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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信息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历史唯物主义的婚姻家庭观
第一节 婚姻家庭的本质
一、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观的理论基础
二、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
三、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一、原始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
二、阶级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
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法的历史发展
一、诸法合体时期的古代婚姻法
二、资产阶级国家的婚姻法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
第二节 婚姻法的概念和对象
一、婚姻法的概念
二、婚姻法的对象
第三节 婚姻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二、我国婚姻法的渊源
第三章 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
第一节 旧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一、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
二 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延续
第二节 解放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和婚姻法
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地区性的婚姻条例
第三节 建国初期的婚姻立法
一、1950年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二、建国初期的贯彻婚姻法运动
第四节 现行婚姻法的任务和作用
一、1980年婚姻法的制定和公布
二、现行婚姻法的任务和作用
第四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婚姻自由
一、婚姻自由的由来和发展
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自由
三、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节 一夫一妻
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夫一妻制
二、禁止重婚
第三节 男女平等
一、社会主义制度下妇女的法律地位
二、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法中的具体表现
第四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
一、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三、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五节 计划生育
一、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
二、计划生育原则的基本要求
第二编 结婚制度
第五章 结婚制度概述
第一节 婚姻的成立及其要件
一、婚姻成立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二、婚姻要件的意义和分类
三、欠缺婚姻要件的后果
第二节 结婚制度的沿革
一、古代的结婚制度
二、近、现代的结婚制度
第六章 结婚条件
第一节 结婚的必备条件
一、男女双方的合意
二、到达法定婚龄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
第二节 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二、禁止结婚的疾病
三、禁止结婚的其他立法例
第七章 结婚程序
第一节 婚约问题
一、婚约的概念和沿革
二、我国法律对婚约的态度
第二节 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的意义和作用
二、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
三、关于结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 与结婚登记有关的两个问题
一、一方成为对方家庭成员的问题
二、事实婚姻问题
第三编 家庭关系
第八章 亲属概述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分类
一、亲属的概念及其沿革
二、亲属的分类
三 亲系和亲等
第二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终止和效力
一、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二、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九章 夫妻关系
第一节 夫妻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
一、夫妻关系的概念和内容
二、夫妻关系的沿革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
一、夫妻的姓名权
二、夫妻的人身自由权
三、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
第三节 夫妻财产关系
一、夫妻的财产所有权
二、夫妻的扶养义务
三、夫妻的继承权
第十章 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 父母子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
一、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二、父母子女关系的沿革
第二节 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
三、父母子女的继承权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继父母继子女
一、父母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收养
一、收养的概念和意义
二、收养的成立
三、收养的法律效力
四、收养的解除及其后果
第十一章 祖孙和兄弟姊妹
第一节 祖孙的权利和义务
一、祖孙的抚养、赡养义务
二、祖孙的继承权
第二节 兄弟姊妹的权利和义务
一、兄姊对未成年弟妹的抚养义务
二、兄弟姊妹的继承权
第四编 离婚制度
第十二章 离婚制度概述
第一节 婚姻的终止和离婚的沿革
一、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
二、离婚制度的沿革
第二节 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
一、保障离婚自由
二、防止轻率离婚
第十三章 离婚程序
第一节 双方自愿离婚
一、双方自愿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二、离婚登记
第二节 一方要求离婚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概念和程序
