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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当青梅暗恋竹马 /001
我萧索地说:「一见杨过误终生。」叶逸臣大笑。其实我说的是实话,可我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能明白我。正如我偷偷喜欢那个人那么多年,他却一无所知,他的温柔目光,也从未在我身上停留。
第二章 人生是个圆 /031
我脑袋里浮现出春田花花幼儿园校长的形象,他嘴角抽搐着说:「你喜欢举人;举人喜欢小雅;小雅中意叶逸臣;貌似叶逸臣对你挺有意思;这下圆满了。」我也嘴角抽搐地说:「不要啊,不要这个样子啊。」
第三章 天堂在左谁向右 /061
到底意难平,我忍不住问:「你怎么不考虑我?」,他转过头,温柔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狒狒,你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重要,所以我要把你摆在最安全的位置上,才好长长久久。」我心里黯然,事到如今,我已与心中所爱南辕北辙,可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第四章 跟谁谈不是谈啊 /095
跟谁谈不是谈啊,大不了一拍两散。我大无畏地投入到一场开始的莫名其妙的恋爱中,却发现,原来朝夕相处产生的熟悉和亲切感,也能成为爱情天平上的砝码。我想我有点喜欢上他了。
第五章 百分百男孩 /123
「四月一个美丽的早上,在东京新宿附近一个狭窄的街,我与百分百女孩擦肩而过。」
我笑着想,还好,我们并没有擦肩而过。有些人,或许遇见的时候不是百分百,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当爱意积累后,就会变成我的百分百男孩。
第六章 原来这就是爱情 /155
他说「傻丫头」,将我抱在怀里,为我遮住凉风,给我温暖。
我反手紧紧拥抱他,亲人的祝福、爱人的关心、幸福、甜蜜、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快乐,原来这就是爱情。
第七章 原来这才是爱情 /189
和他在一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曾经天真地以为,付出、甜蜜、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快乐,这就是爱情。
可是现在,我终于明白,背叛、伤心、从心底里涌上来的深深绝望,原来,这才是爱情。
第八章 许芳菲,向前,向前! /225
我有一个温暖的家,身边有体贴入微的朋友,自己也有份尚可的工作,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已佳人在抱,我又何必流连在过去,迟迟不肯醒来?
所以,芳菲,向前,向前!
番外 叶逸臣的百分百女孩(上) /253
番外 叶逸臣的百分百女孩(下) /259
第九章 回首又见他 /267
原来我从未忘记,更从未释怀。他说:「你没有和他在一起,我真高兴。」我眼前一黑,原来在他的眼里,我的感情竟然是如此。可更大的灾难还在后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这人,大概是我命中的一颗星——扫把星。
第十章 伤疤好了,忘记痛吧 /297
「芳菲,嫁给我吧。」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蛊惑着我的心。
看着他一眨不眨的眼睛,我在心里说:许芳菲,伤疤好了,忘记痛吧。
举人出来的时候,我正在接电话,万恶的资本家周末都不放过我。屁大点事就想让我去加班,我要听话乖乖回去才有鬼。我说我在机场接一年没见的男友,趁那边愣神的时候我马上挂掉电话。
我对着挂掉的电话哈哈大笑,正得意的时候,左肩膀被拍了拍。我往右看去,竟然是举人那张欠扁的脸。我大呼小叫地正要挂到他脖子上去,余光看到一位温柔的美女娉娉婷婷地站在举人旁边,我的手在空中果断地刹住车,改拍了拍举人的肩:“了不起啊,还拐了一个回来。”
“你好,我叫许芳菲,叫我芳芳或者菲菲都行。”我伸过手去,美女握住我的手,温柔地对我一笑,我好感顿生。
“你好,我叫刘雅书。叫我小雅就行,不要叫我书书(叔叔)。”她一本正经地说。
举人在旁边笑得花枝乱颤,我心里乐开了花。好啊,原来是一路人,都是贫字辈儿的。我指着举人说:“在哪儿拐的这么有趣的妞,太油菜花了!!”
