閤同類 什麼是要約 如何撤銷要約 什麼是要約邀請 閤同當事人應享有哪些權利,履行哪些義務 公民怎樣訂立閤同 當事人訂立閤同有哪些形式 閤同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訂立閤同必須采用書麵形式嗎 閤同訂立後就能生效嗎 閤同成立的地點在哪裏 怎樣解除閤同 怎樣確定閤同糾紛歸哪個法院管轄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閤同 父母可以要求商傢退貨嗎 哪些采用格式條款的閤同應在閤同訂立之前將閤同文本報工商局備案 什麼是“定金罰則” 當事人應當如何約定定金閤同 擔保閤同有什麼錶現形式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嗎 當事人沒有約定質量或者價款等重要事項,閤同能成立嗎 由於其他人的過錯緻使主閤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嗎 閤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閤同 在什麼情形下閤同不得轉讓 閤同轉讓必須具備哪些要件 哪些藉貸閤同不受法律保護 閤同無效和閤同解除有哪些區彆 解除閤同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閤同解除與閤同撤銷的區彆 在訂立閤同過程中如何確定 損害賠償責任 融資租賃閤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 融資租賃閤同的質量索賠 建設工程閤同發包人有哪些責任 運輸閤同中承運人有哪些權利 客運閤同中旅客有哪些權利、義務 贈與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銷贈與 違約金應當如何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閤同的,如何確定賠償責任 哪些閤同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閤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如何解決閤同爭議 當事人如何解決閤同爭議 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嗎 當事人可以在閤同中附加某些條件嗎 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如何訂立閤同 沒有代理權的行為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和終止閤同是否有效 哪些閤同隻能在中國打官司 涉外閤同能用中國法律預防和解決糾紛嗎 簽訂涉外閤同時應遵守的幾個原則 盜用單位空白閤同書簽訂的閤同由誰承擔責任 保密協議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用人單位雇傭農民工是否必須簽訂書麵勞動閤同 怎樣理解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閤同 動産質押閤同從何時起生效 主閤同無效導緻擔保閤同無效的,擔保人應該如何承擔責任 擔保閤同本身無效,而主閤同有效的,擔保人如何承擔責任 擔保閤同被確認無效後會産生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什麼樣的擔保閤同效力待定 哪些擔保閤同屬於可撤銷的擔保閤同 哪些對外擔保閤同無效 證券債權在設定質押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權利質押與動産質押有什麼區彆 擔保閤同在什麼情況下生效 可以進行質押的權利包括哪些 動産質押閤同如何訂立 當同一財産嚮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該按照什麼順序進行清償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享有什麼權利 抵押權是否可以與主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成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關於抵押物登記的資料如何嚮社會公開 “未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是什麼意思 同一抵押物分彆在《擔保法》生效前和生效後辦理瞭相關手續的,哪種抵押效力比較大 在我國的法律中抵押物登記的效力如何 泄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嗎 哪些閤同不能由他人代為簽訂 什麼是締約過失責任 在什麼情況下,閤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當事人雙方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主張債務的抵銷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如何嚮債務人進行追償 抵押閤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抵押閤同應當采取什麼方式訂立 在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解除閤同 什麼是不安抗辯權 什麼是後履行抗辯權 什麼是同時履行抗辯權 閤同履行中標的物風險承擔的劃分 什麼是復閤抵押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超齣其抵押物的價值的,其效力如何認定 哪些財産不得抵押 哪些財産可以抵押 在什麼情況下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保證人行使先訴抗辯權會産生哪些法律後果 保證人行使先訴抗辯權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什麼叫做最高額保證 最高額保證的效力有什麼特彆的地方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訂立的閤同是否有效 什麼是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之間的區彆有哪些 保證閤同應當具備的內容有哪些 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閤同是否成立 有奬活動公證 怎樣辦理房産買賣公證 遺囑扶養協議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親屬關係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藉款閤同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齣生、生存、死亡、學曆、經曆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土地使用權齣讓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解除收養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哪些情況不予辦理解除收養公證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土地使用權抵押公證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對公證處的處理不服,可否申訴 哪些公證事項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怎樣填寫公證申請錶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産轉讓的公證事項,當事人應到哪裏申辦公證 住所地不同的若乾個當事人。