二、关于离婚程序的两项特别规定
第十四章 离婚纠纷的处理原则
第一节 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原则界限
一、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二、处理离婚纠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二节 几类常见的离婚纠纷及其处理
一、因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二、因剥削阶级思想影响导致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三、因一方的违法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四、因一方患精神病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五、因其他缘由导致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第十五章 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
第一节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
一、子女抚养的归属
二、子女抚育费的负担
第二节 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债务的清偿
三、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第五编 附论
第十六章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 婚姻法中的制裁和执行
一、违反婚姻法的制裁办法
二、对具有财产内容的判决和裁定的执行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婚姻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一、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的原则和程序
二、变通或补充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三、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
四、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附录:
一、五代以内直系血亲及旁系血亲图
二、亲等计算法示意图
三、丧服总图
四、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婚姻法学》的读后感,让我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审视了法律与情感交织的复杂性。我原以为法学书籍总是枯燥乏味,充满了晦涩难懂的条文和案例分析,但这本书的行文流畅,逻辑清晰,仿佛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循循善诱,将那些冰冷的法律条文赋予了人性的温度。尤其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章节,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罗列法律规定,而是深入探讨了不同家庭背景下,财产认定和分割的实际困境,其中穿插的那些现实生活中的“小细节”,让我这个非法律专业的读者也深有共鸣。比如,如何界定“家庭主妇”在婚姻中付出的劳动价值,以及在离婚时如何公平补偿,这些探讨的深度远超我预期的教科书式解读。作者对于婚姻中隐性权利和义务的挖掘,让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工具书,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在婚姻关系中常常忽略的法律责任与道德边界。它成功地将宏大的法律框架与微观的家庭生活紧密结合,使得每一次阅读都像是一次深刻的自我反思。
我必须强调的是,本书在处理离婚后的“损害赔偿”和“精神抚慰金”等前沿和敏感话题时的审慎与前瞻性。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情感纠纷常常伴随着激烈的财产争议和精神创伤,如何用法律手段去量化和弥补这些无形的损失,是衡量一部法学著作成熟度的重要标准。该书对这些领域的探讨,明显走在了理论前沿,它不仅介绍了现行法律规定的局限性,更着重分析了学界关于如何完善赔偿机制的各种学说和建议。书中对“家暴”的界定和预防性保护令的申请流程的描述,细致到近乎操作手册的程度,体现了作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希望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这使得这本书超越了纯粹的学术研究,带有一种强烈的现实关怀与积极的社会干预色彩。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语言风格介于严谨的学术论著与面向大众的法律普及读物之间,达到了一个令人惊艳的平衡点。它没有为了追求通俗而牺牲专业性,也没有因为专业而让人望而却步。特别是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章,作者对“亲权”概念的重新阐释,结合了现代亲子关系中的伦理变迁,展现了极高的思想洞察力。对于如何处理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探望权、以及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等棘手问题,书中提供的法律分析既有理论支撑,又充满了对家庭和睦的考量。它不仅仅是一部关于“婚姻”的法律书籍,更是一部关于“家庭关系”的法律哲学导论,读完之后,我对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个人幸福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有了更深层次的敬畏和理解。
这本书的结构安排堪称典范,它采取了一种由浅入深、由原则到细节的递进方式。开篇的“婚约的有效要件”部分,用极其简洁的语言勾勒出了婚姻的法律骨架,为后续复杂问题的讨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当我读到关于“宣告婚姻无效与撤销”的章节时,我立刻感受到了法律术语的精确性与威严感。作者对于“欺诈”、“胁迫”等概念的界定,绝非蜻蜓点水,而是结合了大量的司法实践来剖析其边界模糊地带。例如,对于“重婚罪”与“事实婚姻”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认定差异,分析得鞭辟入里,使得原本容易混淆的概念变得泾渭分明。整本书读下来,没有一句废话,信息密度极高,但因为论述逻辑严密且富有层次感,所以阅读体验反而非常顺畅,仿佛是在攀登一座结构精巧的知识阶梯,每一步都踩在坚实可靠的台阶上。
阅读过程中,我最欣赏的是该书对于历史沿革和比较法的独到见解。它没有将我国的婚姻法置于一个真空环境中讨论,而是追溯了从古代宗法社会到现代民法典的演变轨迹,这种历史纵深感极大地增强了对现行法律制度合理性的理解。翻阅到关于涉外婚姻和涉港澳台婚姻的章节时,那种跨越司法辖区的复杂性处理,展现了作者深厚的国际私法功底。尤其是在处理跨国离婚中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书中引用的国际公约和判例分析得极为细致,兼顾了国际惯例与本土文化习惯的平衡艺术。我记得书中有一段分析,对比了东西方文化中对于“婚姻忠诚义务”的不同法律侧重,这种跨文化视角的引入,极大地拓宽了我对“婚姻”这一社会建构的认知边界,让人意识到法律的背后是深厚的文化根基在支撑,而非简单的规则堆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