施辦法的通知(1993年2月12日)
5國際閤作
民政部組織齣國團組和接待外國代錶團工作的若乾規定(1988年1月6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外事工作管理的通知(1991年11月8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外事管理工作的通知(1992年8月4日)
6審計監察
民政部關於在民政部門建立審計機構的通知(1986年3月24日)
民政部關於加強民政部門內部審計工作的通知(1987年10月16日)
民政部關於轉發審計署《關於劃定駐民政部審計特派員辦公室審計範圍的通知》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1989年5月24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部審計工作暫行規定》等三個規章的通知(1989年11月20日)
民政部關於建立健全內審機構的通知(1990年12月8日)
審計署駐民政部審計特派員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對救災扶貧周轉金進行審計調查的通知
(1992年4月14日)
7信訪
中共中央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各部門歸口分工
接待群眾來訪辦法》的通知(1985年2月5日)
民政部關於印發《十省、市民政信訪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1981年7月21日)
民政部關於加強民政信訪工作的意見(1986年11月4日)
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分級負責歸口處理就地解決民政信訪問題的幾點意見》的通知
(1987年9月5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民政信訪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1987年9月8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長期滯京上訪老戶工作的通知(1990年4月30日)
二、優 撫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1988年9月5日)
1擁軍優屬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駐老山、者陰山前綫
部隊指戰員傢屬工作的通知(1984年7月27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尊重、愛護軍隊積極支持軍隊改革和建設的通知(1985年7月27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轉發《關於推廣軍人傢庭服務中心現
場會的情況報告》的通知(1985年10月14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嚴格控製到雲南、廣西前綫部隊
進行慰問等活動的通知(1985年11月16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轉發《關於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經驗
交流會的情況報告》的通知(1987年9月28日)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批轉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1991年2月22日)
民政部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尊重、愛護軍隊積極支持軍隊改革和
建設的通知》精神的通知(1985年8月7日)
中央宣傳部、國傢教委、文化部、民政部、共青團中央、國傢文物局關於充分運用文物
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通知(1991年8月28日)
2撫恤優待
國務院關於駐外、援外人員在國外犧牲、病故善後工作的暫行規定(節錄)(1981年9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號(1988年7月18日)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4號(1988年9月23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
內務部關於轉發烈士遺物免費郵遞辦法的通知(1952年11月24日)
內務部關於革命殘廢軍人享受公費醫療問題的公函(1953年1月29日)
衛生部、內務部關於二等以上革命殘廢軍人的傷口復發治療手續及各項費用開支的規定
(1953年4月1日)
內務部、衛生部關於企業、團體、機關不享受公費醫療的革命殘廢軍人傷口復發仍應
享受公費醫療的批復(1953年6月11日)
內務部、衛生部、財政部關於帶病迴鄉軍人治療的規定(1953年7月8日)
內務部關於革命烈士、革命軍人傢屬優待範圍問題的批復(1953年9月1日)
內務部關於民兵民工因公傷亡撫恤問題的通知(1954年3月6日)
內務部關於中國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撫恤問題的批復(1954年6月20日)
