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行,对行政法学而言,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为行政法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充实的养料,为学者们留下了无数可研究讨论的问题。由于行政法自身的特点,尚难制定出统一
的法典来,从而使关于行政法诸问题的争论一时难于一致;行政处罚法的出台与相应的研究,又引发了行政程序法的热门话题。正是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的这种互相促进、滚动式发展,使得行政法学呈现出一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在这样的百花园里,我欣喜地看到一大批年轻的学者们,包括我的那些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博士、硕士们,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已崭露头角。他们生逢其时,是时代的宠儿。他们勇于接受机遇的挑战,又是顽强的战士。短短十年,他们都已迅速成长起来。参加本书写作的作者,已经全部取得了高级职称,自撰、主编、参撰过多部行政法学著作。有的已成为行政法学界颇有名望的学者,他们都已成为独立的 "大树"。但我还是把他们聚在一起,编写出这样一本篇幅较大的行政法学新论。因为,毕竟我们曾同甘共苦,携手走过一段初建行政法学的路程;至今又仍处同一战线,为推进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发展而贡献力量。因此,这本书不仅是行政法学的一部新书,也
可以把它看成是行政法学的回顾与展望。
作者简介
主编简介
应松年 男,1936年11月13日生,
浙江宁波人,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北京
市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九届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
会委员。
主要经历:1960年于华东政法学院
毕业;1960-1991年在新疆伊犁州工作,
任州教育局调研室负责人;1981 1983
年在西北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工作;
1983-1995年任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硕
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博士生导师,中
国法制研究所所长;1995年至今在国家
行政学院法学部任部主任。
主要著作;《行政法学》、《行政
诉讼法学》、《行政行为法》、《国家
赔偿法》、《行政处罚法》 《中国走
向行政法治探索》等。
主要兼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
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副会长;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北京市
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等。
目录信息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行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特征
第三节 行政法的渊源
第四节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第五节 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的内涵
第三节 依法行政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四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五节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第六节 行政法律关系若干值得探讨的问题
第二编 行政主体论
第四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理论评述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界定和地位
第三节 行政主体的范围和分类
第四节 行政主体的资格及确认
第五章 行政机关
第一节 行政机关概述
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设置与权限
第三节 行政机关组织法
第四节 行政机关编制法
第六章 公务员法
第一节 公务员概述
第二节 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和范围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编 行政行为论
第七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八章 行政立法及其他行政规范
第一节 行政立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立法体制
第三节 行政立法原则和程序
第四节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九章 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理决定
第一节 行政执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处理决定
第十章 行政许可
第一节 行政许可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范围及设定
第四节 行政许可机关及管辖
第五节 行政许可程序
第十一章 行政奖励与行政物质帮助
第一节 行政奖励
第二节 行政物质帮助
第十二章 行政检查
第一节 行政检查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检查的分类、方法和程序
第三节 行政检查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章 行政征收
第一节 行政征收概述
第二节 税 收
第三节 行政收费
第十四章 行政合同
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
第二节 行政合同的种类
第三节 行政合同制度的问题及完善
第十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管辖和适用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十六章 行政强制执行
第一节 行政强制执行概述
第二节 外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简介
第三节 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
第四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第五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六节 行政强制措施与即时强制
第十七章 行政司法
第一节 行政司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复议
