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内容简介: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和政府确立的国家发展目标。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英明论断;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使我国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上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06年1月9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提出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并强调在这一进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党的十七大(2007年10月15日召开,10月21日闭幕)重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科教兴国”基本国策的选择,再到“创新型国家目标”的确立,足见科技在当今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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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创新型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这本书,我原本抱着极大的期望,希望能够从中获得关于科技创新与法律制度互动关系的深刻洞见,特别是那种能够指导实践、推动改革的真知灼见。然而,阅读过程中,我发现它更像是一份详尽的技术报告,对科技发展趋势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并就这些技术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了相对保守的法律分析。书中关于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的发展现状及其对社会治理、经济模式、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影响,有大量的篇幅进行介绍,这部分内容无疑是翔实的,也为我们理解当下的科技浪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当触及“科技法律制度”的核心时,这本书似乎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作者对现有法律法规在应对科技挑战方面的不足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但这些建议更多地是基于对现有法律条文的解读和延伸,缺乏对未来科技发展趋势的深刻预判,也未能提出真正具有突破性的制度设计。例如,在涉及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章节,书中对现有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分析了它们在应对新型网络威胁时的局限性,但对于如何构建一套更加主动、更加有效的数字安全法律体系,如何平衡数据利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书中提出的方案略显温和,未能展现出革新性的力量。
评分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是希望能够深入了解科技创新如何驱动社会变革,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制度扮演着怎样的角色,甚至能否起到引领作用。然而,读完之后,我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对于“创新型社会建设”这一宏大命题的阐释,更多的是从“社会建设”的视角出发,去审视科技发展带来的影响,而对于“科技法律制度”的“创新”方面,挖掘得并不充分。书中花费了大量篇幅介绍例如基因编辑、生物技术、虚拟现实等前沿科技在医疗、教育、娱乐等领域的应用前景,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讨论,但这些讨论大多集中在现有法律的适用范围、解释以及可能出现的争议点上。我原本期待的是,作者能够提出一套全新的、更具前瞻性的法律框架,能够主动规制和引导科技的健康发展,促进创新与社会福祉的协调统一。例如,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构建更加灵活、适应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何在新兴技术领域制定有效的监管机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鼓励开放创新和技术共享,这些方面在书中并未得到足够深入的探讨。更侧重于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修补”和“完善”,而未能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创新”的思路和方向,这一点是我觉得比较可惜的地方。
评分《创新型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这本书,如果从其标题来看,我预期会读到更多关于“法律制度”如何“创新”以及如何“研究”以适应“创新型社会建设”的内容。然而,翻开书页,我发现它更像是对当前科技发展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进行梳理,并尝试用现有的法律框架来回应这些问题。书中详细介绍了人工智能、大数据、基因技术等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以及由此引发的侵权、歧视、伦理等法律纠纷。这部分内容的梳理是相当详尽的,对于了解科技进步如何在现实世界中投射出法律挑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对于“科技法律制度”本身的“研究”和“创新”方面,我觉得这本书的着墨不多。它更多的是在“应用”层面,讨论科技如何影响社会,以及现有法律如何“应付”这些影响,而很少去探讨如何从源头上设计一套前瞻性、引导性的法律制度,来主动塑造科技发展的方向,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社会的建设。例如,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章节,书中更多的是分析现有专利法、著作权法在数字时代遇到的新问题,以及一些司法判例,但对于如何构建一套更加灵活、更具激励作用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促进原始创新和技术扩散,书中提出的建议略显保守,未能触及制度的根本性革新。
评分坦白说,我带着对《创新型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这本书的期待,是希望能够看到一套关于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创新,来积极推动整个社会向更具创新活力的方向发展的系统性论述。然而,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它更像是一份对当前科技发展及其对社会法律带来的挑战的“事后诸葛亮”。书中对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科技等前沿技术的发展现状及其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对这些应用可能引发的侵权、隐私泄露、伦理道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部分内容确实提供了丰富的背景信息,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科技进步的复杂性。然而,在“科技法律制度研究”这一核心部分,我所期待的“创新”和“建设性”的视角,似乎并不突出。书中对现有法律法规在应对科技挑战时的局限性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提出了一些修补性的建议,但未能展现出对未来科技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以及由此衍生的、能够主动引导和塑造科技发展的全新法律框架。例如,在关于数字治理和算法监管的章节,书中对现有监管模式的不足进行了批判,但对于如何建立一套更加动态、更加协同、更具前瞻性的数字治理法律体系,以及如何平衡技术发展与公民权利,书中提出的方案更多的是在现有框架内的微调,未能展现出足以令人眼前一亮的“制度创新”的理念。
评分这本书的书名是《创新型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然而,在翻阅的过程中,我发现它更多地关注的是科技发展对社会结构产生的深远影响,以及在此过程中,现有的法律框架如何试图跟进和适应。例如,书中对于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详细阐述了数据收集、存储、分析的各个环节,以及由此引发的隐私权、知情权等一系列法律挑战。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于如何从根本上构建一套能够主动引导科技发展方向、而非被动应对的法律制度,其论述显得不够深入。更多的是对已有案例的分析和现有法律条文的解读,缺乏前瞻性的理论建构和创新性的制度设计。例如,在探讨人工智能伦理问题时,书中列举了自动驾驶汽车事故的责任认定困境,以及AI在招聘、信贷等领域可能存在的歧视性问题,但对于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鼓励和保障AI的公平性、可解释性,以及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社会公平,书中提出的建议更多停留在修补现有法律体系的层面,未能触及更深层次的制度革新。对于那些期待一本能够提供全新科技法律制度蓝图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可能会带来一丝失望。它更像是一份详尽的现状梳理和问题症结分析,而非一本充满颠覆性见解的思想启迪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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