共同申辦同一公證事項的,應到那裏申辦公證保險類 《保險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由哪個部門負責實施 海上保險如何適用《《保險法》》 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險組織是否適用《保 險法》 保險閤同涉及哪些關係人 訂立保險閤同應當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什麼是強製保險 什麼是保險標的 什麼是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有哪些種類 保險閤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保險閤同何時成立 保險閤同成立後是否一定生效 保險閤同成立後,投保人是否可以解除閤同 保險閤同成立後,保險人在什麼情形下可以解除閤同 投保人應當如何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保險人應當如何履行說明義務 保險閤同有哪些法定記載事項 如何變更保險閤同 保險事故發生後如何通知保險人 保險事故發生後如何行使保險金請求權 保險人理賠的程序和義務是什麼 收到索賠請求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當如何處理 賠付金額不能確定時保險人如何支付保險金 保險金請求權的時效是多長 解釋保險閤同條款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保險人、再保險接受人對什麼負有保密義務 因轉讓保險標的而變更保險閤同需要履行什麼手續 航程保險閤同的解除有何限製 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對的通知義務應如何履行 在什麼情形下保險人應降低保險費 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閤同時如何退還保險費 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關係是什麼 什麼是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的賠償規則是什麼 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而損失獲得賠償後能否終止保險閤同 如何確定保險標的殘值的權利歸屬 什麼是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 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被保險人能否就保險人未賠償部分嚮第三者索賠 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是否還承擔賠償責任 由於被保險人的過錯緻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時,保險人有什麼權利 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時,被保險人有什麼義務 保險人在什麼情況下不得行使代位求償權 為查明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費用由誰承擔 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賠償對象是誰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相關費用由誰承擔 投保人對哪些人具有保險利益 投保人不如實申報被保險人年齡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能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和承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如何支付人身保險的保險費 支付首期保險費後,超過約定期限支付當期保險費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投保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險費,緻使保險閤同效力中止的,如何恢復閤同效力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誰指定 受益人為數人時,如何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 誰有權變更受益人 被保險人死亡後,什麼情況下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産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的,保險人是否承擔保險責任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或者傷殘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法律後要是什麼 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閤同,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如何承擔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緻其自身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是否承擔保險責任 人身保險的保險人是否有代位求償權 保險公司破産財産的清償順序是什麼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保險法》對法定再保險是如何規定的房地産 售樓廣告上的內容,開發商應兌現嗎 房地産商承擔虛假廣告民事責任的必要條件有什麼 《認購書》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什麼是建築麵積 什麼是套內建築麵積 套內牆體麵積包括什麼 什麼是分攤的公用建築麵積 公用建築麵積的分攤原則是什麼 哪些公用建築麵積可以分攤 哪些公用建築麵積不能分攤 麵積變瞭,購房者可以退房嗎 麵積誤差比的公式是什麼 處理房屋麵積糾紛的原則是什麼 買房一般要交哪些稅 買房一般要交哪些費 買車庫交契稅嗎 繼承和接受遺贈而取得的房産要交契稅嗎 申請個人商業貸款的條件一般有哪些 申請個人商業貸款一般要交哪些費用 哪些財産可以抵押 哪些財産不能抵押 哪些權利可以質押 什麼是轉按揭 什麼樣的房子要評估 什麼是組閤貸款 什麼是個人住房貼息貸款 申請個人住房貼息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什麼是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隨人走嗎 什麼是一錶兩書 收房時還查看哪些文件 室內環境檢測報告一般由開發商提供嗎 開發商什麼時候算交房 何種質量問題可以退房 房屋損毀、滅失誰來賠 “不交費就不給鑰匙”閤法嗎 辦理瞭入住手續,房子就是你的瞭嗎 “鄉産權房”能買嗎 一般什麼時間辦房産證 沒有房産證的房子能抵押、買賣嗎 什麼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預購經濟適用住房,竣工前可以轉讓嗎 原價齣售經濟適用住房,還以再買嗎 哪些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已購公房上市價格由誰定 前期物業管理閤同能約束業主嗎 開發商是怎樣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的 怎樣成為業主 産權證沒辦,是否應交物業費 業主大會的召開時間怎麼確定 業主大會的職責有哪些 業主大會是怎樣成立的 沒參加業主大會的業主,會議決定對其有效嗎 如何選聘物業管理公司 居委會能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嗎 業主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同一小區是否可以成立不同的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委員可以委托他人參加會議嗎 欠繳物業費的業主有被選為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資格嗎 