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罪刑法定主义》主要内容简介:司法主体只有具有了这种自主性,才能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正确的判断。司法独立之于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权行使不受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的干涉,从而保证罪刑法定司法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我国宪法确认的原则。在刑事审判中,罪与非罪的判断,同样也应当坚持这一原则,不受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的干涉。
作者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刑法,l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
主要学术成果:《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刑法疏议》、《本体刑法学》、《规范刑法学》、《判例刑法学》、《刑法知识论》、《刑事法治论》等十余部。
目录信息
引入中国百周年祭(代序)
第一篇 罪刑法定的基本原理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价值蕴含
(一)形式理性
(二)权力制衡
(三)人权保障
二、罪刑法定主义的派生原則
(一)禁止类推及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
(二)禁止习惯法:书面的罪刑法定
(三)禁止事后法:事先的罪刑法定
(四)禁止不确定的刑法:确定的罪刑法定
三、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阐释
(一)法律文本的解读
(二)司法解释的限度
(三)疑难案件的找法
第二篇 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
一、罪刑法定的价值蕴涵
(一)罪刑法定的理论基础
(二)罪刑法定的限制机能
(三)罪刑法定的内容嬗变
二、罪刑法定的制度构造
(一)罪刑法定的权力制衡
(二)罪刑法定的人性基础
(三)罪刑法定的制度架构
三、罪刑法定的立法机理
(一)罪刑法定的规则生成
(二)罪刑法定的立法限度
(三)罪刑法定的立法理性
四、罪刑法定的司法运作
(一)罪刑法定的司法裁量
(二)罪刑法定的司法适用
(三)罪刑法定的司法品格
五、罪刑法定的中国命运
(一)罪刑法定的价值取向
(二)罪刑法定的制度保证
(三)罪刑法定的司法建构
第三篇 罪刑法定的司法坚守
一、司法独立
(一)罪刑法定语境中的司法权
(二)司法独立之于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意义
二、司法理念
(一)罪刑法定视野中的司法观
(二)司法理念之于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意义
三、司法技术
(一)罪刑法定境域中的解释权
(二)法律解释之于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意义
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陈兴良教授的《罪刑法定主义》纵横角度论证了现代刑事法的特则罪刑法定主义,尤其从历史的高度,梳理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演变,之于坚持罪刑法定主义,以及如何理解罪刑法定主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逻辑生成 罪刑法定主义是现代刑法特有的东西,有着明确的价...
陈兴良教授的《罪刑法定主义》纵横角度论证了现代刑事法的特则罪刑法定主义,尤其从历史的高度,梳理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演变,之于坚持罪刑法定主义,以及如何理解罪刑法定主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逻辑生成 罪刑法定主义是现代刑法特有的东西,有着明确的价...
陈兴良教授的《罪刑法定主义》纵横角度论证了现代刑事法的特则罪刑法定主义,尤其从历史的高度,梳理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演变,之于坚持罪刑法定主义,以及如何理解罪刑法定主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逻辑生成 罪刑法定主义是现代刑法特有的东西,有着明确的价...
陈兴良教授的《罪刑法定主义》纵横角度论证了现代刑事法的特则罪刑法定主义,尤其从历史的高度,梳理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演变,之于坚持罪刑法定主义,以及如何理解罪刑法定主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逻辑生成 罪刑法定主义是现代刑法特有的东西,有着明确的价...
陈兴良教授的《罪刑法定主义》纵横角度论证了现代刑事法的特则罪刑法定主义,尤其从历史的高度,梳理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演变,之于坚持罪刑法定主义,以及如何理解罪刑法定主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逻辑生成 罪刑法定主义是现代刑法特有的东西,有着明确的价...
