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那群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
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著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著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作者简介
罗伯特•麦卡蒙,1952年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少年时代,他迷上爱伦•坡的作品,因此,他的作品有浓浓的超自然元素和哥特式小说的灵异色彩,弥漫著美国南方风情和淡淡的思乡情绪。
从1978年起,他从惊悚类型小说展开写作生涯。到1985年,他开始成为《纽约时报》排行榜的畅销明星。然而,他作品不多,一种题材都只写了一本,而且每一部作品都超越了类型小说的局限,展现出非凡的人物刻画功力,比影像更逼真的描写能力,对悬疑气氛的掌控炉火纯青。而且,即使后来跻身畅销作家的行列,他依然坚持自己对写作的信念。
他说:“我从来不是为钱而写作,也永远不会。我办不到。我深信,写作是为了要写出自己想看,而且会看得入迷的书。我无法忍受重复。我只想写自己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写作是为了创造出一个世界,创造人物,然后亲手赋予他们生命。就像画一幅人像,眼看着画里的人活起来了,那种快乐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
1991年,他写出了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
二十年来,《奇风岁月》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其中,《奇风岁月》是最能让学生读得废寝忘食、终生迷恋的一本。美国得克萨斯州一位中学老师说:“这本书是每一位老师的梦想。这个令人沉迷到废寝忘食的故事,让很多痛恨读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同时完成了他们人生教育的第一课。”
目录信息
一本书,创造了另一个56号教师的奇迹
那不再只是一本书,而是他生命的一部分——2008年新版作者序
序曲
第一部 春天的痕迹
第二部 天使与恶魔的夏季
第三部 燃烧的秋天
第四部 严冬的真相
第五部 永远的奇风镇
· · · · · · (收起)
读后感
同强力推荐。这本入选了美国教科书的悬疑小说真是厚得离谱,敦敦实实607页,读起来丝毫不让人觉得累,反而在最后合上书时还满心的怅然遗憾,希望这个故事能再长一点。凡是有过童年的人都会喜欢这本书,不管你是在钢筋水泥里长大还是在原野田埂上成熟,不管你小时候玩的是电子游...
同强力推荐。这本入选了美国教科书的悬疑小说真是厚得离谱,敦敦实实607页,读起来丝毫不让人觉得累,反而在最后合上书时还满心的怅然遗憾,希望这个故事能再长一点。凡是有过童年的人都会喜欢这本书,不管你是在钢筋水泥里长大还是在原野田埂上成熟,不管你小时候玩的是电子游...
就在刚刚,我把《奇风岁月》看完了,这本牵绊我整个暑假的书,虽然厚得可怕,但我总算把她看完了。 当初我买这本书,单纯是因为我对它的封面一见钟情,红色的封面,一位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在浓密的草原上飞翔,一直给我很强的心灵冲击。它让我想到了《追风筝的人》,于是第二...
提起《奇风岁月》的作者罗伯‧麦肯曼,无可避免一定要提到一位美国类型小说创作的巨人──史蒂芬金。 史帝芬金的书迷应该知道,在金迷的网站上,最常引起争论的两本书,一本是公认史蒂芬金的颠峰之作:《末日逼近〈The Stand〉》,另一本就是罗伯‧麦肯曼1987年的...
罗伯特.麦卡蒙的《奇风岁月》,600多页,好厚的一本,可是我喜欢它红透的封面,也爱它里面的故事。作者说:我很怀疑自己这辈子能否再写出一本那样的书。其实,一辈子能够有这样一本书,足矣。 昨晚,翻完最后一页,湿了眼眶。 我不知道是不是在我们这个年纪特别容易感怀。看...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如同夏日午后的微风,不紧不慢,却又带着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作者构建的世界观宏大而精妙,人物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仿佛一幅色彩斑斓的挂毯,每一条线索都牵动着读者的心弦。我尤其欣赏它对人性的深刻洞察,那些在困境中挣扎、在抉择时彷徨的个体,被描绘得栩栩如生,让人感同身受。读完合上书页时,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而又值得的回望,那些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似乎也成为了我生命中真实发生过的一部分。书中的一些哲思片段,更是如同夜空中闪烁的星辰,指引着我思考那些宏大而又贴近生活的命题。这本书的文字功底扎实,辞藻华美而不失真挚,读起来是一种享受,更像是一次心灵的洗礼。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简直可以用“清冽”来形容,如同山涧的泉水,干净利落,却又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它的叙述常常在看似平淡的对话中,埋藏着巨大的信息量和情感张力,需要读者聚精会神地去捕捉那些潜台词。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历史背景和个人命运关系时的手法,它没有让历史成为故事的背景板,而是成为了塑造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读完后,我脑海中浮现的不是某一个具体的画面,而是一种弥漫在整个故事中的氛围——那种关于坚韧、关于传承、关于生命不息的深刻感悟。这是一本需要细细品味的“慢读”之作,每一次重温,都会发现新的光芒。
