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潘恩,生于英格兰诺福克郡一个裁缝,上过几年学,先后做过学徒、鞋匠、英语教师、收税官,在富兰克林帮助下到达北美大陆,投身于争取北美独立事业,1776年以“一个英国人”名义发表《常识》,成为了北美人民明确的战斗纲领,并随后被吸收为《独立宣言》的精华,并随后被吸收为《独立宣言》的精华,除了《常识》,潘恩还应邀参加起草了《人权宣言》,出版过极具启蒙意义的《人的权利》、《土地正义论》、《理性时代》等著作,晚年回到美国,潘恩一生都在跟独夫民贼以及君主制等强大的“传统”作战,并终身宣扬激进的民主共和思想--这些思想至今还闪耀着穿透历史迷雾的耀眼的光芒。
潘恩的思想无疑是先进的,可<独立宣言>竟然没他什么份儿,开国元勋中也没他的名字。他一生都在辩论,和所有的当权者辩论,我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错。 或者说他是一个改革者,要改革所有的旧势力,包括他的创新与发明就是这样。 在创新思想方面,他无疑是一位天才...
评分其实,早就听说过《常识》这本书。刘瑜和李海鹏的杂文集里都会提到托马斯潘恩和这本号称改变世界的20本书之首的小册子。读罢这本书,才明白为什么它能有如此的盛赞。 这本书诞生于1776年,距今200多年了。读这本书,必须结合当时的历史来。18世纪后叶,北美殖民...
评分首先,请不要误解这个标题,第一,爱与智慧浇灌的孩子未必长大后就充满爱与智慧;第二,我并没有兴趣讨论这个孩子,我说的是她的父母。 这本叫做《常识》的小册子仅仅五十页,在当时只有二百五十万人的北美殖民地行销五十万册,是名副其实的畅销书。潘恩是朕新纳入宫的宠妃,...
评分作者给这本书起这个名字,是大有见识和信心的表现。要知道,作为书中主要内容的民主共和制在当时仅仅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如今第一军事强国的美国在当时还在为要不要脱离英国独立而犹豫和恐惧,如今政治经济上覆雨翻云的美国联邦政府在当时不过是一个松散的殖民地同盟。然而,...
评分首先,翻译得太差了。 改天等自己英文进步的时候再看英文版的。 书中论述的政府、人与社会的关系大概是人人都能看懂的。我现在明白为什么美国人时时刻刻处处讲自由民主人权,因为他们的国家就是在这样的思考下诞生的。 相比之下,我们的国家似乎因为历史的悠久反而丧失了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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