用户评价
《罪刑法定主义》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部真正能够“唤醒”读者对法律基本原则认知的力作。它不仅仅是法律学术研究的成果,更是一种对公民权利的有力捍卫。作者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核心要义,即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对这些行为应如何处罚,并且这种法律必须是事先公布的。我特别欣赏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法律的确定性”对于公民自由的重要性。只有当法律是确定的,公民才能自由地规划自己的生活,而不用担心因为模糊的法律规定而被任意处罚。书中对于“罪刑法定”与“刑罚个别化”之间的辩证关系的论述,也让我耳目一新。作者指出,虽然刑罚的适用需要考虑犯罪人的个体情况,但这种个别化必须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下进行,绝不能突破法律的明确界限。我非常认同作者对于“模糊法律概念”在刑法适用中潜在风险的警示。当法律条文含糊不清时,就容易给司法解释留下过大的空间,从而可能导致司法权力的滥用。作者通过分析一系列经典案例,生动地揭示了这种风险。这本书的结构也安排得十分合理,从历史溯源到理论构建,再到实践应用,层层递进,逻辑严谨。作者的写作风格既有学术的严谨,又不失人文的关怀,读起来让人受益匪浅。
《罪刑法定主义》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部关于“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自由”的深刻论述。作者以一种极为严谨的态度,深入探讨了这一古老而又永恒的法律原则。他不仅仅是介绍罪刑法定主义的定义和内涵,更重要的是,他揭示了这一原则如何在历史上,成为对抗专制、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工具。我尤其被书中关于“法律的确定性”的论述所打动。作者指出,只有当法律是明确的,公民才能知道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哪些是被禁止的,从而能够自由地规划自己的生活,而不用担心因为模糊的法律条文而被任意定罪。书中对于“罪刑法定”与“罪刑相当”原则之间关系的分析,也十分精辟。作者认为,虽然两者都指向刑罚的合理性,但罪刑法定主义更侧重于刑罚的来源和法律的明确性,而罪刑相当则关注刑罚的轻重是否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他通过梳理大量案例,生动地展示了当法律模糊不清时,可能带来的司法不公和个人权利的侵害。我十分赞同作者关于“司法解释”在罪刑法定主义中的作用的论述。他认为,司法解释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并且不得创设新的犯罪或处罚。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极其充实的,作者的论述逻辑严密,语言精炼,使得每一页都充满了思想的火花。
作为一个长期关注法律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读者,我发现《罪刑法定主义》这本书提供了一个极其宝贵的视角来审视我们当下的法治建设。它不仅仅是对一个法律原则的学术阐释,更是一种对国家权力运作边界的哲学思辨。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了罪刑法定主义对于防止“人治”向“法治”过渡的重要性,以及它如何成为公民对抗任意司法权力的最后一道屏障。我对书中对于“罪刑法定”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之间关系的阐述印象尤为深刻。作者指出,虽然这两者都指向刑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但罪刑法定主义更侧重于刑罚的来源和法律的明确性,而罪刑相适应则关注刑罚的轻重是否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他通过梳理历史文献和法理学著作,深入探讨了这一原则的精髓——即任何定罪和处罚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这种依据必须是预先存在的,而不是事后追溯的。在论述过程中,作者并没有回避罪刑法定主义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困境,例如如何处理新技术带来的新型犯罪,以及如何应对社会变迁对传统法律概念的挑战。他提出的一些思考,比如在保持法律稳定性的同时,如何适度回应社会发展需求,展现了他作为一位严肃的法学研究者所应具备的洞察力。这本书的语言风格也十分值得称赞,它既保持了学术的严谨性,又避免了过于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使得普通读者也能领略到法学理论的魅力。我尤其喜欢作者在不同章节之间设置的过渡和联系,使得整本书的论述脉络清晰,层层递进,读起来酣畅淋漓。
