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作者简介
主编简介
赵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
阳人。新中国首届法学博士(中国人民
大学,1988年3月)。现任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
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等多
种学术职务。1988年以来作为全国人
人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参
与刑法修改工作。1991年被国家授予
“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
者”称号,1995年被评定为“全国卜
名杰出青年法学家”。个人撰著、主
编、合著(译)《犯罪主体论》、《刑法
研究系列》(五卷本)、《刑法完善专题
问题研究》、《刑法争议问题研究》
等法学著作百余部;在国内外报刊上
发表论文近400篇;主持、参加近20项
国家或部委级科研项目;论著曾10余
次获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的奖励。
目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部分
刑法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
第一章 刑法修改的背景和进程
一、新中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一)新中国刑法的创制
(二)第一部刑法典颁行后的立法发展
二、刑法修改的根据和原则
(一)我国刑法修改的根据
(二)我国刑法修改的原则
三、刑法修改的进程
(一)酝酿准备(1982―1987)
(二)全面修改的初步尝试(1988―1989.5)
(三)重点修改的打算(1991年)
(四)全面系统修改的展开与推进(1993―1996.12)
(五)审议与通过(1996.12―1997.3)
第二章 刑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及其评价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刑法效力范围的修改与发展
(一)中国公民在域外犯罪的管辖权的扩展
(二)普遍管辖权的再次确认
(三)关于法律变更后法律适用的新规定
三、关于犯罪主体的发展与完善
(一)自然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的完善
(二)单位犯罪的立法问题
四、正当行为的立法发展
五、对共同犯罪的修改
六、刑罚种类的修改与完善
(一)管制刑的修改
(二)死刑的完善
(三)罚金刑的修改
(四)剥夺政治权利刑的修改
(五)没收财产刑的修改
七、刑罚裁量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八、刑罚执行和刑罚消灭制度的修改
(一)刑罚执行制度的修改
(二)刑罚消灭制度的补充
九、刑法分则体系结构的变化
(一)刑法理论界对刑法分则体系结构完善的不同意见
(二)新刑法典关于刑法分则体系结构的立法抉择
十、新刑法典分则中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
十一、特别刑法中的重刑倾向与新刑法典的修正
(一)重刑思想与重刑的含义
(二)特别刑法的重刑倾向
(三)对特别刑法中重刑倾向的思考
(四)关于修订刑法典时刑罚轻重选择的不同意见
(五)新刑法典对特别刑法中重刑倾向的纠正
十二、新刑法典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修改和完善
十三、新刑法典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修改
十四、新刑法典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补充和修改
十五、新刑法典关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修改补充
十六、新刑法典关于侵犯财产罪的修改补充
十七、新刑法典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修改补充
十八、新刑法典关于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增设
十九、新刑法典关于贪污贿赂罪的立法完善
二十、新刑法典关于渎职罪的修改补充
二十一、新刑法典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修改补充
二十二、对新刑法典的总体评价
(一)因应市场经济需要,调整刑法观念
(二)适应国内改革的需要,突出惩治的重点
(三)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中国刑法的国际化
(四)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
第三章 刑法观的转变与刑法修改
一、关于刑法观的转变
二、新刑法观在新刑法典中的体现
(一)刑法的内容
(二)刑法的形式
三、刑法观的转变与刑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刑法的制定
(二)刑法的实施
第四章 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化
(一)中国刑法是否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之争论
(二)中国刑法应否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之聚讼
(三)刑法应否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
(四)罪刑法定原则相关立法之评价
二、罪刑法定以外其他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化
(一)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五章 刑事管辖权的发展
一、刑事管辖权概述
二、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
三、属人管辖权的修改
第六章 正当防卫的立法修改
一、关于正当防卫的保护范围和对象条件
二、关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三、关于制止暴力犯罪的正当防卫问题