“狒狒,有对手了啊。”举人得意洋洋地搂住美人的肩膀,抬起下巴用鼻孔对着我。
“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我一甩头,夺过小雅手里的包,塞在举人的手里,挽住小雅的手说,“咱们走。咱妈准备了一桌满汉全席,在家里等着呢。”
我们把那只浑身挂满了包的死举人丢在身后。
举人原名张鹏举,跟我一大院的,我们在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就混在一起,从小就坦诚相见了。我和他从幼儿园到高三都是同班同学,缘分深厚得像脚下这片土地。他从小就贫,上课的时候最喜欢接老师的下一句,老师都拿他没办法,谁叫他成绩好呢?有一回上语文课,老师正讲《范进中举》这篇文章,提问道:“从这篇课文里面我们可以总结出,范进这个人物的特点是什么呢?”众人沉思之际,举人响亮地回答道:“卑鄙!无耻!下流!”全班爆发出哄堂的笑声。举人之名由此而生。
老师虽然常常为了他的聒噪和闹腾抓狂,可是老师们同样离不开他。高一暑假,学校临时决定补课,举人当时去了乡下的二姨家度假,那时电话不普及,举人一时没被通知到,开头两天就没能来上课。结果上物理课的时候,老师问了个巨难的问题,全班鸦雀无声,老师默了半晌,说:“张鹏举没有来吗?”
举人是班里男生的精神领袖,女生的妇女之友,因为举人有乐意陪女生逛街的美德。这是从小由举人妈妈刘阿姨培养出来的,小时候每一年年底家里要给我俩添置新衣时,举人都和我们三个女人一起去,我的衣服通常都得由他来拍板了,我妈才付钱买下。
总之,我们班女生都把他当宝贝,在学校里所说我跟张鹏举一个班,那艳羡的嫉妒的眼光就像刀子一样丢过来。其他班仰慕举人的女生,如果想递个纸条或者送个礼物什么的,都会被我们班的河东狮们吼得颜面无存。由此举人的魅力可见一斑。
可是他在我的眼里,就那样。对于一个跟你之间毫无秘密可言的人来说,恋人之间该有的神秘我们全没有。很小的时候,大热天刘阿姨在家里给他洗澡,他坐在大盆子里君子袒JJ,我直闯进去,端个小凳子坐在盆子旁边就开始跟他炫耀,我刚刚怎么把对面楼的小胖骗得一脚踩到我挖的坑里去。大一点,我们俩读初二,某天放学回家,举人说:“许芳菲,你怎么流血了?”我转头一看可不是吗?粉裙子上巴掌大一块褐色的血迹,我“哇”地就哭出来,举人让我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风驰电掣地骑回家找救兵。一路上我大声哭叫“我要死了”,举人着急得脸都紫透了,车蹬得飞快。下了车,举人拉着我直奔我家,一进门见到我妈他也哇哇哭了:“朱阿姨,救救芳菲,她快要死了!”这种很傻很好笑的事数不胜数。
小时候我们常常混在一起,大了又在一个班读书,所以我总觉得举人跟我就是一路人,可是到了高二下学期那阵,我才渐渐醒悟,我与举人差距太大了。举人的学习成绩遥遥领先,我却在班里58个人中排第36,能上个三本就不错了。我语文、英语和化学还将就,数学和物理就惨不忍睹了。我看到立体几何就崩溃;看到杠杆、力的方向就头晕。那段时间,我非常沮丧和自卑。特别是还有个举人如此光芒照耀,我越发显得渺小。全年级的女生都知道我和举人关系匪浅,为此我的书桌里总有需要我转达的书信和礼物。以前我还挺乐意,可那段时间我精神压抑,情绪暴躁,于是上下学都绕着举人走。举人看我不对劲儿,每天推着车在我身后追着我喊:“芳菲!你怎么了?我是不是得罪你了?”我踩上单车噌噌往前奔,头也不想回。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前,学校放了一天的假,举人来我家找我,支吾了半天,终于很严肃地跟我说:“芳菲,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我看他正而八经的表情,一下没忍住就扑哧笑起来。举人明显松了口气。
笑完了,烦恼却没有随之而去,我又冷下脸来,举人拿着我的大蒲扇,在旁边为我扇风:“我的姑奶奶,你又怎么了?是不是嫌太阳太大?别着急,我马上就去找支箭,学后羿那样给它弄下来。”
我被他缠得没办法,只好老实交待。举人听完后拿扇柄敲我脑袋:“死丫头,我还当是什么事呢。这事情,包在我身上。”
暑假里,省教育局严禁各个中小学校给学生补课,本可以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海南夏令营的举人,天天窝在我家给我开小灶。他把他总结的绝招全数教给我,条理清楚,头头是道,万变不离其宗。我做试卷的时候,举人就戴上耳机听音乐,基本上都是听他最爱的迈克尔·杰克逊,要么就在我家客厅看迈克尔的演唱会光碟,边看边学着跳。鞋子和地板的摩擦声总让书房里的我起鸡皮疙瘩。
高三那年,举人向老师申请坐在我身后的位置,方便我这个十万个为什么随时发问。在举人的辛勤指导下,我的成绩稳步上升,徘徊在第十名左右,基本上可以考个二流的重点了。
