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從政要道 官聲基於到任之初 勿彰前官之短 勿以土産充饋遺 莫為虛名冒昧創始 以愛人之實心行政 竭忠赤誠,民受其福 做官要深沉含蓄 萬事不可勉強 揚善懲惡,公正愛民 聽斷需公正廉明 存心愛物必濟人 要害部門要擇人而用 臧獲之用尤當防範 用人當明示以賞 專公務必用人得宜 居官治傢須節用 上下級要情意相通 知進亦知退 靠纔乾晉升 勿扯他人於訴訟中 遇倉猝事勿張皇 妙用有用之纔 上下易隔在於溝通 防範左右濛騙之人 不可任親友代筆 不可輕信吏役之言 操權勿使百姓破傢 告下之語須詳細 教民之要在於禮 治河興利要慎行 屯田要因勢利導 在押人犯要隨時核查 地方風氣以官為轉移 嚴治誣擾方安民 保富是為治要道 條教號令勿濫發 營建社倉以防荒 不可言而無信 盡職盡責方升遷 嗜好須力自禁持第二編 佐治心法 幕僚應虛心處事 欲行誌必先立品 運用法律宦閤實情 正心之學在於潔守 崇儉纔能葆其真 範傢必先自儉 與上司言宜留有餘地 人幕本領需自磨煉 遇事要據實稟陳 論事應麵陳 多行不義必自斃 佐治以盡心為本 盡心必先盡其言 約束齣吏,是幕友第一要事 簽差拿人勿輕派 勿以草供為據 相閤則留,不閤則去 寒士應唯賢而助 幕客以力自食 立心正方能行事公 擇賢者而侍之 人幕工作應慎重 同心之友難易得 初交不易,交久更難 賓主相交莫忘形 仕途應以自立為主 美缺好事不易為 謀生者應常慮傢計 做事要光明磊落 墨吏不可為 勿恃己能 得民者必先自愛 辦理幕務在於勤 律之精蘊要神明 讀書乃治事之法 與受須分明 擇主要慎重 成人之美,君子所為 資民力必先惜民力 為官應安貧自守 辦事要勤勉中正 幕中流品,良莠不齊 佐主不可介以私第三編 執法慎戒 執法傳訊應謹慎 事關人罪宜慎言 律例精義在名例 法律無情,自首從寬 審理命案勿蔓延 創立良法要收實效 藉名啓訟之人應嚴懲 訟詞切忌草率遞交 省事之法在於明批 命案不宜牽纍無辜 治盜以防誣纍 盜案應隔彆研審 緝賊不可執有成心 賊情不一宜詳慎 辦理盜案,以速為貴 關涉命案不可枉縱 交接要互為設想 徵糧收稅應因事而宜 辦事以見解為主 案件要公正剖斷 執法徇私必害己 事非急切,毋發堂簽 管押審理要謹慎 男女奸案需明察 法重事實,情貴存疑 辦理盜案要保全良善 不以浮言為確據 秉筆定罪要謹慎 辦案勿輕引慣例 斷案要刪繁就簡 實地勘察,斷案纔準 詞訟應以平息為主 要時常反躬自問 減少訴訟方能安民 聽訟要注重情理 立法必行,防微杜漸第四編 修身盡職 立身製事要堅持原則 為治不可無纔 心無定識事不成 適時變通可善治 舊製不宜輕言革除 吃喝應酬應適度 處處留心必有益 為官要造福避孽 為官之本在於勤 救災賑濟務盡心 抓逃犯宜思周全 捕蝗救災要講方法 上意要虛心體會 辦事手段不要太狠毒 聽訟要按期審訊 鄰境重案要協辦 清理拖欠須親為 剽悍之徒應嚴治 幕賓要盡職盡責 勾人求生是法策要訣 銀錢管理勿越俎 律已可清,待人勿刻 包容乃遠怨之法 仕途坎坷需自愛 居官應記殷鑒之戒 上司批示尼應注意 初報宜慎,判案應公 核稿須細加衡量 心浮氣躁乃為官大忌 差稟不可偏聽 吏治以安良為本 以情形定命案之罪 賑災之款莫貪圖 法應因勢而定 當官之人需自做 仁慈寬恕獲厚報 養民如馴禽 心存寬恕方能辦案公正 胸有成竹,辦事纔穩 依法治事,輕於人治 清正廉明乃為官之本 正人必先正己 萬事應以敬為主 禦下之道勿使忘形 剛柔並濟方顯纔智 識量過人方能容忍 待人以誠 瓜田李下宜自慎 為官應遵從七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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