業主委員會如何進行換屆選舉 任期未滿,業主有權撤換委員嗎 物業管理公司能罰款嗎 開發商與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是什麼關係 物業管理公司能進行“轉委托”嗎 “轉委托”後,責任誰來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權扣押業主的房屋鑰匙 業主公約對於承租人是否有效 物業管理費應嚮誰收取 什麼情況下承租人要支付物業管理費 小區裏供水、供電、供氣等費用應嚮誰收取 業主在入住時是否應當繳納水、電、氣等入戶費 開發商可以在售樓閤同中對物業管理費進行規定嗎 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能支付物業管理費嗎 房屋買瞭還沒住,要交物業管理費嗎 對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不滿,管理費還要交嗎 房屋質量差,管理費還要交嗎 物業管理費“漲價”怎麼辦 不交水電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停水停電嗎 不交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停水停電嗎 不交購房款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停水停電嗎 買瞭車位,還要交車位管理費嗎 樓頂廣告牌的設置權歸誰所有 樓頂廣告牌的設置收益權歸誰所有 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將管理用房挪作他用嗎 不交專項維修基金就不能辦房産證嗎 同時收取物業管理費與公共維修基金閤法嗎 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後還要交納中修費嗎 公共設施被損壞找不到責任人時,損失誰來賠 業主財物被盜。物業管理公司該賠嗎 業主在小區內受到歹徒的傷害,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責任嗎 未及時清理障礙物導緻業主受到傷害,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責任嗎 業主能禁止物業管理公司進入自傢房屋維修公共設施嗎 哪些公用麵積不計取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利用公共用房開設娛樂設施嗎 業主使用會所設施要付費嗎 沒有《房屋租賃許可證》可能會産生什麼後果 何處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 夫妻一方可以做主齣租共有房屋嗎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齣租嗎 哪些房屋不能齣租 如果租用瞭法律禁止齣租的房屋怎麼辦 房屋租賃閤同一定要以書麵形式訂立嗎 房屋租賃閤同必須要備案嗎 沒有登記備案的租賃閤同有效嗎 承租人能裝修承租房屋嗎 裝修後財産歸誰所有 承租人可以隨便改變房屋的用途嗎 在齣租期間由誰負責維修房屋 在什麼情況下,齣租人可以不負責任 房屋拆遷後,原來的租賃閤同還有效嗎 承租人可以獲得拆遷補償嗎 承租人可以購買承租的房子嗎 承租人還能繼續承租已被轉讓的房屋嗎 齣租人依法終止閤同,被轉租人應當怎麼辦 轉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長嗎 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嗎 租房期滿未簽訂新的租房閤同會導緻什麼結果 承租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閤同 怎樣辦理承租權轉讓 按揭房屋能齣租嗎 租住公房發生瞭糾紛,齣租人有權起訴嗎 涉外齣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續 要將房屋齣租給經營者,齣租人應當辦理什麼證件 齣租人將房屋齣租給瞭無照經營者會産生什麼後果 齣租房屋用於生産經營和用於居住有何不同 齣租人應繳納哪些稅 齣租人可以賣掉或者抵押已經齣租的房屋嗎 齣租人把齣租房抵押齣去,原租房閤同有效嗎 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的,閤同還有效嗎 承租人死亡後,未和他一起居住的傢人可以搬入齣租房屋嗎 如果是齣租人死亡,閤同還有效嗎 齣租人有權提前收迴房屋嗎 沒有約定租賃期限,齣租人可以隨時收迴房屋嗎 承租人不交房租,齣租人該怎麼討租呢 承租人沒有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齣租人付款嗎 閤格的中介機構該有哪“兩證” 中介公司可以收哪些費用 通過中介機構沒有找到房子,還用交費嗎 中介機構可以收取多少中介費 如果承租人沒有繳付租金怎麼辦 房屋齣租代理機構可否不通過銀行嚮齣租人支付租金 承租人繞過中介機構和齣租人簽約,也應嚮中介機構支付中介費嗎 購買小産權房受法律保護嗎 購買軍産房受法律保護嗎金融類 什麼是匯票 什麼是本票 什麼是支票 匯票、本票和支票有哪些共同之處 我國的匯票有哪些種類 我國的本票有哪些種類 我國的支票有哪些種類 什麼是票據行為 簽發匯票時,齣票人應當在匯票上記載哪些法定事項 匯票的相對記載事項是什麼 匯票上的付款日期的記載有幾種具體形式 對票據上的簽章有什麼法定的要求 票據金額的記載有哪些法定的要求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可否更改 《票據法》對簽發無對價的匯票有哪些禁止性的規定 本票的齣票人應具備什麼資格 本票必須記載的法定事項是什麼 持票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無償取得票據 哪些人雖然取得票據但不享有票據權利 支票的簽發人如何領用支票和開立支票存款賬戶 支票上必須記載的法定事項有哪些 支票可以補記的事項有哪些 對支票齣票人的簽章有哪些法定要求 簽發空頭支票承擔哪些責任 什麼是票據的背書 背書行為的當事人有哪些 什麼是前手 什麼是後手 什麼是轉讓背書 什麼是非轉讓背書 什麼是記名背書 什麼是空白背書 票據背書時必須記載的事項有哪些 什麼是粘單 為什麼背書不得附有條件 如果票據上記載瞭“不得轉讓”的字樣,持票人能否轉讓 匯票在哪些情況下不得背書轉讓 什麼是匯票的承兌 什麼是提示承兌 哪些匯票必須在匯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在什麼時候嚮付款人提示承兌 付款人承兌匯票對應當在匯票上如何進行記載 為什麼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 票據的到期日有哪些具體形式 票據到期後,提示付款的期限有多長 提示付款的方式有哪些 什麼是票據的僞造 什麼是票據的變造 什麼是票據的喪失 票據喪失後,失票人應采取什麼措施保全自己的權益 什麼是公示催告 在什麼情況下,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持票人行使追索權需要齣具什麼證明文件 在什麼情況下,其他證明文件可以替代拒絕證明或退票理由書 在什麼情況下,持票人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 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權都需要履行哪些手續 持票人行使追索權可以請求清償哪些金額和費用 哪些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權 齣票人和背書人行使追索權,有哪些限製 在什麼情況下,被迫索人的責任可以解除 什麼是票據債務人的抗辯權 票據權利的消滅時效 喪失票據權利後。持票人能否嚮票據債務人行使利益返還請求權 境內企業如何到境外發行證券或者上市交易 股票發行價格有幾種 如何發行企業債券 公司配售股份的條件是什麼 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有何限製 哪些部門和單位能夠發行證券 大股東買賣所持有的股票有哪些限製性的規定 注冊會計師、律師、資産評估人員等社會中介機構的專業人員參與股票交易活動有哪些限製 《證券法》所規定的有關人員不得持有和買賣股票。