我为此特别感激举人。想起张叔叔刘阿姨平时工作比较忙,我妈内退在家没什么事,我就央求我妈多准备一份午饭。我妈把举人当亲儿子看,应承都来不及。高三开学后那段时间,我妈上午在家准备午饭,第三节课后准时送到校门口让我去领。中午的时候,我再拿到食堂,用微波炉热一热,进贡给举人享用。我们一齐吃饭没几天,班主任老段就找他谈话了,因为他担心我俩有早恋的苗头,毕竟举人是他们重点培养对象,今后要中举考功名的。老段高二下学期才从初中部调上来当我们班主任,跟我们这种大孩子斗争的经验尚浅,绕了半天说不到正题。举人笑嘻嘻地听了半晌,说,“老师,您是担心我和许芳菲谈上了对吧?您别担心,我跟她早就在一起了,我们定了娃娃亲的,从小两情相悦。”老段愣在那里半天,举人终于绷不住,笑出声来,拍拍老段的肩:“段老师,我逗您的。我跟芳菲就兄妹关系,左手摸右手,一点感觉都没有,您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举人把这事说给我听的时候,我俩正在我家看电视,一人抱半边西瓜挖着吃。他说的时候,我正好一口西瓜含在嘴里,我一笑,那西瓜就顺着我的喉咙滑下去,差点没把我给哽死。
不知道全世界的高三是不是都这样,每天都是做不完的试卷和习题,生活枯燥极了。就这样过了大半个学期,元旦快到了的时候,老段决定让我们放松一下,最后疯狂一把。我本以为是让我们放假三天疯狂玩,或者是集体组织去郊游,结果却是老段让我们班男生给元旦晚会贡献个节目。举人又毫无疑问地成了这个决策的实施者。举人每天晚上都要在学校的小礼堂排练,我很没有义气地自己先溜回家,我还要守着看6点开演的《东京爱情故事》呢。
元旦晚会那天,我们毕业班被安排坐在前几排。每个节目我都看得津津有味,我对于之后要发生的事情毫无意识,这么近的距离,喷嚏也没有打,眼皮也没有跳,我想,或许上天认为这是应该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等到报幕同学说“下面请看高三九班带来的舞蹈,迈克尔·杰克逊《dangerous》”的时候,我还乐不可支:“这群活宝,估计要跳成搞笑版。”可幕布一拉开,灯光打出的时候,我就笑不起来了,当时我嘴巴大得应该可以塞得下鸡蛋。清一色的白衬衣黑领带黑西装,这个架势直接夺去我和我周围人的呼吸,我和举人第一次在VCD里看到迈克尔跳这舞是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举人胳膊上缠着白色的袖套,他是领舞。那几分钟内的每一幕,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我想以后等我老了,还可以拿去出来跟举人一起回味。那时社会风气还没有那么开放,他们的手没有敢放在重点部位,只是放在皮带扣上。但是对于彼时还纯情的、根本想不到那一层的我来说,这实在不是什么重点,重点在于举人的造型、舞姿,以及整个舞群整齐划一的动作,足以让人疯狂。这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举人,或者说这就像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一样。原来他瘦瘦高高的穿黑色西装那么英俊,原来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酒窝,原来他的身手如此的敏捷利落,原来……
可是该死的他为什么要这么优秀?让坐在台下的我越发的灰暗。我心里阴暗地希望他左脚踩到右脚绊倒在地上……我盯着他,目不转睛,连眼睛也舍不得眨,此时我的眼里只有他。周围的尖叫都像是从遥远的深海之底传来,带着可笑的变音。谢幕的当口,全场灯光遽亮,举人大概是看到我的呆样了,笑了一下,酒窝一闪即逝,我的心脏就像被谁的手狠狠地握了一下又松开,我深吸了一口气去抚平内心深处的鼓噪,周围的声音再次涌入我的耳朵,跟几分钟前没有什么两样,可是我知道:我从这一刻开始,不一样了。
可是不一样又有什么用。高考后,举人去了北京,我留在本市的大学;又过了四年,举人直奔大洋彼岸,我还是留在本市工作。越来越遥不可及的距离,越来越忙碌的我们,MSN偶尔遇上的聊天打屁,已经让我无法跟上他的脚步,我不清楚他遇见了些什么、经历了些什么,他的喜怒哀乐我不再能够分享或分担。
所以,从我明白自己的心意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六年,我却还是只能挽着他的女孩的手,走在最旁边。中间隔着的是他从来没有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以及我永远无法言明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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