內務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關於多年無音訊之現役革命軍人
傢屬待遇及婚姻問題處理辦法(1955年6月15日)
內務部優撫局關於部隊軍官改薪後的傢屬待遇等問題函(1955年9月8日)
內務部關於革命殘廢軍人被判處徒刑在緩刑執行期間是否發給殘廢撫恤的批復
(1956年3月3日)
內務部、衛生部關於二等以上革命殘廢軍人的傢屬患病,因生活睏難,可否減免醫療費用的批復
(1956年6月20日)
內務部、衛生部關於介紹革命殘廢軍人到省外醫院治病的聯閤通知(1956年7月25日)
內務部優撫局關於在部隊服務的職工犧牲病故撫恤問題的復函(1956年12月12日)
內務部優撫局關於參加行政機關工作的技術人員犧牲、病故撫恤問題的復函(1957年7月13日)
內務部關於人民代錶大會代錶、人民委員會委員等犧牲、病故撫恤問題的批復(1957年9月6日)
勞動部、內務部關於詢及經濟建設工程民工負傷緻殘撫恤後生活睏難和安裝假腿問題的復函
(1958年2月10日)
內務部關於革命工作人員因公齣差途中被汽車壓傷領取保險金後是否還按因公緻殘處理問題的復函
(1958年3月19日)
內務部優撫局關於新疆生産兵團成員犧牲、病故撫恤問題的復函(1961年7月3日)
內務部關於軍隊兒童教育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撫恤問題的復函(1962年4月18日)
內務部關於民兵在訓練中發生傷亡的撫恤問題的通知(1962年4月20日)
內務部關於軍人(烈士)的生父母與繼父母(或養父母)究竟何方應享受優待的復函
(1962年11月8日)
勞動部、內務部關於經濟建設民工因工負傷未愈返傢或傷口復發的醫療費如何開支問題的批復
(1962年11月20日)
內務部優撫局關於原在企業單位因公殘廢的職工調入國傢機關工作後如何撫恤的復函
(1963年1月11日)
內務部關於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因病緻殘是否評殘和撫恤問題的批復(1863年7月18日)
內務部、總後勤部關於在軍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革命殘廢軍人殘廢撫恤金發放問題的通知
(1964年5月9日)
內務部、財政部關於革命殘廢人員因傷口復發到外地治療和到外地安裝假肢所需旅費報銷問題的批復
(1964年11月27日)
內務部、財政部關於在鄉三等革命殘廢軍人發放殘廢補助費的通知(1965年7月3日)
財政部、內務部、衛生部關於復員軍人、退伍義務兵醫療減免問題的復函(1966年2月17日)
財政部、民政部關於調整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犧牲、病故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1979年1月8日)
總政治部、民政部、財政部、商業部、衛生部關於退伍紅軍老戰士稱號和待遇方麵存在的
問題與解決意見的聯閤通知(1979年2月23日)
民政部關於部隊誌願兵的傢屬如何優待問題的通知(1979年3月15日)
民政部、國傢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解決部分老紅軍、老乾部工資過低和生活睏難補助問題的通知
(1979年4月17日)
民政部關於城市烈屬、病故軍人傢屬定期定量補助問題的通知(1979年5月28日)
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民政部關於復員退伍軍人查找原部隊證明個人曆史和傷殘問題的通知
(1979年6月20日)
總政治部、民政部關於處理對越自衛還擊作戰中失蹤軍人的傢屬待遇問題的通知
(1979年7月2日)
民政部、公安部關於義務兵役製的人民警察因公緻殘後的殘廢金由哪個部門發給的問題的批復
(1979年9月5日)
民政部、財政部印發《關於改進優撫對象定期定量補助工作的規定》的通知(1979年10月30日)
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誌願兵犧牲、病故後享受撫恤金標準問題的通知(1980年2月2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執行《國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睏難補助暫行規定》的通知
(1980年2月13日)
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人民邊防武裝警察部隊的乾部、戰士享受人民解放軍同等優待待遇的通知
(1980年2月26日)
民政部關於軍人、機關工作人員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應由傢屬居住地的縣(市)民政
部門發給的通知(1980年3月13日)
民政部關於對越自衛還擊戰犧牲烈士的傢屬定期定量補助問題的通知(1980年5月26日)
民政部關於參加對越自衛還擊戰傷殘戰士退伍後傷口復發治療問題的通知(1980年6月5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對越自衛還擊作戰犧牲人員傢屬增發撫恤金和提高革命烈士
撫恤金標準的通知(1980年8月18日)
民政部關於換發革命殘廢人員撫恤證的通知(1981年4月9日)
民政部關於烈軍屬中的地、富、反、壞分子已改變成份或已摘掉帽子的可否享受優待
問題的批復(1981年4月23日)
民政部優撫局關於殘廢軍人齣國安傢殘廢撫恤金如何發給問題的復函(1981年4月29日)
民政部優撫局關於在對越自衛還擊戰中負傷的退伍軍人要求評殘發證問題的復函
(1981年8月28日)