第七章 单位犯罪的争论及其立法抉择
一、单位犯罪立法的背景和进程
(一)关于单位犯罪的理论争论
(二)特别刑事法规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三)关于刑法修改中单位犯罪的立法主张
二、新刑法典关于单位犯罪立法的内容及其评析
(一)关于单位犯罪名称的使用
(二)关于单位犯罪的概念
(三)单位犯罪的范围
(四)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八章 法官酌定减轻处罚裁量权的存废与限制
一、法官酌定减轻处罚裁量权存废与限制的理论研讨
二、法官酌定减轻处罚裁量问题的立法抉择及评析
第九章 死刑立法控制问题
一、我国死刑立法进程的回顾
(一)1979年刑法典的死刑立法
(二)1979年刑法典颁行后单行刑法的死刑立法
二、如何合理设置死刑立法之争
三、新刑法典死刑立法之抉择
(一)进一步限制了死刑适用条件
(二)放宽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条件
(三)较大辐度地削减了死刑罪名
(四)分则性条文对死刑适用的限制
第十章 刑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关于累犯的修改
(一)关于累犯立法例的考察
(二)关于完善我国刑法中累犯制度的研讨
(三)新刑法典关于累犯制度完善的抉择
二、关于自首制度的修改
(一)司法实践中关于自首的认定
(二)刑法理论上关于自首成立条件的争论
(三)新刑法典对自首制度的修改
(四)确立独立的立功制度
三、关于减刑、假释制度的修改补充
(一)关于减刑制度的修改
(二)严格了假释适用条件
第十一章 关于“反革命罪”的修改问题
一、修改“反革命罪”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二、修改“反革命罪”的立法特点和思想底蕴
第十二章 关于“口袋罪”的修改问题
一、关于投机倒把罪
(一)对投机倒把罪修改的研讨
(二)新刑法典对投机倒把罪修改的主要内容及评析
二、关于流氓罪
(一)对流氓罪修改的研讨
(二)新刑法典对流氓罪修改的主要内容及评析
三、关于玩忽职守罪
(一)对玩忽职守罪修改的研讨
(二)新刑法典对玩忽职守罪修改的主要内容及评析
第二部分
新刑法典的立法背景、法条释义、司法适用、案例评析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第三部分
刑法草案、特别刑法、司法解释、刑法修订草案选编
一、1979年以前的刑法草案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1950年7月25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初稿(1954年9月30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1956年11月12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草稿)(1957年6月27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初稿)(1963年2月27日)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修正稿)(1963年10月9日)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修订稿)(1978年12月)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修订二稿)(1979年2月)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正第二稿)
(1979年5月12日)
二、1979年刑法典
三、特别刑法
(一)单行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
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关于禁毒的决定
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二)附属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节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节录)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执行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
文件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0年7月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罪的若干意见(试行)
(1987年8月30日)
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办理公证人员玩忽职守案件的
通知(1992年3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审判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
批复(1991年7月1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1996年5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监管机关正式聘用或委托履行监管职务的人
员能否成为体罚虐待人犯罪和私放罪犯罪主体的批复(1994
年1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邮电部关于加强查处破坏
邮政通信案件工作的通知(1983年11月1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邮电部关于查处邮电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的暂行规定
(1990年6月2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劳教工作干警适用刑法关于司法工作人
员规定的通知(1986年7月10日)
(十一)军职罪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中几个
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88年10月19日)