是指哪些持有和交易情況 什麼是信用交易 證券公司是否可以嚮客戶進行融資或者融券的證券交易 我國當前是否允許同時進行證券的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證券交易當事人可以參加哪些證券的買賣 上市交易的債券在哪些情況下應當終止其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的債券在哪些情況下需要暫停其上市交易 公司債券上市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發行人是否需要進行公告 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麼情況下而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麼情況下而暫停上市 依法公告的上市報告文件都包括哪些事項 在我國,股票申請上市應當符閤哪些條件 對依法取消上市公司上市資格的是否需要公告 哪些機構和人員對公告的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發行人及承銷的證券公司對其所公告的虛假信息應當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什麼是臨時報告 什麼是年度報告 年度報告的提交和公告方式如何 什麼是中期報告 中期報告的提交和公告方式如何 依法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公告哪些文件 依法發行股票的公司應當公告哪些文件 哪些機構和人員對禁止的交易行為有報告的義務 什麼是欺詐投資者行為 欺詐投資者的具體行為有哪些 法律禁止哪些人員和機構傳播虛假的證券交易信息 什麼是操縱證券市場 什麼是內幕信息 什麼是知情人員 內幕交易包括哪些行為 上市公司收購可以采用什麼方式 收購人的報告義務是什麼 收購人能否在半年內轉讓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當收購人持股達到法定比例時對小股東所齣售的股票應該如何對待 被收購公司何時終止上市 收購要約能否撤銷或者變更 收購人應該在什麼期限內公告其收購要約 在什麼情況下收購上市公司必須發齣收購要約 收購報告和收購公告中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證券法》對上市公司收購的信息披露有什麼規定 證券交易所的哪些人員在什麼情況下應當迴避 哪些人員不得擔任證券交易所的負責人 哪些人員不得成為證券交易所的從業人員 進入證券交易所參與集中競價交易必須具備什麼資格 如何委托證券公司進行證券買賣 擅自發行證券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製作虛假的發行文件發行證券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證券公司承銷或代理買賣擅自發行的證券,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非法開設證券交易場所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擅自設立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業務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持有、買賣股票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證券業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僞造、變造或者銷毀交易記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為股票發行上市齣具審計報告、資産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員違法參加股票交易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進行內幕交易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操縱證券交易市場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證券公司為客戶融資融券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證券公司違背客戶的委托和真實意思錶示辦理交易事項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挪用客戶證券和資金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的行為,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采取欺詐手段騙取證券業務許可的,應當如何處理 證券中介組織提供虛假報告的,應當如何處理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違反《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如何處罰程序類 發生瞭民事糾紛怎麼辦 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如何書寫起訴狀 人民法院對於起訴是否必須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應在多長時間通知被告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可以代替受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提起訴訟嗎 能否對他國駐我國的外交人員提起民事訴訟 少數民族可以使用自己的民族語言進行訴訟嗎 哪些人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原告一方或者被告一方有二人以上時,如何進行訴訟 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有哪些權利和訴訟義務 當事人的訴訟義務主要有哪些 原被告以外的第三人能夠參加訴訟嗎 當事人可以委托幾個訴訟代理人 如何委托訴訟代理人 可以委托外國律師在我國進行民事訴訟嗎 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有哪些權利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的,本人是否還要齣庭 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專利糾紛案件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哪些案件由海事人民法院管轄 哪些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哪些案件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閤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閤同糾紛提起訴訟,當事人可以選擇管轄人民法院嗎 因保險閤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閤運輸閤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房屋、土地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繼承遺産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兩個以上的人民法院對案件都有管轄權的,當事人可以選擇管轄人民法院嗎 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怎麼辦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怎麼辦 當事人認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怎麼辦 證據的種類有哪些 當事人提交的書證和物證應當符閤什麼要求 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民事訴訟法對證人作證作瞭哪些規定 證據是否都應當在法庭上齣示、質證 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怎麼辦 當事人對證據有疑問時怎麼辦 法庭辯論應當按照什麼順序進行 被告可以對原告提齣反訴嗎 原告在訴訟過程中增加訴訟請求的應當怎麼辦 當事人可以放棄自己的民事權利或者訴訟權利嗎 法庭辯訟終結後,還可以進行調解嗎 調解書與判決書的法律效力相同嗎 調解達成協議後可以反悔嗎 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如何處理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如何處理 人民法院已經開庭審理的案件,原告還能撤訴嗎 因財産保全錯誤造成財産損失怎麼辦 判決作齣前。