这部《罪刑法定主义》是我近年来读到的最为深刻和有启发性的法律著作之一。它以一种近乎“解剖学”的方式,深入剖析了“无罪不罚,无罚不罪”这一法律准则背后的逻辑和价值。作者不仅仅是在讲述一个法律原则,更是在探讨法律与权力、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复杂关系。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开篇就点出的一个核心观点:罪刑法定主义并非仅仅是为了保护被告人,更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和稳定。如果国家可以随意解释法律,随意追究责任,那么社会将陷入无序和混乱。书中对于“法律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的阐释,让我对法律的“确定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法律必须是清晰的,公民才能知道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哪些是允许的,从而能够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生动地展示了当罪刑法定主义原则被违反时,所可能导致的司法不公和个人权利的侵害。他对于“类比”和“反推”在刑法适用中的界限,以及对于“习惯法”在现代刑法中的地位的探讨,都非常有见地。这本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它并没有将罪刑法定主义神化,而是承认其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局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思考。例如,如何在鼓励创新和发展的同时,确保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作者的论述充满了智慧和深度,每一页都充满了值得反复咀嚼的思想火花。
我一直认为,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仅在于记住条文,更在于理解条文背后的精神和逻辑。而《罪刑法定主义》这本书,恰恰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作者以一种极为宏大的视角,将罪刑法定主义这一概念置于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进行审视。他追溯了这一原则的萌芽,从古老的习惯法到近代刑法学的发展,再到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都离不开罪刑法定主义的指引。书中对于“溯及力”问题的探讨,更是直击人心。作者清晰地阐述了为何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因为这会剥夺人们预判自己行为后果的权利,从而破坏法律的安定性。我对于作者在书中对“形式合法性”与“实质正义”之间关系的平衡的论述,印象极为深刻。他指出,罪刑法定主义是实现实质正义的重要保障,但形式合法性本身并不必然等同于正义。因此,如何在遵守形式合法性的前提下,追求实质的公平,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作者在分析不同法系下罪刑法定主义的差异时,也展现了他扎实的跨文化研究功底。他并没有简单地比较,而是深入剖析了这些差异产生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原因。这本书的阅读体验非常独特,它不是那种让你匆匆翻阅的快餐读物,而是需要你静下心来,反复思考,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精髓的著作。作者的文笔流畅而富有感染力,即使是关于一些枯燥的法律概念,也能被他讲得引人入胜。
当我翻开《罪刑法定主义》这本书时,我便知道我将踏上一段探索法律核心原则的旅程。作者以一种极为扎实的学术功底,将“罪刑法定主义”这一抽象概念,抽丝剥茧般地展现在我面前。他不仅仅是罗列了法律条文,更深入地挖掘了这一原则背后的哲学基础和历史演进。我尤其对作者在书中强调的“可预见性”原则的意义印象深刻。正是因为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公民才能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在法律的框架内自由地生活。模糊的法律,只会带来恐惧和不确定性。书中对于“禁止溯及力”的详细论述,让我深刻理解了为何法律必须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追溯过去的。这种对法律稳定性的维护,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作者在分析不同法域实践时,也展现了他独特的批判性思维。他并不盲目推崇任何一种模式,而是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思考。我非常欣赏作者在论述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对人性弱点和权力腐蚀性的深刻洞察。他深刻地认识到,罪刑法定主义不仅仅是技术性的法律原则,更是对人性与权力的制衡。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极其愉悦的,作者的文笔流畅而富有逻辑,使得即使是复杂的法律理论,也能够被清晰地理解。
毫无疑问,《罪刑法定主义》这本书为我打开了理解现代刑法体系的一扇重要窗口。它以一种极为系统和深刻的方式,阐释了“无罪不罚,无罚不罪”的深刻内涵,以及它如何成为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国家权力的基石。我最欣赏的是作者在书中对“法律的明确性”这一概念的反复强调。他指出,只有当法律条文清晰、具体,并且能够为公民所理解时,才能真正实现罪刑法定主义的目标。模糊不清的法律,就像是藏在暗处的陷阱,随时可能将无辜的公民置于危险之中。书中对于“类推解释”在刑法中的禁忌,以及“禁止反言”原则的阐述,都让我对法律的精确性有了更深的敬畏。作者通过引用大量的历史文献和学说,生动地展示了罪刑法定主义如何在对抗专制权力、维护社会公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特别赞同作者关于“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审查”的论述。只有当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且司法机关能够有效地审查法律的合宪性和合法性时,罪刑法定主义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这本书的阅读过程,更像是一次与智者进行的深度对话。作者的语言精练而富有力量,即使是复杂的法律概念,也能被他阐释得清晰透彻,引人入胜。
