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第2辑)》是“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之一,《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第2辑)》共分24个章节,主要对课题作了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法院与管辖、证据制度、上诉审程序、执行程序、当事人制度等。
作者简介
齐树洁,男,河北武安人,1954年8月生。1972年12月自福建泉州一中应征入伍,1978年4月从新疆军区某部退役。198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8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11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西南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台湾中山大学、菲律宾Ateneo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德国Freiburg大学研修和访问。现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目录信息
一、引言
二、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制度概述
三、香港地区民事诉讼制度概述
四、澳门地区民事诉讼制度概述
五、结语
第一编 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一章 法院与管辖
一、司法机构体系
二、职务管辖
三、地域管辖
四、专属管辖
五、指定管辖
六、移送管辖
七、管辖竞合
八、合意管辖
第二章 当事人制度
一、概述
二、共同诉讼人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诉讼代理人和辅佐人
第三章 证据制度
一、概述
二、举证责任
三、证人
四、鉴定
五、书证
六、勘验
七、当事人讯问
八、证据保全
第四章 第一审诉讼程序
一、通常诉讼程序
二、调解程序
三、简易诉讼程序
四、小额诉讼程序
第五章 上诉审程序
一、第二审程序
二、第三审程序
三、附带上诉程序
四、抗告程序
第六章 再审程序
一、概述
二、再审的事由
三、再审程序的提起要件
四、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五、再审判决的效力
六、第三人撤销诉讼
七、准再审
第七章 特别程序
一、保全程序
二、督促程序
三、公示催告程序
四、人事诉讼程序
第八章 执行程序
一、概述
二、强制执行程序的进行
三、关于金钱请求权之执行
四、对于非金钱请求权的执行
第二编 香港地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九章 法院与管辖
一、概述
二、区域法院
三、高等法院
四、终审法院
五、审裁处
第十章 当事人制度
一、概述
二、第三方当事人
三、当事人适格之扩张
四、当事人的变更
五、诉的合并和分离
六、代表人诉讼
七、法定衍生诉讼
第十一章 证据制度
一、概述
二、证人制度
三、书证与书证开示
四、传闻证据规则
五、意见证据与专家证据
第十二章 初审程序
一、概述
二、提起诉讼之方法
三、法律程序文件之送达和认收
四、即决判决
五、状书
六、文件之透露
七、审讯和判决
第十三章 上诉审程序
一、概述
二、原讼法庭的上诉审程序
三、上诉法庭的上诉审程序
四、终审法院的上诉审程序
第十四章 审裁处的诉讼程序
一、概述
二、土地审裁处的诉讼程序
三、劳资审裁处的诉讼程序
四、小额钱债审裁处的诉讼程序
第十五章 执行程序
一、概述
二、执行的一般规定
三、执行令状的一般规定
四、非香港判决及裁决的执行
第三编 澳门地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十六章 法院与管辖
一、概述
二、法院体系
三、民事诉讼管辖
第十七章 当事人制度
一、当事人能力和诉讼能力
二、当事人的正当性问题
三、共同当事人
四、联合当事人
五、第三方当事人
六、诉讼代理人
第十八章 证据制度
一、证据的分类
二、证明对象
三、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四、举证责任
五、书证
六、当事人陈述
七、鉴定证据
八、勘验
九、证人证言
十、物证
第十九章 诉讼程序的一般规定
一、诉讼行为
二、诉讼程序
三、诉讼保全程序
第二十章 初审程序
一、诉辩书状
二、诉讼程序的清理及准备
三、案件的辩论和判决
四、简易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上诉审程序
一、概述
二、平常上诉的一般规则
三、平常上诉的程序
四、非常上诉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