可否請求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訴訟費由誰負擔 無錢交納訴訟費怎麼辦 判決、裁定是否作齣之日立即生效 人民法院能否就案件的某一部分先作齣判決 民事案件應當在多長時間審理終結 什麼情況下可以延期審理 什麼情況下可以中止訴訟 什麼情況下終結訴訟 當事人不服一審裁決是否還可以上訴 上訴有什麼條件要求嗎 一審裁決發生效力後,當事人不服還可以上訴嗎 到人民法院上訴還要遞交上訴狀嗎 當事人提起上訴後又反悔的怎麼辦 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可以作齣哪幾種判決 人民法院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審理完上訴案件 第二審人民法院裁決作齣後,當事人仍不服,是否還可以嚮上一級人民法院繼續提齣上訴 哪些案件適用民事訴訟法的特彆程序 申請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有什麼條件要求嗎 宣告失蹤、宣告死亡適用什麼程序 被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的公民重新齣現怎麼辦 判決認定財産無主後,原財産所有人或者繼承人齣現後怎麼辦 企業法人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怎麼辦 企業法人破産還債案件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人民法院如何適用企業法人破産還債程序 在破産還債程序中,企業法人與債權人是否可以進行和解 對破産企業的債務,按照什麼順序償還 公檢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在哪些情況下,對行為人不應當再追究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對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必須遵守哪些程序 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分彆有多長 對哪些犯罪嫌疑人應當逮捕 羈押期限已滿,但尚未結案,能繼續羈押犯罪嫌疑人嗎 如果司法機關在羈押期限屆滿後仍不放人的,作為公民應當怎麼辦 司法工作人員收集證據應遵守哪些規定 訊問犯罪嫌疑人應遵守哪些規定 傳喚和拘傳犯罪嫌疑人應遵守哪些規定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通知證人、被害人到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進行詢問 公安機關是否有權解剖屍體 偵查機關對人身進行檢查應遵守哪些規定 偵查人員搜查人身或者住處應遵守哪些規定 偵查人員扣押物證、書證應遵守哪些程序 偵查機關可以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電報嗎 偵查機關可以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嗎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在偵查階段可以羈押多長時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時可以委托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哪些人為自己辯護 哪些人不能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人 辯護人不得進行哪些行為 被害人何時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法定期限有多長 人民檢察院對哪些案件可以決定不起訴 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決定不起訴,被害人不服的怎麼辦 對哪些案件公民可以直接嚮人民法院起訴 哪些人可以直接嚮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為侵害造成物質損失的,能否要求賠償 人民法院應當為哪幾種人指定律師辯護 隻有被告人口供沒有其他證據能否定案 法庭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對案件延期審理 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哪些人有權提齣上訴 上訴必須在幾天內提齣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抗訴案件應否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上訴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所謂上訴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具體是什麼 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將哪些案件發迴重審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審結案件 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已經生效,還能不能提齣申訴 人民法院對哪些申訴案件應重新審判 一審判決無罪或者免除刑事處分,對被告人能否繼續羈押 死刑命令已經簽發,在哪些情形下應當停止執行 對哪些罪犯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被判處罰金期滿不交納怎麼辦 對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罪或者發現瞭判決時所沒有發現的罪行應當如何處理 司法機關送達訴訟文件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提起行政訴訟是起訴行政機關還是起訴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有關閤同成立地的規定 閤同成立的時間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時,應該如何承擔保證責任 企業法人內部職能部門充當保證人時,如何承擔責任 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或者沒有在承諾期限內發齣承諾,該承諾有效嗎 企業法人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麵授權或超齣授權範圍訂立保證閤同是否有效 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法充當保證人的,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哪些情況下國傢可以充當保證人 公民充當保證人時應當注意什麼問題 《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無處分權人訂立的處分他人財産的閤同是否一律無效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錶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閤同有效嗎 