老实说,初读时我曾被书中的一些复杂情节稍稍绊住了脚步,但坚持下去后,我发现所有的铺陈都是为了最终那惊心动魄的爆发。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的“慢热”,它不急于展示高潮,而是耐心细致地编织着命运的网。当所有线索汇聚到一起时,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简直令人拍案叫绝。作者对于环境的描写尤其出色,无论是广袤的自然景观还是局促的室内空间,都充满了强烈的代入感。你甚至能闻到书中场景里的气味,感受到角色皮肤上的温度。这不仅仅是一部小说,它更像是一部视觉效果极佳的电影剧本,只是需要读者自己去“想象”配乐。对于那些喜欢层层剥茧、享受阅读过程带来惊喜的读者来说,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
这部作品最让我震撼的,是它对“选择”这一主题的探讨。书中的每一个主要人物,似乎都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做出过至关重要的抉择,而这些选择,无一不带着沉重的代价。作者没有简单地将角色划分为好人或坏人,而是展现了在特定环境压力下,人性中复杂、矛盾的一面。读到某些情节时,我甚至会反思自己过往的决定,这种强烈的共鸣感,是优秀文学作品的标志。而且,书中那种略带忧郁却又饱含希望的笔调,恰到好处地平衡了故事的沉重感,使得整个阅读体验既深刻又不会过于压抑。它教会了我,真正的勇气,往往不是战胜外界的敌人,而是与内心的不确定性和平共处。
这本书的结构设计堪称一绝,它巧妙地运用了多重叙事视角,让读者得以从不同的侧面去拼凑出事件的全貌。这种叙事手法带来的沉浸感是极强的,你不是在阅读故事,而是身处于故事之中,亲眼目睹着角色的成长与蜕变。书中所描绘的社会图景,既有令人赞叹的宏伟叙事,又不乏对细微生活场景的精准捕捉,这种张弛有度的把握,使得整部作品既有史诗般的厚重感,又不失生活化的烟火气。其中关于时间流逝和记忆的探讨,更是令人深思,它似乎在提醒我们,每一个瞬间的累积,最终都塑造了我们成为现在的自己。我已经很久没有读到这样能够让人在合书后依然久久不能平静的书籍了,它留下的回响,是那种需要时间去慢慢消化的醇厚滋味。
中间有几段双峰镇既视感的小高潮,但后面立刻就萎了,核心的这个梗就算以1991年的标准来衡量也太老了,我已经看腻了…比金爷差的不是一星半点,金爷的某两个中篇加起来就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而且论深度和广度完爆它几百个量级。字里行间一种文人不得志的郁郁…这一点写得还是不错的,看得我…书本身还是好看的,但是宣传语太过火了。
幸好作者坚持己见,没有按照出版商的要求讲故事删改,因为这个案件实在太平庸,没有神探没有恶战没有美女没有诡计,但是围绕整个故事,作者用半自传的写法描绘出的少年生活和乡间小镇才是重点。各种片段东一块西一块,好像少年日记,多次唤起我的少时记忆(大概也是乡下长大的缘故,城镇小孩应该没有那种经历和乐趣),平淡又精彩,自然且神奇。尤其是最后一章,多年之后重返故乡,那早已不复存在的往昔岁月和焕然一新的小镇风貌,又开心又唏嘘的感觉,大概也只有身受的人才会感同。抛开这些概念,本作的文字非常质朴,虽然很厚而且读起来并不快,但看得出来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考虑成熟之后落笔。另外翻译很棒,不仅是文字的感觉,在涉及到案件核心的某个名字处理,也比原文更为巧妙。总体4.5星,并没有宣传说的那么神,而且我感觉受众群并不广泛。
我无法给这本书打上任何标签,因为一切标签都是以偏概全。每一章都尽显模糊类型分野的巧妙,每一页隐藏着被优秀叙事包装得极深的淳淳教诲。近50万字,通宵达旦的阅读,翻到最后一页才恍然这其实是一本YA小说,一本囊括了YA类型里所有叙事主题、却又早已超越YA所能容纳范围的小说。不对,就犹如书中科里的真实记录被勉强算作短篇小说获奖一样,这本书也是被“勉强”算作“小说”的。麦卡蒙的心声如此:“作家?作者?我只是想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一年一度的展翅翱翔,是“那神秘力量”的实体化象征,也是贯穿头尾的大澈大悟。
好看到爆,我一个太激动看到两点才去睡觉,今早六点爬起来继续看。真是一点都不后悔上次买书的时候顺便买了这本颇为厚的书啊!我要把它列为2012年我最喜欢小说榜的前三。
前三分之二五星,结尾四星。最喜欢孩子们和狗狗一起跑下山坡飞起来的那段,真是amazing,后来写着写着直接说那都是想象,我就= =…… 不过整体阅读体验不错。作者也觉得进入电影院就有那种神秘力量能让人离开现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