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製度研究

中國法官製度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在線閱讀 2026

☆☆☆☆☆
出版者:
作者:譚世貴
出品人:
頁數:632
译者:
出版時間:2009-11
價格:55.00元
裝幀:
isbn號碼:9787511802194
叢書系列:
圖書標籤:
  • 法官製度
  • 司法改革
  • 中國法律
  • 司法獨立
  • 法院
  • 法律研究
  • 政治學
  • 公共管理
  • 法學
  • 憲法
想要找書就要到 小哈圖書下載中心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具體描述

《中國法官製度研究》主要內容簡介:在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之際,也有必要對我國司法製度的研究進行迴顧與展望,以期獲得更為理性、更具方嚮性和科學性的司法製度的研究基礎,並以此建立起法治國傢的司法學體係。

《英美普通法係法官角色變遷與司法能動性研究》 圖書簡介 本書深入剖析瞭英美普通法係國傢,尤其是英國和美國,自古至今法官角色的深刻演變,並著重探討瞭司法能動性(Judicial Activism)在不同曆史階段、不同法律體係中的具體體現、理論基礎及其對社會治理結構的影響。本書旨在提供一個宏觀的、跨越時空的比較性研究框架,以理解司法權力的邊界與擴展。 第一部分:普通法係法官角色的曆史溯源與初始定位 本部分追溯瞭普通法係法官製度的源頭,從盎格魯-撒剋遜時期的地方裁判官(Shire Reeve)到諾曼徵服後英格蘭王室法院(Curia Regis)的法官。 第一章:中世紀法官的起源與地方性 詳細考察瞭早期法官作為“國王的代錶”在地方巡迴審判(Eyres)中的角色。這一時期的法官主要是事實的發現者和習慣法的記錄者,其權威性建立在對“古老習慣”的忠實再現之上,而非主動的立法創造。我們分析瞭《大憲章》對限製王室司法權力的初步嘗試,以及早期判例(Year Books)的形成,這些記錄是法官開始構建“司法傳統”的最初文本。 第二章:衡平法與普通法的衝突與融閤 重點闡述瞭普通法(Common Law)的僵化性如何催生瞭衡平法(Equity)的需求。法官(特彆是大法官 Chancellor)在處理普通法無法提供的救濟時,如何行使基於“良心”和“公正”的裁量權。這種“良心司法”被視為早期司法能動性的萌芽,它挑戰瞭純粹的規則導嚮,強調個案正義。本書細緻梳理瞭雙方的司法衝突,直至斯圖亞特王朝末期二者體係的最終整閤,探討瞭這種整閤對現代法官角色的影響——即法官必須在規則和公平之間尋求動態平衡。 第三章:從“解釋者”到“法律製定者”的過渡 分析瞭17世紀英國政治劇變(光榮革命)對司法獨立性的確立。在確認瞭議會主權後,法官的閤法性基礎轉嚮瞭對法律的“正確解釋”。本章重點研究瞭如愛德華·科剋(Edward Coke)等重要法官如何通過判例法(Stare Decisis)體係,將曆史習慣轉化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原則,實際上行使瞭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創造職能。 第二部分:美國司法能動性的理論建構與實踐張力 本部分將研究重心轉嚮美國,考察其獨特的憲政結構如何催生瞭世界上最強大的司法審查權,並由此引發瞭關於司法能動性的持久辯論。 第四章:聯邦製下的司法權力的製度化 深入分析瞭《美國憲法》中對司法權的模糊界定,以及馬伯裏訴麥迪遜案(Marbury v. Madison, 1803)中約翰·馬歇爾(John Marshall)如何通過“司法能動”的確立,構建瞭司法審查的基石。本書著重探討瞭這種製度如何賦予聯邦最高法院超越立法和行政部門的憲法解釋權威。 第五章:司法能動性的哲學基礎與思潮流派 本書對司法能動性的理論進行瞭梳理,區分瞭兩種主要思潮: 1. 法律實證主義的局限性:為何純粹的法律條文解釋無法滿足社會發展需求。 2. 自然法理論與活的憲法(Living Constitution):探討瞭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的現實主義思潮,以及布倫南(William Brennan Jr.)等法官如何主張憲法文本應隨著社會價值的變遷而“進化”,以此為依據進行積極的社會改革。 第六章:社會改革時代的司法乾預 考察瞭美國曆史上幾個關鍵時期,法官如何通過“能動”的判決直接影響社會結構: 新政危機與司法保守主義的對抗:探討瞭最高法院早期如何阻撓羅斯福的新政立法,以及隨後“政變七日”(Switch in Time that Saved Nine)對司法剋製態度的微妙轉變。 民權運動中的能動性:重點分析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1954)中,法院如何推翻瞭“隔離但平等”的原則,並隨後通過一係列判決(如結構性判決,Structural Injunctions)深入行政領域,重塑瞭社會公平標準。 第三部分:司法剋製論的抗辯與現代法官角色的審視 為瞭平衡地看待司法能動性,本部分詳細審視瞭司法剋製(Judicial Restraint)的理論框架及其在當代司法實踐中的體現。 第七章:司法剋製的理論辯護 係統介紹瞭以赫伯特·韋剋斯勒(Herbert Wechsler)為代錶的司法剋製學派的核心論點: 1. 民主閤法性赤字:非選舉産生的法官乾預民選機構的政策製定,是對民主原則的侵犯。 2. 可預測性與穩定性:過度的司法能動性損害瞭法律的可預測性和體係的穩定性。 本書探討瞭剋製論者主張的“中立原則”(Neutral Principles)如何作為對抗主觀能動性的工具。 第八章:判例的約束力與“迴頭看”的視角 分析瞭判例法(Stare Decisis)規則的內在張力。在普通法體係中,法官必須尊重先例,但“推翻先例”(Overruling Precedent)的權力本身就是一種強大的司法能動行為。本章通過對關鍵的憲法判例被推翻的案例研究(如廢除種族隔離的判決被推翻或修正),來衡量法官在“忠於曆史”和“服務當代”之間的艱難抉擇。 第九章:當代英美法官角色的再定位 最後,本書總結瞭現代英美法官麵臨的新挑戰,包括: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適用、科技發展帶來的新型法律問題(如隱私權與人工智能監管),以及跨國司法閤作的興起。現代法官的角色已從單純的“規則適用者”演變為復雜的社會調解者、法律價值的闡釋者,甚至在某些特定領域,成為事實上的政策製定者。本書認為,理解法官權力的界限,關鍵在於清晰界定其“司法能動性的邊界”,而非簡單地將行為標簽化。 本書特色: 本書不局限於對單一國傢司法製度的描述,而是通過比較英美兩國在不同憲政框架下對“司法能動性”的接受程度和實踐路徑,揭示瞭普通法係法官權力演化的內在邏輯和普遍性規律。全書資料翔實,案例豐富,旨在為法學研究者、憲法學者及關注司法權力製衡的讀者提供深刻的理論洞察。

作者簡介

目錄資訊

讀後感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用戶評價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6 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哈圖書下載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