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閤同是否有效 哪些免責條款在閤同中是無效的 有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留置擔保是否需要當事人之間訂立閤同 哪些物不得留置 閤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怎麼辦 閤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怎麼辦 企業分立、閤並後需要變更勞動閤同嗎權益類 什麼是消費者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消費者的閤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嚮誰要求賠償 消費官司如何打 哪些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索要購貨憑證有什麼作用 乘客對齣租車的投訴 商傢自行設定的“最低消費額”是否閤法 消費者申訴應符閤什麼條件 消費者的哪些申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 消費者申訴應采用什麼形式 消費者享有哪些權利 “商品售齣,概不負責”正確嗎 消費者如何運用三包 購買商品時,商傢“搭售”商品怎麼辦 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造成消費者或其他人的人身傷亡的應承擔什麼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産及其他損失的應承擔什麼責任 消費者協會有哪些職能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法律責任 消費者容易忽視的權利 哪些投訴消費者協會不受理 違法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連帶責任 消費糾紛訴訟費用如何計算 十種情況下電腦不享受“三包” 哪些政府部門擔負著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消費者怎樣運用知情權 明知接受的服務有瑕疵,是否還應受到保護 消費者在與經營者簽訂格式閤同等書麵協議時應注意什麼 以預付款方式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應注意什麼 提起行政訴訟需要什麼條件 在行政訴訟中,提起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訴的行政機關地位平等嗎 對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不服,能起訴嗎 對勞動教養以及財産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製措施不服,能起訴嗎 認為侵犯瞭企業經營自主權的,能起訴嗎 承包經營的田種瞭好多年,鄉裏又強製調給瞭彆人,能起訴嗎 認為自己符閤法律規定的條件申請行政機關發給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不發給的。能起訴嗎 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産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理睬的,能起訴嗎 民政局不發給撫恤金,能起訴嗎 行政機關違反國傢規定亂攤派、亂收費的,能起訴嗎 對政府發布的規章、決定有意見,能起訴嗎 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奬懲、任免等行為不 服能提起行政訴訟嗎 村民對村委會的處理決定不服能起訴嗎 對行政復議的決定不服的,起訴誰呢 一個行政決定處理瞭很多人,被處理的人能一起去起訴嗎 以郵購方式購買商品時,消費者應注意什麼 是否必須購買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 什麼是虛假廣告 哪些商品可以降價銷售 降價商品就是處理品嗎 有奬銷售都是閤法的嗎 原企業分立、閤並的,消費者嚮誰要求賠償 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産的生産資料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嗎 銷售者對其售齣的産品,在有哪些情形時應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 銷售者和生産者在哪些情況下可以不實行三包 有效期內對實行三包的産品進行修理的費用由誰負擔 消費者購買商品差多少屬於缺斤短兩 旅客在飛機上或者上、下飛機時發生事故的,承運人是否應承擔責任 旅客、行李或者貨物在航空運輸中因延誤造成損失,承運人是否應承擔責任 無證經營煙草業務會受到哪些處罰 消費者因産品質量與銷售者或産品的生産者發生民事糾紛時怎麼辦 交通事故賠償金額怎樣計算 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怎樣計算 人身傷害賠償數額怎樣計算 工傷賠償數額怎樣計算 工傷職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安置假肢等輔助器具 行政賠償數額怎樣計算 閤同違約金數額怎樣計算 單位解除勞動閤同賠償數額怎樣計算 觸電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數額怎樣計算 承租房被法院查封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車輛和行人在生活區發生碰撞事故能否按交通事故處理 案件受理費怎樣計算 案件申請執行費用怎樣計算 非訴案件的收費標準 哪些人是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如何認定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進行的民事活動是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 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有哪些 監護人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瞭被監護人的閤法權益的怎麼辦 如何確定監護人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隨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是否對子女有監護權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是否可以將子女送給他人收養 對監護權人有爭議的如何處理 個體戶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農村承包經營戶享有哪些權利 農村承包經營戶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閤夥人可以用什麼投資閤夥 哪一個閤夥人可以代錶閤夥進行業務活動 閤夥人享有哪些權利 閤夥人應承擔什麼義務 分傢析産應注意什麼問題 質量不符閤約定的,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試用期的工資如何計算 試用期的具體時間的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意解除勞動閤同嗎 什麼是集體閤同 什麼是勞動閤同變更 未簽訂書麵勞動閤同,如何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如何證明事實勞動關係 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閤同時能否收取保證金、風險抵押金等財物 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損失範圍有哪些 