一、执行名义
二、执行的初步阶段
三、通常执行程序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从装帧的厚度来看,这本书的内容体量是相当可观的,这暗示着作者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力求详尽。我个人非常看重法律书籍在图表和流程图使用上的专业性。毕竟,民事诉讼是一个高度程序化的过程,复杂的送达程序、财产保全的启动和解除流程,用文字描述往往显得冗长晦涩。我衷心希望这本《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能够在关键的程序节点,例如证据交换的法定步骤、不同法院级别的管辖权划分图谱,能够辅以直观的图示来辅助理解。这样,即便是初学者,也能快速掌握其核心运行逻辑。此外,对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章节,我希望能看到它与本地法院判决的对比分析,特别是对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在三地的具体适用差异,如果能有一张对比表格,那就太棒了,这将大大提升该书的工具书价值。
这本书的文字风格,初读之下感觉是偏向学术论证的,语言严谨,几乎没有可以随意跳跃阅读的部分。这对于需要精确理解每一个法律概念的读者来说,无疑是种保障。我个人对于香港《证据条例》中关于“听闻证供”的采纳标准,一直感到非常好奇,因为它与大陆法系的处理方式大相径庭。如果这本书能用大量的篇幅,通过具体案例解析,阐明香港法院在实践中是如何权衡证据的关联性和可信度,那才算真正抓住了精髓。另外,书中关于“时效中断”与“除斥期间”在三地的法律适用差异,是否也有详尽的论述?这在涉及长期合同履行和损害赔偿追溯时,是决定案件命运的关键节点。我更期待看到的是,作者如何处理那些尚未形成统一裁判标准的“灰色地带”,是选择保守地描述现状,还是勇敢地提出建设性的理论观点?这种学术担当,往往决定了一本专业书籍的生命力。
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这本书的章节划分似乎是按照典型的民事诉讼流程展开的,从起诉、答辩、证据交换、到最后的上诉和再审,结构清晰,脉络分明。然而,我更希望看到的是,它能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汇点上,提供更具洞察力的分析。比如,在涉及知识产权确认之诉时,程序上的管辖权冲突如何影响到实体权利的认定?或者,在处理股东派生诉讼时,不同地区对“善意信赖”的举证责任分配有何不同?这些跨越不同法域的融合性问题,恰恰是当前涉外(港澳)民事案件中最棘手的部分。如果这本书仅仅停留在对各国(区)程序法条文的罗列和基础介绍,而未能触及这些复杂的交叉领域,那么它的实用价值可能会大打折扣。真正优秀的制度比较著作,应当能帮助读者建立起一个能够“穿梭”于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思维模型,而不是仅仅成为一本参考手册。
这本《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的封面设计简洁大方,装帧质量也相当不错,拿在手里很有分量,一看就知道是下了不少功夫的专业书籍。我当初购买它,主要是希望能对这三个司法管辖区的民事诉讼程序有一个系统而深入的了解。毕竟,随着两岸交流的日益频繁,以及香港和澳门回归后的法律体系演变,掌握这些具体的诉讼规则,对于法律从业者和研究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我尤其关注的是,它是否能清晰地梳理出三地在证据开示、判决承认与执行等方面的异同。比如,香港普通法系下的证据规则,与台湾和大陆的成文法系在操作上会有哪些根本性的差异?这本书如果能在这方面进行细致的比较分析,那就太有价值了。光是目录的排布,就能看出作者试图构建一个宏观到微观的知识框架,从程序的启动到终结,每一个环节似乎都有详细的阐述,这让人对内容的深度抱有很高的期待。希望它不仅仅是罗列法条,更能结合大量的司法判例,将那些抽象的规则落地,展示给读者一个生动且实用的诉讼图景。
说实话,我拿到书后,首先被其详实的注释和参考文献体系所震撼。这绝非一般应付了事的教科书,明显是作者在长期研究和实践中积累的精华。我特别想知道,书中对“必要的共同诉讼”和“集体诉讼”的探讨深度如何。在台湾的民事诉讼实践中,这类程序性争议的处理往往牵涉到实体权利的保障,如何平衡效率与公正,是个永恒的难题。如果这本书能深入剖析近十年来的重要判例是如何界定这些程序要件的,那对我处理手头上的一个跨境商事纠纷案件将会有极大的启发。我希望能看到,作者是如何将复杂的法律概念,用清晰的逻辑链条串联起来,而不是堆砌术语。更重要的是,书中对程序法背后所蕴含的司法哲学,是否有所揭示?例如,不同司法区域对于“职权调查”与“当事人主义”的侧重点有何不同,这些差异是如何影响到庭审的节奏和最终裁决的说服力的。这种深层次的比较分析,才是衡量一本法律专著是否达到顶尖水平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