第三节 行政裁决
第四节 行政裁判
第十八章 行政程序法
第一节 行政程序法概述
第二节 外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与现状
第三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第五节 完善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第四编 对行政的监督论
第十九章 行政法制监督
第一节 行政法制监督概述
第二节 权力机关的监督
第三节 司法机关的监督
第四节 政府内部监督
第二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一节 行政违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违法
第三节 行政不当
第四节 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章 行政诉讼
第一节 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四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二十二章 国家赔偿
第一节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
第三节 司法赔偿
第四节 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新近出版的《行政法学新论》确实让人耳目一新,它在传统行政法理论的框架上,大胆地引入了许多前沿的视角和跨学科的分析。首先,它对于“行政效率与公民权利保障”这一核心矛盾的探讨,展现了相当的深度和思辨性。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两者对立起来,而是通过对行政程序法、信息公开制度的细致剖析,试图构建一种动态平衡的法律机制。尤其是在论及“电子政务”背景下,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边界问题时,书中引用的案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它不仅仅停留在理论推演,更深入到了技术伦理与法律规制的交汇点。我对其中关于“信赖保护原则”在不断变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中如何重构的章节印象深刻,它挑战了以往那种相对静态的法益衡量标准,主张建立一种更具适应性和前瞻性的法律思维,这对于正在经历深刻转型的法学教育和实务界而言,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全书的行文风格兼具学者的严谨与思想者的敏锐,使得原本可能枯燥的法律条文分析,变得引人入胜,让人愿意沉下心去细细品味每一个论点的逻辑推演。
对于长期关注公共政策执行的研究者而言,《行政法学新论》提供了一个罕见的、能够俯瞰宏观政策与微观执行的制高点。这本书最令人称道的一点,在于它将“行政行为的社会效果”置于法律分析的中心。它不仅仅关注“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正当”,更进一步追问“该行政行为在复杂的社会网络中是否可持续、是否真正实现了治理目标”。书中对“行政责任的累积效应”的分析,尤其值得关注。作者认为,单一事件的责任追究往往掩盖了系统性缺陷,因此提出了一种基于“持续互动”的责任分配模型,这对于理解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或长期性公共服务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至关重要。书中的引注和参考文献列表非常详尽,显示出作者扎实的学术功底和广阔的国际视野。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止一次地停下来,思考这些理论模型能否有效指导我们当前的司法审查实践。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兼具前瞻性理论视野和扎实实践关怀的佳作,它无疑将为行政法领域带来新的讨论热点和研究方向。
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显得相当的沉稳和内敛,但每一个论断背后都蕴含着深厚的法治情怀和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洞察。我尤其欣赏其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反思部分。作者没有停留在口号式的赞美,而是冷静地剖析了在地方治理实践中,权力与法治精神经常发生的“隐形偏离”。例如,书中探讨了“非正式规制”——那些未被正式立法、却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强大约束力的行政惯例——如何挑战了法律明确性的要求。这种对“法律的真实面貌”的揭示,具有极强的现实批判力量。行文上,它采用了一种非常克制的批判性语言,不使用煽动性的词汇,而是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对具体制度缺陷的剖析,自然而然地引导读者得出结论。这种“润物细无声”的论述方式,反而比激烈的抨击更具穿透力,让人在平静的阅读中感受到法治建设的艰辛与必要性。全书的装帧设计也体现了这种沉稳气质,让人拿到手里就感觉这是一部有分量的学术著作。
从专业角度审视,《行政法学新论》在理论构建上的雄心和广度令人敬佩。它明显地超越了国内学界长期以来对特定法律制度的碎片化研究,试图建立一套更具系统性和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特别是关于“风险治理”视角下的行政法义务研究,提供了全新的分析工具。作者清晰地指出了在面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危机等“黑天鹅”事件时,传统基于确定性事实和可预见性的法律逻辑已经失效。因此,书中大力提倡构建一种“预防性行政法”体系,强调在不确定性中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分配责任。其对“比例原则”在风险评估和干预强度确定中的应用拓展,更是独具匠心,既避免了过度管制,又确保了必要的社会安全网不被撕裂。此书的论证逻辑层次分明,引用了大量德美法系的最新研究成果,但绝非简单的引介或堆砌,而是进行了深刻的本土化消化和创造性发展。对于有志于从事行政法理论研究的人士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部值得反复研读的案头必备工具书,它提供的理论支点非常坚实。
读完这册《行政法学新论》后,最大的感受是它彻底打破了我对僵化教条的刻板印象。这本书的叙事方式非常具有画面感,它仿佛带领读者走入了一个充满活力的、不断自我修正的法律现场。比如,在解析“行政裁量权过度扩张”的治理困境时,作者并没有拘泥于抽象的法理辩论,而是采用了大量“微观案例研究”的方法。这些案例的选择极其精准,涵盖了从环境许可审批到社会福利发放等多个领域,每一个都折射出权力运行的复杂性与人性的博弈。书中对“公法契约”这一新兴概念的论述尤其精彩,它细腻地描绘了在复杂的公共项目合作中,行政主体如何从单纯的管理者转变为平等的谈判方,以及这种角色转变对传统合法性基础带来的冲击与重塑。语言上,作者善于运用比喻和类比,使得复杂的法律推理过程变得清晰易懂,即便是初次接触行政法领域的读者,也能快速抓住核心脉络。这种“故事化”的法学写作,极大地提升了阅读体验,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并对后续的法治发展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