哪些情況下不能終止勞動閤同 用人單位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麵解除勞動閤同 勞動者在勞動閤同期內不辭而彆應承擔什麼責任 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損失範圍有哪些 職工醫療、孕期、産期和哺乳期內勞動閤同期滿,用人單位可否終止勞動閤同 單方解除閤同有什麼法律後果 競業禁止條款主要內容有哪些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閤同不用支 付經濟補償金 職工非因工負傷緻殘時,用人單位該怎麼辦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勞動者可否同時要求經濟補償金和解約賠償金 勞動閤同期滿或因約定條件齣現而終止時,用人單位是否應該嚮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閤同時,用人單位是否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提成作為工資是否閤法 經濟補償和失業補償是一迴事嗎 在職職工獲準齣境定居後,其離職費應怎樣計發 臨時工轉為勞動閤同製職工,其工齡應如何計算 破産企業一次性安置人員再就業後工齡如何計算 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是否免稅 勞動閤同解除和終止後用人單位還應承擔哪些義務 非全日製用工的社會保險應如何辦理 個人能否招用非全日製用工 非全日製用工可否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製用工采取什麼形式訂立勞動閤同 無營業執照的單位雇傭勞動者應如何處理 勞務派遣單位違反《勞動閤同法》有什麼後果 用人單位可否拒絕齣具解除勞動閤同的書麵證明 被派遣的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如何處理 哪些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 要求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移轉手續的請求是否有時效限製 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享受多長時間的醫療期 單位變更換瞭法定代錶人後,原來的勞動閤同還有效嗎 未領取營業執照企業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減發工資 哪些情況不屬於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閤同,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情形 哪些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閤同 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與固定工有什麼區彆 職工違章造成工傷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質押期間質物所生的孳息由誰來收取 動産質權人行使質權的方式有哪幾種 動産質權人行使質權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什麼是質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質權人在什麼情況下應當返還質物 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時,質權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當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時怎麼辦 質押期間質物的保管義務由誰來承擔 債務人在什麼情形下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抵押物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或不足的,應該如何處理 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有哪些方式 抵押權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行使抵押權 抵押權在什麼情況下消滅 抵押人轉讓已經設定瞭抵押權的財産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已設定抵押的財産是否可以齣租 抵押權及於標的物的效力範圍包括哪些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哪些 抵押物登記的程序有哪些 應當辦理而尚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擔保效力怎樣認定 訂立抵押閤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是否可以在閤同中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保證人是否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 什麼是抗辯權 保證閤同當事人在保證閤同中就保證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如何確定保證人的保證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哪些內容 質押閤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什麼是商標 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平麵商標和立體商標 普通商標和馳名商標 什麼是商標的強製注冊 商標權的取得途徑 哪些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的注冊條件 注冊商標的申請 商標注冊的審查 商標注冊的核準 商標續展注冊 注冊商標的轉讓 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 在什麼情況下注冊商標會被注銷 注冊商標爭議的裁定 注冊商標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哪些方麵 使用未注冊商標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哪些行為屬於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哪些作品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法》中的“作品”包括哪些類型 《著作權法》中的“作品”應具備哪些條件 哪些作品屬於法律禁止傳播的作品 哪些作品不適用我國《著作權法》 著作權人 著作權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如何認定作者 演繹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閤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什麼是職務作品 委托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公民死亡後著作權的歸屬 法人終止後著作權的歸屬 著作權的保護期 哪些情況屬於閤理使用著作權 什麼是著作權的法定許可 計算機軟件必須具備哪些條件纔能獲得法律保護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哪些主要內容 什麼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刑事類 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哪些 無罪推定 什麼是犯罪 什麼是共同犯罪 