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社会团体登记指引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社会团体 二、登记管理机关 三、业务主管单位 四、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 五、授权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条件 六、已授权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 七、登记原则 八、同一领域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关系 九、发起人 十、活动资金 十一、负责人 十二、不登记和免予登记的范围 第二节 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名称要求 三、申请成立程序 四、申请筹备成立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申请成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登记事项 七、不予批准的情形 第三节 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 二、变更登记程序 三、名称变更登记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五、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六、住所变更登记 七、活动资金变更登记 八、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第四节 注销登记 一、社会团体应当注销的情形 二、注销的程序 三、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五节 章程核准 一、章程 二、申请章程核准应当提交的材料 三、章程的具体内容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一、分支机构 二、代表机构 三、属性 四、设立条件 五、设立程序 六、社会团体申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变更登记 八、社会团体申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 第七节 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一、专项基金 二、专项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条件 三、属性 四、程序 五、社会团体申请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八节 备案 一、备案事项 二、办事机构 三、办事机构备案 四、负责人备案 第九节 其他 第十节 表格 第十一节 社会团体政策法规中篇 基金会登记指引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基金会 二、基金会的类型 三、登记管理机关 四、业务主管单位 五、公益事业的范围 六、申请人 七、原始基金 八、名称 九、法定代表入 十、负责人 十一、理事会 十二、监事和监事会 十三、基金会财产的使用要求 十四、公募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活动 十五、基金会的重大投资活动 第二节 设立登记 一、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设立程序 三、设立基金会应当提交的材料 四、基金会免税资格的申请 第三节 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的内容 二、变更登记的程序 三、变更登记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四节 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的情形 二、注销的程序 三、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四、注销后剩余财产的处理 第五节 章程核准 一、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二、章程核准的程序 三、章程核准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六节 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 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二、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的设立 三、代表机构的设立 四、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的变更登记 五、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的注销 第七节 备案 一、备案事项 二、办事机构 三、理事、监事备案 第八节 表格 第九节 基金会政策法规下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指引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 三、登记管理机关 四、业务主管单位 五、举办者 六、开办资金 七、名称 八、负责人 九、组织架构 十、经费使用的要求 第二节 成立登记 一、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程序 三、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的文件 四、简化登记手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成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五、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三节 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的内容 二、变更登记的程序 三、变更登记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四节 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的情形 二、注销的程序 三、注销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五节 章程核准 一、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二、修改章程应当注意的问题 三、章程核准的程序 四、章程核准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六节 办事机构及负责人备案 一、备案事项 二、办事机构 三、负责人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 第七节 表格 第八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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