五、修改刑法典的历次草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稿(1988年12月25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稿(1995年8月8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草稿(1996年8月31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1996年10月10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1996年12月20日)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1997年2月17日)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1997年3月1日)
六、刑法修改理论案(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修改稿(1994年1月31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修改稿)(1994年6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修改稿)(199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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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部《新刑法全书》的理论深度和广度令人赞叹,它不仅仅是对现行刑法条文的简单汇编或注释,更像是一部系统梳理了刑法学核心理念的百科全书。尤其在对犯罪构成要件的深入剖析上,作者展现了极其扎实的法学功底。比如,书中对故意和过失的界限,以及特殊犯罪中的主观罪过认定,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辨析,引用的国内外经典案例和学说争鸣,使得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对于每一个核心概念,作者都追溯其历史渊源和理论发展脉络,这对于准备司法考试或者希望从事刑法理论研究的读者来说,无疑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我特别欣赏它在体系构建上的严谨,章节之间的逻辑衔接非常自然流畅,让人在阅读过程中能够清晰地把握整个刑法学的宏观框架,而不是陷入零散知识点的泥潭。阅读下来,感觉自己对刑法的理解层次得到了显著提升,不再满足于“知其然”,而是开始探究“所以然”的深层逻辑。这本书无疑是法学图书馆中不可或缺的重磅著作,值得反复研读。
说实话,我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的这本《新刑法全书》,毕竟市面上的刑法教材汗牛充栋,很容易让人产生审美疲劳。但这本书的实操性,尤其是对司法实践疑难问题的应对策略,让我眼前一亮。它不像某些纯理论著作那样高高在上,而是非常贴近我们日常办案中会遇到的棘手情况。比如,对于网络犯罪中管辖权和新型犯罪的认定,作者不仅引用了最新的司法解释,还结合了最新的科技发展趋势,给出了非常具有前瞻性的分析和建议。特别是关于量刑情节的综合考量部分,简直就是一本操作手册,如何平衡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如何将酌定从轻情节量化,书中都有非常详细的论述和图表辅助说明。我将它作为工具书放在手边,每当遇到拿不准的案件节点,翻开相关章节,总能找到启发。它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让法律人能够更自信、更精准地做出裁判。
从比较法的视角来看待《新刑法全书》,这部著作的格局显然超越了单纯的本土化研究。作者在论述一些基础性或争议性问题时,频繁地引入了德、美、日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和立法实践进行对比分析。这种跨国界的视野,极大地拓宽了我对刑法本质的理解。例如,在讨论“不作为犯”的法理基础时,书中对比了德国刑法中“保证人义务”的理论构建和英美法中对“责任”的界定差异,使得我们能更深刻地认识到我国刑法体系的特点和潜在的改进空间。这种深度的比较研究,让整本书的论述不再是孤立的,而是置于全球刑法思想的大背景之下,显得尤为厚重和具有学术价值。对于渴望构建国际化法学视野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提供的思想碰撞是无价的。
这本书的装帧和排版,真的体现了出版方的用心。在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清晰”和“易读”。虽然是厚厚的一大本,但纸张的质量很好,墨迹清晰,注释部分采用了分栏设计,既保证了主体条文的阅读连贯性,又方便了对延伸阅读材料的查阅。更值得称赞的是,它的索引系统做得极其完善。无论是按法条序号检索,还是按关键法律术语检索,都能迅速定位到相关段落,这对于需要快速查阅资料的读者来说,简直是福音。我注意到作者在行文中大量使用了加粗和斜体的标记来区分核心概念和辅助论述,使得重点一目了然。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种友好的阅读体验,极大地降低了啃读艰深刑法理论的心理门槛。它不仅是知识的载体,更是一种优质的阅读体验的呈现。
我对《新刑法全书》中对于立法精神和修法背景的解读给予高度评价。很多教材或著作往往只关注现行法律条文如何适用,但这本书却花了大篇幅去阐述某一条文是如何从旧法演变而来,背后的社会矛盾和立法妥协是什么。这种“立法史观”的切入角度,对于理解刑法的“活的生命力”至关重要。比如,在解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变化时,作者详细梳理了反腐败斗争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侧重点转移,以及这些变化如何映射到法律条文的修改上。这种历史的纵深感,让读者明白,法律条文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社会关系的动态反映。读完相关章节,我感觉自己对法律的敬畏感更深了,因为我看到了这些规则是如何在历史的洪流中艰难地塑造出来的,它不仅仅是冷冰冰的规则,更是凝结了时代智慧与社会治理经验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