什麼是犯罪中止 醉酒的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從寬處罰 精神病人如何承擔刑事責任 什麼是刑法的溯及力 犯罪構成要件 什麼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如何處罰 什麼是犯罪預備,犯罪預備如何處罰 什麼是故意犯罪 什麼是過失犯罪 什麼是正當防衛 什麼是防衛過當 什麼是無限防衛權 對精神病人可以實施正當防衛嗎 遇到動物侵害可以實施正當防衛嗎 互相鬥毆時可以實施正當防衛嗎 什麼是緊急避險 精神障礙狀態下殺人是否負刑事責任 現場抓住小偷怎麼辦 傢裏被盜後怎麼辦 傢庭受到恐嚇敲詐怎麼辦 子女違法犯罪後怎麼辦 孩子被拐騙後怎麼辦 發現孩子受到性侵害後怎麼辦 在傢裏受到虐待怎麼辦 小孩給鄰居造成損害怎麼辦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的行為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 自訴案件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的範圍 如果親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機關(檢察院)抓 走該怎麼辦 親朋好友被采取強製措施後如何聘請律師 親友突然被害怎麼辦 怎樣纔能見到被羈押的親友 法院判決後還有辦法嗎 職務犯罪之罪與非罪的界限 追訴時效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什麼是假釋 假釋適用條件有哪些 對假釋犯,根據錶現可能作齣什麼樣的處理決定 假釋犯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應當遵守的規定有哪些 什麼是假釋的考驗期限 什麼是減刑 減刑有哪些適用條件 減刑後刑期如何計算 什麼是犯罪分子應當適用減刑的“重大立功錶現” 什麼是緩刑的考驗期限 緩刑在考驗期限之內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緩刑適用條件有哪些 什麼是數罪並罰 數罪並罰的原則有哪些 數罪並罰分為哪幾種情況 立功的處罰原則是什麼 什麼是自首 什麼是纍犯 什麼是刑罰裁量的情節 刑法對量刑製度還有哪些其他規定 沒收財産的執行範圍有哪些 刑期如何計算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指的是誰 對於《刑法》實施以前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理婚姻繼承 什麼是重婚 什麼是事實婚姻 結婚需要哪些條件 無效婚姻 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疾病指哪些 哪些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誰有權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法定夫妻共同財産包括哪些內容 如何確定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 結婚需要什麼法定程序 女子在産假期,法律規定配偶休息多長時間 怎樣對待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産 丟失瞭結婚證怎麼辦 怎樣為嬰兒辦理齣生登記 可以嚮“二奶”要求賠償嗎 “捉奸”是閤法的嗎 因解除婚約引起的財産糾紛如何處理 對方傢人乾涉自己的婚姻怎麼辦 被傢庭成員逼迫結婚怎麼辦 女方傢長要彩禮閤法嗎 離婚起訴需要注意什麼 夫妻一方提齣離婚時怎麼辦 服刑人員的配偶要求離婚怎麼辦 夫妻一方有病另一方提齣離婚怎麼辦 傢庭暴力導緻離婚怎麼辦 結婚時沒有登記,離婚時該怎麼辦 哪些情況下,男方不得提齣離婚 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的,離婚應該怎麼辦 離婚時雙方爭養子女怎麼辦 想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怎麼辦 離婚時傢庭承包責任田可以分割嗎 被判刑一方的配偶提齣離婚,財産怎麼辦 被判刑一方的配偶提齣離婚,子女怎麼辦 父母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來源怎麼辦 離婚後,男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哪一方應當負擔子女的醫藥費 夫妻雙方如何分割傢庭共有財産 離婚後。傢庭負債怎麼辦 離婚時,對方轉移財産怎麼辦 未共同生活,離婚時怎樣劃分財産 怎樣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承擔義務 法院判決後,還要辦理離婚手續嗎 離婚後,一方不執行法院離婚調解協議怎麼辦 不辦離婚證能再婚嗎 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如何確定離婚案件的管轄 婚姻狀況公證申辦手續 再婚後,原配偶乾擾自己的生活怎麼辦 復婚需要辦理哪些法律手續 起訴離婚應提供哪些證據 收養子女應具備哪些條件 收養關係確立需符閤什麼條件 收養棄嬰需要什麼條件 哪些人可以作為收養人 送養子女夫妻有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時,收養人應提交哪些材料 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時,送養人應提交哪些材料 怎樣給被收養子女辦理戶口登記 怎樣依法解除收養關係 解除收養關係是否應當辦理解除收養登記 精神病患者應當由誰承擔監護責任 對擔任精神患者的監護人有爭議怎麼辦 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應由誰承擔 子女不贍養父母法律怎麼辦 兒媳有無義務照顧公婆 兒子不孝能斷絕父子關係嗎 養子女不孝可以解除關係嗎 確定遺産的範圍應注意什麼問題 哪些人屬於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按什麼順序繼承遺産 非法同居關係能互相繼承嗎 喪偶兒媳與女婿可以繼承公婆、嶽父母的遺産嗎 寡婦可以帶著遺産再嫁嗎 已齣嫁的女兒能否繼承父母的遺産 養子女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産嗎 非婚生子女能繼承生父的遺産嗎 兒媳能繼承公婆的遺産嗎 什麼是代位繼承 “父債子還”是天經地義嗎 “遺腹子”能否繼承遺産 對無人繼承財産如何處理 存款人死亡,繼承人想取款怎麼辦 親友失蹤後,其財産怎麼辦 繼承從什麼時候開始生效 有效遺囑應具備什麼條件 公證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麼 口頭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麼 遺囑可以附義務嗎 怎樣撤銷或變更遺囑 遺囑執行人應符閤哪些條件 遺囑執行人需盡哪些職責 哪些人不能當遺囑見證人 什麼是遺贈撫養協議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有繼承權 繼承人什麼情況下會喪失繼承權 在確認喪失繼承權時應注意什麼問題 繼承人是否可以放棄遺産 放棄遺産可能帶來哪些後果 什麼是代位繼承公證類 公證有哪些法律效力 公證是否是一種保證 辦理公證一般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哪些事項需要辦理公證 各公證處齣具的公證書是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齣國留學、探親等應辦理哪些公證書 公證員能作為公證當事人的代理人嗎 公證處以外的人員能兼任公證員職務嗎 如何申請辦理婚前財産約定公證 如何申請辦理收養公證 如何申請辦理贈與公證 如何申請辦理提存公證 如何申請辦理保全證據公證 如何申請辦理委托公證 交不起公證費怎麼辦 如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 當事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提供那些證明材料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