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非法用工,職工能得到《勞動法》保護嗎?2.民辦高校的教職工能否適用《勞動法》?3.齣租車公司與齣租車司機之間是勞動關係嗎?4.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人就是勞動者嗎?5.傢庭保姆是否受《勞動閤同法}的保護?6.事業單位的人員是否適用《勞動閤同法》?7.為包工頭乾活受傷,應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8.同在一個單位工作就不能談戀愛嗎?9.勞動關係建立的標誌是什麼?10.因僞造畢業文憑而被解聘,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嗎?11.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可否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扣押勞動者證件?12.用人單位可以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麵勞動閤同嗎?13.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是“鐵飯碗”嗎?14.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用人單位拒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於法有據嗎?15.連續工作滿十年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嗎?16.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後勞動者是否即可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17.勞動閤同何時生效?18.缺乏必備條款的勞動閤同就是無效閤同嗎?19.可以任意約定試用期嗎?20.試用期工資可以隨意約定嗎?2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意解雇勞動者?22.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能正常提升該怎麼辦?23.服務期超過瞭勞動閤同期限,怎麼辦?24.勞動者服務期未滿欲離職,應如何支付違約金?25.不簽訂保密協議是否就可以不保守單位的商業秘密?16.用人單位可以與哪些人簽訂競業限製協議?27.平時嚮勞動者發放的工資中可否包括競業限製的經濟補償?28.勞動閤同中哪些情形下可以約定違約金?29.勞動者支付丁違約金是否就免除瞭勞動者的違約損害賠償責任?30.單位許諾的高待遇未兌現,勞動者該怎麼辦?31.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的閤同條款有效嗎?32.可以在勞動閤同中約定勞動者放棄法定權利的條款嗎?3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製性規定的勞動閤同效力如何?34.勞動閤同部分條款無效是否會導緻整個勞動閤同無效?35.因勞動閤同的無效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何種責任?36.被用人單位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勞動者該怎麼辦?37.工資能以實物形式發放嗎?38.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就勞動報酬嚮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39.實行計件丁資製的勞動者該如何算加班工資?40.職工拒絕管理人員的不閤理的工作安排,會被扣工資乃至解除勞動閤同嗎?41.單位領導換瞭,原來簽訂的勞動閤同就要作廢嗎?42.用人單位閤並或分立,原勞動閤同是否仍然有效?43.客觀情況發生瞭變化,可以變更勞動閤同的約定嗎?44.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調整勞動者崗位嗎?45.協商解除閤同後還能要求重新安排丁作嗎?46.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嗎?47.勞動者應該怎樣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閤同?48.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能否解除閤同?49.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損害勞動者權益,怎麼辦?50.懷孕女職瞭能否被辭退?51.試用期已過,發現職丁不符閤錄用條件可否解除勞動閤同?52.牽涉刑事案件的職工可以被解雇嗎?53.職丁醫療期滿後能否被解除勞動閤同?54.僅以不勝任工作為準就可以被解雇嗎?55.女職工在閤同期滿後懷孕的,能否被辭退呢?56.用人單位裁員需要符閤哪些規定?57.工傷職工能否被辭退?58.處於醫療期內的職工能被解除勞動閤同嗎?59.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發現患有職業病,該怎麼辦呢?60.勞動閤同期滿後未續簽書麵勞動閤同仍在原用人單位繼續瞭作的,可否隨時終止勞動關係?61.職丁遭遇丁傷,勞動閤同期滿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勞動關係?62.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等於“終身勞動閤同”嗎?63.職下主動辭職,還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64.沒有簽汀書麵勞動閤同也能獲得經濟補償金嗎?65.協商解除閤同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66.用人單位非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閤同,勞動者該如何維護自身權利?67.職丁辭職後,用人單位扣押職丁的檔案怎麼辦?68.集體閤同與勞動閤同約定的不一緻,應該以哪個為準?69.違反集體閤同訂立程序,集體閤同是否有效?70.總公司的集體閤同是否適用於分公司的員工?71.因集體閤同發生爭議,該如何解決?72.“小時工”受勞動法保護嗎?73.非全日製用工沒有簽訂勞動閤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74.非全日製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做兼職嗎?75.非全日製用工中的試用期條款有效嗎?76.對處於孕期的非全日製工作的女職工,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係嗎?77.非全日製用工的勞動報酬應該符閤最低工資標準嗎?78.非全日製用工勞動報酬支付時間是如何規定的?79.用人單位需要為非全日製用工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嗎?80.女職工權益受侵害,應該如何維權?81.勞動爭議的解決途徑有哪些?82.發現違法用丁行為,應該嚮什麼部門舉報?83.因拖欠職工丁資發生的糾紛應當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嗎?84.勞動爭議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怎麼分配?85.勞動爭議仲裁及訴訟如何收費?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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