这部《罪刑法定主义》是我近年来读到的最有分量的法律著作之一。它以一种极为深刻和全面的视角,剖析了这一现代刑法最核心的原则。作者不仅仅是在介绍法律条文,更是在探讨法律背后的哲学、历史和价值。我特别欣赏作者在书中对“法律的明确性”的强调。他指出,只有当法律是明确的,公民才能知道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从而能够在法律的指引下自由地行动,而不必担心被任意处罚。书中对于“溯及既往”的批判,也让我深刻理解了为何法律必须是面向未来的。追溯既往的法律,就像是把过去的错误强加给现在的行为,这是对公平正义的严重践踏。作者在分析不同法域的实践时,也展现了他极具洞察力的批判性思维。他并不简单地比较,而是深入剖析了这些差异产生的文化、历史和社会根源。我非常赞同作者关于“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独立”的论述。只有当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且司法机关能够独立于政治权力而存在时,罪刑法定主义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极为震撼的,作者的论述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即使是对于法律初学者,也能够从中获得深刻的启迪。
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法律图书界的一股清流,它以一种极为严谨且深刻的态度,探讨了“罪刑法定主义”这一核心的法学原则。从我个人的阅读体验来说,作者并非简单地罗列条文或进行机械的解释,而是将这一概念置于历史的长河中,追溯其起源、演变及其在不同法域的实践。书中对于“无明文不为罪,无明文不处罚”这一基石性原则的剖析,让我深刻理解了它作为现代刑法基石的意义,以及它如何有效遏制国家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作者不仅阐述了罪刑法定主义的理论渊源,如启蒙思想、自然法等,更着重分析了其在不同历史时期,例如罗马法、早期日耳曼法乃至现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的具体体现和发展。他对于“法律保留”、“法律确定性”以及“可预见性”等重要概念的深入解析,更是让我对如何构建一个公正、可预测的法律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书中引用的案例,无论是经典的还是近代的,都极具代表性,能够生动地说明罪刑法定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挑战。阅读过程中,我时常会因为作者对某个细节的精准把握而感到赞叹,例如他对于“类推解释”的界定和批判,以及对“模糊概念”在刑法适用中的困难进行的深入讨论。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和从业者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更让每一个关心法治的普通读者,都能深刻理解罪刑法定主义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至关重要性。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分析不同法域的实践时,所展现出的开阔视野和批判性思维,这使得这本书的论述既有深度又不失广度。
《罪刑法定主义》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部关于“法律的边界”和“权力的约束”的经典之作。作者以一种极为严谨的态度,深入探讨了这一现代刑法最重要的基石。他不仅仅是阐述了罪刑法定主义的定义和内涵,更重要的是,他揭示了这一原则如何成为公民对抗国家权力滥用的重要武器。我特别欣赏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法律的确定性”对于公民自由的重要性。他指出,只有当法律是确定的,公民才能自由地规划自己的生活,而不用担心因为模糊的法律规定而被任意处罚。书中对于“法律保留”原则的详细论述,也让我深刻理解了为何刑罚必须由法律来规定,而不是由行政命令或司法解释来创设。这种对法律的尊重,是对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作者通过引用大量的历史文献和学说,生动地展示了罪刑法定主义如何在对抗专制权力、维护社会公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十分赞同作者关于“司法审查”在罪刑法定主义中的关键性作用的观点。他认为,只有当司法机关能够有效地审查法律的合宪性和合法性时,罪刑法定主义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极其充实和愉悦的,作者的论述逻辑严密,语言精炼,使得每一页都充满了思想的火花。
2012年4月。
都是作者不同时期的论文组成的一本书,但没有想象中的好。看完对罪行法定有了直观的理解,特别是对于中国罪行法定与世界主流理论之间的差距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
三篇不同时期的论文讲罪刑法定。
2012年4月。
都是作者不同时期的论文组成的一本书,但没有想象中的好。看完对罪行法定有了直观的理解,特别是对于中国罪行法定与世界主流理论之间的差距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