民政部優撫局關於在職三等殘廢軍人病故撫恤問題的復函(1981年10月7日)
國傢農委、民政部關於給解放軍戰士劃分承包土地問題的通知(1981年11月17日)
民政部、財政部、糧食部關於參戰殘廢民兵民工待遇問題的聯閤通知(1981年12月4日)
民政部優撫局關於對“文化大革命”中因參加武鬥緻殘已經評殘發證的復員軍人是否換證的復函
(1981年12月22日)
民政部關於退伍迴鄉的殘廢紅軍老戰士應享受在鄉殘廢撫恤金的復函(1982年3月10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在職革命殘廢軍人殘廢金標準的通知(1982年3月24日)
民政部關於為下肢節除的二等甲級革命殘廢人員配置手搖三輪車問題的復函(1982年4月26日)
民政部關於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撫恤問題的通知(1982年6月16日)
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人民警察部隊優待撫恤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1982年9月13日)
民政部關於革命殘廢軍人傷口復發死亡撫恤辦法的通知(1983年1月15日)
民政部關於海關工作人員犧牲、病故、殘廢撫恤金應由民政部門發給的通知(1983年1月24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對在鄉的特、一等殘廢人民警察、殘廢工作人員發給護理費問題的復函
(1983年4月11日)
民政部關於民政事業單位在職工因公負傷緻殘和犧牲病故撫恤問題的通知(1983年6月4日)
民政部關於革命殘廢人員曆史上被捕、被俘後犯有錯誤可否給予殘廢撫恤問題的批復
(1983年7月19日)
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關於在鄉二等以上殘廢軍人公費醫療問題的通知(1983年9月9日)
民政部、財政部、勞動人事部關於革命殘廢人員傷口復發住院治療期間夥食費補助問題的通知
(1983年12月27日)
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總政治部關於解決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稱號和生活待遇問題的通知
(1984年2月29日)
民政部關於對一九五五年前後復員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問題的通知(1984年4月9日)
民政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在職的革命殘廢軍人傷口復發治療期間的有關待遇及對離休
退休的特、一等殘廢軍人發給護理費問題的通知(1984年5月18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革命殘廢人員撫恤標準的通知(1984年5月30日)
民政部關於國民黨軍隊抗日緻殘官兵可否按殘廢軍人給予撫恤優待問題的批復
(1984年6月9日)
民政部關於因參加軍事訓練緻殘民兵在調整殘廢撫恤標準後如何給予撫恤的函
(1984年9月5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提高革命烈士一次撫恤金標準的通知(1984年10月9日)
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修改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評殘審批權限的通知(1984年12月15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對革命烈士傢屬、因公犧牲軍人傢屬、病故軍人傢屬發給定期撫恤金的通知
(1985年1月10日)
民政部關於人民群眾因維護社會治安同犯罪分子進行鬥爭而緻傷亡的撫恤問題的通知
(1985年3月28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對傢居香港新界的烈屬實行定期撫恤的復函(1985年6月11日)
民政部關於抗日義勇軍對敵作戰傷亡人員褒恤問題的批復(1985年7月11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革命烈士一次撫恤金標準的通知(1985年10月29日)
民政部優撫局關於革命烈士一次撫恤金按其犧牲時四十個月工資計發如何具體掌握的說明
(1985年12月10日)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1986年3月27日)
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關於慶祝國際老人節活動的通知(1991年9月10日)
附 錄
一、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準法製工作委員會關於對一九七八年底以前頒
布的法律進行清理的情況的報告的決定(1987年11月24日)
二、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政法、軍事、機關工作和其他法規的通知(1987年6月10日)
三、民政部關於廢止部分民政規章的通知(1993年10月1日)
注:標“*”號者前麵已收全文,此處僅存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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